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②。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③。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④。赤归于曹⑤。郭公⑥。
[原文]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②;侈,恶之大也③。先君有共德④,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⑤。公使宗妇觌,用币⑥,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⑦。女贽,不过榛、栗、枣、,以告虔也⑧。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⑨。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注释]
二十四年:鲁庄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70年)。刻:雕刻。其桷(jué决):指鲁桓公之庙的方形椽子。桷,方形的椽子。②御孙:鲁国大夫。共:大,指大德。③大:此指大恶。④共德:即大德。⑤哀姜:鲁庄公夫人。⑥宗妇:指同姓大夫的夫人。觌(dí敌):相见。⑦贽(hì至):古代初次求见人时所送的礼物。⑧榛(hēn真):榛子,即榛树的果实。:干肉。以告虔(qiàn前):用来表示其诚意。⑨同贽:相同的进见礼。无别:没有区别。大节:大的法度。夫人:即哀姜。游氏二子:游氏的两个儿子,也是桓、庄之族的富强者。
[译文]
鲁庄公二十四年春季,庄公在桓公庙的方形椽子上雕上花纹,都是不合乎礼法的。鲁国大夫御孙进谏说:“臣下听说,节俭,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恶中的大恶。先君拥有大德,而君王却把自己的行径纳入大恶之中,只怕不行吧。”
秋季,夫人哀姜来到。鲁庄公让同姓大夫的夫人见面,进见时用玉帛为进见的礼物,这是不合乎礼法的。御孙讲:“男人进见的礼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鸟,用物类来显明等级。女人进见的礼物,不超越榛子、栗子、枣子、干肉,用它来表达诚敬。如今男女用相同的进见礼物,这是没有分别了。男女的分别,是国家的大法度,而由夫人搞乱了它,只怕不行吧?”
晋国士又跟群公子策划,让他们杀死游氏的两个儿子。士告诉晋献公说:“行了。不超过二年,君王便必定没有忧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