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人遇节令、朝贺、宴会、落成等事,有“致语”
一种。宋子京、欧阳永叔、苏子瞻、陈后山、文宋瑞集中皆有之。《啸余谱》列之于词曲之间。其式:先“教坊致语”(四六文),次“口号”(诗),次“勾合曲”(四六文),次“勾小儿队”(四六文),次“队名”(诗二句),次“问小儿”、“小儿致语”,次“勾杂剧”(皆四六文),次“放队”(或诗或四六文)。若有女弟子队,则勾女弟子队如前。其所歌之词曲与所演之剧,则自伶人定之。少游、补之之《调笑》乃并为之作词。元人杂剧乃以曲代之,曲中楔子、科白、上下场诗,犹是致语、口号、勾队、放队之遗也。
此程明善②《啸余谱》所以列致语于词曲之间者也。
(此条原稿删去)
注解
宋子京:宋祁(998—1061),字子京,安陆(今湖北安陆)人。北宋词人。
②程明善:字若水,明代学者。
译文
宋人遇到时令节日、朝会庆贺、大型宴会、宅邸落成等事,会有“致语”演出。宋祁、欧阳修、苏轼、陈师道、文天祥等人的文集中对此都有记载。《啸余谱》将“致语”放在词与曲之间。它的格式是:先是“教坊致语”(用四六文写成),其次“口号”(诗),再次“勾合曲”(四六文),再次“勾小儿队”(四六文),再次“队名”(诗二句),再次“问小儿”、“小儿致语”,再次“勾杂剧”(皆四六文),再次“放队”(或诗或四六文)。若有女弟子队,就把前面的“小儿”改成“女弟子”。其演出所唱的词曲与所演的剧目,则由艺人自己决定。秦观、晁补之的《调笑》就一并为他们作词,元代的杂剧则用曲来代替词,曲中楔子、科白、上下场诗,仍然是继承致语、口号、勾队、放队等形式而来。这就是程明善在《啸余谱》中之所以把致语放在词与曲之间的原因。
赏析
宋代致语主要是指公私宴会上的祝颂之辞。从表演形态的角度看,致语在宴会间的乐舞、戏剧演奏前由乐人念诵出来,所以又常被称为“乐语”。由于带有当众表演的性质,并带有介绍乐舞内容、戏剧剧情之意,因而也具备较强的实用性。从文体形态的角度看,一套完整的致语往往包括致语、口号、勾队、问队、勾杂剧、放队等多个部分,每部分因应于乐舞表演的程序而撰作,结构较为严密;而其文字一般由骈体文和近体诗组合而成。
宋人致语是重复歌唱同一曲子,如欧阳修的《采桑子》,共有十一首,前面有赋体的序。这类致语都是歌唱没有舞蹈。如果有歌有舞的形式就叫做“转踏”,转踏的形式,以唱歌的人为一队,边歌边舞,来娱乐宾客。这种形式是歌唱为主,表演为辅。
具体表演形式我们从《宋史·乐志》中的记载可见一斑:“队舞之制,其名各十。小儿队凡七十二人:一曰柘枝队,二曰剑器队……十曰射雕回鹘队。女弟子队凡一百五十三人:一曰菩萨蛮队,二曰感化乐队……十曰打球乐队。”每支队伍的服装道具由队名而各有不同。我们现在可以想见,如果是剑器队,道具是剑器,服装应该是专门的舞剑服。舞蹈的形式现在已经失传,歌曲取材于当时的流行曲调或古词或新近填词。这也是为什么宋词能够兴盛的缘故。因为宋词不仅仅是简单的词作流传于文人墨客官僚士珅之间,而已经作为一种大众化的娱乐形式流行于民间。
元杂剧又称北杂剧、北曲、元曲。元曲包括元杂剧和元代散曲两个部分,它在金院本的基础上孕育发展而形成的,正当南戏盛行之际,北杂剧走向成熟。13世纪后半期是元杂剧雄踞剧坛最繁盛的时期。
“四折一楔子”是元杂剧最常见的剧本结构形式,合为一本,每个剧本一般由四折戏组成,有时再加一个楔子。所谓的“折”相当于现在的“幕”,是音乐组织的单元,也是全剧矛盾冲突的自然段落;四折即是开端、发展、高潮、结尾四个阶段。
元杂剧在四折戏外,为了交代情节或贯穿线索,往往在全剧之首或折与折之间,加上一小段独立的戏,称为“楔子”。安排在第一折之前的,称为开场楔子;置于在各折之间的,称为过场楔子。楔子本义是木器榫合处为弥缝填裂而楔入的小木片,在元杂剧中它所起的是绵密针线或承前启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