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每天都吃这些吗?”
沈听南筷子再也动不下去了,轻声问着旁边的男知青。
正举着碗干完一碗玉米糊的牧江舔了舔唇,莫名其妙地看向他:“那不然呢?”
他瞅了一眼沈听南手里还满着的玉米糊,宽慰道:“你就偷着乐吧,听说我下乡之前知青点吃得比这还不如呢!又不是啥国营饭店的伙食,能填饱肚子就行了!”
他家里穷,小时候连树皮都啃过,无所谓什么味道不味道的。
即便之前沾了程徽月的光吃了几顿好的,但他也不会因此就吃刁了嘴,再也咽不下粗粮。
再说他家里的父母和妹妹也吃的是玉米糊糊,而且多亏程知青一直让他包揽挑水捡柴的活儿,他才能一直往家里寄钱,好歹每个人现在能吃饱了,还计较那些做啥呢,活着就行。
两人说话声不大,但足以让桌上的人都听见。
这时,忽然有人感叹了一句,“要是程知青在就好了...”
音落,不少人都附和起来。
“是啊,吃过了程知青做的饭,又吃这些东西,我也是适应了好几天才转换过来。”
“当时程知青做的水煮鱼,肉丁野菜馍馍,到现在回想起来我都流口水,你说这人的差距咋这么大呢?”
众人盯着碗里的玉米糊,渐渐没了之前的好胃口。
今日做饭的女知青们也没作声。
她们自己做的饭自己都不想吃,有啥资格不乐意呢?
再说,她们也想吃程知青做的饭啊!
之前她建房给工人做伙食,那段时间厨房里飘着的味道香得她们对着野菜稀粥都能连喝三大碗。
没办法,香啊,下饭。
可是现在,不仅偶尔能蹭到的饭菜没了,连香气儿都没了。
众知青们气氛一下子低落下来,一些人还不满地撇了眼梁菲和王晓梅。
早知道这俩人这么不靠谱,当时分配房间的时候,就不该让程知青跟她们一起住,说不定现在还能时不时吃点有滋有味的改善一下伙食...
两人被他们埋怨的目光扫视着,王晓梅一如既往的防御拉满,只顾埋头吃饭。
她才不管谁说她不好呢,多吃点饭才是王道。
大家都交一样的粮食,谁多吃一点都是赚了!她争取多赚点!
而梁菲就不同了,牙齿都磨得吱吱响。
该死的乡巴佬都滚出去住了还这么阴魂不散的!
她做饭好吃又怎么样呢,还不是伺候人的货色,只有保姆才会对厨艺水平有那么高的要求!
这群人既然那么爱吃她做的饭,那全都住到她房子里去啊!在这儿碍什么眼?
她满肚子不忿真想一拍桌子就跟他们好好说道一下,可是陈俊元和沈听南都在,她要是那么做了肯定有损她的形象。
她只能掐着指尖把气儿憋回了肚子里。
沈听南默默收集着他们言语中透露出来的信息,眼底亮光一闪。
程知青做饭很好吃?
他垂眸看了看碗里的玉米糊,心底升起一个主意。
...
翌日,沈听南没再吃知青们做的早饭,垫了两块饼干之后就出门了。
谭国栋平日里会监督村里人干活,刚好就带着他到处转一转,顺便采风,领略一下上岭村的风土人情。
沈听南跟着他走走拍拍,不一会儿就到了程徽月上工的地方。
晨时的阳光下,地里刚冒茬的庄稼颜色新绿,与褐色的土地交织出最朴实的景色。
程徽月和村里的婶子们一起拔草,淋粪,额头上已经布了一层晶莹的细汗。
“程知青,停一停,我跟你商量点事儿。”谭国栋走过去把她喊了过来。
“这位沈记者,你见过,之前还给你做过专访,这回到咱们村里来采风,要多住几天,不过他吃不惯知青点里的饭菜,听说你做饭好吃,就想着能不能到你那儿去叨扰几次?”
他对招待沈听南还是挺认真的,毕竟是甘市人民报社的记者,要是采风回去把他们上岭村登上报纸。
那上面肯定能多看到他们一眼,今后要是在公社里申请什么也会方便一点,这对大家伙儿都是好事。
就是不知道程知青愿不愿意帮这个忙...要是不行,他就让他媳妇试试,她做饭也好吃的。
沈听南凤眸弯弯瞧着她,温声补了一句,“我会上交伙食费,你给我添双筷子就行...但你要是觉得不方便,也没事儿,只是我在村里跟你最熟,所以下意识就直接找上你了,你不会觉得我唐突吧?”
“...当然不会。”程徽月摆摆手。
沈听南之前算是帮了她忙,这回又给红星服装厂一个宣传的好机会,无论怎么说,她都没有理由拒绝。
“你可以过来跟我们一起吃,不过等我下工应该就晚了,你只要不怕会挨会儿饿就行。”
村里的人家里通常都会有一个婶子或婆婆留着做饭,所以普遍比她和沈亚兰开饭早。
她每次做的菜系还都挺复杂,较之村民吃的粗粮馍馍和疙瘩汤,会更花费时间。
“我不怕。”沈听南眼眸带笑,心底有种计谋得逞的感觉。
“那我就在这附近看看,等你下工,就一起回去?”
他勾着唇角,看似随意地问出这句很日常的话。
程徽月毫无所觉地点头:“行。”
她心里已经思索起等会儿该回去做些什么吃的了。
还有家里的东西,有没有露出来的不合理的?
想了一遍,她确定只要把自己房间的门关上,就不会被他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这才重新拔起了草。
两人说好之后,谭国栋松了口气,转了一圈,就回办公室工作去了。
沈听南则是拿着相机在旁边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