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璃上午又去了次案发现场,回办公室已经下午了,一进办公室就把这次出差去三清村的经过写成了报告,这是程序,虽然有些烦,但重新整理一遍也是有好处的,有助于理清思路。
一写就写了两个小时,姜璃写完盯着桌上的报告发呆,那个陆坚对胖子有反应,而且大叫有鬼,是不是说明他是看到被击毙的陈兴发才被吓疯的呢?但照老爹的理论来说,如果那是一组脑电波,早该消失不见了,就算没消失也应该弱到不行,怎么可能去影响一个健康的年轻人的意识,让他产生幻觉?
难道老爹的理论是错的,还是这世上根本就有鬼?
她想着,忽然桌上的台灯闪了闪,然后一下子灭了,办公室背阳,又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了,今天又是个大阴天,屋里的光线像是到了晚上,姜璃站起来去试别的灯,也都不亮了。
怎么回事?停电了?今天没接到停电通知啊。
她跑到门口,想去看看别的办公室,刚想伸出头去,办公室外泉朵正好跑进来,跟姜璃撞个正着,头碰了一下,两人摸着头哀叫。
“干嘛呀,咋咋呼呼的?”姜璃摸着头。
“我就办完事回办公室啊,头儿,你只伸个头出来啥情况?”泉朵叫道。
“停电了,看看其他办公室有没有电。”姜璃道。
“停电?但我刚档案室回来,那里有电的啊,看看走廊的灯也亮着呢。”
“那就是线路坏了,我还有事没办完,得叫电工王师傅来看看,”姜璃喃喃道,“泉朵你去叫一下,我先去把报告递上去。”
泉朵的眼睛不知为何亮了亮,蹦到姜璃面前,道:“这个时候王师傅肯定又溜出去喝酒去了,不过这事包在小的身上,一定马上修好。”说着又奔出去了。
怎么这么狗腿?姜璃看着泉朵奔出去,有些反应不过来,不过也没多想,拿起桌上的报告走出去,只听外面响起雷声,天色又暗了许多,这是要下雨了。
汇报完回来,天已经全暗下来,局里到处都亮起了灯,也不知道泉朵请人修了没有。
办公室里昏暗,并没人的样子,姜璃暗了暗门口的灯,不亮,心里叹气,这小丫头又跑哪去了?刚才的保证呢?
正想着,忽然听到屋里似乎有声音,而昏暗的光线下,自己办公桌的位置,有人正弯着身在翻找什么,看身形不像是泉朵。
“什么人?”她一下警觉,反应极快的上前几步,随手拿起泉朵桌上的花瓶。
台灯忽然间亮了起来,四周显得更昏暗,只有办公桌一处灯光明亮,照亮那个可疑黑影的脸。
是个看上去二十几岁的男人,柔和的灯光照在他的头发上,脸上,撒下一片淡黄色,皮肤非常好,吹弹可破,人介于漂亮与英俊之间,尤其眉心那点芝麻大小的血红小痣,有股阴柔却独特的气质,如果身后的昏暗是幕布,那这暖光中的男人就是画中人,让你一瞬间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姜璃像是被施了定身术,愣在那里,盯着那男人,她是当警察的,辨别力本来就比别人强,如果说只看外貌她可能一时想不起来,但看到那颗血红小痣时,她已经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人不知为何竟然有些恍惚起来。
琅琊庄,苏公子,那个在梦中见过的男人。
男人不经意的看了姜璃一眼,看她张大了嘴,一副吃惊的模样,皱了皱眉,道:“电修好了。”说着迈开长腿就要走。
“等一下,还是局里的人。”姜璃看着他身上的警服,明知故问。
男人眉皱得更深,看了姜璃一会儿,缓缓道:“不然呢?”
“你姓苏?”
“不是。”说完,拿上工具,转身走了。
姜璃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她簇着眉,又想到那个梦,她曾经看过有关梦的一些说法,比如梦中绝不会出现你在现实中从未见过的人,梦到的肯定是你见过,哪怕只有一面之缘的。
那么那个苏公子呢?难道是她曾经无意间见过刚才那个警员,只是自己也不记得了?
桌上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是泉朵打来的,她在那头道:“头儿,我在紫罗兰,小茴今天过生日,请我们几个同事去吃一顿,你快过来。”
姜璃跟小茴平日里关系不错,姜璃当然是要去的,看了下时间,理好东西出了警局。
“紫罗兰”西餐厅就在警局附近,价格不菲,但以小茴的家世,根本就不算什么,几个人凑分子给她买了个蛋糕,在最角落的大桌坐定。
此时有男有女,几个男警员都是做文书工作的,看到姜璃过来,眼睛都亮了亮,警局里谁不知道姜璃这个大美人。
姜璃扫了一眼众人,视线在一个男警员的身上定住了,不由一惊,这人竟然是刚才修电路的那个男人,她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对方,以至于其他人都注意到了,旁边泉朵拉了拉姜璃,姜璃这才回过神,在泉朵旁边坐下,而另一侧坐的正是那个男人。
“头儿,人家再帅你也不能这样盯着看啊。”泉朵凑过来很小声的说道。
姜璃不理她的取笑,也低声道:“他是谁?”
“易兰泽啊?就是档案室新来的那个同事,我刚才请他帮我们修电路了,你没碰到他吗?”泉朵道。
“易兰泽?”果然不姓“苏”。
等菜的时候几个人开始闲聊,要么吐槽哪位同事,要么说到哪里发生的案子吓人,只有易兰泽沉默不言,一只手支着头,一只手的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似乎在听,又似乎在走神,好在姿态优雅,很有翩翩贵公子的感觉。
因为与梦中人长得一模一样,姜璃对这个人充满了好奇,只是因为不熟也不知道怎么搭话。
总算上菜,每人都是牛排加罗宋汤,只有易兰泽面前摆了蘑菇汤和一块蛋糕。
“他不吃牛肉?”姜璃看几个人开动,也不像是店里少上一份牛排的样子,于是低头问泉朵。
泉朵正在用刀插切牛排,轻声道:“他吃素的,头儿,连蘑菇汤里也没让放培根。”
吃素啊?一个二十几岁的大男人竟然吃素,而且现在的时局,富人们当然可以纸碎金迷,但大部分人能吃顿肉已经是很欢喜了,更别提那些连温饱都成问题的人,吃素?是不是有些…。
“你可以直接问我,不用这么小声问别人,我吃素,吃肉我会觉得肠胃不适。”正想着,旁边的易兰泽忽然说道,他的声音低沉,气息很稳,有种不急不徐的气质。
这人听力也太好了吧,而且这种情况就算听到了,也会装作没听到。
姜璃有些尴尬,泉朵则缩了缩头。
“吃肉会不舒服还挺可惜的。”姜璃勉强回了一句。
“也不可惜,能吃肉那会儿,我差不多吃遍了世界各地堪称美味的肉类,只是有的太柴,有的有股子腥味,有的太油腻,蛇肉不错,深海里有种叫魔鬼鱼的肉非常鲜嫩可口,还有…。”
“停,停,易兰泽,我牛排才吃一口,那些另类的肉就不必多说了。”生日主角小茴赶忙打断他的话,真怕他说出更可怕的肉,到时影响一桌人的胃口。
易兰泽耸耸肩,低头喝他的汤。
这人有些…,姜璃不太好形容,与泉朵对望一眼各自吃起来。
几个人边吃边聊,气氛正酣,期间易兰泽都没有再说话,他始终百无聊赖的样子,时而听着大家聊天,时而看着窗外夜色,点蜡烛时,因为店里客人走的差不多,店里特意关掉了姜璃这一桌的灯,光线暗下来,烛光闪起,照亮每个人的脸,也照亮了易兰泽微微苍白的脸。
他看着大家欢呼,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棒棒糖来,剥去糖纸,含在嘴里,姜璃侧过头看他时,正好看到他唇上沾着被含化的糖水,晶亮晶亮的,他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看着众人,那一刻神情与那位苏公子重合在一起,让姜璃看得又是了阵恍惚。
“时间又算得了什么呢?”在大家大声庆祝小茴生日快乐时,姜璃似乎听到易兰泽的声音在说。
外面下着雨,楼下站着好几个警察,又是那幢上次被吓死过人的居民楼。
黄眷一大早就接到电话,冒着雨赶过来,全身湿露露的,他真不喜欢这种感觉。
雨水冲走了案发现场的大部分痕迹,血水混着雨水流了一地,他不由又叹了口气,他真恨下雨,什么痕迹都冲没了。
远远地,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打着伞在到处看,最后停在盖着布的尸体前,掀开看了一眼,口中道:“可惜,可惜。”
“谁让你乱碰尸体。”他走上去一把拍开那只手,瞪了那人一眼,这才看清,是神神叨叨小组的姜璃。
他轻笑,道:“你来干什么?”
姜璃一早就过来了,看到黄眷,道:“查看现场啊。”
“省省吧,上次的案子都没结果,这桩跳楼案难道又是你负责?”
姜璃站起来道:“同一幢楼,还都是6楼,你说算不算一桩案子?”
“还是6楼?”黄眷听到也是一怔,看了眼地上的尸体,是个女人,头已经变形了,刚才一地的血就是从头上的伤口流出来的,“难道这个是被吓得精神失常跳楼了?”
姜璃耸耸肩,道:“谁知道?这不是你的责任吗?”
姜璃看到验尸报告上的照片才算知道死者的本来样子,陈文英,42岁,即使在照片上也是一副病态,长期精神疾病,有轻生想法已经不是第一次,可以被定为自杀。
“是不是面熟啊?”泉朵看着死者照片说。
姜璃道:“上次的案子给我们开门的那个中年女人,我当时还问过她几句话。”
“哦,对,”泉朵想起来了,有些惋惜的说道,“上次就觉得她精神状态不对。”
姜璃看了那张照片想了一会儿,人忽然站起来,往外走。
“头儿,去哪儿。”泉朵跟上去。
“解剖室。”姜璃道。
泉朵当场刹住,还是不跟去了吧。
解剖室里,黄眷没在摆弄那些尸体,而是有人在。
“就这些了,你签下字就行,”那人背对着她,与黄眷一般高,姜璃只看背影就认出那人是易兰泽。
“找我什么事。”黄眷先看到姜璃,皱了下眉,道,“验尸报告不是已经给你了。”
“还有个事想问你,”姜璃眼看着易兰泽将签字的文件收起来,道,“死者陈文英的遗物里有没有一个蝴蝶形状,样式非常老的发夹?”
黄眷看姜璃问的认真,便拿出旁边资料夹里的一个文件仔细看了看:“证物清单里没有,跟这件自杀案有什么关系吗?”
姜璃其实也只是心里有个想法而已,道:“可能有关,可能无关吧,走了。”说着出了解剖室去。
黄眷看着她的背影,自言自语道:“神神叨叨小组,就是神神叨叨,”回身拍拍易兰泽的肩道,“兰泽,等一下中饭一起外面吃。”
易兰泽躲开那只手,淡淡道:“刚才你解剖了尸体洗手了吗?”
“不是戴了橡胶手套,有什么关系?”黄眷看着自己修长白净的手,道。
“那是你觉得没关系,走了。”易兰泽也走了出去。
“不一起吃吗?”黄眷问。
“不了,我下午请假有事。”
姜璃吃了中饭,和泉朵一起直奔案发现场。
“蝴蝶发夹啊?”泉朵想了想,“没注意,当时死者有戴着吗?”
“很老很旧,看上去像是古董,和那女人很不搭,但她还是戴着,显然是很喜欢,按照通常自杀者的心理,死前肯定是要带着自己喜欢的东西,没道理不见了。”
“会不会从楼上跳下来时掉在哪里了?”
“有可能,所以我们回去看看。”
两人下了车,直接去6楼。
陈文英家的门紧闭着,姜璃敲了几下门,有个十几岁的少年出来开门,看到姜璃身上的警服,没什么好脸色,道:“不是该问的都问了吗?你们还有什么事?”
“想再看一下现场。”姜璃道。
少年只好让出门,把两人带到陈文英生前的房间,房间昏暗,那个陈文英一跃而下的窗子现在拉着窗帘,姜璃到处看了看,最后视线停在窗边的梳妆台上,除了几瓶药,并没有什么东西。
“有个问题问你。”姜璃回身对少年道,“你母亲生前是不是有个蝴蝶形状的发夹,现在在哪儿?”
少年一怔,眼神游移了一下,道:“这个跟我母亲的死有关吗?她不是自杀?”
“有疑点,如果你知道,请如实回答。”
少年迟疑了一下,恨恨道:“被我爸抢走,卖了。”
“卖了?”
“嗯,上个月的事,我爸赌输了回家来闹,让我妈卖房子,我妈不肯就抢了那只发夹去卖,听说是我妈家传的,很有些价值。”
所以那只发夹不在死者的头上就合理了,姜璃有些失望,本来觉得是疑点,现在看来没什么关系,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纠结在那只发夹上,那天向陈文英询问,一眼就看到了那只发夹,现在她死了,一下子想到的也是那只发夹。
两人出了陈文英房间,正要走,就看到门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看到姜璃和泉朵愣了愣,却不说什么,跑进陈文英的房间去了,不一会儿,里面传来翻找东西的声音。
两人不自觉的跟去看,那个男人正在翻箱倒柜的乱找,口中道:“房产证呢?你妈肯定跟你说过放哪里,快给老子拿出来。”
少年在一旁冷冷地看着,不答话。
找了一会儿,男人没找到,上去就揪住少年的头发,按在桌上,道:“快把房产证给老子。”
姜璃看得一把火上来,哪有这样的父亲,上去把男人扯开,男人甩开姜璃,还想再冲上去,被姜璃制住,反过来按在桌上,任男人怎么挣扎也挣脱不开。
男人于是大骂:“警察了不起啊,警察就可以管人家的家事?警察打人啊,警察打人。”男人耍泼,在那边乱叫乱踢。
“你动手打人难道我们无权管你吗?”
“我打我儿子也犯法啊?”
“打人就是不对,如果你再敢动手,我可以请你去警局吃几天牢饭,”姜璃不急不徐的说道,“对了,你对你儿子都这样,你妻子跳楼的那天,是不是也是受你威胁,看来得带你去局里问问话。”
“你别胡说,那女人死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男人争辩,听到要去局里,语气已经弱了几分,也不敢再挣扎,“那女人死的那天我根本不在家,抓人是要证据的。”
一旁的泉朵偷笑,那男人肯定是看到头儿是个女孩以为好欺负,这回知道厉害了吧?她怕男人看到她在笑,捂着嘴低下头去,地上的杂物散了一地,她脚边有一本相册,里面插着几张照片,她不经意的看了一眼,然后在一张照片上停住了,表情变了变,蹲下来捡起那本相册。
“头儿,来看。”泉朵盯着照片,冲姜璃道。
姜璃看泉朵表情不对,松开男人,走上去看。
“这张照片,快看那是谁?”泉朵指着其中的一张照片,道。
姜璃看过去,只一会儿,人也愣住了。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与陈文英的合影,而那个年轻男人竟然是两年前被击毙的陈兴发,那个胖子。
“他是谁?”她指着陈兴发问一旁正抚着发红的手腕的男人。
男人看了一眼,道:“那女人的弟弟,还有谁?”
“陈文英的弟弟?”
“对,就是两年前死在我们家门口不远的那个人,两年前他犯了案躲在我家,被对面的那户人看到了,报了警,警察找过来,他劫持那户人,最后被击毙,真晦气,现在家里又死了个人,这房子想卖好价钱都卖不掉了。”男人喋喋不休的报怨着。
陈兴发,陈文英,果然都是姓陈的,不算巧合,只是自己没了解案情,不过这样的巧合,似乎让与前面三起案子无关的跳楼案又显得没那么单纯了。
“那个蝴蝶发夹,你卖了吗?”不知为何,她又问起了那个发夹的事。
男人一怔:“什么发夹?”
“从你老婆身上抢走的。”
“我什么时候抢过她的发夹?”男人道,忽然想到什么,凶狠的瞪着一旁少年,“是不是你胡说八道?”
少年脸上现出惊慌之色,没有说话。
男人上去又想打少年,少年向后退了一步,道:“你一直赌钱,我妈又生病,你们连生活费都不给我,她跳下去的时候我在场,我想抓住她的,但没抓住,只是抓住了那只发夹,我需要钱,就把它卖了。”
“那发夹呢?”姜璃问。
“被我卖了,就在你们来这里的前一刻,有人上门高价买走了。”
“你这小子,快把钱给我。”男人扑上去,少年慌忙躲在姜璃身后。
姜璃看着这父子两人,心里叹了口气,父亲烂赌,家破人亡的例子多的是,不是以她的能力能解决的,于是她又吓了那男人几句,等那男人悻悻的离开,才和泉朵离开,她知道等她们走了,男人必定还会回来,但她真的帮不了任何忙,只希望那少年没了母亲保护以后不要走歪路。
“会不会是自己的弟弟死了,气不过,所以扮鬼来吓人?”回去的路上,泉朵分析说,“通常人当然不会,但这女人精神有问题。”
“那她为什么忽然自杀?”
“还是因为精神病啊,患这种病的人自杀率非常之高。”
“这样的说法也不是说不通,也可以认为陈文英不想卖房子,所以扮鬼让这一层的房子卖不出去,从而阻止她丈夫想卖房的打算,”姜璃打了个哈欠,道,“总之这家人还是有疑点可以掏,得通知局长,派人把陈文英的房间仔细搜查一遍。”
姜璃说着,脑中又无端想到那只发夹,怎么这么巧,前一脚给人买走了?
两人缓缓的出了小区,有人自身后的树丛中走了出来,高瘦而英俊,一只手自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一个用透明塑料袋装着的东西,拿出来是一只古朴的蝴蝶形状的发夹。
“我找你很久了,原来你在这里。”他对着那发夹自言自语,脸上现出温柔的神色,眉心一颗芝麻大小的血痣鲜红欲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