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冲突方面,阶级冲突与劳资冲突已经在前面谈过,本章主要谈民族问题和种族问题。
英国存在四个主要民族,即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1990年分别占人口总数的83.3%、8.93%、5.01%和2.77%。在历史上,这四个民族都曾形成过自己的国家,有自己的文化和传统。但威尔士在13世纪末就被英格兰吞并,以后一直处在英王的直接统治下。1707年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1801年爱尔兰也合并进来,最终使四个地区结合为一个国家,成为“联合王国”。在这个国家中,英格兰人是主体民族,英语则是通用的和官方的语言。但是,在几百年时间中,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仍保留着自己的民族特性,其语言和民族意识始终没有消失。20世纪,当英帝国风雨飘摇最终解体时,英国国内的民族问题也不断发生,成为20世纪社会冲突的一个重要方面。
爱尔兰问题始终是“联合王国”的一大忧患。英国一直把爱尔兰视为殖民地,早在17世纪的斯图亚特王朝(House of Stuart)时期,英国向爱尔兰的移民过程就开始了。当时英国已信奉新教,爱尔兰则信奉天主教,因此民族的差异和信仰的不同交织在一起,使爱尔兰问题一开始就相当复杂。英国革命时期,爱尔兰人支持王朝反对革命,克伦威尔(Oliver well)奉命率议会军进行讨伐。他的军队依靠残暴的杀戮镇压了反抗,同时,又没收大量爱尔兰土地,分给大批涌入的英格兰新教徒。从这时开始,英国人就成了地主,爱尔兰人反而变成佃农。这样,土地问题又纠缠到本来就很复杂的民族和宗教问题中去,使英、爱两族人民难以沟通。爱尔兰与英国合并后,大量没有土地的爱尔兰人涌入英国本土寻找工作,主要成为大工业城市中的廉价劳动力。他们在政治上低人一等(因为是天主教徒),经济上又饱尝剥削(因为是受雇佣者),民族情绪和阶级意识彼此交织,从而使爱尔兰问题变得加倍复杂。在19世纪,爱尔兰人总是最穷的,无论在爱尔兰的农村还是在英格兰的城市,情况都是如此。
19世纪70年代,爱尔兰兴起自治运动(Home Rule),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民族的议会,为爱尔兰争得自治的权利”。运动初起时,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并肩战斗,争取爱尔兰的自治权利。自治运动并且和农村佃农的土地运动结合起来,调动社会的各个阶层,形成声势浩大的全民总动员。80年代,爱尔兰自治党和英国自由党结成同盟,开始在议会提出自治法案(Home Rule Bills)。到1912年,自治法案获得通过,眼看自治就要成为现实,爱尔兰自身却陷入了激烈的对抗之中。
原因是北爱尔兰(即厄尔斯特,Ulster)不愿实行自治。在北方,新教徒占人口多数,而且经济也比较发达。新教徒认为:爱尔兰的自治将使他们变成整个人口中的少数,落在天主教徒的统治下,并且落后的南方将统治先进的北方,为此,他们宁愿留在一个统一的英国议会中,而不愿看到在爱尔兰出现一个“民族议会”。北方新教徒组织起武装的“厄尔斯特志愿军”(Ulster Volunteers),声称要用武力来保卫自己的权利。南方的天主教徒针锋相对,他们在民族主义分子鼓动下坚决要求全爱尔兰的自治,并组建“爱尔兰志愿军”(Irish Volunteers),准备与北方决一死战。正在这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南北内战才得以幸免。
大战中,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并肩走上前线,在英国的国旗下忠诚地战斗。全体爱尔兰人都认为战争会给他们带来自由,战争结束后爱尔兰会获得平等地位。但英国的政策使平等的愿望终成泡影,战争中,北方新教徒可以组成独立的厄尔斯特师,南方的天主教徒则必须分散到各团队去,受他们英国战友的监视。南方的爱尔兰人突然意识到:在英国人的统治下他们永远得不到平等。
接下来的事态发展使民族对立的情绪更加严重。1916年4月23日,复活节,爱尔兰共和兄弟会(Irish Republi Brotherhood)的一批激进领袖在都柏林(Dublin)发动武装起义,宣布成立“爱尔兰共和国”(Irish Republic)。共和兄弟会是1907年成立的极端民族主义组织,主张用暴力推翻英国的统治。他们明知起义不能获胜,然而用一位起义领导者的话来说:他们指望用“战地上的红色酒浆”来温暖“爱尔兰的胸膛”,希望用鲜血来唤醒爱尔兰人民,建立独立自主的爱尔兰国家。但在当时,起义并没有得到人民的支持,许多人认为起义者是上了德国人的当,才干出这种蠢事来。但英国政府更加愚蠢,起义被残酷镇压后,接着实行恐怖统治,不仅进行军法管制,逮捕了许多无辜群众,而且不顾公众舆论的强烈呼吁,处死了15名起义领袖。果然,古老大地的胸膛被红色血浆温暖了,爱尔兰人突然转变了他们对起义的态度,牺牲者成了民族烈士,复活节起义(Easter Rising)成了爱尔兰民族历史上最悲壮的事件之一。爱尔兰籍著名作家萧伯纳(Gee Bernard Shaw)对此大惑不解,他讥讽说:“英国人正在把他们的囚犯捧为圣徒。”
就在这时,英国政府干了一件更大的蠢事:它在爱尔兰强制征兵,以求解决战争中兵力枯竭的问题。然而对爱尔兰人来说,自愿参军是他们的选择,强制征兵则意味着他们受人奴役,因此爱尔兰民族情绪大为高涨。尽管由于战争突然结束,强制征兵并没有当真执行,但这也足以使大多数爱尔兰人坚定他们要独立的立场了。战争结束后举行的大选中,主张独立的新芬党(意为“我们自己的党”)在爱尔兰大获全胜,由其新领袖德·瓦列拉(Eamon de Vare)——复活节起义中唯一幸存的领导人——开始执行把爱尔兰引向独立的政策。
1919年,爱尔兰志愿军改组为爱尔兰共和军(Irish Republi Army),这个组织在20世纪给英国造成最大的困扰。暴力活动随之而起,1919年有17个警察被共和军杀死,1920年则有165个被杀,251个受伤,另有89个平民丧生。政府在多数地区实行军管,并依靠退伍军人组成的“褐衣黑带队”(Bd Tans)与共和军对抗。双方都采用极端残忍的恐怖手段,结果使爱尔兰全境布满杀机,很不安宁。
1921年12月,英国政府和爱尔兰民族主义者达成协议,在爱尔兰成立“自由邦”(Irish Free State),取得类似加拿大那样的帝国内自治领的地位;北爱尔兰六郡可以不参加“自由邦”,继续保留在英国统治下。德·瓦列拉和他的战友要求建立完全主权的共和国,因此对条约不加承认,并继续进行暴力活动。新成立的自由邦政府用强力镇压了暴力活动,到1923年终于恢复秩序。这一年春天,北方六郡脱离爱尔兰,仍留在“联合王国”内。英国在失去南部爱尔兰之后改国名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在英、爱合并120年之后,英国和爱尔兰终于开始分家了。
迄今为止的英、爱关系史说明什么?说明一个较大的民族对一个较小的民族采用欺压手段是行不通的。英国一向把爱尔兰当作被征服地区,视爱尔兰民族低人一等,这是英、爱双方始终不和好的根本原因。等英国人意识到这一点,愿意用比较平等的态度来对待爱尔兰时,历史的积怨已经把两个民族分得很开,复杂的局面不是由一厢情愿解决得了的。
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英国用比较平等的态度对待爱尔兰,企图对爱尔兰问题有一个根本的解决。但爱尔兰问题的复杂性使它到世纪之末都看不到解决的曙光,其症结所在是北爱尔兰的地位:它保留在“联合王国”内,还是回归爱尔兰?
20年代中叶,德·瓦列拉放弃暴力,组织了合法政党芬尼亚党(Fianna Fail,意为“命运斗士”,是现在共和党的前身)。芬尼亚党在1932年大选中获胜,德·瓦列拉执政。他领导爱尔兰政府与英国政府重开谈判,并且从1933年开始修改宪法。1938年,英爱两国签订新的协议,爱尔兰取得了更大的自主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爱尔兰保持中立,不参加英国对轴心国的战争。1948年爱尔兰宣布完全独立,成为爱尔兰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Irend)。
但英、爱两个民族的冲突并未到此结束,北爱尔兰归属问题立刻提了出来。1926年德·瓦列拉成立芬尼亚党时,新芬党多数人追随他,少数人却坚持下来。此后,他们和爱尔兰共和军互为犄角,一个从事合法政治斗争,另一个进行非法暴力活动,两个组织都把注意力转向北爱尔兰,发誓要实行爱尔兰的重新统一。为达到此目的,共和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始把活动范围扩展到英格兰,制造了好几起爆炸事件。但他们在英格兰受围捕,在爱尔兰也受到本国政府的压制,处境很不好。50年代末60年代初,共和军又在爱尔兰南北两地掀起暴力活动的高潮,但它在北方得不到公众的支持,在南方又得不到政府的承认,共和军内部渐发生分裂,看起来是很难维持下去了。
正在这时,处于英国统治下的北方天主教徒掀起争取平等权利的群众运动,这个运动受到当时美国黑人运动的鼓舞,同时也得到全欧洲正在开展的人权运动的声援。天主教徒在北爱尔兰处于少数地位,政治和经济上一直备受歧视。60年代中叶,他们成立了北爱尔兰人权协会(Nor the rn Irend Civil Rights Association),要求得到平等的权利。1968年10月,伦敦德里的人权协会组织一次和平示威活动,结果被警察驱散。北爱尔兰行政当局未能妥善处理这一事件,英国在爱尔兰问题上再一次犯了粗暴高压的错误。次年春夏之间,一系列暴力事件发生了,北爱尔兰陷于一片混乱之中,许多建筑物被烧毁,政府机关受到袭击,人员伤亡,财物毁坏。1969年8月14日,在一次冲突中有6人丧生,两天后英国军队奉命开进北爱尔兰,从此开始了对这个地区长达20多年的占领。
英军占领使共和军获得了新的生机,现在它又可以爱尔兰民族主义维护者的姿态出现了。它开始把暴力活动指向英军,1971年2月它杀死第一个英国士兵,这一年一共有175名英军士兵被杀,第二年又有400多名丧生。一场城市游击战在爱尔兰开展起来,20多年中,暗杀事件层出不穷,成千英国士兵死在北爱尔兰。同时,要求脱离英国的天主教徒和反对脱离英国的新教徒之间的冲突也不断升级,双方武装人员都在杀害对方人员。在天主教方面,除共和军之外,又出现更加极端的“爱尔兰民族解放军”(Irish National Liberation Army);在新教方面,则有“厄尔斯特防卫队”(Ulster Defence Force)和更极端的“厄尔斯特自由战士”(Ulster Freedom Fighters)。从那时一直到现在,残杀行动几乎不断,比如1994年夏天,英国报章就报道一位爱尔兰妇女失踪后遭到杀害,原因是有人怀疑她给英国政府做眼线。接着,新教方面也采取相应的报复行动,亲共和军的几个人也相继遭到杀害。
20多年的暴力冲突中,有这样一些事曾引起全英国震动:1971年12月,麦格克酒吧(Mc Gurk Bar)发生爆炸,15个天主教徒被炸死。1972年1月30日,人权协会不顾政府禁令组织游行,13人被军队开枪打死,造成所谓的“流血星期天”。为报复此事,共和军在英国伞兵团营地引爆炸弹,造成重大伤亡。1973年7月31日,共和军在贝尔法斯特同时引爆20枚炸弹,炸死11人,伤120人,这是所谓的“流血星期五”。70年代末,共和军越来越把英国本土作为暴力活动的场所:1979年3月,共和军刺杀了撒切尔夫人的政治盟友艾雷·尼夫(Airey Neave);这一年8月,它又杀害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著名将领、王室成员蒙巴顿勋爵(Lord Mountbatten)。蒙巴顿的死在全世界引起强烈反响,共和军的作为也越来越失去人们的同情。
撒切尔夫人上台后,对共和军采取了强硬的态度,1981年关押在梅茨监狱的共和军犯人进行绝食,从3月持续到8月,导致世界各地都向伦敦发出求情的呼吁。但撒切尔夫人铁石心肠,不予理睬,最终有11名犯人在狱中绝食而死。从1982年起,共和军对英国本土发动激烈的报复袭击,它不仅在伦敦市中心海德公园里制造了爆炸事件,而且在1984年10月保守党正在海滨胜地布莱顿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时,引爆了会议驻地宾馆的炸弹,其目标明显是对准撒切尔夫人的。英国政府立即加强反恐怖措施,授权保安部队随时可拘留任何潜在的嫌疑犯,还有报道说政府暗中指令军队执行“即杀”政策,即可对嫌疑分子现场击毙。1988年8月30日,英军一个特别行动队在北爱尔兰开枪打死三个人,原因是他们“和共和军有很大牵连”,此事甚至引起统治集团内部人士的质问。尽管政府方面予以否认,但实际上英军在北爱尔兰的确变得更强硬了,两个民族似乎就处在交战之中。
历届英国政府都在寻求政治解决的办法,但始终没有能够成功。政府的谈判努力反而使主张维持英国统治的新教徒起了疑心,他们怀疑政府打算抛弃他们,与天主教徒暗中交易。于是一些极端新教分子在1986年开始暗杀皇家骑警队,使局势变得更加复杂。在共和军方面,他们丝毫不愿放弃暴力活动,1990年夏天他们刺杀了保守党议员伊恩·高(Ian Gaw)。1991年2月,他们居然可以向地处伦敦市中心的首相官邸唐宁街10号发射几枚杀伤火箭,当时新上任的首相梅杰和他的内阁成员正在那里开会!
爱尔兰问题深深震撼了英国社会。70年代开始,英国面临持续的经济衰退,各种问题成堆:劳资冲突不断发生,失业率居高不下,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在国际社会的形象与地位也不断受到动摇。在这种情况下,爱尔兰问题更像是时时发作的痉挛,让整个英国不时地感到它的震颤。正如历史学家肯尼思·摩根(Keh Man)所说:爱尔兰问题的“暴烈影响威胁到英国本土的生命与财产”。另一位历史学家基尔南(Victor Kiernan)说:“时至今日,英国每一个人……都会公开或私下里对(英国)撤军感到高兴”,但他同时也说:反对撤军的人能够轻而易举地指出:英军撤离将在北爱尔兰造成血腥的后果,“如同1921-1923年野蛮的内战那样”。
英国在爱尔兰已面临进退两难的局面:它很想快快丢掉这个包袱,但它所欠下的一笔历史的债却使它不能就此撒手不管。然而继续拖延下去,它又无法解决复杂的爱尔兰问题——无法使爱尔兰双方同时感到满意,因此它提不出真正的解决办法。平心而论,近几十年中,英国历届政府都想找出一个能使大家都基本满意的方案,但恰恰在这一点上,它几乎永远也做不到。
梅杰感到撒切尔夫人的强硬政策无济于事,于是就想改换策略,致力于政治解决爱尔兰问题。他和共和军的政治组织新芬党接触,要新芬党说服共和军放下武器,走上谈判桌。1994年8月,共和军宣布“停火”,和平进程于是开始。同一年,新芬党领袖亚当斯(Jerry Adams)访问美国,受到克林顿(Bill ton)总统的接见,标志着美国卷入了爱尔兰问题的政治解决过程。1995年,英国政府与爱尔兰政府达成协议,认同了北爱尔兰回归爱尔兰的可能性。英国政府并且和新芬党进行谈判,答应从北爱尔兰撤出英军,条件是共和军交出武器。尽管双方对许多原则问题达成了共识,但在先撤军还是先交出武器的问题上却争执不下,共和军不肯先交出武器,认为那样做无异于宣布投降。和平进程于是就拖延下来,在很长时间里毫无进展。
1996年1月,梅杰政府提出在北爱尔兰举行选举,让选出的代表进行和平谈判,决定北爱尔兰的前途,但这个方案被新芬党否决。1996年2月9日,共和军宣布中断“停火”,同一天晚上,伦敦西区发生大爆炸,100多人在爆炸中受伤,两人丧生。以后几天中又连续发生暴力事件,看来一轮新的暴力浪潮正在兴起,和平解决爱尔兰问题的前景似乎又变得黯淡了。
但爱尔兰的公众却不希望暴力的浪潮卷土重来。就在共和军宣布中止“停火”后不久,北爱尔兰发生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参加游行的人手举“还给我们和平”的标语牌,表达了追求和平的强烈愿望。国际舆论也希望和平进程能继续下去,美国政府还特别发出了强烈的呼吁。由于美国是除爱尔兰之外爱尔兰人最集中居住的国家,所以美国的态度对爱尔兰问题就有相当重的分量。这些情况显然对共和军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因此在以后的一两个月中,暴力活动并没有迅速蔓延,以至让梅杰政府有时间与爱尔兰政府达成一项共识,认同了梅杰的通过选举代表进行和平谈判的方案。6月份北爱尔兰多党和平谈判正式开始,但由于共和军不肯“停火”,其政治组织新芬党就被排除在和谈之外,因此谈判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1997年5月工党上台执政,和平进程出现了新的曙光。工党决心在爱尔兰问题上有所突破,因此从一开始就坚定地推行和谈政策。工党此时的地位极为有利,首先它控制着议会的绝对多数,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制定一项可行的解决方案。其次是工党在野多年,与爱尔兰冲突各方都没有夙怨,可以比较客观地解决问题。第三是布莱尔与克林顿关系密切,可以借美国力量进行调解。爱尔兰人对无止境的暴力冲突已经厌倦了,这是解决北爱尔兰问题的民心基础。工党抓住这个契机,上台后立即与新芬党接触,说服它在7月份劝导共和军再次宣布停火。9月,新芬党签署了放弃暴力活动的宣言,工党政府则立即宣布让新芬党参加多党谈判。布莱尔在10月和12月还两次与亚当斯正式会晤,让亚当斯成为20多年来第一位进入唐宁街10号的新芬党领袖。与此同时,英国和爱尔兰两国政府就北爱尔兰地位问题达成一致立场,即:北爱尔兰地位的任何改变都必须以该地区人民的普遍赞同为基础。据此,爱尔兰将放弃宪法中对北爱尔兰的领土要求,英国则接受今后南北爱尔兰统一的可能性。在这种前提下,经过近7个月的艰苦谈判,多党和平会议终于在1998年4月10日制定出一个历史性的协议,为结束长达近30年的流血冲突并最终解决爱尔兰问题开辟了可能性。这一天是星期五,协议因此被称为“好周五协议”(Good Friday Agreement)或“复活节和平交易”(Easter Peace Deal).
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在北爱尔兰成立一个地方议会,其中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享有平等的权力,议会任何法案都必须经两派议员各自的多数同意才能生效。议会组成后,将建立行政部门,负责北爱尔兰地方事务。(2)建立南北委员会和东西委员会,南北委员会由爱尔兰政府代表与北爱尔兰议会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南北关系;东西委员会由爱尔兰政府、北爱尔兰议会和英国政府及苏格兰、威尔士的地方议会代表组成,负责协调爱尔兰岛与不列颠岛本土之间的多边关系。(3)爱尔兰共和国修改宪法,放弃对北爱尔兰的领土要求,宣布只有在北爱尔兰多数人民同意的情况下,南北爱尔兰才能统一。(4)北爱尔兰敌对派别解除武装,英爱政府分别释放两派政治犯。(5)英国从北爱尔兰撤出部分军队与警察,结束直接统治,恢复正常治安。由此可见,协议是各方都做出重大让步的结果,但北爱尔兰的归属问题实际上并没有解决,而是被搁置了。不过协议确立了这样一个原则,即北爱尔兰归属问题应由当地人民通过和平的、宪政的手段加以解决,各方都不得使用暴力。
尽管如此,爱尔兰的前途究竟如何,在协议签订时仍然不得而知,新教和天主教的极端派都指责协议背弃了自己的立场,许多地方也发生零星的暴力事件,使协议变得更加脆弱。不过,人民中的多数已对暴力残杀感到厌恶,5月,爱尔兰南北两方分别举行公民投票,北方以81%的投票率和71%的支持率、南方以56%的投票率和94%的支持率,对协议投了赞成票,这样,就使协议得到了民意基础。6月份,由新教和天主教按比例选举选出一个北爱尔兰议会(Northern Irend Assembly),随即又产生由两派共同组成的北爱尔兰地方政府。尽管这个议会和这个政府曾两次流产又两次重建,但最终它还是生存下来了。1998年8月15日,奥马(Omagh)发生大爆炸,29人丧生,200多人受伤。这次事件和其他一些较小的事件都没能阻挡和平的进程。1999年12月,新芬党正式宣布“以完全和平与民主的方式追求我们的目标”,代表新教方面的厄尔斯特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则立即表态:它承认爱尔兰民族主义者“以完全和平与民主的方法追求爱尔兰统一的政治目标,是合法的”。作为回应,爱尔兰共和国也按照“好周五协议”的要求修改了它的宪法,在法理上放弃对北爱尔兰的领土要求,和平进程看起来正蹒跚前行。
然而2001年北爱尔兰议会大选却让双方的极端派都占了上风,温和派反而失利了,看起来,北爱尔兰的前途仍然未卜。不过从“好周五协议”到现在,北爱尔兰的局势基本上是可控的,两个势不两立的政治力量平等分权的方案应该是可行的。对英国来说,爱尔兰问题一直是个死结,正如历史学家罗宾斯(Keith Robbins)所说:“回头路是没有的,但向前走的路又不可能在爱尔兰内部产生。”他所希望的是: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西欧各国的差异将逐步缩小,在一个联合起来的欧洲中,英国和爱尔兰都将成为它的平等的组成部分,使用共同的旗帜,实行共同的政策,到那时,北爱尔兰到底属于英国还是属于爱尔兰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这,也许真的是爱尔兰问题的最终解决出路?然而,欧盟的归属也不确定,因此这样美好的愿望仍只是期待。
如果说爱尔兰问题体现的是两个民族的公开对抗,那么苏格兰问题则体现着对民族特性的顽强保护,而这又主要表现在文化方面。英国电视记者约翰·奥斯蒙德(John Osmond)说得很精彩,他曾说:“读一读苏格兰过去250年的历史,就显示出其心理基础上一种人所共知的双重民族性——苏格兰人和英国人——这是由深层的人格分裂所揭示出来的。”苏格兰人在民族认同感上表现出一种“人格分裂”,这正是20世纪苏格兰问题的症结所在。
苏格兰内部也有差异,从地理上说,苏格兰分为南北两部,北部高地居住着比较古老的苏格兰部落,有一些至今还保留着十分古老的传统,流行古老的盖尔语。南部低地居民从种族上说与英格兰人区别不大,他们中有许多人是在历史的不同时期从英格兰迁徙到苏格兰来的,说一种口音很重的英语方言。经历过历史的长期洗礼,苏格兰中上阶层特别是城市中等阶级已经高度“英国化”,能说十分标准的英语,但在下层劳动者阶层中,苏格兰方言则是流行的语言。因此在苏格兰,高地和低地其实是不同的,中上层和下层也有明显的区别。
苏格兰(Sd)在很长的历史时间中一直是一个独立的王国,13-14世纪的苏格兰独立战争(Scottish Wars of Independence)打退了英国的入侵,使苏格兰保住了独立的地位。17世纪初,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入主英格兰,成为两个国家共同的君主,但直到1707年苏格兰才和英格兰合并,两国联合成“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合并的条件十分优惠:苏格兰得到和英格兰一样的平等地位,英格兰让它分享海外商业和殖民利益,两国间的经济屏障也完全拆除。苏格兰很快从合并中得到好处,它的经济经历了和英格兰一样快速的增长,在工业革命中迅速实现了工业化。20世纪,苏格兰经济再上一个新台阶,新的工业部门在苏格兰建立起来,尤其是70年代以后,北海油田得到开发,苏格兰高地最北端、曾经是最封闭最落后也是部族传统最深厚的地区成了英国石油工业的基地,但苏格兰的独特传统也因此而丢失得更多。总之,苏格兰在合并中有得有失,但得到的多,失去的少,正是这种情况使苏格兰人在民族认同方面产生了“人格的分裂”,即他具有双重民族认同:既是苏格兰人,又是“英国人”。不过应该严格地指出:苏格兰人可以接受他是“英国人”(British——不列颠人),但决不会容忍说他是“英格兰人”(English),这一点在他的民族认同中是绝对清楚的。
苏格兰人努力保持自己的特性,语言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许多苏格兰人,包括大学教师,故意不讲标准英语,而讲那种口音很重的苏格兰方言。苏格兰人碰到一起,哪怕双方本来都在用很标准的英语交谈,但很快就会改用方言,本能地体现出民族亲和力。20世纪下半叶,有一些作家故意用苏格兰方言写作,结果他们所写出来的书完全是另一种单词拼法,不懂苏格兰方言的人就看不懂。苏格兰剧作家用方言写戏,用方言演戏,爱丁堡艺术节成了展示苏格兰文化的极好场所,许多苏格兰艺术家利用这个机会表达他们的苏格兰人格。苏格兰特性在其他许多方面被精心地保留着,比如说,遍布苏格兰各地的历史古迹受到很好的保护,抗击英军侵略的古战场尤其受到格外青睐。苏格兰出身的作家、哲学家、科学家、艺术家处处被人推崇,尽管在外人看来,他们会属于一个更大范围的概念——“英国人”(British)。苏格兰人精心地保护着他们民族精神的文化标志:他们喝闻名世界的苏格兰威士忌,男人穿独一无二的苏格兰男裙(kilt),乐队吹奏苏格兰管风笛,英国武装力量中的苏格兰团队也保持着浓厚的苏格兰风情,至今他们的军礼服和军乐队仍旧是独特无双的。
60年代,苏格兰民族主义开始在政治上强烈地表达。1928年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成立,但在几十年时间中,除1945年曾短暂地争取到一个议席(为时3个月)外,政治上一无进展。1962年它在一份宣言中说:“苏格兰民族党主张建立一个独立而现代的苏格兰,它相信:在没有独立之前,它不可能成为现代的国家。”这以后,它在政治上进展很快,这一年,它的一位候选人在议会补差选举中击败保守党,名列选区第二;受到这件事鼓舞,党在1964年推出15位候选人,而1959年它只提出5位。1967年,它选出第一位在英国议会长期站住脚的议员,以后又在1970年和1973年各选出一位。支持它的选民比例急速增长,1970年,该党推出65位候选人,得到苏格兰11.4%的选票。1974年2月它提出70名候选人,得到21.9%的选票;1974年10月它提出71名候选人,支持它的选民比例达到30.0%——几乎三分之一的苏格兰选民支持它。同时,该党当选议员也从1974年2月的7人增加到10月的11人,它俨然成了苏格兰政坛上的一支重要力量。所有苏格兰人都在谈论民族党的政治要求:在苏格兰建立独立的苏格兰议会。一时间,苏格兰民族党大有成功的希望,在和英格兰合并270年后,苏格兰似乎正在向与英格兰分手的方向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政府正视现实,在1978年通过《苏格兰法》(Sd Act),答应在苏格兰建立分权的议会,但必须有40%的公民支持这样做。1979年3月,苏格兰举行全民公决,32.9%的人支持分权(devolution),30.8%的人反对分权,36.3%的人不参加投票,法案失败了。这以后,苏格兰民族党的势力迅速削弱,在不久后举行的大选中,它只得到17.3%的选票,选出2名议员。看来在20世纪,苏格兰还难以和英格兰分离。但是在1997年,新的工党政府一成立就立即兑现它在竞选中作出的保证:让苏格兰进行第二次全民公决。这一次,有74.3%的选民赞成建立苏格兰议会,63.5%的选民并同意使这个议会取得有限的征税权力。这意味着在苏格兰将出现一个分权的议会,虽然它还将派代表参加伦敦议会,但苏格兰议会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苏格兰的地方事务。第二天,即9月12日,新任工党首相布莱尔在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对欢呼的人群发表演说,称全民公决对苏格兰、对不列颠、对联合王国都是“很好的一天”;但新任保守党领袖黑格却发表相反的意见,说在苏格兰和威尔士实行分权“可能导致联合王国的解体”。1999年5月在苏格兰举行了第一次分权议会的选举,工党获胜,同年7月组建起第一个苏格兰分权政府。但是在21世纪,关于苏格兰和威尔士地位的问题仍将继续争论下去,苏格兰是否成为独立的国家,也是英国面临的麻烦问题。
威尔士的民族主义比苏格兰更温和,更带文化倾向性。威尔士与英格兰的融合已经有几百年时间,人们在习惯上已经把它和英格兰连在一起。英国的王位继承人叫“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ales),实际上是在不断重申英国的主权。但威尔士人、特别是威尔士北部山地,其人种起源却可追溯到远古时期的克尔特人(Celts),这和英格兰甚至苏格兰南部的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种源都截然不同。在这些地区,保留着古老的克尔特语,现在的威尔士语就是这种古克尔特语的延展。威尔士在几百年时间里其实是和英格兰同步发展的,英国历史上最强大的王朝都铎王朝(House of Tudor)起源于威尔士,其祖先曾经为威尔士最强悍的联盟君主做宫内大臣。20世纪,威尔士又出了一个领导全英国的著名人物,即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领导英国取得胜利的首相劳合·乔治。正因为如此,奥斯蒙德认为“威尔士人很容易生活在把英国看成是扩大了的威尔士的神话中”,这意味着威尔士人很容易使自己与“英国”认同。
工业革命以后,威尔士成为英国的煤炭基地和钢铁基地,是产业工人大规模集中的地方,工人运动十分发达。阶级的认同性使社会下层也逐渐丢弃民族的特征,19世纪,威尔士工会运动不再使用威尔士语,而把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到20世纪,讲威尔士语的人进一步减少,1921年还有37%的人能讲威尔士语,到1981年就只有19%。这种情况引起许多人的忧虑,因为在威尔士,威尔士语似乎是唯一能使人们回想起威尔士民族认同感的东西。有一位著作家曾写道:“威尔士的(民族)认同在几百年时间中不是政治和制度的认同,而是语言和文字的认同……”语言问题就这样在威尔士的民族主义中成了重要因素,1925年成立的基姆鲁党(Pid Cymru,即“威尔士民族主义党”)的纲领就是:从英国分离出来,保护威尔士的文化、语言和经济。这个党直到1966年才取得第一个议席。当苏格兰民族主义在70年代初达到高峰时,威尔士党也进入峰巅期,1970年它得到威尔士11.5%的选票,1974年两次大选中分别获得10.7%和10.0%。1978年,英国议会也同样通过一个《威尔士法》(Wales Act),允许在威尔士建立一个分权的议会。1979年3月举行全民公决,结果只有11.9%的威尔士人投赞成票,却有46.9%的人投反对票,另有41.2%的人不参加投票,《威尔士法》同样也被否决,把威尔士从联合王国中分离出来其实是不大可能的。民族主义的唯一成果是1967年通过的《威尔士语言法》,它规定在威尔士使用两种正式语言,即英语和威尔士语。现在,在威尔士,所有政府行文和司法程序都需要用两种语言进行,商标路牌也同样使用两种文字。威尔士的民族主义在这一点上得到满足;但反对这样做的人却说:无论行政部门议事还是大学的讲坛开讲座,都需要花费双倍的时间,让两种语言轮流表达同样的思想。
1997年工党上台后,也在威尔士进行一次全民公决,决定是否建立分权的议会,结果有50.3%的人同意这样做。1999年5月威尔士也举行分权议会的选举,结果也是工党获胜,随后组建分权政府。不过威尔士的分权权力要比苏格兰小,威尔士与英格兰的联系无论如何都紧密得多。
与苏格兰、威尔士温和的民族主义相比,种族问题越来越成为英国社会中一个尖锐问题。英国外来移民中,早期主要是爱尔兰人和犹太人,他们在英国都造成程度不同的社会矛盾。爱尔兰问题在前面已经说过,仅有一点需要补充,即居住在英国本土的爱尔兰裔人始终不会忘记他们是爱尔兰人,因此英国政府在处理爱尔兰问题时,不得不考虑在英国的爱尔兰裔人的情绪。
犹太问题相对简单。犹太人(Jews)大量涌入英国是1870年以后的事,犹太人有完全不同的宗教信仰,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也十分不同。犹太社会组织得很好,他们往往形成相对封闭的小圈子,竭力维护自己的文化传统。大量犹太人的涌入使许多英国人心存疑虑,导致政府在1905年制定一项《外国侨民法》(Aliens Act),限制犹太人流入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许多犹太难民从德国、奥地利等中欧国家迁入,英国虽然接纳了他们,但在英国公众中却又激起不大不小的反犹情绪。所幸的是,犹太社会一般都能够积极地帮助和妥善地安置新来的移民,犹太人经济实力比较强,富人有许多置身金融、贸易业,穷人多数从事成衣工作,贫苦的犹太人一般也能自立谋生,所以并没有给英国社会带来很多不安定因素。1980年,全英国大约有11.1万犹太人。
给英国社会带来新问题的是有色人种移民。18世纪有色人种开始进入英国,这是当时英国大规模殖民扩张的副产品,最早的有色人种来自印度、西印度群岛和美洲国家,他们主要是跟随发了财的殖民主人回到英国,给这些殖民老爷做仆人。18世纪有色人种不多,大约只有1万人,能够被上流社会接纳为童仆,以此作为时尚。19世纪有色人种的来源是军队和水手,外籍士兵和殖民地水手在英国定居后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而且备受歧视。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军在殖民地大量招募士兵,本国劳动力缺乏也需要许多殖民地人来补充,这样,有色人种就开始多起来,而种族间的冲突也日趋明显。1919年夏天,伦敦、利物浦、格拉斯哥、纽波特、卡迪夫等地相继发生种族骚动,白人袭击西印度群岛来的海员,攻击其人身,捣毁其居地,3个人在卡迪夫冲突中死亡,利物浦也有一人丧生。这是在英国发生的最早一次全国性种族冲突高潮,它预示着20世纪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正在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多的有色人种进入英国。1948年《国籍法》(Nationality Act)明确阐明帝国内的臣民都具有英国国籍,于是大批西印度群岛移民蜂拥而至,到“祖国”来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1948年第一艘移民船从牙买加带来492个移民,50年代中叶,每年进入英国的西印度群岛移民超过2万,到1958年,已经有12.5万西印度群岛人在英国定居下来。与此同时,印、巴分权造成的社会动荡使大量印、巴籍移民进入英国,很快在英国形成一个庞大的南亚次大陆族群。1956年一年,印、巴两国就移民7700人,第二年超过1万,1962年,两国移民总共达47000人。4年以后,东非殖民地肯尼亚和乌干达先后发生种族骚乱,于是大批持英国护照的“亚裔人”(主要是南亚次大陆后裔)又潮水般涌进英国。到1971年,大约有129.4万“英联邦人”居住在英国,其中来自西印度群岛的30.3万,南亚次大陆的46.2万,澳大利亚的3.2万,其他地区的49.6万。
从50年代末起,移入的人口就已超出移出的人口,出入相抵每年净入5万人,1961年净入数达到10万,这明显给英国社会带来了新的压力。到80年代,移民占英国人口总数的7%,其中有200万有色人种。这时候移民中有许多已经是英国出生的了,比如西印度群岛人中的49%、非洲人中的35%、巴基斯坦人中的39%和印度人中的33%是出生在英国。
移民大量增加给英国造成巨大压力,尤其从60年代下半叶起英国经济不景气以后情况更加如此。新移民、主要是非白种移民进入英国后面临种种困难,他们往往很难融入英国社会,在生活、就业、文化、教育方面都很容易感到受排挤。许多英国人、尤其是社会下层对移民抱不欢迎甚至敌视态度,认为移民夺走了他们的饭碗,使他们的生计面临威胁。这样,一方面是有色人种感到受压抑,另一方面是英国白人感到受威胁,种族间的对立情绪就很容易发生,从而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政府对这种情况当然很清楚,政府的对策是:一方面加强对移民的限制,另一方面禁止种族歧视。就第一方面而言,议会在1962年通过《英联邦移民法》(the oh Immigrants Act)规定,除得到英国用人单位的聘用证书,联邦范围内的各国公民都不再有权在英国定居。1968年《移民法》(Im migration Act)规定,联邦公民除非本人或父母、祖父母中有人在英国出生,否则不可自由出入英国。1971年《移民法》将联邦公民自由出入英国的权利仅限制在本人出生在英国的人中,而非联邦国家出生的人(主要是白人),其父母或祖父母中有出生在英国的,反倒可以自由出入,因此很明显这条法律主要是针对有色人种的。1981年,新的《国籍法》彻底堵住了联邦公民自动进入英国的大门,根据这一法律,出生在英国的人并不自动取得英国国籍。实际上,为了不让更多的有色人种定居英国,英国人把自己孩子的天生国籍权都剥夺了!
但同时英国政府也制定一系列反种族歧视法,保护已定居在英国的有色人种权利,具体来说体现为1965、1968和1976年的《种族关系法》(Race Retions Act),前两个法律设立专门的机构监督和调解种族关系,后一个法律将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规定为非法。
尽管如此,种族间的紧张关系仍然存在。1978年美国社会学家科特尔(T.J.Cottle)写了一本书叫《黑人证词》,其中说:
在英国,人们对种族问题很少提及,日常谈话中过多地回避这个话题。听有些人说,英国没有种族问题;在另一些人口中,它似乎又是个很容易解决、只不过故意让人难堪、被夸大或很微妙的小问题。但情况并非如此,任何人假如和居住在英国的西印度群岛人、巴基斯坦人、印度人或毛里求斯人家庭谈过话,都不会把他们的景况说成是微不足道、被夸张或微妙的小问题。
有色人种聚居在大城市,许多人、特别是黑人很穷,只能住在城市特别衰败的街区,生活条件差,失业率高,受教育机会少,出头的希望几乎等于零。1986年,一份关于伦敦哈克尼地区的报告曾经说:“有些人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他们住在没有暖气的潮湿屋子里或无家可归,穿着大拍卖时买来的别人不要的衣服,许多人把收入的40%-60%用于住房和燃料,而家庭日常开销只有20%……”这种情况在许多大城市有色人种聚居区都有报道,因此历史学家马威克(Arthur Marwick)问道:“现在,是否种族问题成了分裂英国社会的最大因素,以至使阶级的潜在能量都黯然失色了?”
1982年,政策研究所的一份报告说西印度群岛人和亚裔人的失业比例特别高,如果有工作,一般也是低收入的工作:“平均而言,白人挣的钱比黑人多得多。”在住房方面,有色人种也处于不利地位,“黑人更多地住在公寓里,而住公寓的又更多地住在较高的楼层,有房子的人又很少有单独或半单独的地产……”正是这种情况使调查种族冲突的斯卡曼勋爵(Lord Scarman)在1986年说:“种族低劣地位是当前英国生活中的一个现实,我同时还认为:这是导致布里克斯顿骚乱的一个重要因素。”
1985年9-10月,伦敦、伯明翰、布里克斯顿、利物浦相继发生严重的种族骚乱,这些都是有色人种高度聚居区,经济状况又相当不好。1985年9月,伯明翰的汉兹沃思区有36%的劳动力失业,24岁以下的失业率达50%,失业者中有色人种占多数。7月,汉兹沃思区已发生过两起骚乱事件,都是青年人(主要是黑人青年)与警察的冲突。9月9日,一个黑人青年为违章停车事与警察争吵,随即许多人围观,警察也渐渐增多。据后来报道,围观人群中有一个黑人妇女被打,两小时后骚乱就开始了,40多幢房屋起火燃烧,两个亚裔青年在大火中窒息致死,30多人(主要是警察)受伤,财产损失达1000多万镑。9月28-29日,布里克斯顿也发生骚乱,起因是警察到一个姓格罗斯的黑人妇女家中搜捕其儿子,冲突中警官开枪误伤格罗斯太太(Cherry Groce),当天晚上就发生了骚乱,警署受到汽油弹攻击,商店被抢,房屋被烧,43个平民和10个警官受伤,230人被捕,财产损失300多万镑。布里克斯顿骚乱刚平息,利物浦骚乱又起,4个黑人青年因斗殴受审要求保释未获法庭准许,引起300多名青年与警察开展巷战,许多汽车在冲突中被烧。10月6日,伦敦的托登南姆区发生更严重的骚乱,一名警官被人刺死,255名警官和20名平民受伤,冲突中有人向警察开了枪,警察则配备了催泪弹和橡皮子弹,但最终没有当真使用。
1985年骚乱是种族冲突的最公开的表露,其实,大大小小的冲突是经常发生的。1958年8月伦敦就发生过西印度群岛移民和当地白人暴力冲突的事件。1994年夏天,伦敦一位亚裔学童被人打死,原因仅因为他是南亚次大陆人。汉兹沃思事件发生后,西中部地区都市郡一个小组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称英国是一个“种族主义国家”,因为权力和资源都掌握在白人手里,黑人只是“二等公民”。小组委员会完全由黑人组成,其结论难免有偏颇之处,但英国存在着种族矛盾与种族冲突,这又是不可讳言的社会现实,其严重程度从小组委员会站在黑人的立场上做出的这个结论中就可以看出来。
在20世纪,除了民族与种族冲突,社会秩序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犯罪。20世纪,一直到40年代初,犯罪率相对来说都比较稳定,但1930-1950年开始加速增长,此后的增长速度就非常快,以每年10%的增长率递增。试见表33.
表33 每10万人口犯罪率1901-1951(英格兰和威尔士)
就犯罪类型而言,轻度犯罪的比例增长缓慢,重度犯罪的比例增长很快,比如说,1900-1963年,必须起诉的罪行从犯罪总数的6.5%增加到46.5%,破屋行窃罪和伪造罪分别增长40倍和20倍,而传统的扒窃罪只增加46%。1970-1980年,轻罪增长了16.6%,重罪则增长47%(英格兰和威尔士)。相比之下,杀人罪几乎未增长或者减少,这反映了犯罪的动机主要是财产方面的:在一个富裕的社会里,人们的贪欲却更加膨胀。表34就表现了各种犯罪类型变化的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针对财产的犯罪是多么严重,而且增长速度是多么快!
同时,少年犯罪也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1910年由各即审法庭审理的少年犯罪案件只有1.2万多宗,其中1万件多一点被判有罪,1938年数字分别是2.9万多宗和2.7万多宗,1960年达到5.8万多宗和5.6万多宗,70年代中期则已经接近10万宗和9万宗,这些数字还不包括毋须向法庭起诉的犯罪和交通违章事件。
表34 各种类型犯罪率增长指数1901-1963(英格兰和威尔士) (1901-1905年平均数=100)
70年代重大犯罪总数曾一度减少,受起诉的人也相应减少,但暴力侵犯人身的事件以及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却增加了,强奸罪也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政府官员腐败事件则不断曝光。青少年的吸毒、酗酒现象越来越严重,据估计,高校学生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服用大麻,同龄的其他青年中有六分之一,连中小学生中都有十分之一。服用海洛因的人大大增加,海洛因是一种强毒品,往往使服用者卷入暴力犯罪,70年代英国形成很大的海洛因市场,1973年警方缴获的海洛因仅3公斤出头,1978年缴获量达60公斤——而这仅仅是被警方查获的数字!
80年代犯罪率显著增长,1981-1987年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犯罪率以每年5.5%的速率增长,1986-1987年一年之中,侵犯人身的犯罪就增长12%。1988年,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再度大量发生。受害者集中为三种人,一是老人,二是妇女,三是儿童。在大城市的某些街区,老人成为暴力犯罪的对象,呆在家中也感到不安全。有些地方妇女晚上不敢出门,如果出门,则可能随身带着剪子、小刀之类防身的武器。针对儿童的犯罪活动在80年代也引起社会严重关注,儿童越来越成为性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对象。
犯罪活动增加可能有多种原因:城市管理不善,市区中衰败街区的存在,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英国经济的整体衰落等等都会有影响。传统道德的松弛及人们对某些现象的容忍态度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比如说性观念的改变,社会对性问题的开放,对吸毒问题的相对宽容等等,都会助长某些类型犯罪的增加。直到70年代初,吸大麻者初次被捕还有可能被送进监狱,这以后则往往是罚款了事。媒体与书刊影视的负面效应也不应忽视,色情与暴力描写会刺激少年犯罪的比例。在20世纪,犯罪增加与财富增长同步进行,这不能不说是对“后工业社会”的一大警告!
另一个统计也说明同样的情况:
表35 有记录的犯罪1900-1997
从表中可以看出:20世纪的治安情况连续恶化,犯罪记录不断攀升,但转折性的变化发生在70年代以后,恶性案件(杀人、人身伤害、暴力抢劫、强奸等)成倍甚至数十倍增长,维多利亚时代的翩翩风度已荡然无存。这恰恰发生在西方社会大肆张扬“个性解放”的时刻,时至今日,情况不是变好,而是更坏。
与此同时恐怖主义活动也渗透到英国,除前面已叙述过的爱尔兰共和军的活动、洛克比空难事件等等之外,阿以冲突的幽灵也悄悄爬上英伦三岛。1994年夏天,一个阿拉伯妇女在伦敦使馆区引爆炸弹,炸毁以色列驻英国使馆,使整个世界都为之震惊。2003年英国追随美国参加伊拉克战争,更把“文明的冲突”引进英国,此后,英国发生过好几次重大的恐怖主义活动,比如2004年图谋袭击希思罗机场,事发前败露。2005年伦敦地铁大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亡等等。
总之,从80年代下半叶起英国就变得不那么安宁了,一个谦谦君子的国度越来越被暴力和恶性事故所缠扰。英国警察原本是在繁华大街上漫步巡逻的绅士,现在却和美国警察一样不得不配备武器,随时准备和银行抢劫犯枪战。伦敦原本是宁静美丽的花园都市,现在却使人感到有一点生活在纽约的味道,似乎到处都飘忽着一种不安全感。90年代,人们接连被一些令人发指的血腥罪行所震惊:兄弟两人枪杀父母,伪造现场,为的是继承有钱父母的遗产;年轻妇女将汽车坠入海底,淹死在车上的两个亲生女儿,目的是清除障碍,和一个相好的男子结婚;海滨胜地的女招待被强奸再被杀死,几星期后凶手被追捕得穷途末路而上吊自杀……最令人发指的是“死亡之屋”案件:一对貌似憨厚的夫妻竟是一对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在若干年时间里,他们把十多个(甚至更多的)青年妇女诱骗到家中,加以强奸,然后杀害,再埋在自家房屋的地板下或花园里。在这些残暴的罪行中,妻子为丈夫帮凶,不仅帮他蹂躏妇女,而且帮他杀人灭尸,被害人中竟包括她自己的女儿、养女、朋友和亲戚!
看来,“现代病”在英国已经愈演愈烈了,犯罪与治安问题将是21世纪的严峻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