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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1 / 1)


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隐 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 之”。《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 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 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 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 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 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 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 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 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 其故,盖吉凶 亡常,随行而成祸福 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 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 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 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 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 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 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 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 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 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 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 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 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 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 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 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 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 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 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 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 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 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 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 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 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 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 风。地动。適让庶,兹谓生欲,厥食 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 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 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 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 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 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 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 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 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 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 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 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 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 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 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 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 年“十月朔,日有食之”。 《穀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 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 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 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夫人淫 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 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

严 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 之”。《穀梁传》曰,不言日,不言 朔,夜食。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 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 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 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 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九合诸 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 也。 《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 在东壁,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 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 鲁、卫分。

二十 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 夷狄象也。后狄灭邢、卫。刘歆以 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 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 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 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 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 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 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 楚、郑分。

三 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 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 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 八月秦、周分。

行伯,江、黄自至,南服强楚。其后 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 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从桓政, 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 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 黄,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 晋分。

十二 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 黄,狄侵卫、郑,莒灭 巳。刘歆以 为,三月齐、卫分。

十 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 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 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 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 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 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 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 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 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 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 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 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 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 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 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 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 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 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 分。

宣 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 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 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 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 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 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 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 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 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 二日楚、郑分。

十 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 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 分。

十七 年“六月癸卯,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 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刘 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成公十 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 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 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 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 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 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 为九月周、楚分。

襄 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 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 夫孙、甯共逐献公,立孙剽。刘歆以 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 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 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 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 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刘歆以为,五 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 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 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后庶其以 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 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 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 入于曲沃。刘歆以为,七月秦、晋 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 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 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 胁君乱国。刘歆以为,八月秦、周 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 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 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 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 分。“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 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阳将艳,夷 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楚子果 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 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 月晋、赵分。

二十七 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 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 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 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 嗣。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父, 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 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 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刘 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 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 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 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 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 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 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 “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 “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 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 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 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对曰: “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 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 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 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 “何谓六物?”对曰:“岁、时、 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 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 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 何不臧’,何也?”对曰:“不善政 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適 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 《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 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 《易》在“丰”之“震”曰:“丰其 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 于《诗·十月之交》,则著卿士、司 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同 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 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 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 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 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 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 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 “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 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 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 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 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 举,避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 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 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 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乾之 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 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阴 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 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 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 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 分。

二十一 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 单子专权,蔡侯硃骄,君臣不说之象 也。后蔡侯硃果出奔,刘子、单子立 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 分。

二十二 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 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 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 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 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 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 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 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 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 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 传》梓慎曰:“将大水。”昭子曰: “旱也。日过分而 阳犹不克,克必 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 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 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 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 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 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 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 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 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 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 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 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 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 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 子退仲尼,宋三臣 以邑叛。刘歆以 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 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 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 月二日楚、郑分。

十 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 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 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 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 州来。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京师楚 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 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 为,六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 二日齐、卫分。

凡春 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 日食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 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 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 《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 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 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 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 燕王臧 {艹佘}反,诛,立卢绾为燕 王,后又反,败。

十一 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 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 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 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 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 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 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 月丁卯,先晦一日, 日有食 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 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 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 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 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 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 之。

七 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 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 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 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 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 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 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 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 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 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 轸七度。

后元 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 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 卑贼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 有不终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 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 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 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 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 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 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 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 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 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 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 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 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 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 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 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 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 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 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 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 斗十九度。

征 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 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 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 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 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 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 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 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 己亥而既,其占重。后六年,宫车晏 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 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 之,在婺女十度。

四 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 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 《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 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 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 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 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 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 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 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 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 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 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 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 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 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 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 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将 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事失于下, 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 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 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 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 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 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 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 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 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 之,在胃。

永 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 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 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 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 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 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 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 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 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 也。”

三年 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 之。

哀 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 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 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 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 既。

凡汉 著纪十二世 ,二百一十二 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 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 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 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 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 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 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 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 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 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 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 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 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 者王侯缩BF43不任事,臣下驰纵,故 月行迟也。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 BF43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 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 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 也。

元帝 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 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 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 “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 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 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 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 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 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 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 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 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 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 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 《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 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 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 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 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 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 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 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 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 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 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 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

见, 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 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 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 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 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 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乡亡桓 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刘向 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 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 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 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 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 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 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 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 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 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 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 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 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楚,晋相 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 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 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 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 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 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 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 在玄枵,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 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 下,象齐桓行伯,复兴周室也。周四 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 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 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 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 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不 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 繇下作,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 象也。

成帝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 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 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 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 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 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 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 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 《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 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诗》 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 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 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 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 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 贤,厥妖天雨星。”

文 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 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 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 蔽,暗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 象。后齐、宋、鲁、莒、晋皆弑君。 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 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 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 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 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 “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 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 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史之有占 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 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六 侵伐,一灭国,观兵周室。晋外灭二 国,内败王师,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 师于鞍,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威陵 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 流至二十八年。《星传》又曰:“彗 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 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华元, 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 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 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 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刘歆以为, 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 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 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 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昭 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 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 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 分争,此其效也。刘向以为,《星 传》曰“心,大星,天王也 。其前 星,太子;后屋,庶子也。尾为君臣 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将分 争也。其在诸侯,角、亢、氐,陈、 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 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 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 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 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 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 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 于鸡父,杀获其君臣。蔡怨楚而灭 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 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 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 效也。《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 辰,西及汉。申繻曰:‘彗,所以除 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 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 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火出而 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 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 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 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 虚;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 也。卫,颛顼之虚,其星为大水。 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 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 以壬午,不过见之月。’”明年“夏 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 ‘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 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 陈、郑皆火。”刘歆以为,大辰, 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 虚,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郑,祝融 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 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 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 乱皆同。

哀 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 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 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乘日而出, 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 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 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 轸,楚;角、亢 ,陈、郑也。或曰 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 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 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 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十四年 冬,“有星孛”,在获麟后。刘歆以 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 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 旬余乃人。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 王,伯诸侯,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 距荥阳,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 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坑秦卒,烧 宫室,弑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 也。

文 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 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 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 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 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 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后 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 反,皆诛灭云。

武帝 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 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 与太尉武安侯田 分有邪谋,而陈皇 后骄恣。其 后,陈后废;而淮南王 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 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 是时,伐胡尤甚。

元 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 又孛于三台。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 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 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 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 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 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成帝 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 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 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 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 皇后坐祝诅后宫怀妊者废。赵皇后立 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 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 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 井,践五诸侯,出河戍北率行轩辕、 太微,后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十 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 填,蜂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后,达 天河,除于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 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炎入 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 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 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 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 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 害两皇子。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 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 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 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 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 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釐 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 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 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 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石,阴类; 主,近白祥也。鶂,水鸟,六,阴 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 祥也,属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 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强 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 桓死,伐齐丧,执滕子,围曹,为盂 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后得反 国,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 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 《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 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 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 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 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岁, 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 明年,齐桓死,適庶乱。宋襄公伐齐 行伯,卒为楚所败。刘歆以为,是岁 岁在寿星,其冲降娄,降娄,鲁分野 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 纪,厌在玄枵。玄枵,齐分野也。 石,山物;齐,大岳后。五石象齐桓 卒而五公子作乱,故为明年齐有乱。 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将得诸侯 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鶂退 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鶂象后六 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民反德为 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 《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 行,厥异鶂退飞。適当黜,则鶂退 飞。”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 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 国,六。

成帝建始四年正月癸卯,陨石 槀,四,肥累,一。

阳朔三年二月壬戌,陨石白马, 八。

三 。 元延四年三月,陨石都关,二。

平帝元始二年六月,陨石巨鹿, 二。

自惠尽平,陨石凡十一,皆有光 耀雷声,成、哀尤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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