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人齐齐抬头望去,便见二狗带着两朵花正骑在院墙上,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陶碗,不过,他们并没埋头干饭,反而一个个全盯着羊肠小道上。
更准确地说,是盯着羊肠小道上的雷霆。
雷霆似有所感,张着两只铜铃大的马眼,棕褐色的瞳仁径直竖起,狠狠瞪向吴二狗,连脖子上的鬃毛亦是根根竖得笔直,满脸凶神恶煞。
旋即,又十分熟稔地低下马头,亲昵地蹭一下身旁少女的手。
然后,踏着四只健硕的黑蹄子一溜烟地跑了。
那速度,浑似一阵黑烟穿风而过。
二狗骑在院墙上,被那眼神一瞅,差点连人带碗从院墙滚下来,幸得旁边的两朵姐妹花给力,一人一手牢牢扯住,方避免一场血腥事故。
从此以后,却是再也不敢说什么摸马屁股的话。
去他娘的熟稔,去他娘的温顺,这全然只是对昭昭姐一人而言罢了。
这大黑蹄子,分明就一个看脸的。
孟家堂屋,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猪蹄汤放在斑驳的木桌中央,猪蹄汤旁边,则是一碟金黄的野葱炒蛋,一碗嫩绿的小白菜,还有一小碟酸黄瓜。
“昭儿,来,赶紧喝汤,这黄豆猪蹄汤对女子最是滋补,你多喝些。”姜氏笑着盛一满碗猪蹄汤,递给孟昭昭,眼神里满是爱怜。
她的昭儿今年已经十三,马上就快十四,便是及笄之年。
可因着从小在老孟家过的苦日子,如今,十三岁的大姑娘,身子还是清瘦得很。
当娘的怎能不心疼?
这姑娘大了,若是不养好身体,以后嫁人生子,怕是要受许多苦。
孟昭昭明白姜氏的考量,她乖乖一口抿下半碗猪蹄汤,尽管嫁人生子之类的话,于她而言还有些遥远,暂且不去考虑,可就算是单单为能风轻前后,她早早便决定要安家后定要日日吃猪蹄。
先前在白色水滴和逃荒路上大鱼大肉的加持下,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变好。
最显著的是,原先枯草发黄的头发早已变得乌黑柔顺,身上的皮肤由黑黢转为瓷白细腻,甚至是一点毛孔都找不着,便是原先一贫如洗的胸脯,亦是有些许的起伏。
相信再过上一段时间,这具身体便能完全从营养不良中走出。
孟昭昭抹把嘴嘴,又抿一口热汤,不得不说,这吃草长大的猪蹄子,只简单加点黄豆、盐巴,炖出来的味道却是能将人眉毛给鲜掉。
“昭儿,珩儿不在家么?为啥你给他送个饭,这天都黑了。”
姜氏见闺女喜欢喝这汤,老母亲的心一松,终是想起正事来。
“咳……”孟昭昭差点一口汤喷出。
“哎哟,这是咋回事?这汤多着哩,你慢点喝。”姜氏满目怔愣。
孟清宝正奋力咬着猪蹄子,闻声一抬眸,正好瞧见少女的肌肤一点点由白转红,那红,简直比伏牛山上的山楂还要厉害。
他筷子一顿,纳罕的搓搓手臂,“阿姐,你这脸蛋咋这么红?现在这天气也不热呀。”
孟娇娇抻着藕节似的小短手,正撕扯着猪蹄上的筋头巴脑,闻言直接将猪蹄扔一边,奶声奶气的声音中满是忧心。
“阿姐不仅脸上红,这耳朵更红呀,阿姐是不是发烧了?上次娘发烧,还没有阿姐红得厉害哩。”
孟昭昭:“……”
姜氏闻言,盛汤的手一顿。
赶忙覆在孟昭昭额头上。
可掌下的额间,却是和自己的手一样温热。
完全就是正常的体温,并无半点发烧的迹象。
孟昭昭看着额上的大手移开,艰难咽下一口猪蹄汤,杏眸一抬,直愣愣对上三双眼,六只大眼珠子。
她眉心一跳,面上带着几分恰到好处的错愕,“哎呀,当真这般红么?方才雷霆一直在我脸上蹭,莫非是这马的体温太高,把我这脸都给烫红了?”
姜氏盯着大闺女脸颊一个劲儿瞧。
半晌后,终是点点头,“这样说来,那昭儿以后可得离那大黑马远一些。”
“娘说的是。”孟昭昭松一口气,“以后一定会离远一些。”
她执着竹筷,连忙夹一筷子酸黄瓜压压惊,顺便把脑海里那该死的黑白冲撞画面全部压下去。
孟娇娇听到阿姐没发烧,又开始欢天喜地地啃大猪蹄子。
唯有孟清宝眉头微微蹙起,望着身旁少女放在桌下的手一个劲揉搓裙摆。
阿姐往日不是最为爱惜这件衣裙么?
寻常连一点褶子都要抚平。
“阿姐。”
“嗯?”孟昭昭不明所以。
“这衣裳再揉下去只怕明天没法见人。”孟清宝拉过她的手,“对了,方才墨大哥怎么说?他是喜欢嫩绿色还是旁的颜色?”
孟昭昭瞥一眼皱如抹布的裙摆,心头一囧。
“天青色。”
姜氏了悟点点头,“珩儿先前送来的料子里,正好有一匹天青色布料,这天青色确实是好,瞧着清爽利落,还不容易弄脏,珩儿生得高挑,那匹天青色布料应该……”
她说到一半。
眸光却是突然瞥向一袭天青色长裙,头系同色丝绦的大闺女。
妇人心头一跳,旋即摇头笑笑。
应该只是凑巧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