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搬家后的我,开始不自觉里喜欢上下雨时一个人独处的感觉。
就是那种跑进雨中,任由雨水沁满整个人、整颗心的独处。
落雨时候的街巷,一个人都没有。偶尔有打着伞的路人,也都以伞下压掩着眼睛,行色匆匆的来与去。
我不需要伪装。
是的,直到这个无人问津,浑身都仿佛淌满“泪水”的雨天,我终于可以就这样在青天白日里,做我自己。
男儿有泪不轻弹。--年岁增长到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男孩子已经不能随随便便就哭了。
哭,是软弱;是容易宣泄心事的“诚实”。
我早不再为自己流泪。我只为别人的、那些电视上的,可歌可泣的情感,流泪。那是装满“庆幸与祝福”的眼泪,庆幸人间还有看得见的美好可以期待有日遇见、祝福他们可以幸福。
只有雨水,才可以是为我而哭的。就像那个很像魏建的只在我人生里客串精明干练的警探,把我的真实如猫抓耗子一样的曝露出来,然后永远隐藏进人海里的杨。
雨水,也如他一样,在为我哭泣。
我喜欢上了,淋雨。
--这喜欢疯狂的令人吃惊,就算有一场钢城极难见到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都不能阻止住的,我在楼栋与暴雨中游弋反复的喜欢。
邻家钱海就曾取笑过如此的我:你胆子真大,昨天的台风暴雨生生吹倒一颗老杨树,连根拔起;还有一道雷电把另一颗老杨树劈成两半!你没被劈死,真是命大。
……我命大吗?
或许,真的命挺大的。
我很幸运,在生死之间的每一天里,我总能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位与双山的新出租房四周,不再有什么值得尊敬的企业建筑。
也不仅只是树多了这样。
是人多了。邻居多了。
就像一下子扎进喧闹的市井,十余栋楼环居在一起,数千户人家交错着生活。……还有那个只需要走路两分钟路程就可以到达的街市,里面蔬菜禽肉、水果海鲜、熟食馅饼,应有尽有。
与市中心住户稀少极不同的,这里简直装满了人。
初到这里的我,生出一种“无所遁形”之感。
不过,生活依然要继续,要疯玩,因为这,就是我离开校园后,回到家里的“功课”。
这门功课若做不好,不及格的代价,是“死亡”。
我一直没忘父亲那个装满诡异,整整审查我小半年的眼神。
我,要如若往常,去面对几千乃至上万个,如我父亲一样子的大人的考验。
这里,距离我父亲的企业,近的只隔着一道大马路,五分钟的路程。
大人们,仿佛坑壑一气的“狼狈为奸”,我从初次被父亲带着到企业里,看见那个厂长,就发现这件事了。
这是一张“更大的考卷”。
86分就算失败吗?
那就,95分以上的,活下去。我做得到!
是的,我一直做得到。
就从被狗讨厌,开始吧。
那是隔着一条连私家车都不敢轻易擅入的小马路,属于菜贩的房子。
他家有一条每一日里亦步亦趋的陪伴在男人身边的大狼狗。
初到贵地的我,还没有朋友。我每一日里就围着楼群四处游荡,而它,则成为了我眼中的风景线。
它真勇敢。
怎么就能跟大男人相处的那么好?
我若是可以成为它的朋友,能增加伪装吗?
我在某一天看着它心情很好的样子,摇着尾巴跟在男主人身后里,蹲下来,隔着几米远,试着呼唤它,想要和它交个朋友。
可是我该死的忘记了。
我不配有朋友这件事。
动物,不懂得虚伪。也没有一颗善于感觉孤独的心。
在它的小小世界里,我只是个,多余的。
它看见我的呼唤,朝我奔来。
还剩一米远的距离时,我忽然心生警觉,站起身。
它,好像不是来和我交朋友的,而是来,咬我的。
……的确,我猜对了。
它含住我的脚踝,往回拉扯,那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贼,一个偷菜的贼。
我明白了它的意思,挣脱开,并不觉得恐惧,平静的离开了。
触感里,我知道它对我已经足够友好,没有狠狠咬我,只是轻轻的含着。
我像个受伤的小狼似的,在家附近的一处鼓起的水泥井垛子上坐下来,翻起校服裤腿,看到高腰袜子被扒开后,一块小小的,只是划破表皮,完全不会流血的牙印样的破皮处。
我心中感觉着,这,已是它对我极尽温柔的表达。
是我打扰了它的生活,是我不对。
或许,我不该为了增加自己的伪装,而去利用一个生活完好的生灵。
同是存在于这个多灾多难时代的生灵,我,也并没有什么特别。
亦步亦趋的,和它,多像。
就像电影里那一句俏皮话:瞧他(我),多像一条狗啊!
属狗的我,生命里,曾无数次听到这句话。
--总有运气比我更差的存在。那是另一个卖水果家里的男孩子,在同一天,在我之后,他也去叨扰这只唯忠诚于主人的大狼狗。
或许是动作不如我温柔礼貌,他的下场,凄惨的多。膝盖上,有了鲜明的牙洞,流出血。--这可能也叫作某一种“勇敢”,他曾用力的踢过狗的证明。
同病相怜的人似乎能做一对很要好的朋友?
相信我,并不会有。
自问原本并不需要扎狂犬疫苗的我,因为他的被咬伤,也被忠犬的主人殷勤负责的找出来,次日一同去扎那个“痛的足称生命里难以承受之痛”的狂犬疫苗。
整整两三个月,一周去扎一支。
说什么被咬后必须二十四小时里去扎才有效的,我几乎是满脸憋屈的,再次走进了那个装满我青春疼痛的“医院”。
并非同一间医院,但在我的眼中,这地方,不存在任何区别。
不倒霉,谁来这装满妖孽与被妖孽的地方。
尤其第一次给我屁股扎针的护士一点都不温柔,她一脸责备的盯着我,用力一针扎进去!
“啊!”
一个皮下注射,你就不能轻点?快准狠?你丫挥刀呢?!
我已来不及对她翻白眼了。
下一刻,我感觉我的整只腿,剧痛!麻了。
一瘸,一拐……
足一个小时的漫长里,我努力的走回家,怀揣着“带病考试”的精神努力着疯玩才能苟活的功课。
再一瘸,一拐……
两三个月里,我成为了别人眼中的,风景线。
我也因此,因祸得福的,算得上塞翁失马,失之桑榆,得之东偶。
我有了邻居家孩子的--朋友们。
至于那个同病相怜的倒霉蛋……
呵呵,你还是吃你家的水果去吧。
命运多舛的我,再多你这么位倒霉程度甚至超越我的朋友,
我还不如直接洗干净脖子来到我爸面前,引颈就戮算了!
第一次面对上万人审视里的我,就是以这样一个看似勇敢的举动,成功混入了孩子的朋友圈中。并在其后几年里,完美演绎着“邻家玩伴”这个似乎可有可无的“小角色”。
--后来长大后的日子里,有人曾夸赞我,说我似乎很会演戏,演谁像谁,适合做个演员。
我都一一微笑回绝。
演戏么?
这一生,我已演过够多的了。
腻啦。
我演这么多的“角色”,也只不过是为了最后的,只扮演“我自己”。
就像公园里,只有被小伙伴拱着一起唱歌,才被忽然发现的,我仿佛什么都会,唱歌也还算不错,只是气息短、咬字略狠一样的,我永远存在于身边人里“中上游”的位置,无所不能的存在着。
有人曾戏说我这就叫做“千面郎君”。
你喜欢的样子我都有。
只需要我喜欢,为了讨好你,而这样做。
千面郎君、江湖百晓生、镇国元帅、安邦明君、未来厂长、未来店长、世界级金融方略师、战时指挥部第一统帅、武林盟主、品德绝伦的第一孝子……以及很多很多。
当然,那都是长大后的事情。
现在的我,依然还只是个隐忍苟活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