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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盛大的落幕(2)(1 / 1)


七月八日下午,所有科目结束,我感觉良好。回到宿舍,收旧书的小贩在楼间过道里吆喝,我一路走过,讨价还价的声音在耳边不绝。我把没用的书送给管楼的老头,因为我曾经生病的时候他为我熬过一回中药。妈妈雇了一辆面包车,将余下的书和被褥床单等生活用品一并运回家去。我没有随她一同回家,而是留在了学校,那天晚上,理应和同学们一同度过。妈妈除了叮咛我小心之外,什么也没有说。

陶彦学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把每一本书,每一个用过的本子都装进了箱子,那箱子除了书再也放不进别的东西了,可他还在努力地压,将别的东西塞进缝隙里。

“你还打算将这么多书都带回去?”我随口问道。

“嗯。”他点了点头,看起来很吃力的样子。

“直接扔了不就得了吗?还有什么用?”

“留着总有用处,”他使劲儿按了按皮箱,说。

“能有什么用?”

“万一有朝一日我成了举世瞩目的科学家,这些可就成真迹了,是要进纪念馆的。”

“那你等着那天吧。”我说。

他站起身,擦了把汗说:“说不定呢。”随后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对了,这回考得怎样?”

“应该没什么问题。”他自信满满地说。

晚上七八点的样子,史云龙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叫龙门饭店的地方。我听过那地方,是小城里少数几个上得了档次的饭店之一,却只是听听而已。

出了校门,我叫了一辆出租车。

上档次的饭店果然非同凡响,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一盏盏精心雕琢的灯管里射出柔和的灯光,水晶的柜台闪烁着五彩的光辉。服务员是清一色的年轻女孩儿,都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一双黑色的高跟鞋,旗袍边上隐隐露出一条又细又白的腿,她们的头发也梳成一样,一律束在后面,露出高高的额头和白皙的肌肤。我由一个服务生引导,走过大厅,转过几道走廊,到达一个叫做“大观园”的雅间。

“你总算来了。”史云龙见我进去,立刻站起来迎道,“快坐,来,这里。”

“嗯。”我点了点头,微笑地应声道。

“快说说,你考得怎么样?物理的最后一道压轴题做出来了吗?”他急不可耐地问道,接着又对旁边的人说,“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的陆漫兮,绝对的高材生。”

旁人异样的眼光,不知是欣羡还是别的,让我难受。我回答说:“还行吧。”

等所有的人到齐之后,史云龙为大家轮流斟酒,十几个人一同举杯。玻璃杯碰撞出清脆的响声。面对着许多陌生的面孔,我感到浑身不自在,想逃离,却又被一双隐形的手从背后抓住。我强颜欢笑,说了许多违背自己本愿的话,我也听了许多恭维的、阿谀的、奉承的话。在酒精的作用下,我发现每个人的脸都是扭曲的,肌肉变了形,眉角横成了线,眼睛空洞得没了底。他们一面高声说着“喝了这杯酒咱们今生今世就是兄弟”的豪言壮语,一面又心知肚明,若一杯酒真有这种功效,这世界也就不会有这么多寂寞的人了。

随后,我们又去了酒吧,依然是河边,我十八岁生日也在那里度过。老板娘依然是那个喜欢把头发盘卷起来的女人。她手里叼着一根烟,手指戴着从廉价地摊上淘来的镶嵌着大宝石的戒指。厚厚的脂粉将她那张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她扭着浑圆的屁股,款款走过来,将我们带到一个大包间里。不变的程序:唱歌,喝酒;划拳,喝酒;摇骰子,喝酒;有人要提前离开,喝酒;有人中途加入,喝酒;喝酒,喝酒,喝酒——这个社会,什么都离不开酒,乙醇远比葡萄糖受欢迎,因为乙醇在无氧下诞生,可以麻醉人的神经。

门开开关关,人进进出出,光闪闪晃晃,歌飘飘荡荡,夜冷冷清清。我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只觉得落入喉中的液体冰冷透骨。恍惚之中,我看见角落里有一个女生坐着,手里拿着麦克风,狮子般放歌。我想起了薇薇,去年冬天,她也这样坐在那里。但她显然不是薇薇,我的薇薇比她安静得多,也比她美得多,她永远不会在别人面前唱歌,她的歌只会唱给我一个人听。

凌晨两点左右,人纷纷散去,最后只剩下我和史云龙了,他烂醉如泥,躺在沙发上,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看到这个画面的人,谁会想到他就是那个在学校飞扬跋扈,耀武扬威,横行霸道的史云龙?我把他叫醒,他还有知觉,呼吸是热的,我把他扶到盥洗间,他立马趴到面缸前呕吐起来,酒精在胃酸里发酵的气味恶心透了,像从化粪池里散发出来的。吐完之后,我看见他脸上痛苦的表情,眼角挤出了一颗泪珠,每回我打哈欠后眼角也会挤出一颗同样的泪珠。他的眼睛像染上了传说中的红眼病,一根根血丝如长了脚般,从白色的玻璃体上延伸至黑色的瞳孔,连眉毛也渐渐发红。他不停地漱口,把水龙头对准脸冲起来,胸前一片潮湿。

我们走出包间,大厅里蹦迪的人也早已散去,老板娘趴在柜台前睡觉,柜台上还摆着一瓶开启的红酒,一只高脚杯子在旁边,杯底残留着红色的液体,像老板娘涂过的口红。她醒来,顶着惺忪的睡眼,翻开一个本子。

“十二箱啤酒,一千二,别的都给你免费得了。”

史云龙掏出钱包,扔出去一叠钱,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不置一语,走了。

河边还有通宵不打烊的小吃店,是专门为那些喜好夜游的人提供方便的。这些店白天通常都紧闭着门,到了晚上,等城市里灯火辉煌的时候才开门做生意。冬天,寻完刺激的人饿了钻进这小店,不仅暖和了身子,还填饱了肚子;夏天,店家会将桌子搭到河滩上,吹着河风喝啤酒别是一般风味。小吃店虽小,可种类繁多,便宜的如串串、烧烤,三五个人几十块钱就吃得撑撑的;贵点的有鸭心鹅肺和腊熏的野猪肉,味儿虽比不大酒店的霸道,可也自成一家。

我和史云龙在最靠近河水的地方坐下来,他点了一盘腊熏野猪肉,和各种串串,我也跟着点了一些,随后他要了两瓶矿泉水。

“为什么不点酒了?”我问道。

“我们俩之间,就没那个必要了。”他轻轻一笑,说,“酒,只是为了应付那些虚假的人!”

老板先将矿泉水拿过来,还端上了两杯刚沏的茶,我啜了一口,极普通的茶叶,可此时竟是雪中送炭。

凌晨两三点正是河上的风盛行的时候,这带着丝丝寒意的风立刻吹散了我们的醉意。城市里的灯光还在流转,马路上依然有奔驰的汽车,任何时候总有不眠的人。

“今年的考题怎么样?”史云龙端着茶杯,吹了一口,问我道。

“不是很难,也不简单。”我实话实说,“也得分人,有的人适合做,有的人不适合做,要看你自己的感觉。”

“呃。”他轻点头,“我没有考。”他淡淡地说。

“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天晚上,我被带到了警察局,接着被取消了今年的高考。”他很平静地说,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

“凭什么取消你的高考?他们没那个权利!”我为他打抱不平,愤愤地吼出来,“所有的人都被取消了高考吗?”

“不,只有我一个,呵呵,”他笑了一声,“那晚的鞭炮是我点起来的,将那几个笨警察耍得团团转的也是我。”

“这不难想到,可你为什么要承认?咬死不承认他们拿你没办法。”

“我若不承认,所有的人都休想参加高考。”他说,看起来很轻松,“我只能站出来,不能因为我影响了大家的前途,我不能当孬种!”

“你爸爸呢?他不会没有办法的,这社会只要有钱,没有摆不平的事儿。”

“他还不知道,”史云龙说,“这回我没有告诉他。”

“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他?他出面一定能解决的。”

老板将我们点的小吃端上来了。史云龙抓起一只野猪蹄,他从来不戴一次性的手套。他啃了一口,说:“不,陆漫兮,这回我的决定是对的,我第一回觉得自己做了伟大的决定。我不能一辈子依靠我的父亲,我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他的吃相勾起了我的食欲,我也抓起一只,他继续说:“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只有两个男人才能成为我的偶像,你知道哪两个吗?”他看了我一眼。

我思索了片刻,摇摇头。

“曹操和毛泽东,只有这两个,别的,都不足挂齿!”

“为什么是他们?”在我心中,那些能载入史册的人都很了不起。

“是男人就不应该承认自己的错误,事实上,陆漫兮,我从来没有后悔我做过的事情,去年游行,今年组织这场告别晚会,还有现在,我即将做的决定,我决定从此脱离父母的荫蔽,我都没有一丝的悔意,世界上总有与我想法不同的人,但是,这不能说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警察要抓我,是因为他们属于多数人!我真的不后悔。”

“有些道理,可我觉得有些偏激。”我说。

“你不同意我的观点,我很欣慰,这表明你在认真地听我讲话,以前我听的顺从的话太多了,真的,太多了,耳朵上死茧都起了一层,可我并不傻,我心里清楚得很,谁说了真话,谁在奉承我,我都清楚。那些说着奉承话把我当傻子的人,他们才是真的傻子。”

“奉承并不一定要一味地顺从,或许我也在奉承你呢。”我笑着说。

“你?哈哈,得了吧,你也会奉承人?”

“别小看人哦。”

“这么给你说吧,你这个人呢,还真的不好说,真的,我曾经仔细想过你,想搞清楚你是应该属于哪种人,可是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他摇摇头,做出很难堪的样子,“说你是个好学生吧,可你在复读这一年都不安宁,要去把人家一个十六岁的姑娘给上了,上了呢,又不管了,仅凭这一点也算不上好学生,连好人也难算得上;可是呢,你跟我们在一起,十几个人坐在一桌上吃饭,就你一个人不抽烟,死也不抽,况且学习又好,跟我们又不一样;你性子直,有正义感,可是却不让人讨厌,至少不像我,得罪了一大群人;你讲义气,所以在游行那回,死也不一个人走,可是你见到顾晟希被人欺负了居然袖手旁观,坐在那里真沉得住气;说你懦弱吧,你敢一个人对我们顶撞,要知道,曾经敢与我们顶撞的人仅你一人。唉,总之,现在我还不知道该把你归于哪类,或许你这种人最是可怕!”他再次笑了起来。

“别把我想得那么复杂,我只是按照自己的心走。”我回答,“我只希望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好,别的真的没有想过。”

“搞不懂,真的搞不懂,不过,你的真诚我是见识过的。”他摇摇头,叹了叹气,说。

“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你打算以后怎么办?去跟你爸爸混吗?”我问。

“不,我才不跟他混呢,”他的回答超出我的预料,“我可不想走别人走过的路,尤其是我爸爸走的那条路,那条路,充满了凶险,每天都在刀尖上过日子,生意好时,钱像纸那么容易来,可是遇上了不好惹的,只能吃哑巴亏。当初,我之所以要来复读就是想要在用自己的方式走出一条不同于他的路,我打算考上一个像样的大学后就要靠自己的力量在大学里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我打算在大二后就不问他们要钱,我可以自己打工,可以自己做生意,做什么都行。可是这个社会不让我重新选择自己的路,我只能放弃。我决定自己去打工,我不怕吃苦。”

“你爸爸除了在赌场放水不是还有个工厂吗?”我问。

“那是个垃圾处理厂,暗中生产毒品。”

我捂住脸,大吃了一惊。“那是犯法的事啊!”

“那又能怎么样呢?那条路走上去了就不可能回头了,他是那条链条上的一环,不能说撤就撤,他不退出,还能苟且偷生地活几年,运气好兴许能得个终老,他一旦退出,为他收尸的人都没有。爸爸每年过年都会山里拜佛,祈愿,他目前已经把中国的大寺庙都去过了。他见到路边的乞丐,无家可归的孩子,总会给他们一张钞票,每回都是一百元钞,甚至遇到流浪的猫猫狗狗都会去糕点房买一块刚出炉的面包,扔给它们。他还收养了一群孤儿,是妈妈告诉我的,有二十多个,十年了。但他这样做,仍然洗不掉他所犯下的罪孽。有一天法官治他罪的时候绝不会因为他收养了这些孤儿就判他无罪。有的路,走了就回不了头;有的罪,犯了就恕不回!他为我藏了一笔钱,数目不会少,是怕有朝一日他出事之后,他的钱被全部没收。他说那钱要等他死前才告诉我藏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默默地看着他:每个人都有一段难以启齿的故事,一启齿就不可收拾。

老板走过来,我抢着去付了钱。

*

“咱们去爬山吧。”在出租车上,我对他说。

“你疯了吗?”他大声地说,惊讶地看着我。我没有说话,随后,他若有所思,“行,去吧!能想到大半夜去爬山的,这个世界上,除了你陆漫兮,不会有第二个。我也得跟着沾光。”他笑着说。

山,还是那座山,曾经和思辰、顾晟希爬过的那座山,不同的是时间和人。这一年里,我没有再爬过,我怕它会让我想起一些往事,和一些过去的人。

山顶上一片漆黑,树是黑色的影子,草坪上有起伏的地方看上去像坟堆,而整片草坪则像个坟原,到处充斥着鬼魅的幻影。

我和史云龙站在草坪尽头的那个悬崖上,我也曾和思辰并肩坐在那里看过夕阳,那一回我还将手搭到了她的肩头。

学校就在我们的脚下,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有太多的欢笑和泪水,都融进了这片土地,以及周围的群山。我还记得刚上高中的时候,我走在校园长长的走廊上,暗自发誓:总有一天,我的心灵会融进这些风景!我似乎还能看见那条小河在昏黄的路灯光下泛着的波光。城市里的灯光在远处明明灭灭。

史云龙说:“念了四年高中,我就只剩下你这一个兄弟了。”

我感到惊讶不已。

但是,你不是我的兄弟,我们只是朋友,最普通不过的朋友了。我们能成为朋友,只因为我们曾经相逢过。若遇到的是别人,一样会跟我成为朋友。这样的朋友,分别之后,我不会想念,因为我还会遇到很多。而兄弟则不一样,即使相隔千里,即使阔别一生,我依然会牵肠挂肚,就像思念我的爱人。我的兄弟只有一个,顾晟希,至始至终,都只有他一个,没有人可以从我的心里抢去他的位置,就像没有任何女孩可以代替思辰一样。

我仰着没有一颗星辰的夜空,大声地喊了一声:“啊——”史云龙也跟着喊起来。喊罢那一声,我感到浑身轻了许多,像飘在了云里。

我青涩的年华即将逝去,

换回那高山之上的一声长啸!

往事不堪回首,

我将奋然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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