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觑周暮觉的神情,有些不安地问道:“少爷,您有什么想吃的吗?”
周暮觉笑着摇摇头:“不必麻烦,我等下要去银行办事,晚餐随太太心意便可。”
彼时朝笙已洗漱好,换了身一丝不苟的长裙,领口袖子俱严密,像个教堂里的修女。
她扶着楼梯走下来,闻言默了一瞬,鼓起勇气道:“少爷,是很急的事情吗?”
周暮觉微怔,看向雕花旋转楼梯前的年轻女子,他当然不是有什么急事,只是觉得单独与她吃晚餐不太好。
他是个界限感很强的人,划定了范围,在范围中克制的守着礼。
但对上朝笙那双乌黑湿润的眼睛,他又有些说不出口了。
朝笙见他犹疑着,复又轻声开口:“既不是很急的事情,便陪我吃一顿晚饭吧。”
她抬手,把刚刚烘干后格外轻曲的卷发拢到耳后,琉璃似的眼低垂,慢慢道:“从前你父亲在家里时……都会陪我一道吃晚饭的。”
仍是那把细弱的嗓子,带着点吴地的软,然而“家里”两个字说得格外清晰。
瘦削的大病初愈的年轻女子站在那儿,周暮觉在心中轻叹,思索自己是否也太矫枉过正?
他脑中飞速掠过,在卧房里匆匆一瞥时她湿漉漉的眼睛。
最终,青年温声道:“确实,不是很急的事情。”
朝笙轻轻一笑,连病容都焕然了几分。
在林朝笙来到周家一年之后,她与她的继子终于坐在了同一张长桌上用晚餐。
对于周暮觉来说,这是很久都未曾有过的体验。
还在襁褓中时,母亲就已经去世。
父亲工作太忙,他在保姆丫鬟手中长大。
然后为了不让他太过依赖这些仆人,周鹤亭又将他送去了寄宿学校。
没多久,革命爆发了,铺天盖地的危机与机遇涌向这座繁华的城市,周鹤亭更加忙碌,而他则飞速的成长,最终选择了出国留学。
所以“家里”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很少接触的概念。
朝笙就坐在了他的对面,周暮觉觉得她吃饭时就像一只猫,埋着头吃,一小口一小口的,只偶尔抬起那双琉璃似的眼睛望他一眼,似乎是确认他是否也吃了东西。
她大概是真的只是想有一个人陪她吃饭而已。依然话很少,专注地尝试厨房精心制作的每一道菜肴,某些时候,朝笙会不由得将她觉得不错的菜轻推到他面前,却在飞快意识到和她吃饭的人并不是周鹤亭后停箸一瞬。
他不由得想起他与父亲为数不多的餐桌时光,周鹤亭吃饭时也很少开口,只偶尔提醒他不要挑食。
当他与他的妻子坐在同一张长桌上用餐时,大抵说不出太严厉的话来,也会任由妻子把某道菜肴推给他。
他夹起一箸脆嫩的芦笋,意识到自己似乎窥得父亲不为他所知某一面。
周暮觉在心中的轻慨,对于朝笙的怜悯又多了几分。
用过饭后,朝笙便打算回楼上了。
她用帕子轻擦了嘴唇,尔后才开口,声音温温柔柔:“少爷,谢谢你陪我吃饭,希望没有耽误你的工作。”
周暮觉微微摇头,道:“正巧也是在吃饭的时候。”
朝笙笑了笑,没再说话,如她所知,周暮觉确实是很有君子风度的人,守礼且正直,还很懂得为人着想。
见他也打算再去银行办事,她起身,和阿柳一道将他送到了门口。
周暮觉低声道了句谢,看到这年轻的继母又笑了笑,大概是自觉是他的长辈。
他承了她的好意。
雪色的手落在鎏金错花的门把手上,被衬得越发的纤弱,浅青的血管格外清晰。周暮觉垂眼,觉得她的身体实在太不好了些。
是因为父亲去世生的病,还是原本就不好?
他敛去思绪,同她道别。
朝笙微微颔首,忽而露出询问的神情:“银行里的事情很忙吗?”
周暮觉想了想,道:“确实有些忙。”
他走下两级台阶,视线终于与朝笙齐平,青年那双桃花眼润秀而淡静,倒映着女子白色的长裙。
“太太要是有空,也可以来银行看看。”
她有些惊讶。
周暮觉终于看到这郁郁寡欢的年轻继母有了些新的表情,他解释道:“可过来散散心,若想在银行里做些事情,那再好不过。”
朝笙别过脸,道:“我哪里会这些呀。”
“权当帮帮我。”他开了个玩笑,桃花眼微弯。
朝笙眼神微动,却并不应他。周暮觉看到她的神情很快又暗了下去,最后只是模棱两可的回答:“再说吧。”
—一个刚刚新寡的女子,如何能收拾好心情,鼓起勇气,去她丈夫曾朝夕工作的地方呢——朝笙漫不经心地想。
周暮觉并不勉强,只是想着她刚刚病愈,再闷着迟早会再生一次病,便顺口一提罢了。
但终究要看朝笙自己,只是不论如何,他都会尽到他应有的责任。
司机已等候在草坪旁,周暮觉再次同她道别。
“再见。”
朝笙点点头,和阿柳一同目送他上了车。
借着后视镜,周暮觉瞥到她站在大门微黄的壁灯下,看着黑色的吉普车驶出了公馆。她隔着遥遥的距离挥了挥手,又偏头与身旁的女仆说了些什么。
阿柳显得很开心:“少爷让太太去银行呢!”
她就知道,这位少爷看着冷淡疏远,实则并不难相处,这下可好了,太太若去了银行,还怕偌大家财与她无关嘛。
虽然太太先前也从不去银行,最爱在家中摆弄她的首饰珠宝,或者出门聚会,参加沙龙。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太太得趁着少爷现下心软,多争取些东西才行。
朝笙旋身,温声道:“阿柳,我困啦。”
阿柳立刻便被转了注意力。
“先去泡会儿澡,那样睡得舒服些。”
朝笙点点头。
黑色的吉普车从清幽的公馆小路驶向月色下的海市,这座有着“东方巴黎”之称的城市,霓虹接天不夜,在战火纷飞的乱世里璀璨得如一颗畸形的钻石。
市中心,数座高楼拔地而起,俯瞰着穿越城市奔流入海的长河,通海银行就位于河岸风光带上,乳白的巴洛克式建筑高达七层,位于一二层的交易所一片昏黑,二层之上的办公室却还灯火通明。
周鹤亭去得太仓促,尽管他培养了数位可靠而忠诚的经理,群龙无首,通海银行还是乱了一些时日。
及至周暮觉回来,才又步入了正轨。
沿着弧形的雕塑般的长梯,周暮觉向上走去,来去的职员向他问好,他一一应了,到办公室的时候,已有经理等候在那。
“晚间周寅竺的儿子过来了,说是来问这一季的分红,因账没对完,我先打发走了他。”
通海银行供养着周家的人,周鹤亭这一支在家族里的地位便格外超然——不过无所出的林朝笙算不得真正的周家人。
周暮觉闻言,点了点头:“你做得很对。”
他接过账目,扫过周寅竺家应得的分红,是个不小的数字,足以令他们挂心,他忽而问道:“太太有分红吗?”
经理一愣:“您说,周太太吗?”
周暮觉有些奇怪经理的态度,接着,他听到秘书道:“周太太是没有分红的。”
周暮觉翻阅账目的手指微顿,这样看来,父亲只给她留了一座公馆,和银元?
平宁寺那边的公馆有价无市,而银元迟早有用完的时候,他意外于这件事情,想着大抵是父亲去得太匆忙,没有考虑到这些。
他合上账目,道:“以后银行每季的分红,给太太三成。”
这比周寅竺拿到的还要多。
但这是父亲的妻子,周暮觉分得清亲疏远近。
其实按理,这座银行是朝笙与他一道继承的,只是现下她病着罢了。
她不想管银行是一回事,但她应得的,又是另一回事。
周暮觉很快便做了决定。
等把银行的事情处理完,回到家中时已过了零点。
自朝笙病好了些之后,这座公馆仿佛又重新有了人气,大厅的水晶吊灯仍亮着,阿柳在那昏昏欲睡,见他回来了,立刻精神了起来。
“太太让厨房备的夜宵,说是晚间大多是素菜,不顶饿。”
是一盏温好的红枣燕窝羹,软糯可口,做得相当精细。
“她已经睡下了吗?”
阿柳点点头:“吩咐完厨房后便睡啦。”
她致力于替朝笙在周暮觉面前刷好感度。因为周家现在只有两个主人,这位少爷显然有能力把持整个银行。
因此,惟有太太在他面前立起来,她们这些公馆的老人才不至于以后被周家的族老欺负。
阿柳不喜欢周鹤亭的四伯,这位前清遗臣派头很大,总想在这座公馆里登堂入室。
周暮觉其实过了点是不吃东西的,但他不想拂朝笙的好意,一勺一勺的吃完了燕窝羹。
此后仿佛心照不宣,他们仍然保持着极其恰当的距离,却开始一道用晚餐。
厨房的菜色日日都很好,当那位年轻的继母在长桌边望向周暮觉时,周暮觉总会顿住脚,陪着她安静地吃完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