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洛都,越往北走便越荒凉。
洛都镇于西北,坐拥南方,而它北边的霖州则成了后方的屏障,源源不断的输血供养这座两百年的国都。
沿途客舍寥落,坊市冷清,很难想象,这是占据了宣朝九分之一国土的霖州。
“不过月余,霖州都成这副模样了。”张平安随着池暮落脚于客栈,一时感慨。
虽在边关,但因连接域外,位置得天独厚,来往洛都的西域商人都要从此处入关,霖州一度极其繁华。
但狄人近十年来扰边过于频繁,从祁连山切断了商道,霖州也就因此日渐荒凉了。
去年秋日,狄人直接打到了霖州州城外,连青山镇都直接覆灭。
没有了玄枪营,受永安侯多年庇护的老百姓无法不惶然,以至于到了人人自危的地步。
客栈外,忽有喧哗的响动。
哭声、呵斥声、兵甲相交之声。
张小竹缩在张平安怀里,好奇地看了过去,张平安遭逢大变,现下也不如从前那般,时时刻刻紧着女儿了。
他想通了,有些事情,让她慢慢去看,慢慢去学,反而对她才好。
店家把饼子羊汤端了上来,对外面的响动态度冷淡。他到底还在开门迎客,于是木着脸同这几个人解释:“是又有在外巡哨的伤兵回来了。”
如今没有了如青山镇这般的小镇在前头挡着,州城几乎是与狄人面对面的状态。
州牧不得不派人出去巡防,但没有了骁勇的骑兵,这些出城巡防的士兵常常带伤而归。
打不过,但不得不去。
蛰伏着的鬣狗虎视眈眈,就算无心力阻挡,也要做出防备的姿态来。
每每他们负伤归来,霖州的气氛总会再压抑一分。
池暮与张平安对视一眼,玄衣的少年将第一个饼子拨到了张小竹的面前,温声道:“小竹,先吃点东西吧。”
“我出去看看。”
已转身的店家听到这番话,忍不住回头瞧了他一眼。这才发现少年负着个以黑布包裹的长匣。
瞧那长度,倒是很像柄长枪。
他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遂径自回到了柜台,继续擦那已被他擦得没有一丝灰尘的长木桌。
……
霖州的风雨刮不到洛都,这座国都正酝酿和霖州截然不同的压抑。
太子薨逝,殃及者众。皇帝以庶出之位荣登大宝,到了自己这儿,却对于嫡庶分外看中。
那些庶出的儿子们,或被打压,或被放任。
春猎时,皇后没有安排任何一个皇子来,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现下,他们唯一倾注心血培养的太子,在一场大火中荒谬的死了。
皇帝怒不可遏,先杀光了宫里供奉的几个老道士。
此为迁怒。
又把一个未摘冠素服的二等侯直接贬成了三等伯。
此为震慑。
一时间,洛都中人人自危。
向来无忧无虑的宿从笙也感觉到了这样凝滞的气氛。
家中的道士一夜之间都消失了,他的父王撕毁了奉天道像,日日垂泪,感慨天命无常,哀悼死去的宿云珹,最终洋洋洒洒写出三千字祭侄文来。
听说圣人读罢,堂堂帝王都被勾动出殇子的悲痛,最终在东宫掩面离去。
宿从笙在这样荒谬而压抑的气氛中感到无语,平康坊他如今已不去,因此下意识就想去朝笙那儿躲着。
芳汀馆现下对于他这位世子算得上欢迎。
露葵自不必说,欣慰于这样“姐弟友爱”的氛围,芳汀馆中其余人,见郡主与自己弟弟关系渐渐融洽,也就对这位世子热络起来。
宿从笙来时,露葵便替他沏了一杯桂花梨糖茶。
馥郁的香味里裹着梨子的清甜,露葵记得郡主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就爱喝这样甜滋滋的花果茶。
从世子果然捧着茶盏美滋滋的喝了起来,正垂眸写信的朝笙抬头,似笑非笑的看了他一眼。
宿从笙莫名炸毛了,总感觉他的姐姐眼中含着点嘲笑的意味。
“茶好喝吗?”朝笙放下笔问他,如今洛都品级在太子以下的贵族皆要服素十日,以示哀痛。
朝笙虽然哀痛不起来,却还是象征性地换上了素衣,如云的乌发里只别了个梅花银簪。
宿从笙居然从他姐姐身上感受到一点温柔的气息。
他点点头,赞道:“好喝。”
“那让露葵给你拿一罐回去。”朝笙将信纸晾起,随意道,“我小时候也爱喝。”
熟悉的嘲讽。
宿从笙立刻抹去了那点温柔的幻觉。
他凑过来看朝笙晾起的信纸,发现他的姐姐字写得实在不如何,东倒西歪,只勉勉强强能看清写了什么。
“你要写信给那个小马奴吗?”
他只看到了“池暮”两个字,就被朝笙用笔头推开了脸。
宿从笙从露葵他们口中得知,那个小马奴去了霖州。那是宣朝最不安生的地界,他想,这个马奴也许是想建个功名回来。
他的目光落在朝笙的素银簪子上,纵是一身素色,他的姐姐也照样有一番清艳的容光,世家贵女是云端上的花,并不是那样容易为人所求得。
何况宣朝重文抑武已久,哪怕那小马奴成了名扬天下的武将,也不过是圣人口中的一句“莽夫”。
他下意识觉得池暮自不量力,又莫名对他有些期待。
抛开出身,宿从笙自觉自己与那群纨绔其实胜不过那总是一身玄衣的年轻郎君。
但如今,却也只论一个出身。
朝笙闻言,也不避讳她与池暮的关系:“是啊。自他走后,到如今也有一旬,估计也快到霖州了。”
宿从笙伏在桌上,清泠泠的丹凤眼往上看去,望着朝笙道:“我也要离开洛都了,你会给我写信吗?”
“你要去哪?”朝笙不答反问。
“绪州,题蒲书院。”
那是宣朝文风最盛的地方,历代状元有近乎一半都是绪州人,而这些状元又几乎都曾在题蒲书院里念过书。
若要正儿八经读书,去那里是上上之选。
但宿从笙可不是爱读书的主儿,更没必要考什么功名。
“母妃让我去那儿的。”
杨氏向来对于自己的儿子十分冷淡,唯独问一问进学的事。
自太子薨逝,从离宫回洛都后,她突然铁了心要让宿从笙去洛都外的书院读书。宿从笙厌倦洛都现下的氛围,难得没有和杨氏对着干,考虑起这件事情来。
他还以为他只是去一个离家远些的地方做纨绔。
但朝笙知道,洛都现下局势越发复杂,作为一个颇受宠信的亲王的嫡子,他离洛都越远越好。
杨氏厌恶着宿文舟,连带着与宿从笙亲缘淡薄,却还是忍不住替他筹谋,催他念书,想要他走一条与宿文舟不同的正道。
只是宿从笙还太年少,他看得到纨绔们相聚的兄弟情谊,却看不到这样隐晦的一点慈心。
“去绪州不错啊。”她把晾干的信纸放入印着黄竹纹的信封中,随意道,“绪州与青州相连,都是南国水泽,你可周游一番。”
“只是题蒲书院的夫子们出了名的严格,宿从笙,我写信与你时,你可别哭着喊着要回来。”
宿从笙知道她愿意一视同仁地给他写信,眉开眼笑,忽略了她这时不时地揶揄:“别瞧不起人。”
他喜滋滋地抱着茶罐子溜达回了经霜院,转头又让人给朝笙送来了上好的笔墨纸砚。
“只许用这样的纸墨与我写信。字也要好生写。”宿从笙挑三拣四。
露葵收拾着那一刀数金的雪竹纸,难得的端砚澄泥砚,颇有些咂舌:“闻说小世子并不爱念书,没成想倒是收着这样的好纸好砚。”
她若知道后世有一句话叫“差生文具多”,必然会十分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