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乐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在宗教、政治等仪式典礼中所用的音乐和乐舞,后世称为雅乐。雅乐的始创者是周武王姬发,在他兴师伐殷的过程中,军中常表演歌舞以鼓舞士气,灭殷后又作了《象》和《大武》等大型歌舞庆祝胜利。周成王在位时,周公姬旦辅政,他制定各种贵族生活中的礼仪和典礼音乐,以此来加强宗法制社会的等级制度,巩固王权。西周各种贵族礼仪应用雅乐的场合有:一是祭祀,二是宴飨,三是射礼,四是军事演习和军功庆典。可见,雅乐是为维持统治阶级内部秩序而设立的,普通百姓与之无涉。
雅乐的主要形式包括:一是六代乐舞,包括黄帝、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武王留下的最高规格的乐舞,用于祭祀神明天地祖先;二是小舞,有羽舞、皇舞、干舞、人舞等名目;三是诗乐,大都载于《诗经》中的“大雅”、“小雅”、“颂”;四是宗教性乐舞。
雅乐所用乐器如编钟、编磬的制造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只有贵族才能配置。周王室为了推行雅乐,设置了专门机构大司乐,掌管音乐行政和贵族子弟的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受教育的内容规定为“四术”,即诗、书、礼、乐。他们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严格的程序接受教育。
雅乐的制度和体系随着周朝中央政权的瓦解而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