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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稚虎初长成(1 / 1)


和赵贺关系好起来以后,我们俩有了一个只属于彼此、不属于校园的小游戏--花钱。

花钱买糖吃。

学校旁的小卖铺,经常可以看到我们下课时分往返其中的身影,偶尔喝瓶汽水,大多时候是买糖果吃。

还有豆皮儿、糖浆、棉花糖,这些偶尔手艺人出现在校园旁,一定不会被错过的美味好东西。

很凑巧的,赵贺的父母是批发市场里卖货的商户。

嗯,巧的是,我家在批发市场对面,只隔着一条马路。

家虽然住的远点,走路到学校可能要二十分钟的地方,不像我和马宝、毕磊、许峥这般的,只需要两三分钟路程。

当时鼓励从工从农,商户地位并不高。但商人确实是有钱的。

我每天五元钱的消费力,在两毛钱一瓶汽水儿,糖浆一两毛,豆皮儿五分一毛,奶糖大多一毛,汽水糖只需要小的一分钱一颗大的五分钱一颗,坐魔电车或无轨大辫公交车全程只需要两毛钱,最新鲜的刚刚出现在校园门口边侧的马路旁的拉面店,一碗抻面这么新鲜的面食,也只需要两块钱。

那时候,拉面还是被叫做抻面的。

我的日均五块钱消费力,已经算是十分坚挺。

但赵贺比我更凶悍,差不多每天二十元的消费力的他,若不是玩乐上花钱太多,可能很快就把我秒杀出小卖铺里。

他是个不爱吃糖的。但花钱很强,很贪玩。曾经为了攒金丝猴奶糖里的小纸条,类似中奖的东西,他生生把不吃的奶糖在小卖铺里攒出了团成一团小排球的大小。

活脱脱的败家子……

至于我,和他不一样,我很爱吃糖,特别爱惜粮食。(我吃饭连一粒大米饭粒都不敢剩,因为听说这样做,未来的媳妇会是个满脸大麻子。……01熏陶下,我不想作死。)也许吃的比他攒的总量更多,或略有不如,但吃糖这件事,他绝对输给我。

我包括换牙的两口好牙,都是因为吃糖吃坏掉的。我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还有含着奶糖睡觉,这样子的习惯。

感觉很甜美、很幸福。

尽管老师无数次告诫过,不刷牙睡觉会有蛀牙,刷完牙后不能吃东西。

哎……我又不能一边在睡觉一边去刷牙。

所以,我最终只好选择,那就有蛀牙吧。

为了喜欢的美味糖果。

他的钱很多都是花在新鲜玩意上,他还买过一条翠绿小蛇带进校园里。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真实的鲜活的青花小蛇。据说,这么小的幼蛇,要吃清蒸后剥皮的整颗鸡蛋,来养活。

赵贺告诉我的,不过听说后来那小蛇被他养死了。

--我第二次倒血霉事件,依然是和赵贺有着十分无辜却千疮百孔、无孔不入、无语至极、密不透风的关系。

另一年的冬日里,我们男生流行起踢足球。可下过雪后的沙子操场,很容易打滑或绊倒。

没办法,最后我们选择来到有水泥路面的篮球场踢球。

小孩子踢球,没有那么正规。用两个篮球架中间的窟窿做球门,尽管篮球架下面三角形的角钢挡着门洞最下面的路径,显得不伦不类。

但这一点小小的瑕疵,在那个物资依然相对贫乏的时代里,没有人会去嫌弃。

我呢,也就是在这样满含欢笑与男孩间争夺比赛的热血足球面前,大约后卫的我,因为抢球,和同学挤在一起,互相顶着胳膊和胸膛,用力争夺时,在赵贺看着我齐齐抢球一脸欢笑中,忽然因为互相顶撞受力,脚下一滑,接着整个人,摔倒下去。

起初觉得无所谓。

摔倒对于善于爬墙的我而言,是很经常发生的事情。谁要仔细瞧瞧我隐藏在校服下的两只腿,那上面好了也掉不下去的伤疤,一个接着一个。

可我没想过是往角钢上摔啊!

早说过的,篮球架最下面有一条横戈球门的角钢焊死在那,以建筑学来说,这叫做横筋,可以大大增加建筑的稳固性。

浜!

嗯……怎么说呢,很稳固!

篮球架,纹丝没动。

只有我胩(北方话摔倒的意思)角钢上了。

那时候若不是还没拍《生死时速》这部电影,我绝对有理由相信,我能因为这一刻的倒霉遭遇,写一部《生死时速……二》。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倒下那一刻,我盯着自己脑袋……或者称满张脸,胩向角钢处,那凌空飞落的画面,就跟电影里被放慢镜头一样的,清晰!大屏幕!毫无模糊感!代入感……特别强!的,我左眼眉弓靠近印堂那么精巧绝妙的对称点处(就跟拿子午线量过似的)、拿摄像头都不一定能在此时准确找到此视灭点的刁钻位置上,正正好好,啪!

胩上面去了。

这是身为钢城孩子的我,人生里第一次与钢铁的“亲密接触”。

很感人……

“哇------!”

我保证,再一次满脸是血的我要是不哭,就他娘的,不是个人!

不够男子汉么?

我,还只是个孩子……

这一次,我眉弓处缝了七八针,比当年,多两针……

我爸气的干脆没来学校,是我老妈从单位翘班跑来,给我送进医院的。

我猜,我和父亲距离父子本该亲密无间的罅隙,更大了。

或者说,此处有坑。

赵贺,这位又侥幸参与其中的好同学,这一次连陌生或矛盾都没有的……他又做到了……

我倒了血霉的人生的见证者。

很显然的,这次连赵贺的老父亲来学校,素来强硬的他都顶不住脸面上的害羞,那种“这孩子怎么就能这么倒霉!赵贺怎么就那么和他有缘份”!的感觉,估计一般人都顶不住。

孽缘!

绝对是孽缘!

好吧……

就算我十分断定赵贺和我绝没有瀛绳苟且、笑里藏刀的复杂关系,我,还是不得不承认,

这绝对是个“孽缘”!

这之后,赵贺也不好意思再找我一起玩。

而我?

除了“血浓于水”那堂语文课下课时,看见讲台上,赵贺和一名叫做于水的男同学打了起来……

真不想再有任何画面感了。(估计那时候女同学心里面不无遗憾的想着,如果再加上我,这个足以匹配赵贺人生里对应的“血浓”角色,那一个血浓,一个于水,这堂课就生动啦。)

……嗯,可能是我想的太美好了。

一两年后的我,成长里不知怎么的,哪一块心思想不开,跑去作死,竟然在下课时候,在走廊里赵贺身后,以“满含仇恨”的角度,想要去学其他同学恶作剧那样的,悄悄绊他一脚。

我十分清晰记得那一幕画面。

第一次绊人是个技术活,我虽然走得急,但伸过去的脚却是极小心翼翼的怕他发现的伸向他后脚的脚踝……

轻轻碰到,

我指天发誓,绝对是刚刚轻轻碰到,轻的我甚至怀疑碰到的只是裤脚,或者袜子!和皮肉绝对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咦?

我的腿,怎么麻了呢?

咣!

我整个人,狗吃屎一样的摔倒在地上。

赵贺一脸莫名其妙,云淡风轻的转过头,瞧向我一眼。

我的苍天啊!

我的脸面啊-------------

继续贴地上好了。

整只腿在那一个下课十分钟里,完整的被麻痹完整场。

可能是赵贺眼里的我实在是太倒霉,这也造成后来某一次我被女同学拱我,要我和赵贺打一架时,赵贺用力的拿胳膊夹住我脑袋,连语声都颤抖的对我说:“我可以跟任何人打架!但唯独你,我不想和你打架……”

那时候女孩一样的心听了这句话就像被卡住,失去讯息,紧接着甚至能听到不远处有女孩子心酸心醉心碎一样的声音。

我木讷的忽然有点明白了什么:我和赵贺就算不在一起玩了,依然是好朋友,不再相处且依然的--好朋友。

我真他女马的,不是人!

我的素质,真低。

我的品德,已经这么差劲了么?

--当然,这些心酸且感觉庆幸隐隐欣慰的心里过程,并非我倒霉系列的结果。

因为不再和赵贺一起玩的我,倒霉根本没有停止!

第三次!

我可怜的右眼眉弓几乎同一个点!就那么个针尖儿大的点儿!

再一次的,以刁钻无比的角度,被另一个男生,完全不是故意的状态里,打破了。

那一次,我足足缝了十几针,比第二次,多了五六针……

只是这一次,不是在校园。而是父母因为我太淘气,而搬出市中心,跑去距离学校骑车子要差不多十五分钟的,感觉像是郊区的,我大爷(就是我父亲的亲哥哥)家附近,租房子住。

那里的邻家小男孩,他做到的。

满脸血的我,那一次,连哭好像都没有。

哎!小学的我……

三次!三次啊!

我不得不承认,我看向自己手上,那满手满脸的血时,我已然麻木不仁了。

还有什么好哭的呢?

“哇----!”

不对!还在哭!

我爸怒目金刚一样的出现我面前的时候,我准确的预感到一件事:

这货又要打我!

倒霉这种事,是我能控制的吗?

我哭!

那么多人看着呢。

我哭,应该就不会挨打了吧?

尽管,倒霉这件事算是我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

可那个倒霉的人,也是我啊!

这要是以警察严谨的角度去形容,我这就叫做:受害者。

是值得被同情、被呵护、被保护的对象。

我爸该对我好才对。

最起码我没有因为意外而误会别人,对别人发脾气。很有礼貌。

我猜的。

……可惜,或许正如算命的曾说过的我那样:你没有偏财运,凡事都需要靠自己勤劳努力去完成。不能投机取巧。比如赌博,你是十赌九输,不能参与的命。

我忘了,赌博,也是靠“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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