16-17世纪的英国文学,即英国现代早期文学或文艺复兴文学,一般分为三个时期:第一阶段(1550年以前)是莫尔怀亚特时代,在这个时代人文主义散文和抒情诗初现端倪。15世纪末百年战争结束,英格兰统一,社会趋于安定,围绕着宗教改革的争论和新人文主义生活态度的萌芽,散文得到迅猛发展。在戏剧方面,取材于圣经故事的神秘剧和奇迹剧,以及以抽象概念作为剧中任务的道德剧,在15世纪英国舞台上占有主导地位。第二阶段(1550-1630)是伊丽莎白时代,这是英国文学的黄金时代。此时,宗教改革的冲突逐渐平息了,在古典文学的挖掘和研究方面出现了巨大的热情,诗歌和戏剧创作进入全盛时期,当时最杰出的诗人是埃德蒙·斯宾塞和菲利普·西德尼(Sir Phillip Sidney),最杰出的戏剧家是威廉·莎士比亚和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第三阶段(1630-1690年)前期是弥尔顿——多恩时期,后期是德雷顿时期。与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豪放、雄伟的风格并存的,有以约翰·多恩为代表的玄学派诗、那些被称为“骑士派”(Cavaliers)的贵族青年所写的爱情诗,它们构成了文艺复兴文学的尾声。复辟时期也称德雷顿时期,受法国文学影响的新古典主义(Neocssicism)开始盛行,并在下一时代达到顶峰。
文艺复兴时代是宇宙的发现(科学革命)和人的发现(宗教改革和艺术繁荣)的时代。在这个时代,知识与美的发现是其显著特点,人文主义者充满着对新时代的向往与期盼,似乎获得了新生的感觉。文艺复兴不仅仅是对古典时代或古代世界的重新发现,而且是利用过去的经验构筑新时代的文明,古典理想可以成为重塑现代生活的典范。所以,文艺复兴不是在发现旧文明,而是在探索新世界,正如保罗·亨利·朗所言:“重要艺术家如今忙于系统检查古典文明的残余,测算掂量其分量,以便用于生产。”确切地说,文艺复兴并不是一个口号和一场运动,而是一个具有巨大的复杂性、并充满各种理想和观念碰撞的文化现象。通常而论,文艺复兴的总体方向是为世俗化、人性觉醒、权利话语、个体幸福以及情感——甚至是卑劣情感——寻找合理性,不过这些概念都是19-20世纪的历史学家概括出来的,而事实上,文艺复兴可以说体现了总体方向感的丧失。从这个时候起,统一的理想与方向没有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向,整个社会处于异质化的相互冲突状态。宗教改革无疑是文艺复兴对于人的发现的一部分,是一种发现新方向的尝试,而在教会内部,改革的呼声可追溯到中世纪。准确地说,宗教改革只是基督教内部关于什么是信仰、什么是信徒、什么是正当的生活与思考等问题的冲突及爆发。在艺术风格方面,文艺复兴继哥特风格(Gothic)而起,主张感受自然与生命的活力,并把古典艺术推崇为最高理想。绘画上的透视法,根据解剖原理勾画人体,音乐上的和声原理等等,都与这个时代的科学态度有关。
知识和思想的迅速传播得益于印刷术的引进和发展。1476年,威廉·卡克斯顿(William Caxton)在英国首次印刷书籍。到16世纪上半叶,印刷术已经普及,但多数作品仍然以手抄形式流传与搜集,其中以诗歌文本最典型。抒情诗一般是应景之作,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只有被作者特别是读者认为特别有价值的诗作才会被保存下来,并在亲友中进一步分享。这种情况常见于大学教师、学生、文人、贵族与中等阶级家庭和熟人之间,菲利普·西德尼是这个时代最知名的手稿作家,他的《阿卡迪亚》(Arcadia,1590-1600)、诗集、《爱星者和星星》(Astrophel and Ste,c.1582)皆以手稿方式在文人圈子中流通,而印刷本是在手抄本流行多年以后才出现的。都铎时期,托马斯·怀亚特爵士的诗集抄本最多,有若干版本。《哈林顿家族手稿集》(Arundel Harington Manuscript)收录了1540-1600年间当时最著名诗人的诗作300篇。伊丽莎白时代,有四个手稿文集对后世的文学史研究很有帮助。从16世纪中期开始,印刷业发展加快,印制了大量书籍,从珍本图书到廉价读物,从文学作品到神学著述等等都有。1557年,理查德·托特尔(Richard Tottel)搜集和印刷的怀亚特爵士《诗歌集》,还有萨里伯爵亨利·霍华德(Henry Howard,Earl of Surrey)的韵文,在很长时间内是最流行的选集。从那以后,各种文集不断出现。和现代的情况一样,文集一般加上编者导言,对作品进行介绍。除了本土作品外,希腊与拉丁原作与译本以及双语本,也是印刷品的重要组成部分。16世纪晚期,至少有3000种不同的文集在流通,涉及各种文体与内容,特别是配有插图的劝谕性传奇故事,其中不乏被批评家称作淫秽的内容。因为廉价书籍大量出现,小册子常常是半个便士一本,大众习惯和读者市场发展起来了。1660年代,英格兰年销售40万册书籍。早期进入英国的印刷书籍大多在境外印行,如威廉·廷代尔的圣经译本在10年内进口6万册。
这一时期,知识产权的概念诞生,这是出版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17世纪前,由于版权属于出版者,而不是作者,未经作者许可印书的情况较为普遍。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英国出台《垄断法规》(The Statute of Monopolies,1623)和《安娜法令》(Statute of Anne,1709)等一系列法律,授予作者和出版商作品专有复制权,旨在鼓励创作,出版商必须依法向作者支付版税。
庇护制度是作品生产中值得注意的现象。在经历了16世纪30年代的解散修道院和教会混乱后,王室和贵族都认为需要鼓励学术。当时,作品要刊登保护人的名字才能出版,还要有献词来表达谢意,因此寻求庇护人,把贵族的名字列为致谢的对象,是对书籍价值的承认,并且也能保证作品不涉及有害的政治与宗教内容。在那个时代,写作可以是私人的事,但流通却是危险的,因为会面对各种可能的指控;是私人的,但收藏图书又是冒险的,因为收藏者可能背负不忠、诽谤和离经叛道的罪名。有大人物的名字出现在书上,对著者和读者都是一种保障。托马斯·埃利奥特爵士(Sir Thomas Elyot)在《给亨利八世的献词》(Book he Governor)中就称自己处于恶意的包围中,请求国王保护自己,免遭无端攻击之伤害。宗教改革时期的庇护制多与安全有关;到了伊丽莎白时期,庇护者兼具学术促进与支持者的角色,像威廉·塞西尔和罗伯特·达德利就是如此。菲利普·西德尼的文人圈子,既是人文研究的圈子,也是保护人和被保护人的圈子,他甚至愿意向意大利的乔尔丹诺·布鲁诺(Giordano Bruno)提供保护。到斯图亚特朝,弗朗西斯·培根的例子表明情况有所变化:寻找保护的成分变小了,说服赞助人支持自己学术的成分加多了,1605年培根把《学术的进展》(The Adva and Profice of Learning Divine and Human)献给英王,他把詹姆士一世比作宙斯使者赫耳墨斯(Hermes),赞扬他拥有国王的财富与权力、神父的知识与启示、哲学家的博学与深刻,希望国王把促进学术发展作为自己永久的纪念。1620年,当他把《新工具》再次献给国王时,他又把詹姆士称颂为当代的所罗门(Solomon),期望他推动以观察与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研究。
文艺复兴的重要内容是英吉利民族国家的形成,在文学上有三个方面的突出表现:一是作为民族语言英语的形成,二是对英国历史传统特别是它的独特性的想象,三是认同政治权威,把君主特别是伊丽莎白描述为上帝的代言人,具有非凡的美德。从历史的角度看,詹姆士一世的专制诉求和君权神授的主张,与英国历史甚至欧洲历史的发展有逻辑关系,而英国革命的重要性在于,它把从君主认同中折射出来的民族认同转变为直接的民族认同,但由此造成了分裂和内战。
现代英语的形成经历了两个阶段:其一,拉丁文与英语同时成为写作语言。英语受到拉丁文和法语、意大利语的影响,向严格的语法与丰富的词汇方向发展。其二,文学语言和科学语言产生,英语的表达能力增强。1100-1660年是欧洲的拉丁语时代,其影响在1550-1660年间达到高峰,但它同时也进入晚期。不仅双语化成为后面这个时代的标志,而且从托马斯·莫尔到约翰·弥尔顿,几乎所有重要的作家都是双语作家。莫尔的《乌托邦》用拉丁文撰写,而《理查三世本纪》(History of King RichardⅢ)用英文写成。弥尔顿的重要诗篇是拉丁文的,但他大量的政论作品与历史作品则是英语的。文艺复兴是对古典文化的再发现与再解释,其中既包含柏拉图、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西塞罗(Marcus Tulius Cicero),也包含圣经。在学术层面,人文主义努力恢复被中世纪曲解了的宗教经典,于是产生再翻译:从拉丁文经典回到希腊文经典,回到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所以16世纪时,几乎所有的人文主义者都是翻译家。在实践层面,人文主义者力图用古典世界和原始基督教时期的生活理想重塑时代,改善这个在各方面都突然变得极端复杂的世界;他们教育或劝导而不单单聆听,包括教育与劝导统治者。这样,口语化的民族语言写作就变成了文学实践。
16和17世纪,大量新作品都是用拉丁语写的。“直到17世纪中期,人文主义者都认为拉丁文在美学、精神和社会上都优于民族语言,这是共识。拉丁语被看作是修辞与语法的典范,是走向神圣真理的路途,也是有文化、有教育、有社会地位的标志。”民族语言在这个时期经历了重要变形。像在西欧其他地区一样,英国大量印行了希腊语和拉丁语原著,英译本也不断涌现,双语对照本就成为一种重要的学术实践。翻译大大扩展了英语的词汇,也塑造了英语的句法。从希腊文本来重译《圣经》是从16世纪初开始,这项工作持续了一个世纪,许多人文主义者都参与进来。这不仅是个宗教现象,也是个文学与语言现象。1611年出版了以廷代尔译本为依据的詹姆士钦定本英文《圣经》,推动了现代英语与英语文学的形成。
16世纪以前,拉丁语是有教养的标志;随着宗教改革的进展,到16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全社会都表现出对天主教的恐惧,拉丁语开始受冷落,甚至被看作是罗马天主教的象征。17世纪时,拉丁语被认为是保守和迷信的,受到各方蔑视。培根认为,真理与语言无关,只与实验与观察有关,他反对任何权威,不管是希腊语权威,还是拉丁语权威。在内战和共和时代,虽然诞生了像弥尔顿这样用拉丁文写作的文学巨匠,但在激进的清教徒眼中,拉丁语与罗马教廷有关,所以是“兽的语言”。不过在有关日常生活、历史与道德领域的讨论中,本国语言虽然日益得宠,但那时标准的医学语言仍然使用的是拉丁语。
16-17世纪,英语的表现力得到提高。由于大量吸收古典文化,英语语法和写作风格受到了古代语言的深刻影响。文艺复兴时期,散文作家都精通拉丁语,受古典诗人西塞罗和塞涅卡(Ucius Annaeus Seneca,c.4BC-AD65)的影响最甚,前者的铺陈、缜密与文雅,后者的明快、和谐与深刻,二者都留下深刻影响。不管是用英语还是用拉丁文写作,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都在表达的多样性方面作过许多尝试,他们既能写得庄重、典雅,富有诗意,又能充分利用通俗语言,对日常生活津津乐道,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1529-1532年莫尔与廷代尔的论战是这个时代一个重要的文化事件。廷代尔的散文平实,不故作文雅,不避讳日常口语,也不避讳粗俗,但他也可以使用庄重之笔。刘易斯说廷代尔轻快,不讲究修饰,但节奏感好,文章尖锐有力;而“在莫尔的所有玩笑后面,我总感到有一点忧郁;在廷代尔的所有严厉话语的后面,却有一种欢笑,一种他自己说来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欢笑。”剑桥学者休·拉蒂默、托马斯·威尔逊爵士等都是口语派写作高手。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的著作《论教会政策的法则》(Of the Lawe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ie)是那个时代的散文杰作,它平实而典雅,充满着西塞罗式的圆周句,影响了18世纪英语论文的写作风格。在这部顺次讨论圣经、教会、教职人员的八卷本巨著中,作者称整个作品要表达的是温和与说理的精神,而不是煽动仇恨,目的是安定良心,追求健康与诚挚的理性。
16-17世纪,英国文学的重要主题是民族认同,它与排外、排斥生人分不开。1500年,一位意大利观察家看到英格兰人反感外国人,他们认为外国人到英国来是想控制他们;另一方面,他们又自视极高,认为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在英格兰。总体上,都铎英国是个排外的社会,爱国主义是亨利八世时代文学作品的一个主题。这些作品歌颂国王的荣耀和上帝对英格兰的偏爱,企图以此唤起对国王和国家的忠诚。宗教改革时期,由于英国从罗马教廷脱离,在文学与非文学作品中就频频出现对自称是帝国的英国的歌颂,以及对英国国王、英国宪法和英国议会的辩护。16世纪的英国,出现许多描述都铎成就的编年史著作,记录战役的胜利或探险的成功。
16世纪后半期,表达民族认同的写作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有历史著作、布道文、诗歌、戏剧,其语言形式有的是挽歌,有的是喜剧,有的像天启。“民族国家是这个时代一种创新的政治形式,其作者用不同的资源对其进行描述。”宗教改革时代,苏格兰的民族认同语言强调苏格兰对英格兰的独立性以及苏格兰历史的独特性,而同时代的英格兰历史叙事则强调苏格兰在起源上只是不列颠的一个地方单位。
16世纪的英格兰文学培育这样一种意识:都铎君主是古代不列颠统治者的继承人,不列颠教会先于罗马教会存在,比它更纯洁。文学作品表现出对教皇、天主教国家的憎恶,罗伯特·格林(Rreene)通过《西班牙蚊子》(The Spanish Masquerado,1589)描写无敌舰队的失败,而英国人民和议会、法律同国王的关系,则是相互支持和宽容的。约翰·福克斯(John Foxe)的插图本《行为与典范》(Actes and Mos,1563)是伊丽莎白时代最著名的爱国主义作品,它将历史、法律、风土人情与信件、官方文件、见闻等内容,熔为一炉,记载不同等级的英国人捍卫信仰和反对教皇的故事;它美化女王,称她与人民团结一致,将英格兰从教皇的专制下解放出来。在斯宾塞和莎士比亚的作品里都有对女王的赞颂,而伊丽莎白终其一生也刻意保持其亲善的形象。这位终生未嫁的女王称国家就是其夫君,所有的臣民都是其孩子。迈克尔·德雷顿(Michael Drayton)的《多福之邦》(Poly-Olbion,1612)写作于斯图亚特的冲突时期,它将不同地理特征的对峙与互补拟人化,赞颂民族的地方性忠诚。在《约翰王》中,莎士比亚把天主教神职人员刻画成恶毒成性、专事挑拨的人。斯宾塞的《仙后》,则在特洛伊人(Trojans)的历史中发现不列颠的起源,女骑士不列托玛特(Britomart)是高贵的不列吞人的后代,她起源于特洛伊人,其名字与不列颠的联系一目了然。在斯宾塞看来,民族认同中包含着英国历史的知识,也包含融入这个历史中的意识。在《仙后》第二卷中,勇敢的居央(Guyon,节制的化身)在《不列吞界标》(Briton Mos)的古书里发现了可以追溯至5世纪的格罗丽亚娜(Gloriana,即仙后)的王室史,并发出这样的感叹:
亲爱的祖国啊,回忆你的往事
以及那永久和纽带,对你的养子来说
该是多么亲切。
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体现着16世纪后期英国文学对英国民族性的认识,因而是民族认同的重要表达。当然,他的历史剧充分表现了人性的冲突与历史的复杂性,在这些作品中可以找到对王权的辩护,也有对古典共和理想的捍卫。在《亨利六世》和《理查三世》(1595-1596)中,莎士比亚描述了亨利·都铎如何使英格兰从内战走向安宁。在《亨利四世》(1596-1597)中,他着墨于君主的欲望与责任,塑造了一个复杂而英明的君主形象。《亨利五世》则将场景从国内转向国外,表现了在与法国的战争中英格兰内部的团结。英国在打败无敌舰队后出现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约翰·迪博士(Dr.John Dee)称赞女王对新世界的征服,认为这是不列颠的发现和帝国的复兴。
17世纪以后,英国的民族主义围绕三个特征展开:英语、盎格鲁撒克逊种族、议会与法律传统。1603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英格兰王位,他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的政治目标,要把两国联合成“统一的不列颠民族”。苏格兰人罗伯特·庞特(Robert Pont)在1604年称:过去这两个民族相互仇恨,是因为上帝对其天主教偶像崇拜进行惩罚的结果,现在它们将“在一个国王、一个法律、一个信仰下”,带着爱与和平生活在同一个国家中。托马斯·海伍德(Thomas Heywood)在1610年认为,每个民族都最爱护自己的国家,而英格兰是世上最快乐的家园,与西班牙等国相比,英国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更加美好。然而,不列颠话语在文学中却遭受争议,国王与一部分学者赞成联合,另一部分学者强调两个民族在法律与风俗上的差异,因而建议按不同的习惯分别统治。
在17世纪早期,人们看到了两种倾向并存的现象。1605年,本·琼森(Ben Jonson,c.1572-1637)为国王詹姆士上演的第一部剧《黑色假面舞》(The Masque of Bess),是王公贵族参加演出的综合艺术,它将风景画、音乐、诗歌、舞蹈与华丽服饰集于一体,歌颂了英格兰人和苏格兰人在国王统治下的统一,称这个天佑的岛国赢得了古老的尊严与风范。1620年1月,琼森在宫廷上演假面剧《来自月球新大陆的消息》(News from the New World Discovered in the Moon),其中人形的月球生物注视着国王的美德与伟大,表现了英国的天下升平的景象。17世纪30年代后期,查理一世参加演出了几部假面剧,如《不列颠的天空》《不列颠的胜利》等,都将不列颠的古代英雄业绩与今日的君王结合起来,由此掩饰日渐增长的不安定因素。
革命年代,文学中的民族认同叙事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弥尔顿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的民族主义情怀。弥尔顿的民族主义有时扎根于对英语的热爱,称英语是自由事业中伟大人物的语言;有时洋溢着宗教热情,说英国是上帝选择的新教国家,将在人类历史上起重要作用,英吉利民族将通过上帝的“恩宠与荣耀”来恢复真理,并成为所有基督教王国的得救之光。革命时期,阵营之争成为认同的争夺,两派都互相诽谤和谩骂对方,试图将对方从民族共同体中排除出去。论战的重要内容是宗教认同,弥尔顿就说清教英国是第二个以色列。关于英国的范式是罗马还是以色列,也充满争论。至于英格兰从何而来、何时而来,罗伯特·菲尔默爵士(Sir Robert Filmer)和弥尔顿表达了对立的观点。弥尔顿一生都说自己是英国人、爱国者,他的民族主义有时是族群的,源于本土的语言意识。
总之,16-17世纪英国的文学和艺术都表现出文艺复兴的典型特征,与其他领域一样,是英国进入现代民族国家的起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