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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住在钢厂设计院旁的日子(1 / 1)


布满老杨树的街道仵在山脚。钢城作为半高原半丘陵地区,可能是全国建设的最好的山城城市。

若是翻阅纪元00年左右的照片,你一定会惊讶到咋舌,那仿佛隐居在群山里的小小农村,竟然就是百年前,钢城的样子。

不错,我的家乡并不像其他地方,有着唐宋元明清一样的浓厚底蕴、也不是什么七朝古都,这里,只是因为当年钢厂的选址,而逐渐发展,繁荣起来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子的建城史,所以,钢厂才能以盘踞半个城市,傲视群雄的姿态,称雄华夏四大钢厂之一。

而我的人生,也不止仅仅只是街道两旁的老杨树变多,生活的味道更浓,还多了一个,钢厂建筑设计院。

当然,小小的我,还并不知道,建筑与设计,在我其后人生里,曾扮演着多么浓烈不可分割乃至追随至老死方休的重要关系。

此时的我,还不知道那每一天骑着单车路过、转弯、拐进其身后的设计院,有着怎样不俗于世、了不起的影响。

我只知道,这次出租房,是距离我父亲的单位--三冶机械化公司,最近的一次。

或者说,两次的其中之一。

记得当时父亲满脸都是愉悦欢快的表情。

仿佛挨在自己的工厂边,连空气都是甘甜多汁、甜如蜜饯。

自然,我想,除此之外,也少不了我的功劳、我的讨好。

什么功劳呢?

自然是和腾阳的那一次打架,我终于证明自己是小老虎,货真价实的小老虎,不用被遗弃的“有用的孩子”。

父亲对我好起来了。偶尔带我去他工作的企业里玩,尽管偶尔能听到奇怪的,所谓厂长、或主任的叔叔,问我的父亲:这就是未来的小厂长?

嗯,一脸审视的样子,估计心里念叨的是:你怎么可能是嘛!我家儿子还差不多。

我完全是无所谓的感觉。小小的我并不明白,未来厂长的含义,对于一个装满工人家庭的城市而言,是多么深切的祝福与厚爱。

父亲不无骄傲的谦虚、搪塞着。若非母亲身体偶尔的异状,父母关系和睦恩爱的,好像是一场幻觉。

所以呢,偶尔的,我能得到父亲的宠爱,带着我到与他公司只需要走路七八分钟路程的半道街口,吃起羊肉串。

不同于市中心学校旁,儿童影院边的从来没见过的特色民族的人儿烧烤的新疆大羊肉串。

从纪元86年左右出现,卖五元钱一串;到后来纪元93年,卖两元钱一串,那种有小半个我那么高的大羊肉串。

这里的羊肉串更易于生活,在月薪还只有50多元的年代,只需要一毛钱,就可以品尝到一串。

羊肉串、肉筋、生筋,那时候只有这么几个口味儿,都是用铁签子串着的,就那么买来在路边站着吃,若是想拿回家吃呢,需要付铁签子的押金,一毛钱一根。

我呀,就曾经在父亲的请客里,吃下十几块钱,整整一百串的羊肉串。

素来不爱吃饭的我,自己都惊呆住了。

……就像初次出租屋的第一个新年,父亲弄了满满一大锅的酱骨头,那属于肉的美妙滋味,这是阔别好久好久的味道。

我母亲爱吃且擅长做的红烧刀鱼,才算是我家里有事情庆祝时的代表菜。

除了糖,我经常过着食不知味的人生。

男孩子,生命里仿佛充满了这样过一关斩一将的磨难。

唯有迎难而上,去战胜不得不去面对的命运,才能存活。

与父亲的关系,也不知觉的,有了曾是孩提时的暖意。

当然,我母亲更辛苦,终于不再打架、吵架的他她一对夫妻,恩爱多么珍贵,所以呢,我把父亲留给母亲。

我自己呢?

自然是一个人跑出去撒野玩乐啦。

邻居男孩,早已是我渐渐习惯起来的社会关系。

租进两户人家共用一个厨房卫生间的日子里,我早忘了下学还要学习这种事。

潜意识里,我已然精分,学习是属于市中心校园的功课;跑出家疯玩,才是我回到家以后的“功课”。

在那里,遇见了几件新鲜事儿。

踢毽子--大踢三六九玩法里,我一次次因为输掉,被规则要求的跑去捡别人狠踢出去的毽子。

我总是嘻嘻哈哈的,完全不知道什么叫苦。

这可不算什么新鲜事儿。

我伪装起来和过去一模一样的样子,演技精湛到,连我自己都无法发现端倪的地步。

只是……不再被父亲打的我,偶尔看着动画片、电视剧,变得爱哭了。--我知道的,这和在市中心那个时候,学校里流行玩水枪,跑去古玩市场对面的周海涛家里,在那处仿佛世外桃源的院落里,尽情迎接着水枪的喷洒的那种愉悦感,已然不一样了。

笑容,没心没肺变得要特别把两只眼睛挤起来,是的,要用力挤的那种,不让任何人看见我的瞳子。

瞳子有什么好看的?

那里有我的真实。我在笑呢,只要记得我在笑就好。我的瞳子,不好看的。

知道吗?我的瞳子,是没有一丝光明的,和那些明亮的仿佛晶莹钻石的孩子可不一样。就像装满一整个漆黑下来的夜……不好看的。

--父母每次都能被我哈哈大笑逗的很开心;也会因为我偶尔看着感人电视节目哭的稀里哗啦而眼神欣慰。对他们而言,家里的儿子似乎在慢慢长大啦,知道了感情,有了珍惜与疼痛。

……是啊,母亲想的没错,我的确长大了。可方向和内容不太一样,感情、珍惜、或者疼痛,我一样都没有。

她没发现,我早已是“冰”了,一块冰,有着铁血特征的“兵”。

邻居没有义务要喜欢我、接纳我,为了能有玩乐时光以度过难挨的睡前时光,别说做个跑腿的傻子,再疯狂,我都愿意去配合。

我是一块顽石,一块红楼梦里“无补天之用”的废物。是傻子又有什么关系?

感情么?

朋友算吗?

没有啦,都没有啦。

--我所说的新鲜事,发生在邻居大龙身上。

他也同时是我家租住的两家一厨的另一户人家里的孩子。

有一天,他很诡异的找到我们几个玩在一起的邻家伙伴,偷偷告诉我们说:他捡到一个钱包,被他藏起来了,里面有两千多块钱!

为什么不像儿歌里那样交给警察叔叔呢?……我心里只疑惑了那么一小秒,马上就被自己打断了。

这已然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了,我必须学习新的规则。

人不能要环境适应你,你要适应环境,我很小就知道。

大龙是个很大方的孩子,他没有回避邻家伙伴的意思,经常拿着钱,哄伙伴们一起花玩。

就算是我这样不过租房子的来客,路人甲,也被分到一个玩偶。

那是那个时候跟随动画片《圣斗士星矢》流行起来的圣斗士形象玩偶,圣衣都可以自己去穿装,要三十多块一个。

感觉已然和我儿时玩的电动有线遥控的变形金刚擎天柱有的一拼。

他们很喜欢那些正面些的角色,比如爱着雅典娜的星矢、仿佛祖国人的紫龙……

而我,则千恩万谢里,买了圣斗士星矢的模具玩偶中的“一辉”。

凤凰座圣斗士一辉!又叫不死鸟!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战士!

他不洁白,但却是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人。

我喜欢他,因为像我……我也能吧?从地狱里,爬出来。有情有义,有血有肉。

--朋友里,一位奶白瓷一样的邻家男孩,极偶尔的,会一脸高雅优越的出现。

而我这个市中心的孩子,在回家的这会儿里,应该土气的和农村娃没什么两样。

他是我心中最觉亲切,却也是最敬而远之的朋友。

或许是因为,他和我们班的班长、市中心01的魏建很像。

我觉得,和这样的人交朋友,是我高攀了。

以前也许可以,但现在的装满虚伪的我,不配了。

就像赵贺说的那样:我可以和任何人打架,但唯独你,我不想和你打架。

我:可以骗任何人,哪怕是父母,但唯独你,我的同学,我不想欺骗你。

我,已如越王勾践,正在卧薪尝胆;也如韩信受胯下之辱,养马喂草的苟活;兵王孙子,被割去双腿后著书《孙子兵法》。……我只有那屈辱的活着,和他们很像。

我可以扮演自己成为那个纸上谈兵的赵括。

但对于同学、市中心学校里不会泯灭的骄傲,我,不想有太多的扮演。

知道吗?

我已经像个农村孩子那样,为了可以疯玩、为了热爱疯玩,连装着地下暖气的下水井,都在叔叔们工作时,钻进去玩啦……

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市中心”。

我还要笑呢,那种用力挤上眼睛的,哈哈大笑。

--再次搬家的我,并没有太多舍不得。

难道要舍不得那个装满误会的夜晚,母亲信誓旦旦怒斥我,冤枉我偷走家里电视上面的十块钱?

我,从不偷任何东西,包括钱。

……只有他,连名字都不敢去记忆的他(杨),在临近离别的时候特意来看我,我瞧着他,终于忍不住的,哭了……大哭、痛哭、哭到不能自已。

他也陪着我哭,哭的凄惨无比,仿佛受苦的那个人也是他。

他跑上楼,拿下一个国外进口买回来的七龙珠孙悟空模型玩偶,珍而重之的送给我。

仿佛一直知道我人生一样的,盼望我,能像那个七龙珠里的野孩子孙悟空一样,勇敢的活下去。

我猜,他同样知道的,这个玩偶的命运,我的--不可以有任何心爱之物。的命运。

这,是我人生里陪伴我时光最长的玩偶。

方法很简单。

我学乖了,只需要拿回家里后,再不去对它表达喜欢。

凡是我喜欢的,都会被毁灭吗?

那我不喜欢也行,只要,可以陪伴我与更久远一点点的光阴。

--其实很对不起,我卡住自己的心,并不敢太多去看它,思念你,这件事。

因为,那只是我今后漫长人生里,一闪而逝的真实。

不被珍惜的我,还没有保护“心爱之物”的力量。

我必须虚伪着,

因为这虚伪,正是我属于市中心的骄傲,最后的捍卫。

我,会像圣斗士里的一辉、七龙珠里的孙悟空,那样坚强的、勇敢的,活下去。

一定会。

我,可以指天为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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