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认识我母亲?”
张妈闻言一愣,抬头看着沈锦,眼眶竟微微有些发红。
“五小姐,我......我和你母亲是故交。”
见沈锦眉头微微蹙起,一脸茫然的样子。
张妈抬起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急忙解释。
“你母亲在生你之前,和我一样是府上的后院丫鬟,一来二去便相熟了。”
“后来,她因为玉佩的事被丞相纳为了妾室,恳请丞相让我成为了她的贴身丫鬟,才将我从肮脏、暗无天日的后院带了出来。”
“谁知,丞相的恩泽如昙花一现,你母亲为了保住你,瞒着所有人独自怀胎十月,而我除了四处给她找些吃食,什么都做不了。后来,你终于平安降落了,但她却永远的离开了。”
“眼看你越长大越像你母亲,我几次三番想告诉你关于你母亲的事,却始终开不了口。本想着,如若你能安稳度过一生,也好。”
“但最近听闻大小姐处处刁难你、欺负你,还重伤了团团,我实在是坐不住了。”
“是我无能,对不起你母亲。”
沈锦看着自责不已的女人,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的说。
“张妈,不必觉得内疚。我知道,其实你一直都在默默地照顾我。那些团团带回来的煎饼、饭团、水果和小点心......如果不是你,我估计早就活不下去了。”
女人闻言情绪越发激动,低着头,啜泣不已,看得一旁的团团都快哭出来了。
“张妈,难怪你往日给我带吃的,都叫我给小姐尝尝,原来是这样。”
团团上前抱住了身体微微颤抖的女人,渐渐的,女人停止了抽泣。
等三个人情绪稍微稳定一点,沈锦率先发问。
“张妈,你现在在府里做什么呢?”
“你母亲去世后,我便又回到了后院,现在是给府上小姐、少爷洗衣服。”
“那就太好了!”
沈锦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喜上眉梢。
张妈和团团迷茫的看着她,一头雾水。
就在刚才,沈锦心里萌生了一个小小的复仇计划。
团团的伤不能白受。
而且,褚墨出征不知何时才归。
要想在丞相府安稳的生活下去,必须要给沈熙找点麻烦才行。
沈锦对着两个人狡黠一笑,转身跑到里屋,几秒后捧着一个红木盒子出来了。
“这盒子里是一品红,微毒,洒在身上会奇痒无比,皮肤破溃,普通药物治疗效果欠佳,但两月后此毒可不治而愈。”
张妈和团团还是疑惑的看着她,没明白。
“就是,把此药涂在沈熙的衣服上,让她受点罪,替团团报仇。”
沈锦生怕两人不懂,说的非常直白。
“可是,如果被府上的大夫发现衣服上有毒药,她会不会找张妈麻烦呀。”
比起报仇,团团显然更担心张妈会不会被牵连。
“不会的,府上所有小姐、少爷的衣服都是张妈洗的,却唯独大小姐的衣服出了问题,任谁也不会想到张妈身上的。况且这个毒药,这里没人认识。”
“那你为什么认识?”
团团化身为十万字为什么,像个好奇宝宝。
“因为,我不是这儿的人,我是......”
沈锦看着惊的张大嘴巴的团团,忍不住笑了出来。
“哈哈哈哈,我是天上下凡的仙女。”
.....
“哦哦哦。”
团团合上嘴巴,无语至极,配合的敷衍道。
一直暗中观察的系统听到这里,也有点奇怪。
【小锦,你这玩意哪里来的?我和你朝夕相处,怎么都不知道?】
“那日你去看朋友,我偷溜出去钓鱼,回来的路上无意间在小花园里发现的。”
“之前在福利院,院长给我们普及过,而且后来我还被其他孩子用这个植物整过,所以印象深刻。”
【......你怎么这么惨?】
“......”
沈锦无话可说。
“我做!”
张妈看着眼前两个可怜的孩子,心里母爱泛滥。
只要能帮到她们,让自己做什么都行。
三人又在屋子里说了很长时间的话。
直到日落西山,趁着暮色,张妈才提着空篮子悄悄离开了小院。
两天后。
张妈送煎饼时传来消息。
沈熙病倒了。
府上大夫皆认为是中毒所致,但遍寻无果,最终还是决定按照天花治疗,效果很差。
大小姐皮肤每况愈下,瘙痒越发加重了,整个人精神崩溃,连门都不敢出了。
太好了!
沈锦和团团抱作一团,哈哈大笑。
尤其是沈锦,心里特别的爽。
来这里这么久了,终于替原主和团团出了一口气!
现在总算,可以在这儿安安稳稳的等褚墨回来了。
想到那个男人,沈锦心里又忍不住担忧了起来。
一连半个月,也不知褚墨在漠北如何了?
......
大漠。
才刚刚入夏,烈日当头,戈壁滩犹如在炉上炙烤,灼人的热浪席卷着每一寸土地。
褚墨率领士兵,一踏入沙漠,便觉得喘不过气来。
在经过荒凉的大漠、陡峭的燕山,破落的边陲小镇之后,军队终于顺利到达营地。
和记忆中的漠北大不一样了。
这是褚墨对这里的第一感受。
记得幼时,随母亲、舅舅出征漠北,只觉得此处波澜壮阔、热闹非凡。
沙漠上驼铃少年肆意飞扬,黄沙间铁蹄飞沙,小镇里胡姬翩翩起舞,一曲琵琶断弦断肠......
而如今,荒漠寸草不生,人迹罕至。
小镇破败,老弱病残踽踽独行,人人枯瘦如柴,面黄肌瘦,愁容满面,别提丝竹管弦之乐,温饱尚无法满足。
短短数年,竟变化如此之大。
褚墨庆幸自己的坚持,不然怎么能亲眼看到,在繁华盛世之下,边陲的百姓受尽苦难至此。
他心里隐隐有种直觉。
这次的暴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戍边将军李襄,求见陛下。”
褚墨刚坐了下来,帐篷外便有人紧急求见。
来人正是长年戍守漠北的李襄。
也是褚墨幼时的好友。
“快进来!”
褚墨听到熟悉的声音和久违的名字,沉闷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
这是继位以来,第一次回漠北,也是第一次见到昔日好友。
记忆中的李襄,时常一身灰色布衣,身形偏瘦,因长年被风沙侵蚀,皮肤变得黝黑发亮。
而眼前这人,皮肤白嫩,膀大腰圆,身着青色丝质华服,除了五官依稀眼熟,哪有当年的影子。
褚墨眼眸一暗。
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