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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抓捕过程(1 / 1)


第二天一清早起来,犯人们都还在为李猛真逃脱一事争论不休。有的说他肯定能逃跑成功,有的说他肯定会被抓住,而有的则干脆为李猛真能不能抓住而打起赌来,当然不是赌钱赌烟,而只是在赌一下自己的判断力而已。不过即便是这样,李猛真逃跑一事还是在犯人中引起了不小的骚轰动。

也许是鉴于猛真越狱逃跑的事影响太过恶劣,于是监狱决定封锁消息。即:各个分监区的犯人只能呆在自己分监区的楼层内,而且所有犯人也只能集中在楼层内的文化室里看新闻报道。表面上是放假,实则是严加看管。毕竟截止到目前李猛真还没被抓到,监狱是不敢掉以轻心的。

也许是为了安抚犯人的恐慌情绪,中午的午饭监狱居然史无前例地给大家加了一道腊肉和猪脚,其油水和丰盛的程度绝不亚于过大年过大节。

吃过饭后,下午还是跟上午一样集体收看电视,而一些新闻频道里竞然还直播了外面布控抓捕李猛真的实况:却见车站、码头、街上以及各个关卡上,基本都是三步一哨五步一岗的持枪询查的武警,当然也包括了警察和公安。

这种高压态势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多,正当犯人们还在膜拜猛真有胆量时,只见蒋分监区长风风火火地跑进了文化室,从他笑得开花的神情来看,肯定有什么重大的好事要宣布。

果不其然,他一到前面的执勤台坐下后,就马上关掉了电视,汗也顾不上擦一把,就直接冲着犯人讲了起来:“现在全体保持肃静,我在这里要宣布一个重大消息!”

其实这句话就算蒋分监区长不说大家心里也知道,等下要宣布的消息肯定会和李猛真逃跑的事有关。但猜归猜,大家还是忍不住竖长了耳朵在等待蒋分监区长的下一句。

“至于这个消息,想必你们也猜到了。在这里我也不想拐弯抹角,就是猛真在今天下午4点13分被我们监狱警察抓到了。”蒋分监区长故意把“我们监狱警察”这6个字加重了语气,言下之意不明而喻。

“哇!这么快,都还不到24个小时呢?”

“那李猛真在哪里被抓到的啊!”

“他奶个球,还以为会逃跑成功呢,哪知这么不中用。”

“这叫插翅难逃!”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逃跑有个卵用,还不是跟自己过意不去。”

……

顿时,下面的犯人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大家先静一下,这么着吧,我想有必要在这里给大家讲一下抓捕李猛真的过程。”蒋分监区长稍稍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就在猛真刚跳下高墙不久,我监就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并及时调取了周边的视频监控,并布控了大量的警力……”

在蒋分监区长眉飞色舞的叙述下,于是大家的脑海里也跟着浮现了这么一幅场景:

当猛真果断地跳下将近5米高的高墙后,由于失去重力,双脚刚一沾到下面的绿化带时,突然感到左脚一阵钻痛,原来是被摔伤了。但鉴于当时情况危急,他也顾不上剧痛,只知崴着脚拼命朝监狱对面的公路猛跑,幸好公路当时没人,这也给他逃跑创造了一个便利。

可是,就在他一瘸一拐到达公路边时,他一下子愣住了:究竞是朝右跑呢还是朝左跑?如果沿着公路向右边跑的话,那里正是监狱警官的公寓楼,凭胆量,他可不敢冒这个险。但如果往左边,那边又是通往市区的地方,虽说市区人杂,但由于刚才跳墙时被人发现了,到时公安和警察肯定会把这方严密控制,那无异于自投罗网。

左思右想,有着反侦察能力的李猛真还是觉得,当下唯一行得通的路线就是横穿公路,只有从对面逃跑才最安全。因为那里有一间砖厂,而之前在监狱里观察到的那根烟囱就耸立在那里。最关键的是,绕过烟囱后面,就是一片连绵起伏的群山,只要人一钻到山里面,就算再多的公安和警察也拿自己没法了。

“汪汪!”就在李猛真正打着如意算盘时,冷不防从公路边窜出一只脏不拉稀的野狗,正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对着自己狂吠不已。

“他妈的,人也追我,连你也追我,欺我是逃犯不成?看老子不弄死你!”被惹怒的李猛真竞真的捡起了一块大石头,对着这条挡路的畜牲砸了过去。

“呜呜呜!”那疯狗也好像明白李猛真是个不好惹的主,只好委曲地夹着尾巴落荒而逃了,而且逃跑的路线也恰好是烟囱那边。

“我的个乖乖,原来这畜牲是救我来的,刚才自己还差点冤枉了它!”李猛真不禁有点喜出望外,跟着狗屁股屁颤屁颤地追了上去。

大概跑了十来分钟吧,李猛真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尤其是那左脚,每迈一步,就像是踩在钢针上一样。有好几次,他真想停下来歇一会,可是求生的意念却在提醒着他:“不能啊兄弟,你一旦停下来,那就等于坐以待毙了。坚持就是胜利,再往前跑一会,就逃出生天了!”于是,在意志的鼓励下,李猛真只好强打起精神,高一脚低一脚继续艰难地前行。

“汪汪!”又是一阵狗叫。

怪了,明明来帮我的“兄弟”就在前面,怎么这会从后面传来狗的叫声呢?拼命狂奔的猛真一时被搞糊涂了。难道有人追上来了?还是自己做贼心虚心理在作崇?出于警惕,他还是忍不住扭过头来向身后望了一眼:哪有什么狗啊,就连鬼影都没有一个。见没有什么危险,李猛真这才放下心来。

可是这次还没等他跑多久,后面的狗声叫得更凶猛了,而且声音也越来越大,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扭头向后看了一眼。这回是绝对错不了,只见相处自己不足二百米的地方,的的确确晃动着一些影影绰绰的人影。尽管看不到狗,但从这些不正常的情况来看,这些人和狗肯定是为追捕自己而来的。看来,自己已陷入了四面楚歌之中。

面对公安和警察布下的天罗地网,一向自认心理素质过硬的李猛真这时也不免有些心虚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真想折回去向追他的那些人自首。然而,要强的他又不甘轻易言败,况且这样做对自己也没有半点好处。在纠结了片刻后,他还是决定打消这个念头,反正都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倒不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

心里有了继续“战斗”的勇气后,猛真只觉得自己也轻快了许多。可这种轻快还不过5分钟,他突然只感到自己的双脚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更恼人的是,额头前面竞莫名其妙地飘浮起无数的小星星,一闪一闪的,刺激得他都快睁不开眼了。如果此刻不是意志在支撑着他,或许他早就趴在地上了。

不行,决不能倒趴下,趴下就意味着失败,趴下就意味着前功尽瘁,一定要保持清醒!这时,一线正午炙热的阳光灼烧得他又恢复了神志,等他努力打开双眼时,前头那烟囱这时也俞发清晰可辩了。从目测距离来看,只要再跑个200米,不!也可能是150米,自己就能成功抵达。只要到了那里,自己就不愁不能脱险了。因为左烟囱的后面,就是一片人迹罕至长满树木茅草的大山,而人一旦钻进去,抓捕无异于大海捞针。再者,山里面的天然食野生物多,自己根本不用担心饿肚子,即便是在山中躲上年把半载也不成个问题。如果风声一过,自己再神不知鬼不觉溜出来,到时谁也发现不了。想到这些,李猛真只感到左脚也不痛了,顿时脚上像生了风似的飞了起来。

到了,快到了!当烟囱上的砖块都能数得清的时候,李猛真顿时兴奋得狂跳不止。但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觉得自己有必要离它远一点,因为那是砖厂的地方,有厂就必定有人,万一给人发现了那麻烦可就大了。为了保险起见,于是,他决定改变原来设定的路线,从侧面绕了过去。

而事实上,李猛真的选择是正确的,因为烟囱侧面,不仅有一片开阔的荒地,而且上面也长满了齐腰身的荆刺和杂草,这样也更容易隐蔽。虽说行走比较困难,但相对于被抓,风险也似乎少了很多。

然而就在他认为胜券在握的时候,谁知左脚痛得让他不得不停了下来。迫不得已,他只好一屁股盘坐在草丛里,低下头来仔细察看伤情。原来,是一节锈铁丝扎进了左脚的脚板心,而脚板心也早已给鲜血染红了。并且他还发现除了左脚被扎了铁丝外,整双脚上的鞋子都被跑掉了,两只脚也被杂草割得血肉模糊伤痕累累的。“妈的,难怪这么痛!”未了,他忍不住自言自语地骂了一句。

由于铁丝扎得太深,猛真想动手把它拔出来。哪知,还不等他用力,那种锥心般的痛疼感痛得他差点没哭出声来,这也让他一下子联想到小时候跟爷爷进山用铁夹子捕猎时的情景:记得有回夹住了一只野兔,看它痛苦得在那里不停地挣扎,小猛真顿时就动了恻隐之心,便想也不想就把它放生了。可现在,自己竞落得个如同野兔一般的下场。好歹自己当年也放过了野兔,可今日谁又会放过自己呢?这未免有点太不公平了吧!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意?一时之间,他只感到自己有如强弩之末,不禁开始悲鸣起来。

最后,他干脆连铁丝也不拔了,就随手从旁边的杂草丛里掐了两根老蓍草,并把它们折成一长一短两根握在自己的左手心里。他要用它们为自己的命运占上一卦:如果抽到了长的那根,自己则继续朝前跑;如果是短的那根,自己索性原地不动,反正这地方一般人是不易发觉的。也不知是不是命运有意安排还是本该如此,他竞然抽到了短的那根。顿时,他悲情满怀百感交集,不由得想起了汉语中绝顶之诗《黍离》来: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不用说,此人是他自己无疑。

打定主意后,猛真整了整身上早已被荊草划烂的衣服,然后素面朝天地平躺了下来。但随后,他又觉得这样似乎有些不妥,于是只好强忍着疼痛,以肘当脚,然后侧着身子匍匐爬进了一处长满刺棘的灌木丛里。也或者说,他已躺进了一顶天然的帐篷里。现在,他完全有理由高枕无忧了。但他还是忽略了一些事情,尽管已有了临时的栖身之所,可是饥饿和疲劳比脚痛还更为严重。他只感到自己这时身体非常的虚,脑袋也痛得厉害,而且这种糟糕的状态还在持续。直到他发现脑瓜子突然转不动了,然后,他头一歪,便倒在碎砾石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而这一睡,他竞然一觉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当然他本人其实并不知晓,如果不是后来抓获的警察告诉时间,他还真以为是逃跑的当天中午呢?那,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就在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已睡足了的李猛真总算醒了过来。按原计划,他还要继续向前面的大山里跑,可当他正准备从灌木丛里钻出来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山脚下有几个绿色的人影在晃动,这一下子差点把他的魂都给吓出来了。见状,天性警觉的他赶快半支起了身子,然后用手擦了擦眼睛:不错,那几个绿色的人影是捜山的武警,看来往山里跑已是绝无可能的了。那么自己能不能反行其道呢?一想到这个绝妙的主意,猛真忍不住往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哼!当你们以为我逃进了深山里,却不知我又回到监狱的大门前逛呢?

可就在他准备钻出来往回跑时,哪知他身后又连响起了几声狗叫。从声音上辨析,肯定不止一只,可如果是几只的话,那就说明在后面肯定还有追捕的人,照这样说来,自己已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了。

刹那间,陷入绝境的李猛真只觉得到处都布下了天罗地网,但它又不甘心束手就擒被人瓮中捉鳖。都说急中生智,于是他脑瓜子又迅速转动了起来:既然腹背受地,那老子还不如按兵不动呆在原地,这样也好以静制动,然后瞅准机会再溜出去也不迟。只要抓捕的人不搜到这里,自己肯定是万无一失。再者,这块荒野地面积又这么大,即便是追自己的人找到这里时,怕已是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了。只要天一黑,自己就可以借助夜幕的掩护蒙混出去。等一系列的逃跑计划从脑瓜里出台后,猛真这才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心里也踏实了不少。

可计划归计划,肚子里响个不停那才是真的。要知道,从昨天早上十点多到现在为止,他整整二十来个小时水米未进了。如果再照这样下去,不要说逃跑,还能不能活下去怕都成了个问题。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填饱肚子,但在这鬼地方,除了棘刺就是石头,总不至于吃棘刺和石长吧!这时,已被饿得头昏眼花的肖恒差不多都快要虚脱了,迫不得已,他只好在灌木树上摘了几片快要晒蔫了的叶子。可是,还没等他咀嚼几口,一股又苦又麻的味道冲得受不了,于是他只好打消了用叶子充饥的念头。

而也在这时,太阳似乎越来越毒了。虽说猛真把自己像根木头似的塞在这荊棘满布的帐篷里,然而炙热的阳光却一点情面也不给他,依然照射不误地从枝叶的缝隙里射了进来,这就有如把“账篷”变成了一个“烤炉”。李猛真只感到口干舌燥,可“烤炉”里的他也只能被阳光这么活生生地烤着,因为他别无选择,如果一旦出去,就等于暴露了自己。

不!决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一定得想个法子。饥渴难奈的他忍不住侧了一下身子,谁知这一动,他竞然感到小腹一阵刺胀,看来是要小便了。

小便——水!求生的欲望顿时让他灵光一闪:难道不能把尿转化成水吗?这个原理就如冒得财把苹果葡萄干转化成酒一样。虽说是自己的尿液,但总比裂着嘴渴死强。可是,就算喝自己的尿也得找个装的容器呀!总不至于自己把头弯下来像倒喝自来水那样喝吧!也该他运气好,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他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什么东西在阳光的照射下正发着耀眼的反光。等他仔细看清了后,才发现那东西原来不过是一个打碎了的酒瓶底儿。

对了,就是它了,用这东西盛尿液那是再好不过了。一阵高兴后,猛真像是老鼠出洞一样,先是把一双三角眼贼溜溜地向四周转了转,在确定周围没有危险后,他这才像蛇一样悄无声息地爬出了灌木丛,然后趴在地上小心奕奕地把那瓶底捡了回来。

等用指甲盖抠清瓶底里的淤土后,他便掏出了那个跟自己一样受了惊吓的玩意儿,侧着身子朝瓶底里放尿,可当他端着还冒着黄泡尿液的瓶底盖儿他又不敢喝了,毕竟这是自己刚刚拉出来的。且不说它黄黄浓浓的,单就那股子骚腥味就令他无法忍受,一时之间,他有点左右为难起来。可是,这时头顶上的太阳更毒了,就像是个火盆倒扣在自己的头顶上,甚至于他还能闻到自己那并不太长的头发被烧焦的味道。

“他妈的,当年越王勾践连夫差的粪便都敢尝,老子难道连喝自己的尿的勇气都没有么?”陡然间,一种阿q式自我激励精神在心里疯长。于是,他决定卧薪尝尿一回,便鼻子一捏,眼睛一闭,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咕嘟就把那半瓶尿液喝了个底朝天。

咦!怎么就不骚了呢?已把尿液喝了个亮底的李猛真不禁有些奇怪起来,而且这时,他竞然觉得自己的尿液竞还有一种甜丝丝的味道,说得更好听一点,自己的尿液真可以堪比青岛啤酒。看着瓶底里还剩了那么几小滴,猛真还真有点舍不得,于是他干脆再接再励,一鼓作气把剩下的那几滴倒了个精光。

末了,他咂了咂自己那业已润湿的嘴唇,心想:他妈的,想当初冒得福不顾冒着减刑被打下来的危险用葡萄苹果可乐酿酒喝,早知这样,老子还不如帮他一个忙,每天洒一泡给他喝,他也不至于严重违纪了。

解决了口渴的问题后,接下来就是如何解决温饱的问题了。但这倒难不倒聪明的他。因为就在他捡瓶底盖儿之前,他就已闻到了一股臭味,而这臭味,正是离他不远地方的一只死老鼠身上发出来的。

从老鼠尸体保存的程度来看,估计已死了一个星期左右,可能是这地方阴燥,因此它还没有完全腐烂。也或者说它被风干了。但不管怎样,反正在肖恒看来,这死老鼠无疑就是一具金身不腐的木乃伊。也尽管这具木乃伊差不多不成鼠样了,可它身上毕竟还有些肉,尤其是它那四条壮硕的肥大腿。

那该怎么吃这只老鼠木乃伊呢?总不至于连皮带毛全个囫囵吞下去吧!当然李猛真还没傻到那个程度,他更不愿意返祖到茹毛饮血的原始人。不过,他这时也想到了一个法子,而这法子也简单,无非就是把那烂瓶底儿再打烂,然后用打烂的玻璃片儿剔掉老鼠皮,那么,一顿丰盛的午餐自然也就到手了。其实,这方法还是猛真在狱内看《荒野求生》这一档节目中学来的,想不到这会儿竞会派上了用场。

当剥掉鼠皮后,只见一具白花花的肉体便展现在了猛真的眼前,可它还不能马上食用,因为它那呈紫绿色的肚子鼓胀胀的,而且里面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对了,还忘记挖掉它的内脏。于是,猛真像庖丁解牛一样“霍”地一声把老鼠肚子一分为二。顿时,一股奇臭从里面冲了出来,猛真只觉得一阵恶心。然而,更恶心的还在后头,只见那腐烂了的呈黑棕色的内脏上居然爬满了白黄色的蛆,密密麻麻的,看得他头皮都发麻了。

能有什么办法呢?一时间,沮丧不已的猛真真想把这只长满了蛆的死老鼠扔得远远的。可是,这时自己没长蛆的肚子却在跟自己抗争了,并且还故意似的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于是他忍不住打了个空嗝,自言自语地骂道:“这该死的老鼠!”事实上,他这句话骂了也等于白骂,因为这只老鼠本身就是死的。

迫不得已,他只好腾出右手折了一根干枯枝,然后把老鼠的内脏和蛆全部给搅拨了出来。

就这样一搅一拨弄了好几分钟后,才总算把里面给弄了个干净。但饶是如此,还是有几只像蚕一样肥的蛆附吸在上面。这时已饿得头昏眼花的猛真再也顾不上脏与不脏了,索性用手一条一条的把它们捻在了地上。看着地上被他捻出来的蛆,猛真还不忘骂了一句:“呸,你以为老子什么都吃!”而实际上,那绿得发紫的死老鼠肉其实比那些蛆也强不了多少。

当整只老鼠只剩一具空空如也的躯壳时,猛真早已累得汗流浃背了。可他一点也不感到累,相反,他反而觉得有一种自己动手丰衣食足的感觉。出于对劳动成果的尊重,他居然还像是那么回事似的把老鼠拿在手上掂了掂:我的个乖乖!这家伙不下于半斤哩!看来自己还真没白忙乎。

看着白里带紫的老鼠肉,自然而然,猛真也融会贯通地想到自己吃过的兔子肉,既然它们大小无异而且又都是肉,从本质上讲,也就没有什么不同,那自己为何就不能吃呢?

基于这种无可厚非的支配,猛真再也不嫌弃手中这坨死老鼠肉了,他甚至更愿意手里的这东西是一顿难得的野味佳馐。再说了,达尔文老学究都讲: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现实是,也确实没有什么比能活下去更为重要的了。

猛真在给自己找到了一个附会牵强的理由后,便先作了一个深呼吸,然后一只手捏住鼻子,这才把死老鼠当成肯德基里的一只炸鸡腿大口大口地啃了起来。

也真怪, 刚一开始咬的时候,任猛真怎么用力,那老鼠肉就是硬得像牛皮一样。难道是咬合力不够?他还真不信这个邪,也更不愿就此放下这块到手的肥肉,于是他脚一跺,头一偏,又牙齿猛地扯了一下,瞬间,一具完整的老鼠肉竞被他咬掉了大半个身子。

就这样,他越嚼就越有味道,凭着味蕾的感知,这风干的老鼠肉和家里那些晒干的地瓜的味道竞极为相似,尽管它们的质地不同,但那种无法言喻的口感基本上是相同的。

可能是真的饿极了,也可能是一不小心造成的。反正,那半边老鼠肉硬是给他横着塞进了口中吞进了肚里,以至于连骨头都没来得及吐出来。

后来他想,自己这付狼狈模样,简直和圊虫逢秽欣然一饱并没有多大巨别。说句更难听的话,他现在连一条圊虫都还不如。

可当猛真才吃完老鼠肉不久,他又开始打起嗝儿来,但这回可绝不是之前那个有气无力的空嗝,而是一个类似于凭空响起来的闷雷。至于响到一个什么程度,事后,他也只能从被他嘴中喷出的气流所冲断的枯枝上找到一点证据。

现在,手中只剩下小半边老鼠肉了,猛真越看越觉得“物以稀为贵”这句话讲得非常有道理。他甚至还一度产生了这么一个想法:那就是先把它揣在怀中,万一到晚上饿了的时候也可以拿来充饥。然而不巧的是,肚子这时偏偏不依不挠,又用响声开始作怪了。左思右想后,他还是决定干脆把它吃完,等填饱肚子有了力气后再另作打算。

大摡是第一次吃得有些仓促,所以这次猛真觉得还是矜持一点好。可是,那又该用怎样一个体面的方法吃呢?这里既没有刀叉,也没有筷子调羮,总不至于又用那弄脏的玻璃碎片来割吧!一直到了最后,穷尽了毕生智慧的猛真也没找出个更合适的办法。无奈之下,他只好用牙把那老鼠肉一边死死咬住,而两只手则牢牢钳住那头,然后像鳄鱼撕咬动物那样三百六十度地旋转起来。不过的是,鳄鱼是在用自己的身体旋转,而猛真旋转的却是自己的双手。形象一点说,他现在的动作好比用双手在拧一个方向盘,但不管怎么样,这招东施效颦的方法还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也就不到那么一小屁功夫,一小块鼠肉就被他轻而易举地撕了下来。

可就在他快要送到嘴中时,突然他有些恍惚了,也或者他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间他经常光顾的肯德基店。那时,他西装革领,油光滑亮。哪怕只是在啃鸡腿这一块,他也不忘戴上手套,而且还必须得像个绅士般在胸前系上一块白围裙,这不仅是派头,更是一种风度。

还有,他在啃食鸡腿之前,总喜欢习惯性地抿抿嘴,然后优雅地侧着身子,等姿势固定了之后,这才不慌不忙把鸡腿送到嘴边轻轻一啃。但即便是啃,他也只是啃那么一小点,剩余的大半只鸡腿则被他原封不动地放到餐盘里头了。

“哎呦!”突然,一阵猝不及防的剧痛把他拉回到了现实中。原来,是那只扎了铁丝的左脚不小心碰到了灌木。看来,是时候把它拉出来了。

想到自己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办,猛真一扫刚才浮想联翩里的斯文,便三下五除二把剩下的鼠肉吃了个精光,完后,他甚至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时,太阳已在开始偏西了,估计已到了下午三点左右吧,猛真只感到阴凉了不少,加之刚才的鼠肉又给他补充了不少的体力。于是他卯足了劲儿,一个鲤鱼打挺半坐了起来。也虽然在坐起来的时候,头顶碰到了灌木上的尖刺,但丝毫也没有影响到他的下一步行动。

本来,左脚经过长时间的休整,脚板心的血早已止住了。不承想,刚才由于不小心触碰到了灌木,这时它又像泉水一样喷涌不止,就连始作俑的锈铁丝也全被染红了,看上去真吓人。

“妈的,真是矫气,等会还靠你帮我亡命天涯呢!”猛真板着血淋淋的脚丫没好气地唠骂了起来:“就多大个事,不就被根刺碰瓷了一下吗?如果要是像老子从5米高的围墙上跳下来,那还不知多苦痛呢!”

发完牢骚后,猛真这才开始试探性地摇摆起那根将近十厘米长的铁丝来。按他事先打算,只要直接往外拨就可以了。然而当他开始发力时,却总感到哪里有些不对劲,因为不管怎么使劲,扎入肉里面的那一端铁丝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住了。也就是说,拨来拨去,他是在拨他那只左脚,就像是蚍蜉撼大树,白折腾了一场。

“真他妈的大白天见了鬼,老子高墙都“制服”得了,就不信制服不了一根小小的铁丝!”此时,豆大的汗滴已从猛真的头上滚了下来。现在他俨然成了一个外科医生,不过的是,他救治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但除了心灵。

还是套袭鳄鱼旋转那一招,猛真捏着铁丝开始猛摇起来,而且这次他的技术比之前明显娴熟多了,只见他像挂档一样,时而把铁丝向前一推,时而向后一倒,再不就是左摇右摆。总之,一根铁丝被他玩得出神入化。

可这次,即便他使出了浑身解数也是无济于事,因为那根铁丝就如同一条刚进洞的蛇一样,任凭猛真使出吃奶的劲都拉不出来。有几次,他也想把铁丝折断,但终归是治标不治本,就算折断了脚板心外面的铁丝,可里头的那截依然留在肉里面,折了也等于白折。于是,他开始有些泄气了。

就这么与铁丝僵持了几分钟后,猛真猛然觉得,自己可不能再这么耗下去了,万一这时有公安警察追上来,自己不要说跑,恐怕就连走也是个难事。权衡利弊之后,他只好忍着剧痛,把露出的那节铁丝绕在灌木的枝丫上,然后平躺下身子,闭上眼睛,左脚猛地反向一带,顿时,埋在肉里头的那截铁丝连皮带肉都给绷出来了。

见拔掉了肉中刺,肖恒也顾不上抹去脚板心的血迹,便赶忙把那根带血的铁丝拿到眼前看个究竟,这一看不打紧,一看顿时把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原来,肉里面那铁丝竞是折弯过来的,从外形上看,它就宛如一口带着反钩的钓鱼针。也难怪自己讨神费力地拨了那么久也拨不出来,可问题是,当初它又是如何扎进脚板心的呢?这猛真就不得而知了。

接下来就是如何解决脚上的鞋子。不过在这方面,猛真还是蛮有把握的。因为打小时候起,他就常常站在爷爷旁边看着他编织草鞋。虽说自己没有亲自动手尝试过,但整套制作流程还是被他记在了心里。至于鞋子的原材料,他身边多的是,尽管那些杂草的质地和稻草荞麦不能相提并论,但将就一下还总是可以的。

说做就做,这也是猛真的一惯作风。于是他迅速行动起来。才不到几分钟,一只由杂草编织的草鞋就摆在了他的面前。当然了,为了加强它的稳定和牢靠性,甚至那根像钓鱼针一样的铁丝也被他利用上了。

一开始,猛真对自已编织的草鞋还有些不放心,于是他如履薄冰似的把它套在脚上试了试。还真不要说,这鞋的规格尺寸几乎与同定制的一样,不仅大小适中,而且还非常柔软舒服,至少要比监狱那囚鞋不知强了多少倍。

也就在他刚刚穿好草鞋,天气说变就变,刚才还好好的,谁知转眼却乌云密布狂风大作,并不时伴有隆隆的雷声,看来是要下雨了。

这下可乐坏了猛真,于是他的心绪也开始悸动起来:妈的,自己像只缩头乌龟藏在这荊刺堆里都快成个死人了,现在总算可以出去透口气了。于是,他贼溜溜的向四周环视了一遍,在确定周围没人后,便小心奕奕地从“灌木账篷”里钻了出来。但出于警觉,他还是有些不放心,便踮起脚尖向空旷的四周再望了一眼:只见远处巍峨葱郁的山麓在乌云黑幕的掩盖下,缥缥缈缈虚无边廊。而近处只有一些杂草在风中杂乱无序地摇晃。虽然从视觉感官上,那些或黑或褐的乌云给自己产生了一种特别压抑逼仄的感觉,但最起码,这种恶劣的天气对于自己逃跑肯定非常有利。这不是自然其说,而是天遂人愿。

雷声越来越大了,间或白色的闪电间或把整个黑色的天空龟裂成了各种形状不一的板块。这时,零星小雨也开始在落了。可以说,所有这一切,对于自己逃跑又增加了一个有利的筹码。一时之间,猛真禁不住喜极而泣。是啊!为了所谓的自由,自己基本上可以说是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先是冒着加刑和生命的危险跳墙,接着是挨饿忍渴而不得不吃自己的尿液和死老鼠。并且这期间,还要提心吊胆担心公安警察的追捕。现在倒好了,总算获得了暂时的自由,可这自由也不过是等同虚设。从逃出监狱到现在,除了见过一条母野狗外,就连女人是什么样都不知道,至于外面更是没来得及看清楚。当然这还只是其次,最令他无法忍受的是,到头来居然连自己的尿液都敢喝,甚至那只死了多日的臭老鼠都被自己吃光了。但如果不这样,自己又能活下来吗?如果连命都没了,那么逃跑也就失去了意义。早知这样,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呆在监狱里服刑,最起码,不用担惊受怕风吹雨宿,而且一日三餐也有保障。可是,这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因为命运之舟,已把自己推上了不归路。

不过,即便为自由而自由,也要自由得有理由。而所谓的自由是这样,在甲看来微不足道,但在乙那里却弥足珍贵。就拿猛真来说,总认为逃跑的理由是为了摆脱束缚,至于自由的意义则大可不管。反正自由在他看来,要么是无拘无束天马行空,要么就是以前那样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然而,他偏偏忽略了,如果要冲破自由这个壁垒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往深一点讲,就算是自由,但也要有个权限。即任何社会人都必须遵循大众社会所设置的共同规则,超出这个框架,那就意味着他已成了社会的公敢。何况目前猛真还是个双重罪犯,只是这一点他不知道罢了。

一滴、两滴,这时,刚落下的雨滴已在他的脚前溅起了一个个小水花。猛真也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可没等他挪几步,他又感到哪里有些不对劲:那是什么呢?于是,他连忙把右手搭在了额头上,然后迅速向四周扫了一遍,可是除了水雾外,基本上什么也没看见,看来是自己多疑了。也就在他正准备把额头上的手放下来时,突然传来了几声“汪汪”的叫声,并且还伴随着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糟了,显然情况有些不妙!看来那些抓捕的人是朝自己这边来的,猛真顿时吓得没差点瘫在地上。但马上,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当务之急,就是看能不能找一处逃生的豁口,只要有一线生机,他也要抓住,逃出去总比呆在原地等死强。于是他再次向四周打量。

在他的正面,也就是他认为最有希望逃脱的大山那边,虽说此时由于天暗显得过于模糊,可是那几束晃动不停的白光却把他吓了一大跳。一开始,他还误以为是闪电,可后来却越望越不对劲,哪有圆柱形的闪电呢?看来那是手电筒的光线,这样看来,大山那边肯定是重点布控了。

再往右边,基本上都是一些村落。当初的时候,这地方猛真其实也有考虑过,但考虑到太远,所以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至于左边,那就更不要说了,它唯一的出处就是市区。且不说如今已被自己闹出了一个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放在平时,那些公安警察巡逻队员也多的是。如果自己现在贸然撞过去,那就不像刘佬佬进大观园那么简单了,到时市区这座大观园就会把自己当成一只大肥羊给活生生地吞噬掉。

再就是身后,那更想都不用想了。第一,它不仅是监狱的地盘,而且还有监狱警察的公寓楼,如果往回跑,那等于在自投罗网。

难道这就是天意?如同困兽的猛真变得有些绝望了,精神也崩溃到了极点。尤其是焦虑、不安、狂躁、恐惧、慌张、紊乱、沮丧和茫然,它们就像是一根根冷飕飕的利箭向自己疾射而来。他遍体鳞伤,只觉得头晕目眩,然后头一黑,一个趔趄就栽在了泥水之中。

等他苏醒过来时,已有数十名警察把他团团围住了,他只好心有不甘又不得不甘地闭上了眼睛,然后颓然地伸出双手,沮丧地说:“你们可真神速,我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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