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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婚礼梦碎(1)(1 / 1)


星海沉空,微风倚浪,梦里风光如故。十年盟约若草芥,只落得,潦潦而付。姑苏未远,思情萦愫,何恋青浦一隅?无猜豆蔻伴知音,已不亏,人生此度!

——《鹊桥仙》

我与思辰见面,在她的婚礼上。

我二十七岁,正值一个男人一生最风华的年纪。而她,二十八,也许是二十九,我不甚清楚,因为我一直都不知道她到底比我大一岁还是两岁。我所知道的仅仅是她结婚的日子正好是我们恋爱的十年纪念日。五月二十日。那一定只是机缘巧合,她还会记得我们是在哪一天开始的么?当然不会!或许,是老天对我的嘲讽也不一定。

时节是初夏,向日葵在家乡的山坡上举起骄傲的头颅,田野里起伏着金色的麦浪,映山红染红了整片整片的山野。而她,却在千里之外的一个的繁华城市,即将踏入那个神圣的殿堂。

我没有接到她的请柬。当然不会,我真是可笑到极点了。大学一别,已有八年。八年间,我们之间没有任何交往,一条短信,一封邮件,一个电话,都没有,她又怎么会给我发请帖呢?她要是真那么做,一定是神经上出了问题。

刚回到公司所在城市的那几天里,我夜夜失眠。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我又想起了她,依然是疯狂的想。我努力地去想那张脸,——我只知道是一张精致的脸,那张脸在我脑海里清晰了又模糊,模糊继而又清晰了,——我还是看不清,终究,那只是个幻影。

一天晚上,我打开床头的保险柜——里面盛放着所有关于她的记忆:风铃,笔记本,围巾,信,《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还有为她写的诗。保险锁我从德国一家精密仪器制造厂里买过来的,做工臻于完美的境界。可它的功能再强大,也只能锁住那些俗物免遭盗贼的毒手,而锁不住我绵延不绝的思念。

我拿出风铃,捧在手心,我又一次听到风铃的声音,低吟,呜咽,像血滴在光滑的金属表面。我翻开笔记本,扉页的字再次跳进我的眼球:胸存远志空寂寥,心有至爱满欢欣。这句诗是我十年前写下来的,笔迹虽然幼稚,却激情四射,每一笔都包含了浓郁的爱。笔记本的每一页都密密麻麻,记录着我十年的心路历程。

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似乎很漫长,可十年前的一幕幕都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满世界的枫树像云霞一样,燃烧在每一个山头。枫和霞连成一片,分不清界限。

后来我告诉思辰:天上的霞,落到了地上,就变成枫。

她问:那么夕阳呢?

我说:夕阳是那调色盘里的红颜料。

她说:难道调色盘里就只有红颜料吗?

我说:当然不是,你看那太阳落下的地方不是还有一簇盛开的野菊花吗?

那些日子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我和思辰躺在山坡的草坪上,头顶是碧蓝的天空,天空下浮着白云,白云里有云雀穿梭。我们闭上眼睛,让草间的风作为我们用心交流的信使。

“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怎样?”

“我会等你,直到你出现的那一天。”

“如果我永远也不出现呢?”

“那我就永远等下去。”

“永远是多久?”

“一辈子吧。”

“我不要你等一辈子,十年就够了。”

“你说了算。”

“十年后,我们若没有在一起,我就结婚。”

“十年太久了,我不会让你等那么久的。”

“到时候再说吧。”

那些话,像一曲封藏数年的旋律,一字一句地在我的心底的某个区域响起,舒缓,恬静,却字字撩拨我的心弦。

我从未感到如此畅快过,就好比一个虔诚的朝圣者穿过千里无人的大沙漠,翻过终年不化的雪山,趟过无数的沼泽泥潭,终于到达心中的圣地,不管那圣地是否如梦里所见到的那般美好,都值得欢呼一番。

有时候,我们所朝的仅仅是自己那颗诚朴的心而已。

*

那天下着小雨,初夏的毛毛雨,有春雨的细软柔密,也兼夏雨的纯粹干练。前去道贺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个曾经的朋友,那些见证过我跟她爱情的家伙都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准是在家相夫教子了吧。这也不为怪,大家都是将近三十岁的人了,谁还有闲心跑这么远去参加一个别离七八年的人的婚礼,客套的话也早应在形形色色的通讯工具里说过了,只有像我这样的傻瓜才会亲临现场。我混迹在陌生的人群中,注视着她的一切。她还是那么漂亮,但与我记忆里的她有了些差别,似乎更成熟了些,那浑身透出的丰满的气韵让我的呼吸有些不顺畅。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站在她身旁穿着白色礼服的男人不是顾晟希!这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晴天霹雳!那个男人是谁?我的眼睛乱了,心也跟着乱了。我一直以为,他会是她的真命天子。只有他,才配给她幸福!

那个男人比她高出一个脑袋,与我的身高相仿,但是身体却过于肥胖。男人的脸上留着整齐的胡茬,显然是故意修剪成这样的,看年纪应该是上了三十岁的人了,也说不定,大千世界的人千奇百怪,未老先衰也未可而知。再说,仅凭一张沧桑的脸判断一个人的年龄,显然是对道德一种亵渎,那可不是我的作为。

穿着黑色燕尾服的年轻的司仪主持这场婚礼。他挽着她的手从红地毯上走过,那条通向婚姻的神圣殿堂的地毯。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像一对长着彩色翅膀的天使,站在她的两侧。人群里爆开了一阵掌声。而我却感到整个世界都要崩塌了。局促不安。我想逃离这个地方。

跟我坐在一张桌子上的有一对老夫妻,说老也就五十岁的样子。他们问我:“新娘子打扮得漂亮吗?她是我的宝贝女儿。”

我瞪着他们,看了半天,才缓过来,“漂亮,像天使一样。”

那个阿姨接着笑着说:“年轻人,你真会说话,我女儿啊,就是天底下最漂亮的。”

在她身旁的大伯,忙着拉住她的手,责备地说:“老婆子,谦虚点不行吗?也不怕人家笑话。”

阿姨急着说:“我说的事实嘛。”

随即,大伯对着我问:“我们怎么从没有见过你?你一定是我女儿的朋友吧?”

我忙答道:“是,是,我是他的朋友。”有些急促。

阿姨接着说:“小伙子,结婚了没有?”

大伯连忙止住她:“你怎么随便问这种问题呢?”然后他朝向我笑着说,“小伙子,你别介意,她这张嘴啊,就是没有遮拦,几十年了,改不了咯。”

我笑着回答:“没什么啊,我还没有结婚。”

阿姨瞪着眼珠子望着我:“没有?那你有女朋友了吗?”

我难为情地回答道:“也还没呢。”

阿姨这回的反应更加夸张,让我吃惊,“啊呀呀,你看你仪表堂堂的,一表人才,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在哪儿上班?我帮你物色几个?”

大伯扯住她的衣袖,使了个眼色,说:“你有完没完?”

我浅浅一笑,说:“呵呵,谢谢阿姨的好意,不用了。”

这时,司仪开始对着上帝问她和旁边的男人那句永远不变的誓词,他们的回答也是永远不变,没有一点新颖之处。我一直看着她,她穿着白色抹胸的婚纱,与我多年前画在她笔记本里的一模一样。噢,那白色,让我想起了什么?天使的翅膀,企鹅的绒羽,草原上漂浮的云朵,雪的精灵,还有高原上的雪莲花。或许,这些都不足以描摹我心中那片圣洁无瑕的处女地。

她一直在笑着,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但是我分明从她的笑里看不出一丝的快乐,或许是因为我的不快乐让我眼里的一切都抹上了一层不快乐的阴影。她的目光闪烁着不易察觉的忧伤,那样的忧伤,我敢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看得出。当他们对视的时候,她看他的眼神是空洞的,像没有底的深渊。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她不快乐吗?

婚礼结束了,她在那个男人搀扶下走下几级阶梯,往我所在的这张桌子走来。我急忙想将目光从她身上撤离,但是一股强大的依恋,让目光移不开。她似乎看到我了,但是没有任何反应,依然迈着闲散的脚步朝这边走来,我终于挣脱了那目光的束缚,站起身,向阿姨和大伯行了一个礼,道了声别离,就仓皇出逃。他们的声音在背后呼唤:“年轻人,你不是我女儿的朋友吗?跑什么跑?”我不敢转过头望她一眼,只感到背上有千百根芒刺扎进了我的脊骨,令我浑身火辣辣的。

走出礼堂,外面的雨,漫天飞扬,细如牛毛般的雨已经成了淅淅沥沥的大雨。路边的花被雨淋滥,花瓣落得遍地皆是。我直接走进雨里,脚下一寸一寸地挪动着。许多年没有这般酣畅淋漓地淋过一场雨了,我竟陶醉在其中。我记起了童年的时候,每逢下雨,我和顾晟希,还有一群孩子就跑到狭窄的街道上,在青石板上追逐,打闹,奔跑……那回忆再一次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中。大雨从我的头发淋到我的脚下,润湿了我干涸已久的心,涤荡了我浑浊不堪的灵魂。我从来没有这样爽快过。

背后传来一阵叫喊:“年轻人,你别急着走啊,下这么大的雨。”

我没有回过头,假装没有听见。不料,一个小孩在背后拉住我湿透的上衣一角,“等等,叔叔,给你伞。”

这不就是那个小天使般的伴童吗?

“谢谢!”我带着笑问他:“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他的声音十分清脆,像个姑娘,“我叫轩轩。”

我原本也应该想到了他,但是仍然感到一阵吃惊,说道:“噢,轩轩啊,都这么大了。”

十年前,他刚刚出生的时候,思辰还在我面前哭过。那泪水是幸福的,她为她哥哥感到高兴。她还说,她希望将来我们最好生两个宝宝,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说,两个不够,要十个男孩,十个女孩。她笑了,我也笑了。

轩轩撇着嘴,疑惑的望着我:“你认识我吗?”

“当然认识啊,结婚的那女孩是你小姑嘛,对吗?”

“你答对了,可是你怎么认识我的?”他不解地问。

我再次笑了,说道:“这个嘛,我当然知道啦,我什么都知道。”

“唔?”他做出不相信的样子,像一个面试官似的问我:“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叫轩轩吗?”

我也做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答道:“这有什么难的?轩者,贵也,你的爸爸妈妈希望你长大后能有所成就。”

他欣喜得不禁跳了起来,地上溅起的水花打在他的脸上,他说:“叔叔,叔叔,你好聪明。”

我也顺势夸他道:“你也很聪明耶。”

他调皮地拉住我的手,说:“那你当我的好朋友,好吗?”

我感到很惊讶,也很兴奋,说:“好啊,好啊,可是我比你大很多啊。”

他有些着急:“没关系,没关系,你要当我的朋友。”

我答道:“那好吧,我们以后就是好朋友了。”

他还有些不放心,说:“那我们拉钩。”

我先扑哧笑了一声,说:“拉就拉,还怕我骗你不成?”

他已经伸出右手,弯曲着四指,将小指套在我的小指上,说道:“金钩钩,银钩钩,骗人是小狗。”

我忍不住笑。

拉完他又说道:“叔叔,你的手指好粗。”

我忙说道:“不是刚刚说好是朋友吗?怎么又叫我叔叔?”

他不好意思地说:“嘿嘿,我忘了。”然后娇羞地摸了摸脑门。

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走到我的面前,对着我笑了一下,然后拉着他的手,说:“轩儿,我们该回去了。”

他有些沮丧地说:“可是,我刚刚交了一个朋友,还没玩儿呢。”

我忙蹲下来对他说:“你先回去,以后我们还有机会。”然后在他脸颊上快速地吻了一下。

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再次看了我一眼,说:“既然你是我妹妹的朋友,就应该多住几天嘛,哪有来了就走的道理?”

我在慌乱中想到了一个借口:“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参加她的婚礼也是路过,给碰上了——你赶紧回去吧,他们一定等急了。”随后我便再次在雨中漫起步来,但是这一次的脚步加快了些。

后来的几天,我没有急着回去,仍然在这个陌生的城里闲逛,我不知道闲逛的目的,但总觉得还有些事情没有完成。心头的一块石头落下了,但是并没有放平稳,随时都有翻倒的危险。我住的酒店距离她的新家仅百米之遥。两栋楼相对坐着。她的房子在七楼,我住的酒店在十三楼。我站在窗口可以完全看见她家拥有整面落地窗的客厅。我甚至可以数清她家客厅里一盆盛开的君子兰有几朵。我常常神经质地望着对面,有时一看就是大半天。我看见过她和那个男人依偎在一起看电视,看见过她把冒着热气的饭菜端到餐桌上,看见过她半裸着身子从客厅里走过,也看见过那个男人抱着她在沙发上行乐。但是,我却从来没有看见过她开心的笑。虽然隔着一百米,我依然能洞悉到她的笑里藏着的辛酸和不情愿,这让我既疑惑又有些隐隐的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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