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两个甚至算得上互不相识的人就这么走在了同一条路上。
白日里太阳太热,两个人隔着段距离,看起来认识又不太熟的模样。
去器材室的路上,偶尔有几个学生路过,看到这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都觉得稀奇。
“以前还不知道这两个人认识呢。”
他们咬着耳朵小声讨论。
这确实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人。
霍昀听到了,更加不爽。
他也不想和江暮白认识,一如他不想认识什么钢琴家,不想知道谁家的纨绔又在朝笙这儿撞了南墙。
“走这么远干什么?就在这说。”
霍昀的话从身后响起,任谁都能听出几分戾气来。
“我要去器材室给她拿球拍。”江暮白声音温淡,很直接地回答了他。
“靠……”霍昀低骂,却没再说什么。
那就去器材室说吧。
霍大少爷双手插兜,突然泄气似的继续往前走。
江暮白推开了器材室的门,轻车熟路的去铁架上找羽毛球拍。
霍昀站在门口,忽然想起来,闻朝笙那家伙确实一身的运动细胞,不然也不能从小就当“恶霸”。
他冷不丁开口:“闻朝笙,和你还没谈吧。”
他说得很直接,直接到江暮白察觉出几分恶意来。
而霍昀神情轻描淡写,似乎是因为太熟悉朝笙,知道她对感情的随意,所以他也随意得不当回事。
江暮白的手顿住,他转过身来,看向霍昀。
“有话直说。”
阳光从半掩着的门扉照了进来,落在江暮白颀长的身影上,空气里灰尘飞舞,隔着点距离,霍昀没大看清他的神情。
他仍然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看来和我想的差不多。”
江暮白说话的声音低淡:“如果你找我是想说这些——”
“那没有什么必要。这是我的事情。”
霍昀也觉得没必要——没必要跑过来撂狠话。他霍昀需要吗?
再说,谁不知道朝笙有多游戏人生。
但那种嫉妒的心情太深刻了。
对,就是嫉妒。
霍昀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词语形容他压抑的心绪。
本不应当嫉妒的,他想,从出生就认识的关系,一块儿长大,一块儿玩,她身边来了多少人,最后不是只有他始终能在吗?
可是,看到运动会上朝笙跑向江暮白,看到朝笙在太阳底下笑眯眯和他说话,霍昀无法不动容。
心里有个声音在叫嚣:“你俩只能是朋友。”
他烦躁极了,踢起脚边的篮球。
篮球滚向了一旁的置物架,撞在金属的一角,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霍昀的声音在混乱的嘈杂中格外清晰。
“她看起来是喜欢你吧?”这并不是疑问,反倒含着警告。
“凭着一时兴起,又能喜欢多久。”霍昀像是说给江暮白,又像是说给自己。
其实,他旁敲侧击地从班上女生的口中了解过江暮白——那种很字面意义上的好学生。长得挺好,成绩也好,似乎家境不怎么样。
嫉妒让人面目丑陋——霍昀如此感慨,思绪有一瞬游移,如果这是一个豪门狗血故事,他应该在此刻甩给江暮白一张卡,然后高高在上的说“给你五百万,离开闻朝笙”。
他听着篮球继续往里头横冲直撞的声音,觉得江暮白简直是苦命的路边花,而他就是恶毒的配角。
但恶毒配角起码爱得坦坦荡荡,他却只敢借着酒吧昏暗的灯光多看几眼朝笙。
霍大少爷挥开不合时宜的思绪,望向了江暮白。
少年的眼睛像是乌沉的墨,并不带什么难堪的情绪。
霍昀的手无意识地在兜里攥紧又松开。
他摸到了一包烟,似乎情绪也就好了一点。
“你什么都没有。”他语气平平的陈述,“凭什么觉得自己能摘月亮。”
那枚篮球带出满地狼藉,然后终于滚动到了尽头,骨碌碌地停在江暮白洗得有些褪色的帆布鞋旁。
霍昀的话落在耳中,格外清晰。
直白且刺耳。
很多次晨跑,或是傍晚回家,江暮白路过青山站。
一站之隔,一边是依山而建的别墅群,另一边是被时代所忘记了的乌樟巷。
他看着飞鸟从山中飞过,掠向滔滔的青峡江,鸟儿可以轻易飞越山道的银杏,但人不能。
这些,江暮白一直都知道。
尽管人的心动是自由的,可有没有以后确实是两说。
他不自苦,也不觉得自己这一生都会碌碌。
但之后的事情,谁又能笃定的说出口。
霍昀把烟拿了出来,对上了江暮白冷冷淡淡的眼神。
生气了吗?霍昀心想,他还没和好学生打过架。
遂又把烟放了回去。
但预想中的冲突并没有发生。
“霍昀。”江暮白神情低淡,以不辨喜怒的声音反问,“你是以什么立场来和我说这句话的?”
霍昀微楞。
又听到江暮白的声音再度响起。
“你连和她说喜欢的胆量都没有。”
有的人嘲讽他人肖想月亮,有的人想靠近又收回了目光。
半斤八两。
*
终于找到了一副能用的羽毛球拍,江暮白不再逗留。
他从霍昀身边走过,一瞬有阳光落下的阴影闪过霍昀的眼前。
说话的声音始终温和,江暮白向来有一张淡静从容的皮囊。
但他十分清楚的知道,听到霍昀那句话的时候,自尊心好像都被人扒开了一样。
生疼。
无论怎样的不动声色,在霍昀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江暮白其实是无法不难过的。
月亮之所以是月亮,也许,是因为人们既不得到它,又只能仰望着它。
江暮白在喜欢上朝笙的某一刻突然懂得了这个道理,他无法摘月,却仍要以漫长的勇气建一座登天的梯,但只要,只要月亮仍照着他——
他会奔她而去的。
日光渐渐退去,薄薄的暮色降临在秋日的校园。
这个时候的江暮白还太过年轻,说结局也太早。他并不曾料到,兑现一个承诺需要花费怎样的代价。
暮色将影子拉得很长,风终于又带上了深秋的凉意。
依然穿着校服短袖的朝笙挥别了十班的二五仔们,在银杏树下对着秋叶干瞪眼。
橙黄的小扇飘阿飘,闻大小姐打了个喷嚏。
她若有所觉地转过脸,幽怨的目光对上了江暮白。
江暮白:“……”
难得心虚。
“明天早上碰到李四愍,我要强烈抗议。”朝笙接过球拍,“找副可以用的为什么这么难?”
她全然不知器材室里少年人荒谬地对峙,兴高采烈地向球场走去。
走了几步,回过头来。
“岁月不饶人,请走快一点。”
周楠如果在场,一定会露出痛苦的表情——他反复强调过,俗语的用法要注意。
但江暮白完全不想纠正,他快步向前,走到了朝笙的旁边。
孟荀在篮球场上拍着球,瞅见这两人,乐了:“朝姐终于等到球拍了。”
一道身影猛然窜过,手里的篮球没了。
许或运球如飞,朝孟荀做了个挑衅的表情:“我终于等到球咯。”
球场上霎时间鸡飞狗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