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邱若馨,余京墨的初高中同学,也是他宣称的初恋。
关于如何成为他女朋友的这件事,我并不想过多揣测他的心理活动。我只能确定的是,初中三年,我俩并无交情,甚至可以说是陌生。
“余京墨”三个字经常被女生们提起。很正常,他家世好,样貌好,又有些混不吝,简单的一个动作或是言语,逗得怀春少女面红耳赤。
除了我。
我属于少部分对他“免疫”的那群人。
原因无他,不像这些二代们,我除了读书,没有出路。
考上公务员,为guo jia打工;考不上公务员,为他们打工,这就是我的未来。
优秀的同学太多,我成绩平平,容貌一般,普通得像沙滩上随处可见的贝壳,是赶海时的背景。
中考结束后,余京墨的妈妈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去美国,所有的费用他们可以承担。
这或许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出国的机会。
我当时对余家的势力并没有什么清晰的认知,也不知他们为何会选中我去当这个“伴读”。年幼的我只觉得这是天上再一次掉馅饼——第一次是小升初,我被破格录取到兰埔附中。
那时,我对余家发自内心地感恩戴德。
我的英语基础不好,为了赶上余京墨的进度,我每天学到两点,生怕阿姨因为英语问题不愿资助我去美国。
虽然余京墨瞧不上我的努力,但阿姨对我极好,好到有一段时间,我甚至都忘了这是余家对我的施舍。
直到某天,余京墨因为打架进了警局,阿姨断了我两个月的生活费,我才明白过来,“伴读”不止我一个,我这无名小卒,随时可以被替换或者丢弃。
他们像吃人不吐骨头的狼,披着羊皮的狼,装成家犬的狼,我害怕,比起余京墨,我更害怕他们。
于是我迅速向阿姨投诚,寸步不离地跟着余京墨,报告的频繁程度可以写一本起居注。
间谍的日子并不好过。
余京墨极其厌恶我,为了赶我走,试了一切办法——往我饭里扔虫子;浸湿我的被褥;甚至威胁着要和我上床。
他讨厌我,我也讨厌他;但他能尽情地对我表达厌恶之情,我却没有资格对他说一个“不”字。
当他把我推进泳池里,独自站在岸上笑时,我实在无法把这种情况解释为孩子间的玩闹。
那段时间,恨意像疯长的野草,铺满了整个我。
余京墨感受到我对他的抗拒,找到了恶心我、对抗家里的新方法——谈恋爱。
他在人前高调地宣布我是他的女朋友,回到家以后让我有多远滚多远,把我锁在屋子里,自己出去鬼混。
我从二楼的窗户跳下来,一瘸一拐地要跟他同行。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摸到了些余京墨的脾气——只要我够强硬,他就会服软。
他嘴里嘟嘟囔囔的,还是允许我上了跑车。
也不知道他说的什么东西,反正一天二十四小时,他有十二个小时都在骂我,剩下十二个小时在梦里想掐死我。
从二楼跳下来,是我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后半辈子的邱若馨靠那个一跃而下的她活着。
————
派对在郊区的别墅,从外面看,有点哥特式建筑的风格,花园里种满了各式的蔷薇,很漂亮。
金玉其外,总是败絮其中。
门是敞开的。
横七竖八的针头从门口到屋内,弥漫在空气中的臭味,堆叠着的裸体,糜乱刺耳的交欢。
时至今日,我还能想起当时从脚底往上升起的寒气。
我不知道余京墨陷到了什么程度,我一点点、我真的一点点也不知道,他会堕落到这个地步。
这个畜牲,还靠在门上跟我说Welle。
他妈的,阎王在向我招手。
我浑身抖得像筛糠,他不一定搞死自己,但余家一定会搞死我。
他再跨进去一步,我这辈子就完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折叠刀。
这是我到了美国后养成的习惯,摸着刀,我才能睡着。
我走在余京墨旁边,他走一步,我就在手腕上划一刀。
横竖也是死,我因他而死,好赖换我父母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孩子算什么,他们还年轻,能再要一个。
血很热,流了我满手,溅了他满身。
————
疼痛真的能使人异常清醒。
我看清了旁边这人的本质,下辈子都不想再跟他扯上任何关系。
余京墨就是个没长大的孙子,估计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反抗什么。
脱下余家那层皮什么都不是的玩意儿,还天天为自己抗争。
我呸。
当然,不屑也只能在心里不屑,毕竟我还得在余家的公司里混饭吃。
余家对我恩重如山,资助我留在美国读完了大学,又任我为分公司的总经理。
虽说以前的我鄙视那些空降兵,但好处落到自己头上时,还真挺爽。
有人领路,有人兜底,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都有人帮着擦屁股。
所以谁也别瞧不起谁,要是让我生在余家,也不定搁哪堕落呢。
————
再说回余京墨。
我不知道他回国后的弯弯绕,再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当上了军官。
余家把这事压得极严,除了我和他父母,可能连他爷爷都不知道此事,更别提他国内的那些朋友。
余家还是那个家风严明的余家,余京墨依旧是青年才俊,栋梁之材。
呵。
我觉得我像余家家门口的石狮子,承恩雨露,无口无心。
红楼里说,荣国府只有门口的石狮子是干净的。
我这石头也不怎么干净。
————
余家并不放心把核心的部分交给我,工作之余,我有很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
大部分休息的时间里,我都在关注余京墨的动态,除了正常的吃喝玩乐,他身边连个女人都没有,正直干净得让我不禁怀疑美国那人究竟是不是他。
这人面兽心的家伙。
时间拉过六年,直到江寒出现在他的身边。
我心里咯噔一下。
她完美地符合了余京墨想要反抗又压抑着的内心,无论外貌还是性格,她都是他最喜欢的那种类型。
江寒把自己伪装得刀枪不入,内心却善良正直;踏过无数的荆棘,依然选择成为萤火。
所谓初心易得,始终难守。
我敬她,欲买桂花同载酒,仍然似,少年游。
————
她很好。
余京墨这个混蛋配不上她。
在她不认识我的日子里,我已经认识了她。
我喜欢她,我爱她。
我比余京墨更配站在她的身边。
————
我一步步走向她的时候,想了很多很多,也说了很多很多。
但真的走到她身边时,我却只能说:
你好,我是邱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