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中元节,母亲给我视频说已经挨个给爷爷奶奶,二叔,还有二婶的衣冠冢都去烧了纸钱、纸元宝这些,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有钱花,有衣穿。也请他们保佑我和清宝、庄宝一生平安康泰。
母亲年逾八十,经常要吃点药才能保持身体正常。她经常给我感慨道:“可惜你二妈没生到个女儿,要是有个和你一样的女儿,她也不至于老了后连骨灰都拿不回来。”
母亲嘴里的“二妈”是二叔的妻子,我们老家称呼婶婶都是按叔叔们的排行后面加一个“妈”字,二妈,三妈,四妈,幺妈等。
二妈六年前就去世了。她是前夫家的童养媳,生前不知自己的生辰年月,走时究竟有多大年纪谁也不清楚,可能85,也可能86。
她是一名让人同情的疾病缠身之人,去世之前在老家的福利院里足足瘫痪了三个多月。期间就靠护工照顾和我们侄儿侄女贴补的钱物来维持着生命。
因为她是区里认证过的“五保户”,所以去世时,福利院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父母亲。她身边没有一个亲人朋友,一咽气,就被福利院送去火化。
等到我们几个侄儿侄女得到消息,已经是两天后了。当时我们要求将她的骨灰拿回老家和二叔合葬,得到的回复是:“五保户”的骨灰已经由区政府的人统一处理安葬,与许许多多孤寡老人一样,无牌无碑。我父母亲和小叔他们不想我们背负太多,就折中说给她在二叔坟头旁边立一个衣冠冢,也算是逢年过节有个祭祀之地。
二妈和她前夫的亲生儿子目前健在,现在成都一家人过得还不错,孙女孙子也已成家,都是小康水平。
她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五六岁时就被自己亲生父母以一担稻谷的价钱卖给前夫家做童养媳,一辈子不识字。前夫去世得早,她像老黄牛一样把儿子拉扯大,给娶了媳妇,又帮衬着把孙女孙子抚养到十几岁。
后来,因为受到一些不好的待遇,在亲戚的介绍下,她才另嫁给二叔,算来已三十年有余。另嫁后,她的儿子便以此和她断绝往来。直到前几年镇上的干部多次做工作,才开始在过年时匆忙来看她不到半小时,提一点饼干饮料,给四百元钱,然后就一整年不闻不问。
她是一个非常木讷甚至有些平庸的人,嫁与二叔后,终于吃上饱饭,自己可以当家作主。因为不识字,不会算账,买东西时往往会被一些不良之人欺骗。被骗后她只有哭一顿了事,然后就更节省、更加努力地做地里的活。
二妈与二叔再婚时,由于年龄过大,所以并未留下后代。在我的印象当中,他们的感情算不上多深厚,但至少也是老来伴,让彼此的晚年不至于太寂寞。
二叔曾经因为上山砍柴时摔成重伤,在医院住了近半年,后来身体就时好时坏,加上本身患有三高,已先二妈一步而去。
二叔去世后,二妈大病一场。她的病一方面是因为心理负担,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老家所有的人都把二叔的去世当成是她的罪过,认为是她恶言恶语以及没有尽力照顾好所致。
诚然,在二叔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二妈确实谈不上贤惠,甚至有时还会冲着卧病在床的二叔发脾气。但若要将所有的过错都归在她一人之身,实在太过。
那场大病让她足足在床上躺了三个多月才有所好转,好了后便失去了劳动能力。每个月只能靠国家仅有的补助与我们几个侄儿侄女资助生活。于是,料理她生活的琐事,为她购买生活必需品就落在了同住在一个院子里的我父母亲身上。
我父母亲年纪也大,身体又不好,但还是本着同情之心帮二妈代买各种生活用品物资,照顾她。母亲更是隔三差五地帮她洗澡换衣,打扫屋子等。本来像这样发展下去我的父母应该就会成为助人为乐的模范的。可是,在长久无休无止地义务付出面前,同情之心让父母煎熬殆尽。终于,在二妈再次重病瘫痪于床时,被村上干部送去了福利院。
之前村里干部曾与她的亲生儿子沟通多次,无奈与她有着血亲的儿子竟狠狠地说,哪怕告他让他坐牢也不会管的。我不知道一个人的心到底要有多狠,有多凉薄,才会对自己的亲生母亲说出如此狠话。
于是,这个可怜之人便只能呆在福利院的床上,由护工照看。据说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天,仅靠一点点营养液维持着,最终枯竭而去。
她的离去,除了我和远在深圳、厦门的堂哥堂姐表示同情叹息并愿意一同出钱料理她的后事外,其余的老家人,包括她的亲生儿子,她曾经救过一命的人等等竟然都认为她去得好,去了就让其它人心里没负担了。
一个弱势无助,并没有什么大奸大恶,还饱受病痛缠身的孤寡老人,活着,却在他人眼里变成了一种负担甚至罪恶时,灵魂还未走远的二妈要是知道,该有多寒心啊!我无法去指责他人,毕竟在人道方面他们也曾义务不求回报地尽心帮助过二妈。我更无法以法律的手段去强制要求她的亲生儿子,天理轮回,只寄托于有一天他会得到应有的后果。
“如果有一天,我将要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以前听这首歌时,还会为歌者感到悲伤。现在却觉得,对于一个农村孤寡老人来说,在TA身去后,能有人把TA埋葬在春天里,确属一大幸事。
二妈的事在农村并非个案。我曾经看过一份关于农村留守、孤寡的老人调查报告,其现象触目惊心。每年都有一些农村老人自我了结,结束自己一生。这些老人中,有些是有儿女的。他们的儿女或外出务工几年未回,或经济条件不好。老人生了重病、久病他们负担不起,轻则恶言相向,重则遗弃。于是,这些老人们只能选择以自己结束生命的方式来维持最后一点点的尊严。
现在部分农村福利院并不完善,还分几个等级。最好的一级设施服务好,里面的老人大多为儿女经济条件不错但远在外地无法照顾的,每月交上几千的费用,便可入住,也会得到较好的护理;
最差的则是一些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由国家出钱补贴。这些老人只能享受到最基本的温饱,如生病,只能去福利院指定的医院治疗。有些得了重病、大病,最后多半熬上半年一年,凄惨而去。
他们去后,遗体运到火化场一烧,骨灰统一处理,身后事无人料理。从此,他们就如一阵清烟一样了无踪迹,过不了多久,活着的人也不会再记得世上曾经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仿佛他们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虽然佛家说万事皆空,我们的肉体不属于自己。但众生平等,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这些个如同二妈一样的孤寡老人,他们应该享有对生命的渴望,被人尊重,可以体面地活着,体面地离开。可以在此身去后能够拥有一席安息之地,在清明时节能得到一柱清香,一串纸钱。
然而,这看似小小的心愿又有何人来满足他们?他们孤寡的灵魂将何处安放?苍天无语,我更无奈,只能在心境平复后的今天,打下这些文字,以此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