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11岁,上五年级,李乖庄10岁,上四年级,沈珍妮22岁,无业游民一个,郭盖殿18岁,辍学后四处旅行,蓝亲儿26岁,天天在家守活寡。
我们生活的地方是门海市瓦蓝镇,这个小镇介于农村和城市之间,相当于城乡结合部。
那天放学,我走在回家路上,被几条狗欺凌了一番。
我本来走的好好的,就听见身后有人在谈论着:“前面那孩子那双鞋值500多。”
“大哥,这鞋能卖很多钱,咱干她一票?”
我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一共四个人,身高都在一米六五左右,个个染着红头发,其中一个胳膊上还纹着一条龙。他们四个人,一个脸比较黑,一个脸比较黄,一个脸比较红,一个脸比较白,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他们的年龄大约20来岁。
我慌慌张张,赶忙加快了脚步,因为我的鞋确实值500。
他们在后面边追边喊:“站住。”
我撒开脚丫子使劲跑,生怕自己被追上。那四个人跑的不如我快,根本追不上我,但是他们中当黄脸的那个看到路上有个路过的小学生骑着自行车时,马上拦住那个小学生,把他狠狠拽下来,然后骑着抢来的自行车追我。
我跑的再快也快不过自行车, 那个黄脸骑着自行车站起来猛蹬,追到我的背后,直接用自行车前轮撞上了我的腿,我被撞倒在地,膝盖传来一阵剧痛。
那个黄脸扔下自行车,把我从地上揪起来,喘着粗气说:“小几把孩,跑啊,跑啊,你不是挺能跑的吗?”说完,一个左勾拳打在了我的脸颊上,我又倒在了地上。
我艰难站起身,一只手捂着脸,一只手给了他一耳光说:“你个驴日的,想抢劫本公主,做你马勒戈壁的春秋大梦去吧。”
我骂完他,被他一脚踹在了肚子上,感受到了一股钻心的疼,然后我捂着肚子瘫坐在了地上。
我口袋里本来有50块钱,是前几天我妈想拿来换我300的那50块钱,被我耍赖扣下了。我心想:口袋里的钱肯定是保不住了。所以我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那50块钱,然后撕的粉碎。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撕碎了可以,便宜这帮东西不行。
这个时候其他三个混混也追过来了,看到我宁可把钱撕了也不给他们,对着地上的我拳打脚踢。
我边被踢边骂:“你们这边畜牲,你们给我等着,我回头弄死你们这帮王八蛋。”
那帮混混一听踢的更狠了。
那帮人踢了我足足有五分钟,然后红脸混混和白脸混混开始翻我的书包,查看里面有没有值钱的东西,我的书和本子散落了一地,铅笔盒里的笔也散落了一地。黄脸混混和黑脸混混则开始翻我的口袋,什么也没翻出来。
黑脸混混从地上捡起我的语文书对我说:“明天给我拿200来,听见了没有?”
我说“我拿你奶奶的狗头来!”
那个黑脸混混说:“你要是不听,我就把你的书都给你撕了。”
我说:“你他妈敢!”
这个时候白脸混混突然一脚踹在我的胸膛上骂道:“不知好歹是吧?小臭娘们。”
红脸混混按住我的腿,脱下了我500多块钱的鞋,然后说:“你自己选吧,要么明天给我带200块钱来,要么我们把你书全撕掉!”
我躺在地上,无奈说道:“我好像没得罪过你们吧?”
那个白脸混混说:“谁让你一看就有钱呢?穿这么贵的鞋,你家里一定非常有钱,我们只是想借俩花花,凭什么你家这么有钱,我们这么穷,这样不行。”
那些混混捡起我的书和本子开始在那撕着玩,边撕边笑,然后把撕碎的纸扬到我头上半空中,被撕碎的课本碎片一片片落到我的身上,就像给死人撒的纸落到棺材上,我无奈的流起了眼泪。
正在这个时候, 那个被抢自行车的小学生追过来了,我一看见他,便计上心头,装模作样的喊道:“明明,你不是带着刀呢吗?捅他们,捅死他们,捅死这帮王八蛋。”
那几个没脑子的混混一听,马上向那个小学生围了过去, 揪住他的衣领子是开始吓唬他。
我强忍着身上的疼痛,艰难的爬起身,顾不上被扔在地上的书包,也不顾膝盖的剧痛, 骑着那辆自行车便逃之夭夭 。
那群混混看见我跑了,马上在后面骂着脏话追我,可是他们跑步的的速度不如骑自行车快,黄脸混混在后面大叫着:“你的年级班级名字在本子上都写着呢,有本事以后别上学了,再碰到你就奸杀你。”
眼看着就要到家了,那群人应该不会追过来吧, 应该安全了吧,浑身的伤痛让我骑不动车了,我于是下了车,把自行车往地上一扔,躺在地上想站也站不起来了,我想稍稍休息一下。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膝盖一直在流血,把蓝色的校服裤子染红了一大片。
浑身的剧痛让我的头发晕,我躺在地上开始胡思乱想,大脑十分混乱。
唉,我是造了什么孽,不就是穿的鞋贵了一点吗,这也成了错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女无罪,鞋贵其罪。真晦气啊,碰见了这么一群东西,以后再也不穿这么贵的鞋了。那群人要是再找我事怎么办,于是我脑子里浮出了一个可怕的场景,我被那群人绑走关在小黑屋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一直在打我,说我父母把钱晚送来一分钟,就多打我一分钟。
不行啊,本公主是什么人呀,我怎么能这样被人欺负呢,我要报仇啊。我要报警吗?我报警的话,就算警察把他们抓进去拘留几天,他们出来该找我事还是找我事,或许还会变本加厉的报复我,这种家伙改造不好的。
我就眼前一黑,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