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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二十九年(1 / 1)


[原文]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公如晋,次于乾侯②。夏四月庚子,叔诣卒。秋七月。冬十月,郓溃③。

[原文]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辱焉②。”公如乾侯。

三月己卯③,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尹固之复也④,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⑤,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

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以叛⑥,阴不佞败之。

平子每岁贾马,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⑦。公执归马者卖之,乃不归马。

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堑而死,公将为之椟。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裹之。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遂入羔裘⑧。齐侯喜,与之阳谷。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⑨。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谷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封诸川,夷氏其后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龙。乃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以更豕韦之后。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范氏其后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失官不食,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郁湮不育。故有五行之官,是为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犬有》曰:‘飞龙在天。’其《》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了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

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奸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赵氏,赵孟与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注释]

主君:春秋时卿大夫的家臣称卿大夫为主君。②辱:仅自取辱。③己卯:十三日。④复:返周。⑤尤:指责。⑥赵车:子朝的余党。(niǎn):周邑。⑦具:准备。⑧入:献上。⑨其母偕出:他们的母亲一同出去。据《礼记·内则》载,古代贵族妇人将生子,出居于侧室,又称为产舍。出,即出居产舍。务人:即公为。生得:活捉。耆:同“嗜”。扰畜:驯养。有帝:天帝。有,名词词头。河汉:黄河、汉水。以更豕韦:以代替豕韦。豕韦,祝融氏之后。潜醢:偷偷剁成肉酱。方:法术。不食:不食俸禄。宿:长久。坻伏:隐伏。郁湮不育:抑郁不能生长。社稷五祀:社为地神,稷为谷神。五祀,即五官之神。弃:废。物之:描述它们。济穷桑:使穷桑成功。穷桑:即少昊金天氏。汝滨:汝水之滨,本陆浑地,为晋所取。鼓:重量单位,合当时四百八十斤。不愆:不错乱。执秩之官:掌百官级别的官吏。为被庐之法:鲁僖公二十七年,晋文公被庐,修唐叔之法。夷之:在文公六年,赵盾执政,始制订成文法典,为晋国常法。法奸:郊法奸邪。易:改变。

[译文]

二十九年春天,昭公从乾侯回到鲁国,住到郓地。齐景公派高张前来慰问,称昭公为主君。子家懿伯讲:“齐侯已经看不起国君了,国君真是自招羞辱。”

三月十三日,京城里的军队杀死子朝的党羽召伯盈、尹氏固跟原伯鲁的儿子。尹氏固从楚国回来时,曾在周都郊外碰到一个妇人,那妇人谴责他说:“住到哪儿都煽动别人作乱,逃走几天就又回来,如此的人能活三年吗?”

夏天五月二十五日,子朝余党王子赵车到地发动了暴乱,阴不佞带兵将其打败。

季平子每年都买一些马匹,而且为昭公的随从人员准备了衣服跟鞋子,送到乾侯。昭公却把前去送马的人抓了起来,并把马卖掉。从这后季平子就不再送马了。

卫灵公献给昭公一匹驾车的马,名为启服,后来这匹马掉到坑里死了。昭公想要为马做一口棺材。懿伯讲:“随从人员都饿得有病了,还是把马让他们吃了吧。”昭公这才答应用破旧的帷帐把马裹起来埋得。

昭公赐给公衍一件羔羊皮衣,让他去献给齐景公一起雕有龙纹的美玉。公衍则连同羔羊皮衣一块献给了景公。景公很快乐,把阳谷一地封给了他。先前,公衍、公为出生时,两人的母亲一块进入产房。最后公衍生的早。公为的母亲说:“我们一块进来,希望能一块去向国君报喜。”三天之后,公为才出生。不过公为的母亲先去报告了国君,故而公为就成了哥哥。昭公内心很喜欢阳谷这个地方,又想起先前在鲁国的这段往事,讲:“这次弃位出逃完全是公为引起的祸端。再说他出生在后却做了哥哥,把我欺骗了这么多年。”于是便废黜了公为,立公衍为太子。

秋天,在晋都绛城的郊外发现了一条龙。魏舒向蔡墨问道:“我听说在虫类动物中,没有比龙更有智慧的了。正由于人们活捉不到龙,故而才觉得它最有智慧,真是这样吗?”蔡墨答复说:“真的是人没有智慧,而不是龙有智慧。古代曾有人养龙,故而国内才有豢龙氏,有御龙氏。”魏舒说:“这两个家族,我也听说过,不过不知他们的具体情形,说的是如何一回事呢?”蔡墨说:“先前有国的国君叔安有一个后代叫董父,十分喜欢龙。他能依据龙的饮食习性喂养,故而很多龙都去他那儿。他便专门驯养龙,来服侍帝舜。帝舜赐他姓为董,氏为豢龙,而且把他封在川,夷氏便是他的后代。故而帝舜氏世世代代都有养龙的。到了夏代孔甲时,由于孔甲能顺服天帝,天帝赐予他四条驾车的龙,两条黄河的龙,两条汉水的龙,各有一雌一雄。孔甲不会喂养,又没有找到豢龙氏的后人。在陶唐氏衰落后,他的后代中有一个人叫刘累,他曾向豢龙氏学过驯养龙的办法,于是就事奉孔甲,从而让这几条龙获得了喂养。孔甲为了奖励他,赐予他氏为御龙,以代替豕韦氏的后代。后来其中一条雌龙死了,刘累就偷偷把龙肉做成肉酱给孔甲吃。孔甲吃了之后,不久又向刘累要这东西吃。刘累由于害怕就迁往鲁县,范氏就是他的后代。”魏舒说:“那么如今为何没有龙这种东西了?”蔡墨说:“任何一种东西都有相应的官员负责管理,官员要不断地学习管理方法,每天从早到晚都在思考这件事,一旦失职,便会搭上性命,失去官位的人就享受不到俸禄。只有官员长期从事某一职业,此种东西才能来到。要是放弃,它就隐伏起来,抑郁而得不到繁殖。故而有管理五行的官员,这便是五官。他们的姓氏世代承袭,生前封爵为上公,死后又成为尊贵的神灵。作为国家最重要的五种祭奠对象,获得了极高的尊奉。木官之长称句芒,火官之长称祝融,金官之长称蓐收,水官之长称玄冥,土官之长称后土。龙是水中的动物。因为水官被废黜了,故而龙也就无法被人活捉了。要是不是这样,《周易》中如何有多处记录:乾卦说:‘潜藏水中的龙,暂时不宜施展才能’。同人卦说:‘巨龙出现在田野。’大有卦说:‘巨龙在天空飞舞。’卦说:‘巨龙伸直身子十分懊悔。’坤卦说:‘群龙出现不过没有龙王,吉利。’坤卦变成剥卦时,说:‘龙在荒野搏斗。’要是龙不是每天早晚都出现,古人如何能描写得这样活灵活现呢?”魏舒说:“国家这五种祭奠对象,是哪一代帝王的五官呢?”蔡墨答复说:“少氏有四个弟弟,分别称重、该、修、熙,他们很擅长管理金、木和水。于是就任用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跟熙为玄冥。他们世世代代都能恪尽职守,故而能辅助穷桑帝取得成功,这是五种祭奠中的三祀。颛顼氏有个儿子称犁,出任祝融;共工氏有个儿子名句龙,提任后土,这是另外二祀。后土便是土地神;五谷神是田官之长。有烈山氏的儿子叫柱,是五谷神,夏朝以前受到祭奠。周朝的始祖弃也做过谷神,从商朝之后就祭奠他。”

冬天,晋国的赵鞅、荀寅领兵在汝水之滨筑城,并在晋国征收了四百八十斤铁,用以铸造刑鼎,铸刻范宣子所著的刑书。

孔子对此评论说:“看来晋国快要消亡了吧!它已失去了法度。晋国应当遵从唐叔传下来的法度,管理民众,卿大夫们各自维护他们的位次,民众才能尊重高贵的人,高贵的人也才能保守自己的职业。贵贱等级没有差错,这便是法度。晋文公故而专门设置了掌管官职位次的官员,而且在被庐修订了唐叔的法律,故而他才能领导晋国成为盟主。如今废弃这一法度,而铸造刑鼎,民众能在鼎上看到刑法的内容,还如何能保证高贵的人受到尊重呢?高贵的人还有什么职业值得保守呢?没有贵贱高下的区别,还靠什么来管理国家呢?再说范宣子的刑法,是在夷地检阅军队时制定的,那是晋国的乱法啊,如何能把它作为国家的法律呢?”蔡墨说:“范氏、中行氏或许要灭亡了吧!荀寅作为下卿,却违犯上司的命令,擅自铸造刑器作为国家的法律,这分明是在破坏法律啊。还有范氏,企图更改国家已有的法律,也一定要灭亡。还要牵涉到赵氏,由于赵孟也参与了此事。不过赵孟是不得已才跟着这么干的,要是他能注重修养德行,就能够免于祸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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