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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老北京的婚丧嫁娶(1 / 1)


自从元朝定都北京以来,北京的人口除了汉族外,增加了很多少数民族,蒙古族就是其中之一。

随着蒙古族入主中原,一些蒙古族的风俗也随之流传到北京,结婚习俗就是其中之一。蒙古族与汉族的结婚习俗有很多相同的的地方,但也有自己的特色。

元朝的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曾经专门颁布圣旨确定元朝的婚姻礼制:“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从忽必烈的圣旨中我们可以看出元朝的婚姻礼制存在这样的特点:

1.元朝尊重各族人的婚姻习俗,如果同一民族的人相互婚配,则遵照自己本民族的婚姻习俗即可。

2.如果不同民族之间的人相互婚配,则遵照男方民族的婚礼习俗进行。

3.蒙古族具有优先性和特殊性,如果其他民族的男子和蒙古族女子相互婚配,则不依照“以男为主”的原则,而是依照蒙古族的婚俗而定。

清人拜堂图

当时的蒙古族人实行一夫多妻制,即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娶妻纳妾,妾的数量没有具体的限制。可是,蒙古族虽然提倡一夫多妻制,但并不表明其两性关系的松弛。实际上,蒙古族对两性之间的关系是限制得非常严厉的。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对通奸的严惩:一旦发现通奸情况,不论女方是否已经结婚,通奸者都将被处死。对此,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蒙古族妇女)她们不但把不贞看成一种最可耻的罪恶,而且认为这是最不名誉的。”在蒙古族妇女的心目中,“忠贞”这一品行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

北京作为元朝的首都,生活着很多官宦之家。这些家族之间相互攀比,其中一个攀比的平台就是婚礼的豪华程度。在他们的心里,婚礼办得越奢华,越能显示出自己的能耐。于是,元朝初期的北京城,那些官宦之家的婚礼都往“奢华”里办,这就造成了聘金越来越高、酒席越摆越大的社会现象,给整个社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恶劣影响。为了消除这一攀比的现象,元朝统治者专门在大德八年(1304年)颁布了一项诏令,限定了结婚聘礼和喜筵的最高金钱额度。具体是这样规定的:通常根据家庭财力的多少来分为上户、中户、下户三个等级。上户的婚礼聘金为“金一两、银五两、彩缎六表里、杂用绢四十匹”。中户、下户依次递减。在喜筵的规定上,具体是:“品官:不过四味;庶人:上户、中户不过三味,下户不过二味”。

以上是元朝时期蒙古族的结婚礼制,汉族呢?实际上,当时的汉族人民对结婚礼俗是非常重视的。大致的规矩是:男女双方一旦订婚后,男方家要给女方家一笔钱财作为聘金,俗称“财礼”。在举办喜宴的前一天,新娘子有沐浴、剃面等习俗,但这些习俗的费用一律由男方支付。在成亲的那一天,男女双方两家还要分别举办喜宴。

与元朝北京的结婚习俗相比,明朝时期的婚礼习俗更多、更繁杂、更隆重。具体的规定是:在男女双方定亲之前要有“合礼”的仪式,所谓合礼,就是算男女双方的年龄、生辰八字是否般配,若般配,就正式举办定亲仪式,确定嫁娶的正日子,若不般配,则说明双方不合适,二人成婚无望;在正式成亲的前一天,男方家要送给女方一张席、两只公鸡以及其他一些杂物,俗称为“催妆礼”;在正式举行婚礼的那天,男方可以穿九品官服,因为娶妻有“小登科”的俗称,而女方则必须用凤冠霞帔,一方面有祈求吉祥如意的意思,另一方面则表明自己是嫡妻。关于这一习俗,《清稗类抄》有明确的记载:“明时,皇妃常服,花钗凤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凤冠者,相传谓出于明初马后之特典。”待男方将女方娶回家后,在进门之前,会先将马鞍放在地上,让女方跨鞍而过,称作“平安”;在入洞房之前,男方还会请阴阳先生以五谷杂粮在洞房内“撒帐”;结婚三天后,女方的娘家会给女儿送来一些衣物和食品,并且去看望男方家的亲戚,俗称为“三朝”……

从明朝的结婚习俗可以看出,它与元朝时期的婚礼习俗有很大不同,吸收南方婚礼习俗的元素多一些,显得非常朴素、喜庆、热闹。

所谓议婚,又被称为议亲、提亲,是中国传统婚礼礼节之一,属商议婚娶的最初阶段,主要包括合婚、过贴、相亲三个成俗。正所谓“无媒不成婚”,在议婚的时候,通常是由男方家长委托媒人或托靠亲友、邻里前往女方家中求婚。关于“议婚”这个说法,《聊斋志异·青蛙神》中曾经有提及:“虽故却之,而亦未敢议婚他姓。”在议婚的过程中,一般是由男女双方父母根据对方的门第、家境及品貌等条件决定婚事成否,男女当事人是没有什么发言权的。

俗语说:“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这话虽然说得有些绝对,但却反映了媒人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虽说自由恋爱历代均有,但毕竟许许多多的婚姻是经人牵线搭桥后才缔结的。这牵线搭桥者,便是媒人。这议婚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男方家委托媒人到女方家问女方的生肖属相”。在旧京老百姓的心目中,如果男女生肖属相“对冲”,则不宜进行婚配,所谓犯“对冲”,是指子、午相冲,丑、末相冲,寅、申相冲,巳、亥相冲,辰、戌相冲,卯、酉相冲,共“六冲”。为了避免结成不吉祥的婚姻,务必需要请个媒婆来为男女双方互通属相。如果女方家长答允考虑结亲,男方便再次托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名字和出生日期,以便“开八字”,请阴阳先生“合婚”,审看男女双方的命相是否相合。

如果男女双方的“八字”相合,下一步就是两家择吉日“过门户贴”。两家各用一张红纸折子,上边写着姓名、年龄、籍贯、宗亲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的名号、民族、官职等信息。男女双方各自写好后交给媒人传递给对方。

光绪大婚之迎亲队伍

旧时婚配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在议婚的过程中,男女双方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在清朝的初期,按照清廷的规定,满、汉两族是禁止通婚,满、蒙两族也仅限于在名门望族间进行通婚。这一习俗在顺治五年虽然解禁,但社会上的习俗并不能马上转变过来,满、汉之间仍然较少通婚,也有些满族、蒙古族男子娶汉族女子为妻,但是基本上很少有满族、蒙古族女子嫁给汉族男子为妻的。这一现象一直到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才得以改变。在议婚的时候,男女双方对对方的社会地位也看得非常重:名门望族要看对方家庭主要成员的爵位、官衔和品级是否与自家相当。一般来说女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可以比男方低一些,男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则很少有低于女方的。当时的女方通常只愿高攀而不愿低就;而那些处于中下层的人家,在女方看来,虽然谈不上关注男方家族人员的爵位、官衔和品级,但也会关注男方的家产、职业、收入等状况,看他的家底是否殷实,以免日后坐吃山空,看他的品貌是否端正,是否有前途,让日子越过越好。而在男方看来,更注重女方的样貌、家教、贞操,要求女方会女红、烹饪,正所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正所谓“男要有才,女要有貌”。总的来说,男方女方对此要进行百般的权衡。如果一切双方都满意后,才会顺利地向对方递“过门户贴”。

接下来的步骤就是“相亲”了。相亲在旧京又被称为“相门户”、“看屋里”,即男女两家约定时间见面,最后议定婚事成否。关于相亲的地点,比较灵活,既可以是对方的家里,也可以定在戏园子里,也可以在集市上,也可以在庙会上,无论在哪里,都只有一个目的,即男方的家长看看未来儿媳妇的容貌德才,女方的家长看看未来姑爷的才干性情。双方通过相亲进一步加深了解。

正所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在议婚的过程中,尤其是如此,一个地方不合适,就有可能毁了一段姻缘。所以,在议婚的过程中,一定要处处小心,不容出错,尤其是不能触犯一些禁忌,这些禁忌主要指媒人禁忌、纳彩禁忌、问名禁忌。

首先讲一下媒人的禁忌。

“媒”字的出现,最早见于《诗经》,在《卫风·氓》一诗中,有“匪我愆期,子无良媒”的句子。“媒人”一词,最早见于《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诗中有“阿母白媒人,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的句子。媒人的产生,在中国的婚姻舞台上起到了重大作用。在几千年封建社会里,媒人在双方家庭中传递双方各自的姓名、年龄、品貌、身世等基本情况以及对此事的态度,因而成为议婚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甚至成为“合法婚姻”的主要标志。在古代人的心目中,没有媒人撮合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不仅被视为“大逆不道”,还要受到世俗的否定和谴责。

在旧京,担任媒人的主要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妇女,所以,老北京人就称她们为“媒婆”。媒婆通常都有一张巧嘴,能说会道,所以在过去,求媒婆说亲的人家是不敢慢待媒婆的,将她们招待得周到有加,给她们的“媒礼”也都非常丰厚。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不慎得罪了媒婆,如果她心存芥蒂,从中作梗,或者三言两语将一桩好姻缘给搅散,或者把黑说成白,把孬说成好,给自家配一个不好的姻缘,这样亏了的只能是自家。因为媒人把婚事说成后,若婚后双方不满意,媒人就概不负责了,她们“只包入房,不包一世”。正因为媒人在相亲中如此重要,所以,媒婆通常备受尊敬。但媒婆也不是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能做的,她在说媒的过程中,也有一些不可触犯的禁忌。

1.贪嘴。在老北京有这么一句话,即“吉事怕说破”,意思就是媒婆在说媒的时候,如果亲事还没有撮合成功,忌讳吃双方家人招待的食物,意即不能贪嘴。贪嘴了,就容易把亲事给说吹了。亲事一旦给说吹了,媒婆就白忙活一场了,最后不仅得不到媒礼,还搭上了时间和精力。万一遇上为人苛刻的人家,还有可能被人家骂成“骗吃骗喝”的。所以,贪嘴是媒婆的一大忌讳。

2.多嘴。除了贪嘴外,媒婆还有一个忌讳,也是与嘴巴有关,那就是忌“多嘴”。媒婆在开始说媒的时候,要尽量避人耳目。尤其是女方请的媒婆千万不能多嘴,将女方的相关事项给说出去,否则最后,婚事没有说成,周围的邻居都将女方的事情知道个一清二楚,这样会坏了女方的名声。万一女方是个小性儿的孩子,一个想不开,给闹成惨剧就麻烦了。

在议婚的过程中,除了有媒人需要注意的禁忌,在纳彩和问名方面还有一些禁忌需要注意。

所谓纳彩,是老北京旧时婚俗“六礼”之一,指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媒人接受男方家的委托去女方家进行“纳彩”仪式,去的时候一般要拿一些礼物,通常是鸡或者鹅。但不论是哪一种,都必须是活的,千万不能拿死的,否则会被视为不吉利。

所谓问名,也是老北京旧时婚俗“六礼”之一,指问双方的年龄、生辰八字、生肖属相、职位、品貌、健康诸方面的情况。

在老北京,定婚被称为“放定”,也被称为“定亲”、“许亲”。放定就是确定婚姻关系,使双方家族、亲朋公认。为了给双方留一个返回的余地,在老北京,放定被分为“放小定”和“放大定”两个步骤进行。放小定,表示定亲之意;随后是放大定,这意味着男女双方联姻已成最后定局。

议婚仪式结束后,就是放小定的环节了。放小定,又被俗称为“小聘”、“过小帖”,是举行订婚仪式,因为规模比较小,故称小定。男女双方经过命馆先生推勘后,便选定一个“黄道吉日”举行放定礼。在老北京关于放小定有着男女双方两家互送礼物的习俗。

在男女双方都认为可以成亲时,下一步就是下“小定”礼。小定的礼物并没有一定的标准,讲究按照家庭的经济情况而定,富者多送,贫者少送,礼到即可。一般来说,普通人家差不多都是四盒礼,金镯子、戒指、如意,以及钗钏钻珥之类的各种首饰分装两盒;衣料及绣花裙子等物分装两盒。首饰都是以纯金为主,其次是包金,再次也有买银镯子的,当然要以双方社会阶级及经济情况而定。另外,男方还要准备一些京式糕点,如“大八件”、“小八件”之类的,装在点心匣子里送到女方家里。好面子的老北京人通常不在定礼方面计较,反而讲究双倍回礼。通常女方回给男方家里的是四样礼物,包括文房四宝、靴帽、长袍马褂和衣料各一盒。这些礼物就在当天烦请媒人带回,送到男家。放小定通常都在女方家里举行,当天女方家里还要摆设整桌酒席招待来下定礼的媒人和男方家的亲友。

通常,女家在放定以后,便约束姑娘不许她外出了,让她好好地调息身体。女子在放定后,要改变头型发式,过去少女留辫子,一般不扎辫根,但一过小定,就要扎上红辫根。有的少女过去留所谓“三道帘”,鬓角下垂,过小定后,则马上剪成“齐眉穗”了。

关于放小定,旧京的满族人有自己独特的习俗,即满族宅门府第“男家主妇至女家问名,相女年貌,意既洽,赠如意或钗、钏诸物以为定礼,名曰小定”。定礼通常托媒人送去。也有的人家,男女双方家长是至亲好友,则可由男家亲自送定礼。

如意是放小定礼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放小定的时候不需要确定具体的迎娶日期,因为这时候双方举行婚礼的条件还没有成熟。通常放小定和放大定之间会隔上个两三年不等,所以在这漫长的期间,男方家里可以准备家具、筹备婚礼所需的东西,女方家里可以筹备嫁妆。待各方面准备完毕,男女双方举行婚礼的条件成熟,就可以举行放大定的仪式了。

放大定,也被称为“过大礼”,是指男方向女方送彩礼,以便确定婚期。放大定意味着男女双方联姻已成定局,双方从此必须恪守婚约。一般来说,放大定之后的两个月左右就可以举行婚礼。

关于放大定的习俗,我国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在其《神拳》的第一幕有这样的描述:“老二,告诉你个喜信儿……今儿个菊香放大定。”

在下聘礼之前,男方家里要依照规矩进行“请期”,即定下迎娶的日期。在老北京,请期时很少人将迎娶的日期定在正月里,因为民俗认为“正不娶、腊不订”,即正月里不娶亲,腊月里不订婚。他们认为,如果在正月里娶亲,则对公婆不利,在腊月订婚会克败婆家。所以在请期的时候,老北京人会刻意规避正月里的日子。

在确定迎娶的日期之前,男家要请媒人去女家询明姑娘的“小日子”,即月信日期。这是为了避开新娘的月信日,同时避免新娘在洞房之夜即受孕。据说,如果迎娶时适值新娘月信来潮,非常不吉利,民间有“红马上床,家败人亡”的说法,所以都很重视。如果新郎年幼,在入洞房前,做父母的必谆谆告诫其勿行逾节,惟恐洞房之夜新娘即受孕,则所生之男孩,叫“迈门子”,所生之女孩,叫“迈门花”,大不吉利。

确定了婚期之后,就可以下聘礼了。下聘礼又被称为“过礼”,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所以仪式也很隆重。除两位大媒必须参加并负责“过礼”外,男方的母亲也要参加,也有另请亲友中的女眷二人一块儿参加的。去的时候,把所有的礼物都分装在箱、盒里,并加以红封条,届时雇人抬着送到女家。礼物的数量和品质,虽然没有固定的标准,但原则上都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衣料首饰类:有已经裁制好的衣服和衣料以及各种首饰。

第二类是酒肉食品类:有双鹅双酒、羊腿、肘子以及各样蒸食。

第三类是面食类:有龙凤饼、水晶糕及各样喜点。

第四类是果食类:有四干果、四鲜果。

光绪大婚之前往皇后父府

在下聘礼的时候,老北京人比较讲究用双数。以上礼物中的双鹅、双酒以及各种果食,都含有特定的意义:正所谓“无酒不成席”,自古以来,无论任何喜庆都少不了酒,所以酒礼必不可少;老北京人将雁视为信鸟,送雁寓意双方要讲求诚信,不可悔婚,由于北方雁少鹅多,遂用鹅代替了雁(按一般习俗,这双鹅双酒,女家只收半数——一只鹅、一坛酒。另一半就在当天请媒人退还男家,这是女家对男家的一种礼貌);果食中也含有丰富的寓意,在“四干果”中必含红枣,花生、桂圆、栗子等,这是取“枣(早)生桂(贵)子”之意,如在四鲜果中有苹果,就是取“平平安安”之意。另外,在四鲜果中是绝对不可用梨的,因“梨”与“离”同音,不吉利。总之,选的每一份礼物都有其自身特殊的意义。

在下聘礼那天,所有的礼物中最不能少的是“通书龙凤帖”,因封面有金画龙凤,故名龙凤帖。内容是:

“伏以秦晋联盟,世笃婚姻之美,朱陈缔好,永偕伉俪之欢,时臻月期,爰卜良辰,钦遵御制数理精蕴,推察阴阳不降吉日,敬备奉迎,谨择于本年某月某日迎娶。一切趋避,详列如下:

一、上下轿宜用某时,面向某方大吉。

二、冠笄坐帐,面向某方大吉。

三、合卺宜用某时大吉。

四、是日忌某某某三相,临时避之大吉。

于是爰修芜柬,祗迓莲舆,用布吉期,希惟惠照,谨启。某年某月某日通信大吉。”

通书面上写“龙凤呈祥”,封套外面写“富贵荣华”,内附男方原来小帖,并附古钱四枚。

女家在收到聘礼后,要请一名幼童当面将各种礼盒打开。幼童在开盒前要先向礼盒作三个揖,再用手拍礼盒三下,然后将封条撕去。打开礼盒时必先看到一个红封套,里边放有银元或铜元若干枚,这都归这名幼童所得。在首饰盒里会有一付镯子,这个一定要由男方的母亲亲自给女方戴在手腕上,并且同时说些吉利话,如“白头谐老,吉祥如意”等。这是为了女方在过门后要听婆婆的话,以防婆媳间不和睦。

女方在收到聘礼后,要将其中龙凤饼以及各种点心分给亲友,借以宣扬女儿待嫁有期。亲友们也都分宴待嫁姑娘,并赠送一些胭脂、宫粉或衣料等物,俗语叫“添箱”。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所以说,送嫁妆是女家的事。按照旧俗,送嫁妆要在女子出嫁前一天举行。女方把所有的陪嫁分装在箱子及食盒里。女方雇几个人将这些陪送的嫁妆送到新郎家。

根据女方家的家庭条件或者是男方家在订亲之时的抬数多少,嫁妆也有多和少之分。多少用抬数来分,有6抬的,有8抬的,有12抬的。如果是中等条件的家庭,一般为24台、32抬或者是48抬。如果抬数多的话,常常有鼓乐伴随,男家也以鼓乐迎接。

可以看出送嫁妆在嫁女儿时是相当隆重的,有时,有钱的人趁着送嫁妆的机会来炫耀自己的财富,抬数达百八十抬,还配有鼓乐,走街串巷,引人观看。

那么,嫁妆都有些什么东西呢?一般大户人家都有一对料器盆景、一座帽镜、一对烛台、一个内插毛掸子的掸瓶、一对花瓶、一对茶叶罐等生活用品。以及“子孙箱”、八仙桌、梳妆台之类的家具摆设。衣着类极丰,自鞋袜至内衣衬裤,旗袍、坎肩、马褂等单、夹、皮、棉、纱齐备。

还有女人出嫁时的三宗宝,“夜净儿”、“子孙盆”和“长命灯”。“夜净儿”就是脸盆、脚盆、尿盆。“子孙盆”就是洗骑马布用的盆子。还有送金银首饰、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的,这些都非常富有的人家嫁女儿,一般中、下等人家在嫁女儿时,都非常简单,一大一小两个木箱,放上四季的衣服、脸盆油灯等。

其中的料器盆景是旗人结婚必不可少的嫁妆。制作非常讲究,京做木罩,三弯腿仿炕几木座,料器的花卉做工精细,美观大方韵味十足。故宫博物院中最多的陈设就是京做料器盆景。

除了以上嫁妆,还有许多象征好兆头的东西。以痰盂作子孙桶,希望女儿开枝散叶,儿孙满堂。以红尺作子孙尺,有良田万顷之意;铜盘及鞋则寓意同偕到老;银包皮带有腰缠万顷之意;剪刀又指蝴蝶双飞;龙凤被、床单及枕头一对,祝福新人恩爱缠绵;龙凤碗筷作衣食碗,有丰衣足食之意。

可见,这无论是娶媳妇,还是嫁女儿都不是一件易事,希望这些嫁妆中的吉祥之物能给新婚的人带来好运。

老北京的婚礼是满族习俗与汉族习俗互相影响而形成的,是这两个民族习俗的融合体,再加上男婚女嫁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头等喜事,所以,老北京的婚礼有着许多繁琐礼仪程序。仅从迎娶前双方家庭做的一些工作这一点,您就能看出来。

贴喜字

新婚贴喜字,自古就有这个习俗。相传王安石在结婚的时候,在红纸上挥笔写下双“喜”字贴在门上,讨个喜事成双的好彩头。那么贴喜字有什么讲究呢?

新房喜字一般在婚礼前一天的上午贴,娶亲的人家窗正中要贴上双喜字,嫁女的人家贴单喜字。新房内的喜字一般为较薄的剪纸。家居内的贴喜字为双数,门柜上还要贴上喜联,诸如“天作之合”之类。如果需要贴喜字的地方已经有喜字了,那么就要贴一个更大的喜字,寓意“喜上加喜”。

搭喜棚

喜棚是为了为了给前来贺喜的亲朋设座,招待酒饭,所搭建的临时性建筑,也叫酒棚。它是喜事的门面,所以搭建得非常讲究、漂亮,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喜棚按季节分有夏天的凉棚和冬季的暖棚。凉棚上安有大型卷窗,以便通风。四周席壁上镶有玻璃窗,以便透光。棚顶四周饰以各种颜色的挂檐。暖棚里面有火池子,或者大型的炉子。棚的出口入口处都设有可以避风的地方,称为“避风阁”。

光绪大婚时所搭的喜棚

席棚的出入口的门上都挂有彩球,彩球的颜色多为红色、黄色或红色、绿色,有的用红、绿、黄三色,取“连中三元”之意。门框上贴有喜联,喜联的内容都是吉祥之言。

添箱

添箱又称添房。女方在接到男家请期后,发请帖告诉亲朋好友。接到请帖的亲朋好友、邻里乡党赠礼贺喜。礼品除了钱之外,一般为衣服、衣料、被面、鞋袜、帕巾之类。

关于添箱还有一个典故。传说在很早以前,某村落一户人家第二天就要嫁自己的女儿,不曾想所住的房屋“轰”的一声倒塌了,全家人都被埋在里面。众人知道后急忙救人,救出这家人之后,大家发现这家人竟毫发未损。这时,有一个算卦的先生路过此地,看了一眼这家人的女儿,说这女子有“天相”,有神仙保佑,会避过七灾八难。大家听了之后都信了,便取来各自的新布料或新衣装,凑齐嫁妆,好让这女子明日顺利出嫁。此后,谁家出嫁姑娘,左邻右舍都要在婚礼的前一天送点礼物以示吉利。慢慢地,就形成一种仪式一种风俗。现在女方“添箱”已是娘家为女儿举行的一种重要的仪式,像男方大喜之日举行的婚礼一样隆重。

可见,这结婚不单单是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组成一个家庭,还是两个家庭的生活的相互融入。

回门是北京婚俗中非常重要的嫁娶礼仪,是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

回门起源于上古,又称为“归宁”,还可称为“做客”。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对此俗的称法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因为是新婚夫妇一块回门,南方称“会亲”,近代通常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也有成婚后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回门的,宋代吴自牧《梦粱录·嫁娶》里记载:“三日,女家送冠花、彩段、鹅蛋,以金银缸儿盛油蜜,顿于盘中……并以茶饼鹅羊果物等合送去婿家,谓之‘送三朝礼’也。其两新人于三日或七朝、九日,往女家行拜门记,女亲家广设华宴,款待新婿,名曰会郎。”

那么回门到底需要做什么呢?具体点讲,回门就是成婚后第三天,新娘要回娘家与父母兄弟等亲朋好友行回见礼,也叫“回酒”。一般情况是这样,这天一大早,娘家便派新妇的兄弟或者是堂兄弟赶着马车来接新妇。新妇在临行前,要先向公婆叩头行礼,然后与新郎坐马车到娘家会亲。

这个时候,新郎要带着礼品。在旧时,男家一定要送回金猪一只,以示新娘子的贞洁。女家收到金猪后即分予亲戚朋友、街坊邻享用,表示自家女儿不辱门楣。

到了娘家之后,新婚夫妇要先向家堂中的神、佛及宗亲牌位行礼,然后给女方父母及长辈们行叩首礼。然后宴请新婚夫妇喝酒。宴席之后,新郎一个人先回家,新娘要在娘家待到很晚才回去,但也不能在日落后回到男方家里,因为日落前回到男方家里容易生儿子,这是重男轻女的一点体现。如有新婚夫妇不得已要住在女方家的,夫妻需分房睡,以免对娘家的人造成冲撞,这些都是回门的禁忌。等回门完了,这一场热闹的婚礼才算真正告一段落。

皇帝结婚,那是举国瞩目的大事儿,是国家的盛典,为了与臣庶婚礼有区别,而被称为大婚。皇家婚礼的排场自然与百姓家的婚礼不同,气场非凡。就单从轿子来说,皇后的轿子那不是一般的豪华,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下面我们就以清朝皇帝大婚为例,来说一下皇后的轿子。

清朝皇帝大婚的时候,皇后要先后乘坐两顶轿子。一种轿子叫“凤舆”,供皇后入宫之前乘坐。这顶轿子可不是与百姓婚礼上一样的红色轿子,其颜色是皇家专用的明黄色,象征着一种权威,而且上面没有“喜”字。它的内部装饰非常华丽,铺垫全是红色,充满着喜气,装有一柄带有双喜的金质“如意”,皇后坐在里面要一手拿着这柄如意,另一只手拿着一个苹果,有平安如意的寓意。另外里面还有皇帝亲书的“龙”字,但是光绪皇帝大婚时,这个“龙”字却不是他自己写的,这个御笔“龙”是由慈禧写的,现在这顶轿子还保存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另一种轿子叫“礼舆”,是八人抬孔雀羽顶轿。皇后乘“凤舆”到了乾清门,下轿交出如意和苹果,入宫时改乘这顶轿子。

皇后入了殿内,到了洞房坤宁宫时,行合卺礼,等庆贺筵宴结束之后,皇帝的大婚才算告一段落。

光绪大婚时的皇后喜轿

按老北京的习俗,凡是嫁娶,都必须必用喜轿。即使是出身寒门中的女子,出嫁时也必须坐喜轿。这种婚礼习俗是明媒正娶的标志,否则,就不是正式的婚礼,日后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被一些长舌妇以各种骇人听闻的谎言搅乱生活。

由于每家的经济条件不一样,所以有的喜轿由四个人抬,有的喜轿是八个人抬,称为八抬大轿。喜轿的轿厢,多为竹木所制。轿围是最受人注目的地方,是一种奢华艳丽的装饰品,以红绸或绿绸为底儿,上面有不同的彩绣,有如意头、祥云锦、柿蒂纹、团凤等,造型美观、想象丰富、寓意隽永。比较殷实的人家,除了新娘乘坐的红轿之外,还有专门供娶亲与迎亲的女宾乘坐的绿轿。

迎亲的前一天下午,男方会让轿夫和一切执事在家门前展览出来,招来四面八方的围观者,一方面显示富有,另一方面增添喜庆的气氛,这一活动被称为“晾轿”。

迎亲当天,非常热闹,首先,在发轿之前,要请“福禄双星”和“搜轿”,由双方家中的长辈拿着镜子和蜡烛把轿子找一遍,然后用熨斗在轿内熏一下,有驱邪迎新的意思。并请两名幼童坐在迎亲的轿子里“压轿”,这才开始发轿。如果男方距女方家非常远,中途轿夫需要休息的时候怎么办呢?轿子不能着地,轿夫要用鞋垫在轿子的四个角,称为“垫轿”。当轿子到了女方家中时,还要“照轿”,就是新郎请几名没有结婚的姑娘前后左右看一下轿子。之后新郎还要“摆轿羹”。

下面就是女方家要做的事情了。新娘在上轿之前要“扮上轿”,穿上特定的“上轿衣”,然后由亲兄弟抱着或者背着上轿,称为“抱轿”。旧时,还有“哭轿”,姑娘出嫁的时候一定要哭,不哭不吉利,有越哭越发的说法。这一切都有了之后,新娘才能上轿,用被子围住身子,脚放在脚炉上,以火“压轿”。新娘上完轿之后,女方要用水洒在轿子的角上,这叫作“洗轿”。

喜轿还没到新郎家时,还有专门的“迎轿”的仪式,敲锣打鼓,鞭炮齐鸣。新郎还要在家门口等候,对轿子行礼,感谢轿神保佑新娘能够平安到达。然后就是“闷轿”,就是婆家紧闭大门,不让新娘下轿,来压压新娘的性子。为了使妻子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百依百顺,新郎在新娘下轿之前赶紧去“踢轿”,显示自己的威风。

可见,这轿子在老北京的婚礼中是多么地重要,从中也能看出来,与现在成亲相比,旧时成亲的确不是一件易事。

在老北京的丧礼中,轿子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一般有两种轿子,一种是蓝色的,另一种是白色的。

蓝色的轿子,是四个人抬的轿子,在发丧的时候,在亡者的棺前。这顶轿子里面没有人乘坐,供奉的是死者的灵魂。旧时,人们相信,人死了之后还会有灵魂,而且灵魂不会马上离开肉体,只是漂浮在肉体的周围。所以这蓝色的轿子又被称为魂轿。

白色的轿子,并不是说它的颜色是白色的,只是旧时丧事被称为白事,所以大家就称为丧事用的轿子为白轿。白轿是供送丧的晚辈坐的,是旧时有钱人发丧时用的。按照习俗,晚辈中若有女人,未嫁的女子是不能坐白轿的,只能步行,而且如果是已经成家的女人为长辈送葬时,她坐的轿子顶上会有青色线网,以区分其他的轿子。

这就是老北京丧礼上的轿子的特点。

在旧时候的北京城,家里如有人去世,通常会在家里为其停灵,在过完“停七”后,将死者埋入自家的祖坟里。但也有一些外乡人,他们来京做官或者经商,虽然有自己的宅邸,有一定的资产和人情往来,但不一定都在京置办了坟地。这些人家一旦家里有了丧事,就要择吉“扶柩回籍”安葬于祖坟。可有时候由于时局、交通或其他方面的原因,不能在办完丧事后马上回籍安葬的,就需要找个地方停灵。这些停灵的地方多为庙宇。在庙宇里停灵,被称为“停灵暂厝”。

据不完全统计,在清末民初,北京有大小不等的庙宇共八百多座,其中可以停灵、办丧事的有很多,如:位于地安门外西黄城根五福里南口外(今北海宾馆)的嘉兴寺,位于座落在旧鼓楼大街北头大石桥胡同的拈花寺,座落在鼓楼西大街鸭儿胡同的广化寺,位于交道口前圆恩寺胡同的广慈庵,位于北新桥以北雍和宫大街路西的九顶娘娘庙等。

嘉兴寺:建于明朝的弘治十六年(1503年),座落在地安门外西黄城根五福里南口外。在二十世纪的二十至四十年代,该庙以停灵暂厝、承办丧事出名,是京城停灵、办丧事最多的庙,平均每天均有三五家办事,经常是门前挂出几个黑漆牌子,上用毛笔蘸大白写着“王宅接三东院”、“李宅伴宿北院”、“赵宅开吊前院”……因此,一年到头,棚架子不拆,门外花牌楼架子不拆,吹鼓手的大鼓锣架不往回挑,甚至冥衣铺到庙里就地做活,足见其当时的名气之大。1948年底,平津战役紧张阶段,北京城内有死丧者,不能出城埋葬,无论贫富,大多数都在嘉兴寺停灵。及至1950年,该庙宇成为殡仪馆。在嘉兴寺殡仪馆治丧的有不少名人,摄政王载沣、画家齐白石、书法家陆和九、辅仁大学校长陈垣以及京剧大师梅兰芳等。

广慈庵:位于交道口前圆恩寺胡同内。在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广慈庵的方丈是慧果,因他的俗家姓巴,所以人们都喜欢称他为巴和尚。巴和尚这人非常面善,性格幽默恢谐,不拘小节,人际关系处得非常好,与京城内绅商各界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正是由于他的这层关系,广慈庵的停灵、办丧事的业务非常好,北城的富裕人家多在这里办理丧事。解放后,巴和尚将广慈庵改建为小学,自任校长。

翊教寺:该寺庙位于西城北沟沿翊教寺街(今育教胡同),属于潭柘寺的下院。始建于明朝的成化八年(1472年)。在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该寺庙专应停灵、办丧事。

广惠寺:位于宣武门外老墙根,有停灵暂厝、承办丧事的业务。民国十九年(1930年)梁启超死后,就曾经在这里开吊。

法源寺:位于宣武门外教子胡同法源寺前街,是京城内历史最悠久的名刹。在二十世纪的二三十年代,该寺的方丈是在佛教颇有声望的天文和尚。为应酬斋主,承办停灵暂厝业务。在清末民初,来该寺治丧的人非常多,声誉之旺仅次于嘉兴寺。及至1950年,该寺被改建为殡仪馆。

长椿寺:位于宣武门外下斜街,是明代万历时有名的七指和尚归空的庙。在二十世纪的二三十年代,该寺的主持为在佛教界很有声望的深慈和尚。由于深慈和尚这层关系,该寺承办的停灵、办丧事的业务非常多,很多上层人士都在这里治丧,如清朝末科状元刘春霖、日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朱琛等人死后都是在这里治丧的。

九顶娘娘庙:该庙宇位于北新桥以北雍和宫大街路西,属佛教庙宇。在二十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时,其方丈为新宝和尚。新宝和尚为人处世非常好,善于团结僧众,与附近绅商各界均有交往,庙虽不大,但停灵暂厝和办丧事的极多。该庙专事培养吹奏梵乐的艺僧,因此,北方音乐佛事最为著名。

法源寺

拈花寺:该寺庙位于旧鼓楼大街北头大石桥胡同内,曾经的名称是“千佛寺”,始建于明朝的万历九年(1581年),在清朝的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行了修葺,被赐名为拈花寺。在民国初年,该寺庙承办停灵暂厝、承办丧事的业务,据说,北洋军阀吴佩孚在1940年死后,他的灵柩就被停放在了这里,直至光复后,才在1946年12月被葬于玉泉山北麓。

按理说,庙宇的主要经济来源应该是信徒的布施、庙宇的地租、庙宇临时摊贩的租金和香客们的香资、独立经营或合资经营各种商号所得的利润以及各种佛事(就是有的人家死人请和尚、道士们拜忏念经、放焰口)。“停灵暂厝”应该是一项次要的收入来源。但自清朝末年开始,英法联军、八国联军进攻北京,京城战事增多,一起接连一起,丧事也渐多。客居京城的家里死了人,一时不能落叶归根,就必须停灵暂厝,这就给各大庙宇提供了各种生意机会。因此,大大小小的庙宇都纷纷承办起了“停灵暂厝”的业务。

在庙宇里“停灵暂厝”也并非没有条件、不讲规矩的。人们在庙里停灵、治丧是有条件的,首先要遵守寺院中最基本的清规,如戒杀生、不进荤(招待来吊唁的亲友不能用鱼肉酒馔,只能用素席),更不允许用佛、道两教之外的宗教仪式治丧。然而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为了增加收入,庙宇里的这种规定就渐渐松弛了下来,开始向新式的殡仪馆方向发展,以致达到“无所禁忌”的地步。后来,随着京外各种殡仪馆的出现,很多庙宇开始效仿殡仪馆承接多种形式的治丧活动,采取来者不拒、不问信仰和礼俗的规矩。甚至是天主教、基督教也予承应。

长篇《儿女英雄传》第二二回中有这么一句话:“他又回道:‘那里交给宋官儿合刘住儿两个,办的都齐备了;杠房的人也跟下奴才来了,在这里伺候听信儿。’”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中也有这么一句话:“明天就有一档子丧事,你教他们俩一清早就跟我走,杠房有孝袍子,我给他们赁两身。”以上两处摘录中都提到了一个词,即“杠房”。什么是杠房呢?所谓杠房,又被称作“槓房”,在旧京是指出租殡葬用具和提供人力、鼓乐等的铺子,但它并不包括京城中一般的小杠铺,而是指那些能够承办皇家、王公大臣丧仪的大铺子。通常小户人家只需请杠铺出杠,显贵人家才会请杠房。

在老北京的杠房业,有这么一句话非常流行,叫“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为什么呢?因为杠房本身只有软片、硬器出租,平常柜上只有三五人看守门市,等候顾客,所以开支不大。一有大事,可临时请同行帮忙。要应上个大人物或财主家的丧事,不仅杠房一行,所有有关的丧事用品行业,如寿材、棚彩、家伙、纸活,还有僧道各门,就都来了赚钱的机会。所以,做杠房的生意,要“耐得住寂寞”。

其实,杠房不仅负责抬杠,有很多也承揽全套的丧事活动,很多杠房也同时是棺材铺。基于此,寻常人家在出殡的时候只需到杠房买个运送遗体的匣子,同时招来几个挂牌伙计,走一趟就能完事。

关于“杠”,有大杠和小杠之分。小杠也被称为“小请”,主要指二人一抬的“串心杠二人抬”和前二人、后一人抬的“牛头杠”。总的来说,杠的种类繁多:皇杠(只有皇帝出殡时才能用)为一百二十名杠夫,皇杠以下有八十人大杠(王爷出殡的规格)、六十四人大杠,四十八人大杠,三十二人大杠,二十四人、十六人、八人以至四人、二人的穿心杠等。三十二人以上大杠,出堂时都另有小杠,出门口抬至大街换大杠。北京讲究换杠不露棺木,只凭棺罩衔接,在响尺蹦脆、人行声中即神速换过,显示杠夫手段,确是老北京一绝。

老北京出殡

据说,日本侵略军侵占北京时,军阀吴佩孚死的时候,就是用前三十二人、后三十二人的六十四人杠出殡的。其使用的棺罩,全新刺绣,在黄缎面上,刺绣蓝色大佛字,非常醒目可观,因吴佩孚信奉佛教,是当时北京市佛教协会会长。吴佩孚坟地在京西玉泉山西红门村偏西南,至今宝顶尚残存。

八人以上的杠要请领杠的。杠房的响尺,是领杠发号施令的工具,配合着口令指挥杠夫起、落、转弯,以达到步调一致。如在行进中发现有个别人不听指挥,领杠有权当头一棒,流血了也不得抵抗,这是行规。响尺采用坚硬木材,和梆子戏班中的梆子大体相同。不过响尺较长,通常有两尺长,一寸多宽、厚。响尺还有一项用处是,起杠前用来乱打梆子,使远近人等都闻声聚齐,各就各位,各操各业,谁拿什么工具,谁和谁一条杠,都扶起来。各行都齐备了,响尺只打一声,全体人就一齐上肩抬起开步走。到了目的地,杠头响尺横打,大家一齐都摘肩落地,然后由做活的将灵柩抬起到坑口下葬,行话叫“登坑下葬抖绳散”。

在老北京城,有“十大杠房”之称,其中最有名气的当属北新桥的永利杠房。永利杠房属旧京中最大的一家,生意最兴隆的时候曾经建有九间三卷铺面房,可谓历史悠久,资本雄厚。在清朝的时候,京城出皇杠或者王公家死了人,都让永利杠房出杠,其地位是其他同业无法比拟的。

除了永利杠房外,其余的九大杠房分别是西四牌楼南缸瓦市日升杠房,西华门外德兴、德胜、兴胜杠房,后门和兴杠房,东城灯市口永胜杠房,鼓楼大街信义杠房,西单牌楼同顺杠房,西四永吉杠房。这十大杠房均出售“棺材”和租赁执事。如遇出杠,柜上都有挂牌伙计,招之即来。抬一天杠,给一天钱。

在老北京,进行出殡仪式时有这么一个规矩,即当起杠时,杠头要大喊一声:“本家大爷,请盆子!”听到这声大喊后,跪在棺材前打幡的摔盆人马上将一个带孔的瓦盆打碎,如果死者是父辈,则用左手摔,如果死者是母辈,则用右手摔,摔得越碎越吉利——这一规矩就是老北京丧礼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被称为“摔盆儿”。

这里的盆,正名应叫“阴阳盆”,俗称“丧盆子”。但老北京人习惯于反面话正面说,称之为“吉祥盆”。摔吉祥盆本是汉族人的礼仪,满族人的这个环节是“奠酒”,后来满族人入主中原后,渐渐地被汉人同化,也开始摔起吉祥盆来。

长子磕头

所谓“吉祥盆”,属一种瓦器,类似小碟子,非常薄,直径约有四寸。一般富裕人家用的吉祥盆非常讲究,通常是他们到冥衣铺糊烧活时,就请其代买加工了。冥衣铺从砖瓦铺将这个瓦盆趸来,刷上大白粉,画上兰色的圆寿字或周围画上云头图案,中心写上“西方正路”字样,俨然是个“青花”盘子。并且将一块沙板砖两头糊上白纸,外面糊上蓝纸,成为一套书的形状,上贴金边红签,写着《金刚经》。两头白地用笔画上三条线,远望如同三本书,象征着“人生一世如三秋”,又谓之“连升三级”。摔盆时,就在这块砖上摔。而贫穷人家呢,没有那么多讲究,一般直接到砖瓦铺“请”个“吉祥盆”,既不抹也不画。在出殡的时候,就随便找一块砖就行了。稍微讲究点的,就找一块新砖,外面用大烧纸包上。有些客居北京的外地人,他们在举办出殡仪式的时候,也有摔盆的习俗,但不用前面所提的小瓦盆,有的摔大花绿盆,有的摔大沙锅,还有的摔治丧期间用来烧纸的大瓦盆,形式不同、因地而异。

关于摔盆的时间,在老北京习俗中,必须在正式起杠时举行。贫穷的人家出殡,出门上小杠时就把盆摔了。大殡在最后换杠换罩时才摔盆。长子摔了盆即被搀了起来,随着一声响尺,灵棺也就被杠夫抬起来了。接着便高高扬起了纸钱,谓之洒“买路钱”。

关于摔盆人定谁,在老北京也有讲究。一般摔盆的是家里的长子,长子不在则由长子长孙摔,无长子、长孙则次子摔,若无次子以其他各子按照长幼轮序、嫡庶轮序摔。如果无子,则由同姓亲族中血缘最近的堂侄子摔,但条件是要其人未婚。若其已婚,则由未婚亲族堂侄摔,以此长幼轮序。在旧时,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必须要给死者摔盆,摔盆的也一定要继承死者的遗产。因此,死者无儿孙而侄子多的,就会出现争抢打幡摔盆的现象,目的是为了争遗产。

为什么要摔盆呢?关于这个原因有很多种说法,但其中最流行的说法是:在阴间,有位姓王的妇女,被称为“王妈妈”。王妈妈在看到死者的魂魄时,都要强迫其喝一碗“迷魂汤”,目的就是使其神智不清,以致不能超生。如果在出殡的时候能够为死者准备这一有孔的瓦盆,就可以使王妈妈给的“迷魂汤”漏掉,并打碎瓦盆,以免死者误饮。

至于在摔盆的时候为何要用砖呢?据说这样可以避邪镇宅。有些老北京人认为,此砖是功德砖、吉祥砖,大有妙用:将砖捡回来后放在大门影壁前,任何妖魔鬼怪都不敢侵入;如果死者是正常死亡的、福寿双全的老人,则该砖被称为“借寿砖”,意为借用死者的福寿;用它给小男孩压书,这个孩子必当“一品文章锦绣成”,可望“三元及第”;用它给小女孩压刺绣、鞋帽之类的手工活,这个孩子必当心灵手巧,大有神助;若无后嗣者将此砖压在炕席底下就能有“获麟”之禧……正是因为这种种好的兆头,很多瞧出殡的老头太太都喜欢在仪式结束后将此砖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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