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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黑莲花与君子(27)(1 / 1)


但该写的文章还是要写。

待到信春上楼送茶水时,看到自家太太竟然洋洋洒洒写了两页纸。

她搁下骨瓷的茶杯,夸赞道:“太太下笔如有神!”

她瞅着,字比她哥哥还要好上许多。

朝笙一面翻着书,一面道:“许是中午吃了一尾鲈鱼的缘故。”

信春深以为然:“吃鱼可以明智。”

坐在书桌另一端的青年端起茶杯,恰好遮住了泛红的耳尖。

周暮觉的目光落在朝笙重新束好的乌发上——为什么上午一字未写,他再清楚不过了。

书房里忽然响起几声咳嗽,信春扭过头去,“哎呀”一声:“少爷,您怎么呛着了?”

耳朵都咳红了,茶明明是放温了些才端上来的,应该不烫了。

周暮觉摆摆手,让信春别着急。

他将手中的茶盏搁下,便对上了朝笙含笑的眼睛。

于是,青年的耳尖在信春茫然的眼神中愈发的红了。

待到小丫头托着茶盘走了,坐在他对侧的人关切地开口:“是天气热了些?还是茶确实有点烫?”

她语气纯然,但周暮觉分明听出了揶揄的意味。

以前,并未发现她有这样促狭有趣的一面。

仿佛一张仕女画有了更加鲜活的颜色,这色彩是为他而作,与旁的都无关。

青年眼角攒出一个笑来:“你知道原因的,朝朝。”

小周先生开窍倒是很快。

朝笙撑着脸,慢悠悠道:“我不知道呀。”

于是日光明亮的书房里似乎又生长出暧昧旖旎的气息,那个浅尝辄止亲密记忆再次浮现。

周暮觉终于败了下来,他的指尖压在书页上,在朝笙的笑意里强行转移了话题:“……论文。”

朝笙如他所愿的放过了他,书房里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书页翻动的声音。

青英大学的文学系很有名,学校里的老师既有博学但守旧的前清夫子,也有接受了西式教育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

两股截然不同的思想相碰撞,交锋很多,最后造就了文学系赫赫的声名。

如果林朝笙并非生来被期待做待价而沽的“大家闺秀”,没有被她的父亲教导必须“依靠男人”“攀附权贵”,或许她能走上另外一条道路。

毕竟青英大学,是她自己考上的。

尽管这份学历最后也只是作为林朝笙的“嫁妆”。

没有谁生来就是宫殿里的“装饰物”,遗憾的是,林朝笙自幼就在父权的茧房。

所以她最终长成了虚荣浮华,纵情享乐的模样。

她的父亲也好,周鹤亭也好,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朝笙挥却这些思绪,在稿纸的最后一行画上句号。

“写完了吗?”

周暮觉合上书页,走到了朝笙的身旁。

“对呀。”她微微侧转身子,将稿纸推了过去。

周暮觉知道她的字写得很好,是极为婉畅秀逸的虞体。

但他没料到朝笙的文章写得比字更好。

朝笙见他迟迟不说话,问道:“可是有什么问题?”

像个好学的学生。

他垂眼,看着朝笙认真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只是忽然觉得很可惜。”青年的声音温和淡静,“你当时不应该肄业的。”

哪怕让精于文学的李雁峰看了,也会承认这是个很有天分的学生,假以时日,一定能够在求学的路上做出建树。

但她先做了“周太太”——如果父亲仍在,是否她的学业便在踏入婚姻时彻底结束?

周暮觉难得的有几分茫然。

这种情绪甚至压过了背德的内疚,心里有一个念头疯长——她选择他,才是对的。

朝笙笑眯眯道:“可我遇到你了呀。”

“这不一样。”他终于意识到那种茫然,其实是替她觉得难过。

周暮觉的手不自觉的落在她柔软的发顶,朝笙微微躲了过去,道:“头发再乱一次,信春就更要担心我的学业了。”

青年的嘴角勾起,那点情绪很快因此散去。

他将女子鬓边散落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拢到了耳后:“但愿信春别误会吧。”

朝笙乐不可支,搭着他的手臂上笑了起来。

门后,阿柳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最终没有敲门。

原是想问太太少爷,夜间想吃些什么的。

不过,在她未曾留意过的时候,周家的两位主人,竟然已经这样要好了。

阿柳旋身,往楼下走去。

厨房已很清楚他们的口味,就算不问,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年长的仆妇扶着楼梯,伶仃的小脚差点儿踩空,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信春听到了动静,仰头看过去:“呀!阿柳!小心些!”

阿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啐道:“你这嗓门,大得吓人。”

信春晓得她没事,笑嘻嘻地应了。

阿柳便走得更加小心了。

太太,少爷。

继母,继子。

若让周寅竺那老货知道,一定会闹出无穷的祸事。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缠着的“金莲”随着革命而放开,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走起路来,仍然摇摇晃晃。

如果有人,能够比她更自由、更痛快的活,得是多好的事情啊。

阿柳决意咽下这个秘密。

再说,少爷终会成为“周先生”,而太太仍是“周太太”。

所以,没什么不好。

*

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

冯广厦笑着和她打了招呼,将她的文章递了过来。

“特地来恭喜你的。”他说,“要让庄夫子看入眼,可不容易。”

朝笙柳眉微挑。

庄世仁是教古典戏剧评论的,一向不太满意她——准确的说,是不太满意“她们”。

文学系一共四十五个学生,其中女生有四个。

这种刁难,朝笙并不放在心上,因此冯广厦不知道,周暮觉更不知道。

她露出个笑来:“那看来我的工夫没白费。”

文章确实是认认真真写的。

冯广厦见她是要回去,索性同她一道走,反正阿忠一直是等在学校外头的。

他健谈得很,能从唐诗谈到宋词,又从宋词谈到文艺复兴,谈到文艺复兴,便不能不谈莎士比亚,谈了莎士比亚,便不能不谈弥尔顿——

朝笙对答如流,末了,道:“我确实借鉴了《失乐园》里的故事,那本书还是阿暮找给我的。”

“暮觉在国外时,确实读了很多书。”冯广厦说得兴起,略去了她语气里的亲昵。

暮觉、阿暮,他和其余朋友,都是这么喊的嘛。

冯广厦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长长的道路往外走去。

白石红砖的校园外,长身玉立的青年身姿挺拔。

冯广厦说得眉飞色舞,便见身旁的女子忽而走快了几步。

“今天怎么有空?”

“哪天都有空。”青年接过她手里拿着的书,发现那篇文章也在其中,他问道,“这么快便批了下来吗?”

冯广厦愣住了。

他回过神来,道:“批是批了,庄夫子还没发,回头我是要偷偷放回去的。”

“冯老师说,我文章作的不错。”那刚刚与他柔声交谈的女子巧笑倩兮,眉眼格外妍丽鲜活。

“我早便说了。”周暮觉温声应她。

冯广厦原本熄灭的猜测又涌了上来。

他清了清嗓子,道:“林小姐可否等会儿,我有事情要同暮觉说。”

“请便。”

周暮觉替朝笙拉开了车门,而后立刻被冯广厦扯到了一边去。

“你你你——和林小姐怎么回事?”冯广厦开门见山。

青年长眉微挑,眼神淡静。

冯广厦太了解周暮觉了。他越温和沉静,内心就越坚定。

“你那天不是和我说,你清楚吗?”

“是啊。”青年回身,看向坐在车窗边的朝笙,“我清楚,我心悦她。”

“你疯了!”冯广厦压低了声音,“她是你的……继母。”

周暮觉长睫低垂:“她先是她自己,再是我父亲的妻子。”

“可父亲已经去了。”

“她选了我,又为什么不行?”

冯广厦头痛得不行——苍天啊!为什么总要这样戏弄他?

他反问:“你知道后果吗?”

“后果?”周暮觉反复咀嚼着这两个字,知道这是来自友人的告诫。

半晌,他蓦地笑了:“没有什么后果。她既选我,便是坦途。”

冯广厦心惊肉跳,终于确认周暮觉的心意已无回寰。

他深吸了一口气:“我这便去信给文葭。”

周暮觉看向他,便听得冯广厦挫败地道:“我要问问她,我们成婚时你随了多少的份子钱。”

“待到给周行长随礼金,需得双倍奉上。”

既已如此,作为朋友,还能如何呢?

冯广厦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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