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秋日宁静的早晨,冯旭晖正在“大树下餐饮店”一个人吃着热气腾腾的面条,不想身边却有一个脆生生的童音在叫叔叔,忙把集中在那可充饥驱寒的香喷喷面条上的注意力,移到声音的发源处,原来是莎莎——杜晓琳的女儿,冯旭晖的“忘年交”朋友。
“哎呀,是莎莎。”有很多日子没见到她,倒是长高了,出落得水灵灵的。杜晓琳在一边微笑着。冯旭晖喊了一声:“嫂子。”然后继续跟小女孩说话。“莎莎你现在越长越漂亮,叔叔都快认不出你了。”莎莎丢过来一个不太好看的“笑脸”,说:“你是有了女朋友就忘了小朋友了。”现在的孩子可真是了得,这样的话语,这样的神态,好老道,倒叫冯旭晖不知说什么好。
不是叔叔忘了你,莎莎,实在是世事纷繁你年纪太小不知晓。是的,过去的美好时光,叔叔我难以忘记。欢快的聚会,假日的游玩,特别是你小莎莎,那么天真活泼那么聪明可爱,我时常给你买这买那,陪你唱“生日快乐”歌,做你“舞蹈演出”的第一个观众……
然而,这么久没能去看你这位“忘年交”小朋友,主要是因为我和你的爸妈在有些事情的认识是有了较大的分歧;甚至是分裂,我和你爸妈没争过一句话红过一次脸,但我还是决意不想再与他们来住。你却是位天真无邪的好朋友,跟你在一起,可以唤回我似已泯灭的童心,忘却诸多的烦忧。但我却不能再去看你了,小莎莎。
我知道你的话语里含着很多很多的埋怨和不解,我却只能对你怀着太深太深的歉疚。
杜晓琳早就发现了冯旭晖对她态度上的变化,不再喊她“琳姐”,而是喊“嫂子”。琳姐是姐弟关系,更直接;而嫂子,只是章建云的老婆而已,生分了。她问:“阿旭,你在总公司怎么样?”
冯旭晖说:“压力大。我是写材料的秘书,每天看材料,研究材料。可是,刘主任却不给我安排材料,收集一点信息。相当于打杂。心里发慌。”
杜晓琳说:“现在形势跟过去有所不同。我们工会系统,很多大材料也简化了,大家都关注发展第三产业。俱乐部的舞蹈排练大厅,被你们铁运中心乐队承包了。因此,你不要老是想着写材料,以后可能对文字材料不重视了。”
冯旭晖的心里一紧。杜晓琳说的现象,他也有所感知。阳胡子一门心思在乐队,铜管乐队承包了职工医院的殡仪馆,电声乐器如今进驻了俱乐部舞蹈排练厅。而说起工厂站工区的那些记录本,阳胡子说,现在合成了一个本本。
杜晓琳关心地说:“要想办法……不要写材料了,去跟线。”
跟线,就是给总公司高层领导当工作秘书。杜晓琳又说:“你是刘主任看上的,你跟刘主任跟紧点。”
原本因为铁运中心党代会选举时,杜晓琳策反了某些人反对肖锦汉,冯旭晖想对这个女人伤心远离。可是,看到琳姐依然关心,又觉得过意不去。
这时,杜晓琳说:“你离肖锦汉远点,跟他混,早晚会出事。我们相处几十年,我最了解他。”
“你看,廖红下楼了。”杜晓琳说。
“在哪?”冯旭晖回头看着楼房方向。
廖红款款地往“大树下”走来,“夏阿姨,一个一两的米粉,一个二两的米粉。”然后,夹起一个酥油饼,坐了下来。
冯旭晖看到,廖红、赵芳菲坐在餐桌旁。但是,廖红的形象大为改观,以致差点没认出来。她剪了一个“包菜头”的发型,原来的齐腰长发全然消失。这个发型冯旭晖不陌生,就是王向红那种发型。王向红是因为跟魏鹏“奉子成婚”,为了胎儿的营养才剪掉了长发。廖红为什么要剪掉长发呢?
“嘿,今天休息呐。”冯旭晖主动打招呼。
看到冯旭晖在座,两个姑娘都出乎所料,一个冷冷地问:“你怎么回来了?”一个惊喜地说:“怎么不上楼去?”
冯旭晖没有回答她们的问话,而是反问廖红:“怎么把长发给剪了?”
廖红回复道:“哎呀,天气太热了,长头发难洗难干。这样就方便多了。”
赵芳菲帮着说:“看上去更加神气。”
冯旭晖便问赵芳菲:“你俩是一对油盐罐子吗?怎么老是在一起?”
赵芳菲收敛了笑容,低下了头。
杜晓琳起身,从钱包里摸出一张十元的纸钞准备付钱,被冯旭晖挡住了。他说:“我来。”
“嘿,有人请客吃早餐呐。本少爷真是不破财呀。”韩啸波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
“啸哥!你不是在太原驻外吗?什么时候回来的?”冯旭晖给了对方一拳,问道。
“刚刚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吃鼎州米线,廖书记家的‘大树下’米线,名声在外呀。”
廖书记闻声也过来了,收拾着餐桌说:“晓琳,小韩,你们找地方坐,我没时间陪你们说话。”
杜晓琳也说:“我也要走了,送孩子学习舞蹈。”
呼啦啦,韩啸波在对付面前的米线,吃得狼吞虎咽。一时间,嘴巴的功能全部放在吃上了,说话的功能取消了,保持沉默。
邻座的男人起身,屁股正好对着韩啸波的米线。韩啸波皱了皱眉,盼着屁股快点离开。不料,男人满足地拍拍肚子,屁股随即发出来一个悠扬的声音。韩啸波当即起身躲开,并屏住呼吸,转到男人前面。男人身躯高大,正看着手里的“BB机”说:“去给老大回个电话。”韩啸波瞬间愣住了,这不正是上次在谢春鹏、成月服装公司门口遇到的“碰瓷仔”吗?
“兄弟,几个意思?”
“兄弟,你什么意思?”
“一大早的,你啐我?”
“一大早的,你臭我?”
毛姨发现情况不对,一溜烟儿跑过来,对那个男人说:“小伙子,你跟邱老板说一声,给个面子,我请你们吃晚饭,吃血鸭,消消气。”然后,转身一把推开韩啸波,略带责备地说:“去楼上坐!”
韩啸波对“碰瓷仔”说:“上次在你的地盘,给足了你面子。怎么,居然跑到我们河东来撒野了?”
“什么河东河西,老子鼎州第一。”
“哎呀我说,你们邱老板这么大的老板,我们只是做点小买卖的,别计较这些小事。”
“你可是偏心啊老板娘,给这小子米线份量足不说,还搭上一个煎蛋,我又不少你钱,怎么就看我不顺眼了?”
“哎呀你不知道情况,这是我女婿请客,这样吧,晚上请你吃饭赔不是。”说着,指了指冯旭晖。
看热闹的人一下子围过来,互相打听发生了啥。厂前大马路很快就开始淤塞起来,骑单车的人只好下车推行了。厂门口站岗的经警过来了,大声哄赶看热闹的人群,然后想把当事人带走,其中一个经警认识冯旭晖,就问:“怎么是你?冯秘书。”
冯旭晖其实并没认出这个经警,但是认识他们的队长,便对经警说:“啊,是你呀。跟你们方队长说一下,这是我……老领导的店子,有空我请你们弟兄来吃血鸭。”
经警对“碰瓷仔”说:“小兄弟,这是我们总公司办公室的冯秘书,老板身边的红人。这个店子是他未来岳父的。回去跟你们邱老板吱一声,都是自家人,大水冲了龙王庙。哪天跟我们方队一起吃血鸭,喝几杯。”
廖显祖连忙应声而答:“好的,吃血鸭,喝几杯。我来请客。”
“碰瓷仔”那边跟邱老板报告了,对经警说:“我们老板说了,可以,但是必须让冯秘书作陪。”
冯旭晖说,可以,我作陪。
等那几个“碰瓷仔”大摇大摆地走远了,方队长看了韩啸波一眼,说:“你没年轻过吗?怎么能跟这帮十七八岁的伢子斗呀?他们是懵里懵懂的年纪,不知道什么叫怕。除非你是大款,可以养着他们为你搞事,不然就不要惹他们。”
韩啸波脸色很难看,却一言不发。经警又对着冯旭晖说:“要么就要有足够的权势,比如这位,这可是我们鼎钢老总的秘书,别人有事要求他,可以让养着他们的大款有所顾忌。”
经警的这波操作,让“大树下”的一众人看傻了。韩啸波本来想报上次在谢春鹏那里被“碰瓷”的一箭之仇,没想到被经警放跑了。要知道,那次被这帮坏小子“碰瓷”之后,韩啸波事后拿着猎枪在河西找了他们好几天,如果真的碰上,韩啸波准会干掉他们。
不过,事后心想,幸好没有遇见,否则,他就不可能到太原去了,而是关在牢里了。韩啸波没有说什么,转身离开了。冯旭晖在后面追着喊着,韩啸波却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离开了。
这个时候,毛姨跟冯旭晖说:“小冯伢子,你是不晓得哩,你去省里学习这两个月,斜对面的那个酒店,见我们家生意好,总是搞事。那个邱老板,是偷厂里的合金材料被厂里开除的。他有一帮社会上的二流子,在我们店子里喝酒闹事,挑三拣四找茬,目的就是把我们挤走,搞垮……”
冯旭晖说:“这是咱们鼎钢的地盘,我让方队长他们来管一管。”
毛姨看看经警已经回到北门岗亭,就悄声说:“哎呀,你刚才不是也看到了。厂里经警队只管厂大门的进出,管不了社会治安。而且,我听他们喝酒时说过,经警也有家小,在明处,而人家那些混混,十七八岁,没有家没有负担,在暗处……哎呀,这社会变得乌烟瘴气了,咱老百姓过日子没有安全感了。”
冯旭晖困惑起来,问:“那,怎么办?”
廖显祖说:“小冯,我们没事。你不要为我们操心。那些小混混,无非是混一餐饭吃,我们认了。至于那个邱老板,我有一个老战友跟他叔叔很熟,在想办法。”
赵芳菲却说:“我看,以后应该是没事了。刚才那个经警已经帮忙了,介绍了旭哥哥是总公司大老板的秘书,邱老板也打电话了,那帮小混混才撤走了。这说明呀,知道这个店子是旭哥哥家的,说不准就不会来闹事了。”
廖显祖这才恍然大悟地说:“嗯,还是小菲灵泛。刚刚那个经警是在暗中帮我们,小冯呀,你去请他们方队长吃个饭,越快越好,我马上准备。”
冯旭晖犹犹豫豫的没答应,他觉得跟方队长算不上有什么交情,人家会不会答应来,就说:“廖书记,没必要请客吧。方队长是个很正直的人,不一定会参加。”
师娘夏菊英偶尔路过他们身边,零零散散听到一些信息,感叹一句道:“好在我们那时候开血鸭店的时候,是在厂内。不然呀,以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早就被人欺负了。”
赵芳菲却说:“那几年社会风气好一些,坏人怕好人,现在好像反过来了。”
毛姨忽然想起来什么,就对廖红说:“死丫头,今天星期几了?只晓得玩,去帮着冯伯伯搞卫生。”
廖红说:“我知道今天星期六,准备跟小菲去的。这不,阿旭哥不是回来了吗?他自己不会搞……”
毛姨把碗筷摔得哗啦响,瞪着眼睛对廖红说:“今天不是你阿旭哥帮忙,这场合怎么收拾?就凭这个,你去帮他搞卫生不行呀。就你去,小菲不要去。搞卫生能累死人?我就不信了!”
廖红不再多话,转身就走。她走到楼下的单车棚,推着单车出来,看着冯旭晖。毛姨就推了冯旭晖一下,说:“去吧,我这妹子脾气虽然不好,但是心地不错。”
冯旭晖看着短头发的廖红,仿佛看着一个陌生人。他忽然想起自己在日记里写下的“失落的长发”,这文章,是写给苏云裳的。苏云裳当工务段团支部书记时,为了塑造团干部形象,把那一头乌黑发亮的飘飘长发剪短了。
冯旭晖顿时感觉,心目中女神一样的苏云裳,不见了。回来后,就写了那篇日记:
她没听我的话,剪了那瀑布般的长发,因而剪断了我的思念。
“不要剪,长发好看。”我曾这么说。“太热了,夏天灰又多,难洗、难干、不凉快。”
是的,也许她说得对。头发是她的,剪留自然由她。我算是什么人?朋友吧,仅仅是朋友罢了。若是恋人,我倒可以稍稍地干涉一下;若是恋人,相信她也会稍稍地作出一点牺牲的。为了我。
短短的黑发,与我的差不多。看上去利落、精神了许多,两个漂亮的耳环也更加醒目了。可是,却再没有那种飘逸的感觉了,再没有我所喜欢的那种女性韵味了。
我心里坦然了。面对她,心,再也不会莫名其妙地胡乱地跳。只是我的希望、我的偶像,从此失落了,随着那无情的剪刀下的长发的失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