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茶马
茶马是指明朝以官茶换取青海、甘肃、四川、西藏等地少数民族马匹的政策和贸易制度。
洪武四年(1371年),户部确定以陕西、四川茶叶易番马,在各产茶地设置茶课司,定有课额。又特设茶马司于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河州(今甘肃临夏)、雅州(今四川雅安)等地,专门管理茶马贸易事宜。以茶易马,在满足国家军事需求的同时,以此作为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手段和巩固边防、安定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策略。随着内地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交流的发展,至成化时,民间茶马贸易日趋频繁,巡茶御史屡出,茶多私运出境,而马至日少。茶马贸易,既促进了内地与青海、甘肃、四川、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交流,也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