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下午,阿金家中。
身穿黑色一字肩晚礼服,戴着长筒黑丝绒手套的阿金,一边帮陈继祖补妆一边向他传授着经验。
“这种满月酒呢,说白了就是阿SIR找个理由聚会外加收钱。和那些黑道大佬过寿没什么分别的。去赴宴的,要么是警官要么是黑道,其实说穿了大家没什么分别都是混混,无非一个有牌一个没牌。偶尔也会有一些生意人,多半就是有求于他们,或者被拉来当冤大头,那种就不用管了。这种聚会说穿了,其实就是吃喝嫖赌。再就是送一份厚礼,其他都无所谓。”
“那我穿这样是不是不太合群。”
陈继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深色西装、巴里摩尔领衬衫,以及阿金刚刚帮自己扎好的花格子领带。衣服倒是不差,就是总觉得穿搭风格是一比一照搬那位功夫巨星布鲁斯·李。
如果真如阿金所说,今晚需要和那么一群人在一起吃喝玩乐,这套打扮是否会显得不协调。
今天,就是那位陈沙展陈晋宝给儿子办满月酒的日子。万佳明的邀约自己不可能不去,更别说人家之前帮了林映秋那么大的忙,于情于理都必须出席。
按说是要带林映秋同往,这样既是一种诚意,也是代表自己有弱点,万佳明不用担心自己不受控制。只不过计划没有变化快,林映秋突然跑到宝岛拍戏,没办法出面。
自己去不是不行,但是孤身一人前往,总觉得没面子且不太对劲。正在考虑的时候,阿金一通电话,把自己叫到她的家里。
“一个人去?被人家笑死!这种场合最重要的是什么?面子阿!不管黑鬼哥多看得起你,如果自己撑不住场面,那也是没用的。连个女人都没有,还说自己有本事,鬼才信你!那帮人什么德性我最清楚,穿金戴银一身名牌,身边带一个美女,这样才有资格和他们讲话。出来混出生入死图什么?就是为了有钱捞有女人,带自己老婆去已经够丢人了,还要一个人去?怪不得林小姐叫你傻仔。再说O记的沙展给儿子办满月酒,客人里最多的就是黑社会。林小姐人是不错,但是那种场面良家妇女应付不来的。如果不怕带个老女人给你丢脸,还是我陪你算了。赶快过来,我帮你选衣服。”
直到那时候,陈继祖才知道阿金居然也认识万佳明。当然,是通过那个毁了她一辈子的探长认识的。
那时候万佳明就已经是华人警探地下大佬级别,阿金和他见过,也和他某个小老婆很熟,属于见面可以聊天但是没什么交情那种。
陈继祖之所以从没考虑过阿金,当然不是因为她不够漂亮。恰恰相反,她如果真的不漂亮,也不可能当金鱼时候赚的比木鱼多,更不至于让一个探长费尽心机也要得到她。
之前是她自暴自弃,表现出的状态就比较颓。
自从生死擂之后,不知道是因为赢了钱还是因为麻烦得到解决,陈继祖总觉得阿金现在整个人都变了样子。
那迷人的笑容总是出现在脸上,整个人也变得阳光开朗,把自己叫过来不光弹了钢琴,还拉着自己一起跳舞。在两人伴随着磁带机里面音乐声起舞时,陈继祖就发现,如今的阿金简直可以用明艳照人形容。
在陈继祖看来,三十出头正值是女人的黄金时间。阿金的样子本来就很美且气质雍容,更有着傲人的身材,曲线玲珑身段曼妙,举止谈笑间的成熟风情,吸引力远胜过青涩少女。
只是那种场合很容易见到故人,阿金之所以选择去明星那种地方做金鱼,就是想要和过去的生活彻底告别。一旦见到那帮熟人难免触景生情,万一再被谁说几句闲话,就更不妥当。
再说这次带人去,也是送把柄给对方,如果带阿金同行,那么她以后说不定就会被牵扯到麻烦中。
“我早就想开了,港岛就这么大,人那么多,避是避不开的。我马上就要开店做老板,少不了和人打交道。难道整天戴面具扮鬼仆啊?与其想着躲,不如想着怎么面对。至于说麻烦什么的,怕麻烦还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你是很聪明也很勇,但是这种场合没经验,还是得我帮你。”
在陈继祖的朋友圈子里,的确以阿金应付这种场合的经验最足。如何穿戴怎么打扮以及准备什么,都是她全程安排不需要陈继祖费心。
虽然林映秋之前为了结婚拍照,给陈继祖买了一套新衣服。但是那身打扮被阿金全面否定,只保留了手上的劳力士金表,又挑了现在这么一身给他穿戴整齐。
看得出来,阿金的心情格外好,自己精心打扮了两个多小时,让整个人看上去年轻了十岁。现在又在努力帮陈继祖化妆让他看上去没那么狼狈,对于其提出的问题,也是以开玩笑的口气回答。
“你觉得这种场合应该穿什么?唐装啊?要不要再找根拐杖给你?拜托,小弟你还不够二十,不是那些老头子。年轻人当然要打扮的帅一点,出来混一定要有型才容易出位,尖领配金劳,最帅气了,相信我不会错的。”
“金姐你觉得我应该出来混么?”
“你还有其他选择么?林小姐可以从城寨全身而退,你家楼下那么多军装,哪个不是黑鬼明的人情。难道这是白欠的?你现在对黑鬼明说你要做普通人,你猜他会不会放过你?你和海哥不同,没了退路只能往前走。我就只能帮你打扮成最帅的那款了。”
陈继祖指了指自己的脸一阵苦笑:“我现在这个样子,恐怕和有型扯不上多少关系。”
这么几天下来,身上的伤大体痊愈,至少不影响行动。眉骨和鼻梁骨两个地方,也没什么大碍,只不过伤痕依旧清晰,即便阿金用尽手段补妆,效果依旧不怎么理想。
“出来混受伤很正常,那些人也未必比你好多少。再说你这两处伤是被江豪打的,城寨生死擂那么多人下注,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种伤口不但不算丢人,相反倒是威风。我记得当初参加雷老虎寿宴的时候,见过一个人包的像粽子一样。一问才知道,他为了帮社团争地盘单枪匹马去挂对方老大,一个人打十几个,被砍了二十几刀,还是把对方的老大砍死。他老大特意把人带过去,就是为了捧那个小子上位。大家不但不笑他,反倒是赞他勇猛。再说你就算受伤也比那帮烂仔英俊,对自己有信心!对了,你会不会赌?牌九、麻将、扑克牌或者骰子?”
“会……一点点吧。怎么,还需要会这些?”
“当然,这么烂仔凑在一起,怎么可能不赌。尤其现在老廉盯得那么紧,不能再像过去一样,直接送一堆金饰过去,赌钱就是最好的办法了。随便玩几手,输几万块给小宝哥的亲戚,大家都开心。尤其都知道你最近刚赢了一笔大钱,输的太少就显得小气。不过林小姐回来之后会不会骂你就难说了。”
“骂不骂都只能这么做了……”陈继祖叹了口气:“人说江湖人三更穷五更富也不是没道理,有些时候赚钱容易,花钱就更容易。哪怕自己不想花,也有人逼你花。不过反正财去人安乐,不差这一笔了。”
“干嘛?是不是后悔在我这投资十万块太多了?想要回去?门都没有!”
“我是你茶餐厅最大的股东,换句话说是你老板,客气点行不行?”
“想都别想啊。”
得知阿金要开店的事情,陈继祖就有了投资的想法,在把钱存到银行之前,就把十万块给了阿金,算作自己入股。
这年月港岛开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阿金这种茶餐厅需要的本金未必很多,凭她赢来的钱就已经绰绰有余。但是陈继祖还是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太辛苦,手里的资金充裕一些,周转容易也就不至于处处看人脸色。
见陈继祖准备下楼,阿金上前一步主动挎住他的手臂。她的绰号就足以证明其傲人的乳量,峰峦很自然地触碰手肘,陈继祖连忙向回收臂,阿金侧头瞪了他一眼:“我身上有电啊?”
“不是,我是……”
“是什么是?你是不是男人啊?我都不在乎你怕什么?离这么远,人家一看就是假的,会穿帮的。不光这样,我还要这样!”说话间,阿金很自然将头靠在陈继祖肩上对着镜子说道:“挎紧一点,对,就这样,人家才会相信我是你马子。”
看着镜中的自己和阿金,陈继祖忽然问道:“金姐,我有个问题。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女孩同意跟你结婚,也愿意为你拿枪拼命,但就是不愿意离你这么近,连亲一下嘴都不愿意,这是什么原因?”
“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答案的。”
陈继祖一声苦笑:“有些时候,人糊涂一点或许更开心。”
“所以要看你自己怎么想,别人帮不了你。我只能说,人心是会变的。等到生米煮成熟饭,再生几个孩子,你怎么亲她都不会拒绝了。”
“那样对她是不是不公平?”
“大多数男人都不会像你想那么多的,劳心伤神对自己没好处。走了!别让司机等太久。”
今晚阿金一身盛装不适合开车,陈继祖会开车没驾照,虽然未必那么倒霉被交警抽查,但是为防万一还是选择租了一辆雪佛兰连带司机。路上阿金继续向陈继祖讲述着注意事项以及可能发生的情况,总体而言就是怎么表现得体,又如何能够恰到好处的引起注意。
她虽然不喜欢这些,但是毕竟跟了那个探长多年,耳濡目染见多识广。现在就是要抓紧时间,把所知的一切告诉陈继祖。
望着阿金的一字肩、黑手套,陈继祖眼前不自觉地又浮现出林映秋在九龙城寨的样子。那一身婚纱,和雪纺手套以及手中紧握的银色伯莱塔。
一白一黑,泾渭分明。
阿金说得是对的,只不过对她而言,真的会幸福么?或许很多问题……自己真要考虑清楚。哪怕真像阿金说的早点把生米煮成熟饭,师姐坦然接受成为自己的妻子,也不会希望过这种生活。她肯定是想要安分守己做个普通人,只可惜,自己没得选择。
所有的风光乃至于财富,都不是无代价的。从自己接受万佳明的帮助,再到李仰天的赏识,就注定自己只能踏上这条路并且一直走到底。现在反悔,不要说仇人,就是这些所谓的贵人,也未必会放过自己。
无路可退,无处可逃!只能一路斗下去,一路赢到底!
车子停住,眼前已是凤城酒家!一眼望去冠盖云集,黑白难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