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带谁去?”楚清风不经意之间提问。
“楠木。”
面对楚清风的狐疑,墨弑解释:“她本是我将军府的人。”
楚清风连忙点头:“好好好。”不敢露出一丝不满。”随后又试探性地问了一句:“红尘呢,她一直想去京城看看。”
公孙红尘幼年跟随父亲作战,从记事开始已经远离京城,聆听金戈铁马,面对漫天黄土。
常常听闻营中思家的将士感慨:京都城中,八街九陌,华灯初上;大安边疆,马足龙沙,狼烟四起。
久而久之,就对众人口中热闹非凡的京城,有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她也就三年前去过一次,那次是直达皇城,见到了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唯独没感受人间烟火。
“阿楚,待战争结束之后,和阿弑去感受一下京都的繁华吧。”这是公孙红尘的原话。
在他眼里,红尘只是一个女子,固守边疆长达十几年之久,怕在世间女娘没有她这般毅力。
只是苦了她,本可以霓裳加身,因为三年前的血战,公孙家族全部血战于皇城,倒在血泊之中,无人生还。
失去了亲人,没有了庇佑,她选择了艰难困苦的行军生活。
听到他的话,墨弑稍微有点狐疑,喝茶的动作都慢了半分:“你口口声声说,朝廷摇摇欲坠,既然如此,为何不留她在中原关?”
楚清风其实已经改变了刚刚的主意,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墨弑就有一种安全感,特别是他那身临危不惧坐怀不乱的气场,给他一种假象。
有墨弑在的地方,就是安全之地。
“我是去办事,不是去玩。”墨弑的拒意很明显。
楚清风只是“哦”了一句,随后不敢吭声了。
……
南醉转眼间就回了队营,一进门就气喘吁吁地,来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水,一饮而尽。
“干嘛了的?”
众人看到她这副模样,回眼望去,满腹疑团。
南醉用了最大的速度跑回来,一时间还缓不过来,由于水杯很小,她干脆拿起水壶猛灌。
眼看着心跳没那么快浮动了,才认真地扫了一眼面面相觑地众人,却唯独少了堪森。
“堪森呢?”这是南醉的第一句话。
“刚刚出去。”
南醉一时间也顾不上那么多,刚想开口,却发现不知从何说起。
墨弑回京,这万一是密谋呢?
为了保险起见,南醉就随便编了个理由:“我先离开一段时间,你们管教一下部的弟兄们。”
山鸡见楠木酝酿了大半天,才说出一句话,而且还是那么劲爆地话,顿时疑惑爬上眉宇:“为什么呀,这是要去哪?”
四爷看穿了事情的本质,试探性的开口:“是不是墨将军那边,又有什么事了?”
他早就摸清楚了,墨弑一召楠木,不是有事就是有事。
“嘶……这个我说不清楚,反正,你们先替我管几天。”南醉扫了一眼四爷和山鸡还有武林。
忽然注意到正在角落里默默看书地御听流,回想起墨弑说欧阳长鸣病了……
那把御听流叫上试试?
“御听流?”南醉试探性的唤了两句。
他们之间没隔多少米,而且御听流的帘帐也没有掀起,他此时正趴在榻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手里泛黄地书页。
丝毫没有听到南醉在唤他。
反倒是武林见空气中忽然宁静,起身就用刀柄戳了戳他的后背。
这差点把御听流吓了个半死:“啊!”
随后他看到武林没有恶意,又扫了扫南醉和四爷山鸡,才意识到自己小题大做了,连忙起身有点不从容地开口:
“怎么了吗。”
“队长喊你呢。”山鸡头一次见到比自己还沉迷的人。
南醉已经来到了他身边,捡起来掉在地上的书,一行熟悉的字眼映入眼帘。
“唐诗三百首?”南醉不确定地念了了下,忽然想到不对劲,整个人都微微愣了一下:“唐诗三百首?!”
我靠,这现代人啊?
太离谱了,这什么鬼架空世界。
不只是南醉被吓到了,众人也都被南醉吓到。
武林的好奇心提上来,站在她后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啥也看不懂,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诗词而已。
一时间有点摸不着头脑。
其余人山鸡也凑了上来,看到她手里的古旧书籍后,四爷忍不住微微皱眉。
本以为是什么秘籍呢,没想到只是些好听的诗句,虽然挺优美,但也不至于那么大惊小怪吧。
由于山鸡的身型偏瘦小,四爷和武林的魁梧挡住了他的视线,忍不住用手机戳了戳四爷。
四爷为人直爽,直接提着山鸡的后领,像领小鸡一样地把他的脸凑到那本古书上。
“这也看不懂啊……”山鸡有点为难的地开口。
“那你一边玩去。”四爷放下了他。
南醉此时此刻正翻着书,里面的内容通通与脑海里的意识相撞,一时间竟说不出什么话。
看到御听流目瞪口呆地神情,才缓缓合上书,留恋地把手还给他:“有机会,带我去看看御景。”
“好。”
南醉顺水推舟:“那你后天早晨,收拾好东西,到门口等我。”
“啊?”御听流海以为是后天就去,一时间有点懵逼,忍不住再确认一遍:“真的后天吗?”
“你先别问这个,你后天清晨到门口等我就是了。”南醉向来做事谨慎,虽然现在没有外人,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选择不泄露行踪。
“好……”御听流其实也有点想家了,不过一想到回去之后,要挨师傅的大臂兜就突然间没有那么想了。
因为他下山的时候,师傅说的让他别那么早回来。
算了,回去再说,而且楠木认识御景,希望师傅能手下留情。
“队长,你后天真的去这个御什么景那里吗?”山鸡在旁边忍不住发问。
“嗯。”
得到南醉的肯定,山鸡和武林听完有点恋恋不舍。
“我可以去吗?”
“我不是交给你任务了么,练器营的盾,质量看好。”
“保证完成任务!”山鸡的眼神异常坚定。
随后南醉就看向呆然的武林,对他说:“我走的这段时间,加练一下手下的弟兄们,他们的盾术还不是很行。”
“好。”武林点点头。
四爷在旁边沉默了,他根本不信楠木是为了去哪个鬼地方,而落下他们,但见他见楠木有意不透露,也没有选择追问。
十天后的京城。
空中鹅毛纷飞,飘落屋檐下,青砖被染白,覆盖上一层层冰晶。
张灯结彩的街市上,冷风吹起招牌摇摇欲坠,小贩擦掉了头上的白雪,随后大声叫卖,一声比一声高,吸引着无数来回走动的人群。
在嘈杂的人群里,四抹黑色身影穿梭在人群,身后还携着两匹马。
他们行走的速度极快,沾满泥土的靴子一不小心就踩到了一双华贵靴子上。
“走路不长眼啊!”
那是一位身穿华袍的男子,身旁还陪着一位柔情似水的女子,他看着靴上的淤泥,很显然不愿在心仪的女人面前出了丑,忍不住朝踩他的那个人怒吼。
本来想追上去讨个说法,忽然一双凌冽地眼眸射向他,他全身发寒了一下,伸出的脚又收回去了。
“行了相公,不跟这些外来的商人计较。”身旁的女子拉住了他,他正好顺着台阶下,一脸大度地握上女子的手:
“好好好,听你的。”
……
南醉和墨弑并排走着,萧微和御听流在后边被迫拉着马。
由于四人都穿着黑衣斗篷,衣服粘着本草,走到大街上如同刚从山村入城的贾商。
一座雄伟的商楼,忽然映入南醉的眼眸,此楼高大壮观,雕栏玉彻,在这一排排的矮楼当中显得更高尚了。
“醉苏楼?”南醉跟着门牌上的雕花字眼,念了起来。
看着进进出出的达官贵人,个个衣着繁华,举止言谈之间尽显大家气派,连身旁的丫鬟小厮都气质不凡。
不知不觉南醉已经停了下来,眼眸始终望着上面三个大字。
她怎么感觉……这么眼熟呢?
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起杨苏的容颜……忽然想起去边疆之前,杨苏跟她说过,会在京城开一家店。
会是这家吗?
“怎么了。”墨弑也跟着她停了下来,顺着她的视线看,眼前的阁楼。
犀利的眼眸扫过门牌:“你认识吗?”
南醉摇摇头,看向他:“你们先回府,我有事先走一趟。”
“给我一个理由。”墨弑没有立即答应她。
“我……”南醉总不能说她好奇吧,半天憋不出一个字。
墨弑见她心意已决,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朝她射去无奈的神情:
“去吧,注意安全。”
南醉一听,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好。”
她本以为墨弑不会同意的,毕竟她现在身份已经不是纯粹的相府嫡女了。
随后她朝墨弑还有身后两个呆愣的人,弄了一个拜拜的手势,转身就入了“醉苏楼”。
一入醉苏楼,高大的灯饰悬挂半空,壁栏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整个空气都弥漫着淡淡地清香。
负责接待的女娘,打量着眼前的青年,黑夜粗布,雪覆帽檐,青丝凌乱,身后无家丁婢女,还在没目标的左顾右盼着。
一看就是个穷酸小伙。
她的脸色顿时冷了下来:“客官你好,这里是醉苏楼。”
“我知道。”南醉淡淡地应了她一声,丝毫没有理会她的眼神,依旧在预览着壁栏上的商品。
忽然一支熟悉的造型映入眼帘,南醉快步地走了过去,目视着那激人心弦的物体。
一根小巧的管子,里面流动着通透的白色液体。
这不是……21世纪的遮瑕膏?
“客官,这是我们店很火爆的一款遮膏,十两银子。”那名接待的女郎靠近了南醉,白眼快飞上天了。
“噢。”南醉还是淡淡地应了她一声,依旧没有给予她任何眼神。
……
整个空气忽然安静了下来。
地板上忽然踏入无尽的脚步声,越来越多,越来越近。
南醉在边疆生活有段时间了,虽然此刻身在京城,但听到这种还是忍不住提起警惕。
南醉向后望去,低低的帽檐压住了她的视线,只看到一群穿着黑衣的护卫,仅仅只是下半身,南醉就已经猜出了大概。
他们把她当贼了。
“买不起,就滚出去。”接待女娘喊来了护卫,一下子就傲气了起来。
南醉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回想起原主的丝丝缕缕意识,丞相府家财万贯,五两银子也不过是打发一个叫花子罢了。
南醉心里的底气一下子就足了:“谁说我买不起?”
“那你买啊。”
“我有说我要买吗?”
“那你就是买不起!来人,把这个小贼给我拖出去,别脏了醉苏楼的牌子!”接待女娘就是看不惯这种混混小青年,一副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样子,其实什么都不是。
南醉眼看着缓缓向自己靠近的十几个护卫,顿感头疼。
不是她打不过,是她根本不想打,完全没有必要在这种小人身上浪费时间。
“行,我走。”南醉很佛系的朝他们笑了笑,转身就想离开。
谁知那招待女娘完全不打算放过她:“你怎么敢保证没有偷东西,就这么走了?!”
要是把南醉头上的斗篷掀开,一定可以看到她有多无语。
“你怎么全程看着我的吗,我偷没偷,你不知道吗?你看那货架上,有少什么东西吗?”
南醉松开了握紧的手,花了好大劲才让自己平静下来。
接待女娘被南醉说得有点恼羞成怒,一口咬定她:“搜了不就知道了!”
南醉是没见过如此厚无廉耻的人,一个柜姐还给她优越起来了。
“大妈,放过我,你们这的什么遮膏,我真看不上,没必要你真的吗?”看着那群懵懂无辜的护卫,南醉选择再次容忍。
接待女娘听到被喊大妈,更咬牙切齿了。
她才二十二,正风味犹存,竟然被一个混混叫大妈,这不是把她的脸摁在地上摩擦吗?
更何况她长得也不赖,街头那猪肉铺老刀还追求过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