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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麦当劳血战(1 / 1)


“我们要迎接美好的一天,我所有好友们今天都要兜兜风,今天妈妈们看上去都容光焕发,我们只想要好好的把握这一天。”

距离绑架案已经过去几天,小蕾现在的心情正如这首歌那样。

过两天就是新年,午后,她正坐在巷子口晒太阳,任俊独自看店。

他们的妈妈在隔壁理发店烫着明星江珊同款蓬松大卷发。

“喂,小蕾,为什么我非得守在这?我想和你一起去吃汉堡啊,你听说了吗,中心街开了一家叫麦当劳的快餐店。唉,好无聊,我得一辈子守着这个破店吗?”

小蕾忍俊不禁,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任俊,在现实世界中,他是从一家唱片行做起的店员,三十多岁时会在东京拥有自己的唱片销售店。

在理发店里,除了老板娘外只有小蕾妈妈和任俊妈妈。

“小蕾爸现在开始给王先生家当司机了。你说,是不是再跟他提一下帮小蕾转学的事?”小蕾妈妈说道。

她性格木讷,聪明好学,但只上到小学二年级。来大城市的心愿就是让女儿上个好学校。

“这有什么,你脸皮薄。王先生人很好,前几天出了事,孩子们也受了点伤,但王先生既给医疗费又送礼,还要安排医院,只是你们不愿麻烦人。”小俊妈回道。

“你得送点礼物才行啊。我看《动物世界》里动物都知道求人办事不能空着手,比如海豹被人救了,海豹妈妈还知道叼来海龟。”老板娘插话。

“咳咳。”只见小蕾爸爸故意咳嗽,提醒她们外面有客人。

转头一看,谈论的对象—王扬父子反而提着礼物出现。而刚才的对话也被听到。

“小蕾的妈妈,关于小蕾转学的事情你放心吧。”王父接着说。

“今天还得麻烦你们,能不能让王扬在你家住一天。我给家里的佣人放了假,我和李师傅要去招待客户,明天才回。”

......

小蕾只知道,妈妈突然喊她回家了。

转眼间,她成了王扬的导游,带他领略这个怪诞小巷。

这片区域只有0.73平方公里,却居住了数万人。

建于村民宅基地的基础上,楼与楼之间距离狭窄,两栋楼之间打开窗户就能交流,也称为“握手楼”。

这里是摊贩走卒出行的主场。穿插在里面的小巷和里弄就有二三十条之多,各色人等混夹其间。

就在此时,小蕾住的那栋四层楼房的顶部阁楼突然打开了窗户,那阁楼曾是历史上未出嫁的小姐们居住的绣楼。

只见一个身着白色婚纱的女子探出头来,往外张望,脸上妆都花了,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她并不是新娘,而是一个因感情问题精神失常的人。

在巷子的另一头,几个初中混混正在抢小学生的钱;与此同时,任俊的租碟店门口有一位教徒正极力向他推销宗教碟片;小蕾的同桌—麻花辫大姐则正趴在地上挖着什么。

热闹嘈杂的景象在王扬眼里倒是新奇有趣。

事不关己,所以有趣;身在其中,司空见惯,只觉难堪。

小蕾不明白王扬为什么突然提出要来她家住一晚的奇怪要求。

“你的手好了吗?为什么不去医院。”

“没事了。”小蕾轻轻地回答道。虽然她的手伤被一位无证医生以“脱臼”的方式治疗过,仍隐隐作痛。

“小蕾,晚饭我去给你们买麦当劳好不好?”妈妈问道。

两个21世纪的人对麦当劳并不感兴趣,只有一旁的任俊跳起来说:“我去买!”

小蕾心想,如果妈妈去的话,她一定会纠结点餐,甚至纠结要不要问饮料怎么免费续杯。

于是她接过妈妈给的“巨款”——足够平时两天的伙食费用,领着两人走出了家门。

走到中心街上,麦当劳门前人声鼎沸,任俊进店排队。

他们站在门口等待,突然,一个穿着名牌、留着公主切发型的女孩走过来,问道:“王扬,她是谁啊?”

小蕾记得这个人,是王扬小学时的同学,也即将是她的同学。

这位女孩是典当行老板的女儿,外号“典当公主”,她家表面上是做典当的,实际上却涉及黑社会的非法放贷。

此时正明晃晃地开在中心街道核心位置,麦当劳附近。

她想起了不愉快的回忆:二年级下学期,典当公主偷拿了小蕾的作文。

“你这哪是《丑小鸭》的读后感,分明是在写你自己吧。”

典当公主说道:“真不懂我们学校怎么会让不符合要求的人进校,这不公平吧。喂,妄想自己是天鹅的鸭子,你的鞋子别碰到我的了。”

典当公主以直率自居,周围笑声刺耳,年幼的小蕾感到无助。

更令她心碎的是,她转头望向她以为的,自己唯一的朋友——王扬时,他竟然也在笑。

而现在,典当公主又传来新的嘲笑声打断她的回忆。

“喂,你穿着奇怪的大人的衣服靠着王扬干嘛?像个乞丐一样,等着捡他吃剩的鸡腿吗?”

小蕾确实穿着一件比自己身形大很多的不合身的红色棉袄。

她长呼一口气,现在外面主色调是冷的,但她的内心是沸腾的。

小蕾慢慢地说:“你喜欢王扬吧?你不是一向直言不讳吗?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典当公主被说中少女心事,嚣张气焰瞬间低落。

小蕾接着对她说:“为了贬低别人你绞尽脑汁了吧。

有些人愚蠢乏味,只会用机械的方式攻击别人;

有些人对朋友都心怀嫉妒,两面三刀;

有些人无能阴险又向往权力,所以才会把不如意、控制欲、仇恨心、冷暴力都发泄在那些他们以为比自己‘弱小’的人身上。我觉得你不如承认自己是个废物”。

“还有你,当时为什么笑?听到别人说我是丑小鸭很好笑吗?”这是仅对王扬说的。

王扬没有回答。

这都是为那个8岁时受伤的小蕾说的。

现实就是如此,很多瞬间,别人不需要多大的力气,只是轻轻一碰,自己就会被击成碎片。继而又被嘲笑脆弱。

这番争执引来了周围许多人的关注。

其中竟然有之前住在平房时的邻居,还记得3岁时在公园碰到的长舌妇吗?

“哟,这不是李家的小蕾吗?你这衣服穿得挺好的嘛,当时我给你妈妈她还有点纠结呢。”其实她只是把不想要的红色衣服以“送的”名义塞给别人罢了,显得自己慷慨。

小蕾冷笑着,正准备回击,突然瞥见了街角的妈妈,一脸难过地呆望着。

原来妈妈一直悄悄跟在他们后面,此刻正为小蕾感到委屈。

本来小蕾是无所谓的,她现在长大了,不会再因为别人的嘲笑声心碎,也不想浪费时间去揣摩一个人的心思和想法。

但是当她看到妈妈落寞的神情时,才发现自己并没有长大。

她跑过去大声对妈妈说:“你不要替我难过!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不要接受别人给的垃圾。”

说着,她脱下红色外套丢给妈妈,然后自己泪流满面地往回走。

......

在巷子口,一群初中的混混正在羞辱一个坐着轮椅的少年。

那个少年住在隔壁楼栋一楼,去年,他13岁初一。

周围小混混勒索同学的时候,他见义勇为,结果被混混在后面捅了两刀。

一刀扎在背部神经导致胸部以下全部瘫痪,而他的脚也因感染而截肢,而那个混混只不过短暂地坐牢。

“这是谁啊,你说我哥们是‘失足少年’的时候不是很勇敢吗?现在看起来自己才是失足少年吧,哈哈。”一个混混拍打着少年的脸讥讽道。

少年没有吭声,“失足”是说行走时踩空,是指做了错事误入歧途的人。

他没有做坏事,但导致自己失了脚,失了学。家人白了头,自己再也走不了路,又怎么不算误入歧途呢?

小蕾在暗处看到这个场景,突然被后面一只手抓住。

竟然是典当公主?她匆忙跟着过来,只是为了回击刚才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的话。

她大声嚷嚷着:“你走这么快干吗?你那件衣服本来就是那个大妈不要的,你果然是个乞丐,还敢在那夸夸其谈。”然后气喘吁吁。

“喂,小鬼,不要吵。”正在兴头上的混混不耐烦地说道。

典当公主置若罔闻,继续回击小蕾:“你住在这么破的地方吗?我说...”

她的天真很快被混混们打断,他们最讨厌被人无视了,一个易拉罐飞了过来,砸到了典当公主。

“听不到我说话吗?”混混们把两个女孩夹在墙角,作势挥拳。

轮椅少年想呼喊求助,但被推倒在地。

真正的勇敢是什么呢?对于此刻小蕾而言,并非孤身走暗巷的孤勇。

“大哥们,我可以把值钱的东西都给你们,但是你们也看到了,我穷得连外套都没有。你也可以打我,但是最好不要动我旁边这个女孩。因为这一片没人能惹得起她家。”

典当公主并未察觉其中的玄机,反而颇为得意地对这番话表示认可。

混混们被激发叛逆,看到女孩身着名牌,于是二话不说地抢走了她值钱的手表,项链,背包,甚至脚上的运动鞋。

当天晚上混混团伙就跟典当家老板派来的打手爆发了激烈的冲突,双方伤势极为惨重,一片腥风血雨。

真正的勇敢是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忍得了艰苦,耐得住寂寞,勇敢地活着,然后尽力匡扶正义。

......

小蕾解决完巷子冲突回到家,就遇到了刚赶来的任俊和王扬。

任俊举着打包好的麦当劳,说道:“刚刚我看到隔着两条街那边有警车,说是有个女的被杀了,全身赤裸地躺在建筑垃圾夹板下面。”

这时家里没人,妈妈还没回来。

打开电视,地方电视台正在实时播放这则新闻,画面中有一个眼熟的红色外套—就是她刚刚丢给妈妈的那件!还有给尸体打了马赛克仍能看到的一头江珊同款蓬松大卷发!

小蕾心里一惊,赶忙给妈妈打电话——就是那个王父送给小蕾爸爸的那只小灵通,无人接听。

她没空理会任俊和王扬,只是狂奔,一边懊恼自己为什么跟妈妈发了脾气,一边四处打听:“你看到我妈妈了吗?”

她心慌意乱,如果妈妈出了事,她将成为孤儿,无论在哪个分支宇宙,哪个时空,即使还有其他家人。

最后奔往警察局,一路上任凭泪泉涌流。

“小蕾?”

妈妈从背后叫住她。

“呜啊啊,妈妈...你去哪了...”

“怎么了,别哭啊,你怎么现在还在外面,还没穿外套?这个给你。”说着就打开一个购物袋,拿出一件崭新的粉色羽绒服赶紧给她穿上。

这是她下午去商场买的,在那之前,她在街角扔掉了那件让女儿难堪的红色外套。而那件外套被一个女流浪汉阴差阳错地捡走,至于她为何被杀,那是后话了。

小蕾主动牵起妈妈的手,一起回家,她本不是这样爱表露情感的孩子,妈妈也同样是不善言辞的妈妈,俩人安静地走着。

“妈妈,不用担心我。我会好好长大的。”“嗯,我相信你。”妈妈笑着说。

......

小蕾、王扬、任俊三人坐在任俊家的小院里吃着冷掉的麦当劳。

“小蕾,你今天怎么又哭又笑的。”任俊说:“今天好奇怪,刚刚外面好像喊打喊杀的。”

“吃你的吧。”小蕾把鸡腿塞到他嘴里。

“你不是丑小鸭,这种说法也不好笑,我只是觉得你噘着嘴的时候是像个鸭子,不丑的鸭子。”王扬没有说出口的是,甚至有点可爱的样子。

对了,这并不意味着巷子里风平浪静了。

因为,一开始的那首歌,后面是这么唱的。

“我们要有一天好日子,今天不会有人掉眼泪,因为今天不会有人死去,悲剧改天再上演.... ”

深夜,一个穿着大码鞋子的人,拖着一个无头的尸体穿过空无一人的小巷,往黑暗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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