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防软硬不吃
曹操二十岁太学毕业,被推举为孝廉;同一年,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洛阳北部尉。如果说举孝廉让曹操尝到了不公平竞争的甜头,那么任洛阳北部尉就让曹操尝到了不公平竞争的苦头。曹操凭借家族的地方影响力,碾压了本郡另外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获得了孝廉的资格。但他同样遭到了来自更高维度的碾压。
这个更高维度的存在,就是袁绍。
袁绍是洛阳游侠集团的领袖,是汝南袁氏的子弟,是大汉王朝年轻一代的翘楚。比曹操稍早,袁绍也获得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出山为官。他的第一份工作是濮阳令,也就是濮阳县的县长,级别是一千石。濮阳县邻近首都洛阳,是东汉经济最发达的县之一。
曹操是一个很要强的人。他嘴上不说,心中时时以袁绍为标尺,衡量自己。他觉得,袁绍虽然家世很好,但能力平庸。当年他与我一起做游侠时,差点儿被吓尿裤子,五次三番斗智斗勇,均是我的手下败将。这样的能力尚且能做濮阳县令,我曹操虽然家世略不及你,但无论才华、武艺,均远胜于你,近来又名声大噪,连续获得何颙、桥玄、许劭的好评,二十岁就被举为孝廉,应该足以弥补先天出身的不足吧?我出仕为官,无论如何不应该比你差吧?所以曹操对自己第一份工作的心理预期,是做洛阳令。
结果,事与愿违,曹操被分配到了洛阳北部尉的位置上。这是什么概念?濮阳令是一千石,一县之长;洛阳北部尉呢?四百石,至多相当于一个县公安局局长。从举孝廉到洛阳北部尉,可谓“高开低走”,曹操心理落差极大。
按理来讲,曹操的家族势力很大。宦官在当时权倾朝野,曹操的祖父可是宦官界的前辈。举孝廉可以走后门,分配工作为什么就碰钉子了呢?因为孝廉出身分配工作,必须得到朝廷高官的推荐。他推荐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能更改。而偏偏推荐曹操担任洛阳北部尉的这个人,性格刚正不阿,品行正直端方,为人软硬不吃。
这个人,名叫司马防,时任京兆尹。
司马防可能大家不太熟悉,换个方式介绍吧。他的儿子叫司马懿,他的孙子叫司马昭,他的曾孙子就是晋朝的开国皇帝晋武帝司马炎。今天,曹操事业起步的第一桶金,是司马防给的;将来,曹操所创下的曹魏帝国的江山社稷,也是被司马懿祖孙三代给抢走的。所以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是历史开的一个玩笑。
曹操对洛阳北部尉这样一个官职,相当失望。多年以后,已经受封魏王、成为成功人士的曹操,还对这件事情耿耿于怀,越琢磨越不是滋味:凭什么我当初那么有才能,官职却比袁绍还低,只能做个洛阳北部尉呢?越想越想不通,就把司马防重新请出来,和他进行了一次谈话,问:“孤今日可复作尉否?”你觉得今天的我还只能做一个洛阳北部尉吗?
司马防一听,明白了:还记当初那仇呢,瞧你这小心眼儿的样子。但是,司马防也知道,曹操的这个问题很难回答。要是回答:“我还是坚持当年的判断,我觉得你就是只能做一个洛阳北部尉,你认命吧。”那就是不给曹操面子,不给他台阶下。人家现在可是魏王,要弄死你轻而易举。如果改口,说:“对不起,我当初错了,我有眼不识泰山,我其实早该看出你能做魏王。”这就是溜须拍马,不实事求是,不符合司马防刚直的性格。
那么司马防是怎么回答的呢?他的回答很巧妙。司马防说:“昔举大王时,适可作尉耳。”(《三国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你今天水平怎么样,我不清楚。反正当初我推荐你做洛阳北部尉的时候,你的能力也就是刚刚够格做一个洛阳北部尉。别老是翻陈年账本了,向前看吧。
言归正传。获得第一份工作的曹操十分无奈,只好姑且就任。但他上任没多久,就发现即便是洛阳北部尉,也绝不好当。
众所周知,洛阳乃是东汉王朝的首都。东汉末年,吏治腐败,洛阳的犯罪率非常高。按理来讲,犯罪率高,正好给了曹操大显身手的机会,洛阳北部尉不正是负责治安的长官吗?但是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在洛阳城作奸犯科、违法犯罪,导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不法分子,不是平民百姓,而是外戚、宦官、权贵,以及他们的党羽、爪牙。洛阳北部尉不过是个四百石的小官,而要面对的犯罪嫌疑人,可是比他大上好几级,谁会把区区洛阳北部尉放在眼里?京城的关系,盘根错节。随便碰上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能还没被押送回衙门,无数张疏通关系的条子,就已经递到曹操手里了;案情还没有调查清楚,就已经有好几位长官找曹操下令放人了。这么大的压力,怎么顶?这么小的官,怎么当?
曹操的第一个选择,就是像东汉其他的官员那样,奉行中庸之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装聋作哑,混吃等死。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泯然众人,无法出人头地。这既不符合曹操的性格,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名声也会因此泯灭殆尽。
曹操的第二个选择,就是坚持强硬执法,坚决与恶势力做斗争。这样做的结果,势必会得罪当道的权贵,轻则丢官,重则掉脑袋,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你曹操究竟是乱世之奸雄,还是乱世之狗熊,谁说了都不算。是奸雄是狗熊,拉出来遛遛。无数人拭目以待,等着瞧曹操出彩抑或出丑。洛阳北部尉,就是摆在曹操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弱者知难而退,强者迎难而上。曹操选择了强者的道路,新官上任就放了三把火。正是这三把火,短短几个月内就轰动了整座洛阳城,让每一个人都牢牢记住了曹操这个名字。
蹇某人自讨苦吃
第一把火,装修办公楼。
曹操走马赴任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给洛阳北部尉的办公大楼,搞了一次大张旗鼓的装修。这个装修不是搞内部装修、改善办公条件,而是给洛阳北部尉的四扇大门搞外部的装修。这个装修,摆明了是做给别人看的。对内,凝聚人心、振作精神,以焕然一新的面貌迎接即将到来的种种挑战;对外,表明一个立场,宣扬一种态度:从今天开始,洛阳北部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从我曹操上任之日起,再有谁敢作奸犯科,那就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对不起,我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第二把火,悬挂五色棒。
曹操专门找了一个工匠,定制了一批特殊的刑具——五色棒。当时的执法人员,用的武器是木棒,颜色都是统一的,可能是黑色。但曹操却在又粗又长的大棍子上,涂了五种颜色,分别是青、黄、赤、白、黑,然后悬挂在办公大楼的大门两侧,一边挂上十几根。在太阳光的照耀之下,特别扎眼。悬挂五色棒的用意,和民间传说里包公在开封府摆放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三口铡刀的用意是一样的,想要起一个威慑的作用。同时,曹操还宣布:从今天开始,谁要再敢违法犯罪,不管你是皇亲国戚还是天王老子,一律乱棍打死,绝不宽贷。
曹操区区一个北部尉,上任之初,大张旗鼓,吸引了整座洛阳城的目光。一时之间,京师权贵无不屏息敛迹,静观形势。违法有风险,犯罪须谨慎,大伙儿先观望观望吧,看看这个曹操究竟是要动真格的,还是虚张声势、搞面子工程。
就这么观望了几个月,有一个人终于忍不住了,几个月不犯法手痒痒,憋得气闷难受,就在曹操的辖区之内公然触犯了一条法令。曹操抓住这个机会,点燃了他新官上任的第三把熊熊烈火,终于彻底震撼了整座洛阳城。
让我们尝试还原案发现场。
公元174年的某一天深夜,夜深人静,老百姓都已经睡下了。北部尉曹操正率领手下,每人手持一根五色棒,在他的辖区内巡逻。突然之间,他们发现前面有一个人影。这么晚了,究竟是谁在大街上随便走动呢?曹操十分警觉,立刻指挥手下冲上前去,将此人团团围住,大声喝问:“你是何人?竟敢在我曹操的辖区内触犯宵禁?”
古人明白,夜晚的浓黑是一切犯罪的保护色。他们在科技条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宵禁”来控制犯罪。什么叫“宵禁”呢?秦汉时期,城市的格局是里坊制。城市之中,分割成方方正正的居民区,像棋盘一样规整,每个居民区就是一个里坊。居民区以围墙环绕,只开一扇里门。每天早上,里门定时开启,居民可以外出活动。一到晚上,里门定时关闭。如果里门关闭,还有人在外面逗留,那就违反了宵禁令,属于犯罪行为。每晚,执法人员都会巡视城内街道,捉拿形迹可疑之人。
违反宵禁,这叫“犯夜”。犯夜在汉律中是怎么规定、怎么处罚的,由于史料亡佚,已经很难搞清楚了。不过,可以参考一下唐朝的规定。《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诸犯夜者,笞二十。有故者,不坐。”大意是说:晚上无故外出走动,违反宵禁令者,一律用竹板子打二十下。但是如果事出有因,比如家中有人得了急病,需要紧急送医,或者是政府许可的公务行为,那就可以免罪。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犯夜”是一种相对较轻微的犯罪行为。
当时犯夜的这个人被包围以后,也吓坏了:怎么一下子就冒出来这么多人,还人手一根大棍子?他吓了一跳,但定睛一看不是强盗,是官府的人。而且看官服的服色,原来是新来的洛阳北部尉,此人一下就镇定下来,走上前去,指着曹操的鼻子就说:“我是蹇某人,我侄子是蹇硕,你敢动我吗?”说完以后,冷哼一声,伸手推开众人,大摇大摆就要往前走,非但拒不认罪,而且态度极其嚣张。
此人嘴里说的蹇硕,也就是他的侄子,是什么人呢?是一个小黄门。小黄门,是皇帝身边的宦官,职位并不高,只有六百石,仅仅比洛阳北部尉高了一级而已。但是蹇硕不是一般的小黄门,他是汉灵帝最宠爱的宦官。史书记载:此人“壮健有武略”,身强力壮,武艺高强,并且有一定的军事知识。公元188年,汉灵帝动用皇室经费,任命一群少壮派军官,设置了一支武装力量,史称“西园八校尉”。其中,袁绍排名第二,曹操排名第四。而排名第一的统帅,就是蹇硕。汉灵帝临死之时,还以蹇硕为托孤重臣,托付后事。这是后话。
此时的蹇硕,尽管只是一名小黄门,也已深得圣宠。所以蹇硕的叔叔每次碰到官兵盘查,就把侄子蹇硕的名头抬出来。这一招屡试不爽。办案人员每每听说是蹇硕的叔叔,就心生畏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晚,蹇硕的叔叔看到洛阳北部尉来盘查,又把蹇硕的名头抬了出来:我是蹇硕的叔叔,你敢动我吗?他以为,曹操也会知难而退。
但是,蹇硕的叔叔今天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吓错人了,曹操不是被吓大的。
曹操听到蹇硕的名头,仍然面无表情,厉声下令:“给我打,打死他!”
手下的执法人员一听到曹操的命令,立刻高举五色大棒,把蹇硕的叔叔团团围困在中心,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毒打。宁静的夜空下,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划破天际,令人毛骨悚然。不过,惨叫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慢慢变成呻吟,最后只剩下棍棒打在人体上的有节奏的“啪啪”之声。当执法人员收起武器四散退开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自以为有靠山的蹇硕的叔叔,仅仅因违反了宵禁令,就被曹操当街活生生地打死了。
曹操疯了?
自我包装,当官的讲究
为什么曹操要打死蹇硕的叔叔呢?
对这个执法案例,不能从法律的层面去分析。法律层面很简单,蹇硕叔叔罪不至死,曹操执法过严。法之意在法外,此处可以从“术”的角度,做一点分析。
先解说一下,什么叫“术”。《说文解字》云:“术,邑中道也。”术的本义,是城市中的道路,引申为途径、方法、策略的意思,更进一步则成为法家的专有名词,与“法”对应。《韩非子》说:“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王的最大工具有两件,一件是法,一件是术。法,是确定的、公开的法律;术,则是变化的、潜藏的权谋。中国古代的许多案例,看似用法,实则行术。不明白术这一阴面,就难以理解法这一阳面。曹操后来是用术的大师,棒杀权贵的案例也可以从“术”的角度做三点分析。
第一,轻罪重刑。
轻罪重刑,是法家预防犯罪的重要手段。今天的法律,讲究罪刑相适应原则,轻罪轻刑,重罪重刑,天经地义。但法家的观点则不然。《商君书》说:“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对轻微犯罪,要处以重刑,这样一来,轻罪的犯罪成本就大大提高了。大多数犯罪者,都要衡量犯罪成本、评估犯罪风险。如果犯罪受益太小、风险太高,那么理性人自然会选择不犯罪。重罪已经处以重刑,譬如杀人者死,无法进一步加重。所以法家的办法是提高轻罪的犯罪成本。这样一来,轻罪不会发生,防微杜渐,重罪就更不会发生了。蹇硕的叔叔犯了个宵禁,这么轻微的犯罪,却被当街打死,这正是曹操对法家“轻罪重刑”理论的一次实践。
第二,杀一儆百。
洛阳城中,犯罪丛生,利益关系盘根错节,曹操不可能挨个打击一遍。正所谓“法不责众”,打击面太广,将会引起激烈的反弹,殃及曹操自身。所以法家有一种术,叫作“杀一儆百”,处理一个典型,可以起到对同类行为的巨大威慑作用。问题是,杀什么样的“一”,才能收到“儆百”的效果呢?古兵书《六韬》云:“杀之贵大,赏之贵小。”要想使激励机制起作用,那就要赏赐最低贱的人。最低贱的人尚且有奖励,高位者自然不愁奖不到自己头上。要想使惩罚机制起作用,就要制裁最高贵的人。最高贵的人尚且不免于刑戮,低贱者自然人人自危。赏贱罚贵,这是法家、兵家常用的术。蹇硕的叔叔,就是“杀之贵大”的最佳样本。此人顶风作案,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曹操。这块硬骨头啃不下来,权贵们自然就掌握了曹操执法的软肋,洛阳北部尉的威信必将荡然无存。所以,曹操必须抓住机会啃掉这块硬骨头。蹇硕的叔叔后台这么硬,尚且是被当街打死的下场,其他人再想犯法,那就难免要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
第三,自我炒作。
前文说过,曹操虽然是宦官的孙子,但他上太学之后,一心想要和宦官集团划清界限,改善自身形象。这一次当街打死蹇硕的叔叔,正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炒作。关于炒作,兵家、法家也有一种术,即便放在今天的大众传媒时代,也是行得通的。据说姜太公有云:“不痴不狂,其名不彰。”(《太平御览》引《周书》)平庸的表现,难以出名;只有异乎寻常的表现,才能扬名。哪怕通过疯狂的行动,博人眼球,也不失为出名的办法。曹操就通过这次疯狂的执法案例,成功地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反抗宦官的英雄、不惧权贵的斗士。
但同时也应当注意,这件事情反映出曹操急功近利、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性格阴暗面,暴露出曹操置法律规定于不顾,滥用权谋法术来代替法律制度的思想阴暗面。这些阴暗面,在曹操未来的人生中,随着他地位的攀升,还将愈加明显。这也成为曹操饱受世人诟病的一大原因。
曹操打死了蹇硕的叔叔,这件事情产生了三大效果。第一个效果,“京师敛迹,莫敢犯者”(《三国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洛阳的犯罪率直线下降,治安情况显著好转。第二个效果,曹操的知名度大幅提升,几乎无人不知。第三个效果,宦官们对曹操切齿痛恨。他们觉得:东汉以来,从来只有我们宦官欺负人,哪有人敢欺负宦官?如今曹操这个小兔崽子,居然欺负到我们头上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宦官集团准备反扑。
而暴得大名的曹操,显然还没有嗅到这件事情背后的危险。
一帆风顺?这才刚开始
曹操打死了蹇硕的叔叔,包括蹇硕在内的宦官集团当然不会善罢甘休。按照惯例,他们当然要对曹操进行打击报复。但是一查曹操的背景,宦官们集体傻眼了:曹操的爹曹嵩,是当朝的司隶校尉,官做得非常大;再一查曹操的爷爷,更了不得,居然是宦官界的老前辈,自己人!
这样一来,宦官们感到此事非常棘手,不好处理。有心要打击报复吧,生怕得罪了曹家,把自己人推到敌人的阵营里面去,这不好;就这样算了吧,又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更何况,宦官们有很多亲戚党羽都在洛阳城,都有犯罪的案底。蹇硕的叔叔被打死以后,可以说是人人自危,说不定哪天就轮到自己的头上。
怎么办呢?宦官们一合计,无奈之下想出了一个以退为进的办法。他们对汉灵帝说:“最近有个洛阳北部尉曹操,执法刚正不阿,表现出色,希望皇上能够破格提拔。”宦官们说这话的时候,心里都在滴血。
汉灵帝一听,觉得有意思,对宦官们说:“洛阳北部尉曹操这个人,朕最近也听说了,他把你们的叔叔都给打死了。这样你们还推荐他,不愧是一群宦官。那你们看给他个什么官吧?”
宦官们咬牙切齿地说:“反正别让他待在洛阳城就行,滚得越远越好。”汉灵帝说:“这样吧,顿丘这个地方正好缺个县令,就让曹操担任顿丘令吧。”
曹操二十三岁,从洛阳北部尉被提拔为顿丘令。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宦官们很高兴:终于把这尊瘟神给送走了,从此以后洛阳城又是我们这群害虫的天下了,我们又可以为非作歹、胡作非为了!曹操更高兴:终于实现了做一名县令的愿望,主宰一方。正可以说是少年得志,春风得意。
但是曹操高兴得太早了。曹操从二十岁踏上仕途开始,前后经历了三起三落,一次比一次爬得高,也一次比一次摔得重。举孝廉、出任洛阳北部尉、升官顿丘令,到目前为止,人生之路可以说是一帆风顺,这是曹操三起三落的第一起。那么,曹操的第一落是怎么回事呢?
无妄之灾,一夜回到起点
公元178年,曹操有一个亲戚被人诬陷惹上了一起官司。正是这样一起官司,最后又牵连到了曹操,让他丢了刚刚到手的乌纱帽。这个亲戚是谁呢?说起来比较复杂,非常烧脑。以下内容,建议认真。
曹操的父亲曹嵩有个兄弟,这个兄弟有个女儿,论起关系来,就是曹操的堂妹。这个堂妹嫁了一个老公,姓宋名奇。宋奇有一个妹妹宋氏,正是汉灵帝的妻子,当今的宋皇后。宋氏还有一个姑姑,是渤海王妃,她的丈夫就是汉桓帝的弟弟、当今的渤海王刘悝。
汉桓帝时,渤海王曾犯了个错,被削减封地。封地一小,开支就紧张了。所以刘悝找到当时一位炙手可热的大宦官,名叫王甫,向他许诺:如果您能让我恢复往日的封地和待遇,我给您五千万钱。王甫权大势大,懒得为这点儿钱奔波忙碌,就没有放在心上。
没想到汉桓帝在临死之前,想到这个弟弟被削减封地,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起了怜悯之心,留下遗诏:恢复渤海王的封地。
王甫一瞧,这岂不正好做个顺水人情?就派人上门收钱。把刘悝给气得呀!这是你的功劳吗,还敢派人上门收钱?一口回绝。王甫没收到钱,勃然大怒:你也太小瞧我们宦官的能耐了!遂找到汉灵帝,诬陷刘悝,说:“当年汉桓帝驾崩之际,刘悝有心入主长安,当皇帝,这是谋反的死罪。此人不可留于世间。”这起案件的结果是,刘悝本人自杀,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于狱中。
王甫害死了渤海王夫妇以后,心中也是惴惴不安。因为还有一个人没有除掉,那就是渤海王妃宋氏的侄女、当今天子的枕边人——宋皇后。宋皇后每天都跟汉灵帝在一块儿,随便什么时候吹个枕边风,说不定就把王甫给整死了。所以王甫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想个办法,除掉这颗定时炸弹。
在汉代,诬陷一名男子,最佳罪名是谋反;诬陷一名女子,最佳罪名是巫蛊。巫蛊,就是利用诅咒、蛊毒之类的巫术陷害他人。所谓诅咒,无形可追、无迹可查,实乃栽赃陷害最佳罪名。王甫应该也是看出宋皇后与汉灵帝之间有了嫌隙,便乘虚而入,密奏:“据我们掌握的可靠消息,宋皇后向您施行巫蛊之术。”汉灵帝既与皇后有隙,兼之已经除掉了皇后的姑姑一族,不便将一个有瑕疵的人留在自己的枕边,遂一道诏书废了宋皇后,将之打入冷宫。不久,这位倒霉的废皇后就死在冷宫之中,父兄也都被牵连诛杀,曹操的堂妹夫宋奇也在被诛之列。这起事件进一步波及了曹操,他被罢免顿丘令之职,免为庶人。
故事讲完了。如果你是曹操,你觉得冤不冤?何止是冤,简直是莫名其妙!中国历史上,株连之事并不少见。但是因为渤海王“谋反”,株连到渤海王的妻子(宋王妃)的侄女(宋皇后)的兄长(宋奇)的妻子(宋妻曹氏)的堂兄(曹操),这株连链未免也太长了一些。怎么理解这次事件呢?
这是一起“无妄之灾”。
《周易》有对应的“无妄卦”,讲了这么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有的时候,就算你一切都已经做到最好,机关算尽也想不到还会有哪儿出问题,结果偏偏会有一个灾祸降到你的头上。这种不是因自己的原因而发生的、不可预测的、无从防范的、无缘无故发生的灾祸,就叫“无妄之灾”。
无妄之灾有没有应对之道?有。《周易》说:在遭受无妄之灾的时候,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这不是自己的原因,并且继续坚持正道,不要盲目地总结失败教训、胡乱调整本来正确的道路。简言之,遭受无妄之灾,最要紧的,就是待在原地,不要乱跑乱动。“无妄之往,何之矣?”在无妄之灾的情况下,乱跑乱动,是要去哪儿呢?
现在曹操遭受的就是无妄之灾。饶是他老谋深算、机智过人,也绝不可能预见到会因为这么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而翻车。曹操棒杀蹇硕的叔叔,得罪了宦官集团,结果非但没有遭到任何报复,反而就此升官,这个结果是很不正常的。人生的意外之喜,绝非命运的免费馈赠,而是上天的提前预支,将来多半要以无妄之灾的形式连本带利还回去。
但是,从另一面讲,曹操的这次失败,又有其必然性。上次宦官集团找不到曹操的岔子,只得采用升官远迁的方式,暂时将他请出洛阳城;如今渤海王涉“谋反”、宋皇后涉“巫蛊”案,既然当事人与曹操沾亲带故,那就别管多远的亲,一并株连、秋后算账吧。曹操人生的第一次跌倒,远因在此。
去不到终点,又回到原点。曹操二十四岁,被革去官职,免为庶民,带着非常郁闷、非常低落的心情,重新回到了家乡谯县。和同龄人相比,曹操现在不仅一无所有,还白白浪费了十年的大好青春岁月。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有时候是自作孽,有时候是天作孽。现在曹操就赶上天作孽了。不过,换个角度,遭遇也许就是机遇。曹操此前的人生走得太顺,顺到来不及停下来想想,顺到把父辈的脚力当作自己的能耐,顺到以为天下事不过如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来一次顿挫,未必不是好事。天作孽,换个角度,也许就如孟子所说,是“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命运考验曹操、磨砺曹操来了。
人生如刀,越磨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