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志一脸疑惑,“恩公是谁?”
“说来话长,如果不是恩公,我罗达早已变成行尸走肉,恩公姓杨名再兴,是个大善人活菩萨。”
罗达此话一出,程志和张狗蛋呼吸一滞,愣在当场。
张狗蛋脸都紫了。
“程志,家里人还等着我们呢,赶紧回去吧。”
杨再兴是他恩人,他能让你杀吗?
弄不好身份暴露,他们还会把我们抓去报官给咔嚓了。
罗达却拉着两人不让走,“要走也得先吃了饭。”
他拉着二人进了杨再兴的院子。
院里,但见一大群人正端着碗排着长队打饭。
“好香啊。”张狗蛋忍不住舔舔嘴唇。
“你们有口福了,今日恩公给村民改善伙食,猪肉炖大白菜,那肉啊,可肥了。”
程志面露狐疑,“达哥,我听过施粥的,这施肉还是第一次见。”
“怎么能说是施呢,这些村民都是给恩公打工的,一天能赚十文钱,每十天,恩公还给大家伙炖肉吃。”
张狗蛋满脸不可思议。
还有这好事?
在浪浪山,两个月能吃上一口肉就不错了。
一天还能赚十文钱?
“你们看,那位穿着长袍,玉树临风气度不凡的年轻书生就是恩公。”
此时,王承宗正对杨再兴各种追问。
杨再兴不胜其烦。
恰巧这时,罗达带着两人过来。
“恩公,这是我兄弟程志,先前也在军中服役,这是张狗蛋,他们恰巧路过杨庄,我就带他们过来了。”
一听程志也是退役军人,杨再兴眼前一亮。
他身形跟罗达差不多,很强壮。
只是眉宇间带着一股深深的忧虑,似乎苦大仇深。
“你也很能打吗?”
张狗蛋吓得两腿打哆嗦,恨不得转身就跑。
完了完了,杨再兴问这种问题,肯定知道他们两个是浪浪山贼寇了。
罗达嘿嘿笑道:“程志的功夫不在我之下,至于这位张狗蛋,我不是很清楚。”
张狗蛋努力挤出一丝笑容,下意识后退两步。
杨再兴目光灼灼盯着张狗蛋,吓得张狗蛋瑟瑟发抖。
都说秀才手无缚鸡之力,可他感觉,杨再兴的眼神很可怕,仿佛能杀人。
杨再兴噗嗤一笑,“先吃饭吧,老罗,给他们两个拿碗,盛上三块大肥肉,敞开了吃,管够,别忘了先洗手。”
用香皂洗完手,张狗蛋发现自己好香,比大头领身边的娘们还香。
他看着眼前的大肥肉,咬咬牙。
豁出去了。
暴露了也无所谓,大不了一死,死前还能吃顿肉,值了。
张狗蛋蹲在墙角,狼吞虎咽,就跟饿狼神一般。
有村民递给他三个白面馒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不够还有。”
吃着吃着,张狗蛋眼圈红了。
都说贼寇大秤分金大碗吃肉大口喝酒,逍遥快活似神仙。
放他娘的狗臭屁。
在浪浪山,有好吃的,头领先吃。
自己这样的小喽啰,只能吃残羹剩汤。
就这,还得抢,去晚了,很有可能就要饿肚子。
而且,每天提心吊胆,生怕官军杀上山来,一刀砍了自己。
连睡个安稳觉都是奢侈。
杨庄,跟浪浪山简直天壤之别。
这里分明就是世外桃源。
村民有钱赚,有肉吃,有亲情,不用抢,不用躲,不用提心吊胆。
他突然很羡慕这些村民,他想离开浪浪山了。
杨再兴端着碗跟村民坐在一起,聊得热火朝天。
“砖窑烧出来的青砖足够大家伙用,你们谁要现在想盖青砖大瓦房,过去拉砖就行,我只收个成本价。”
王承宗凑过来,“先生,我能不能买,我也想在这盖三间青砖大瓦房,安个家,这样就能天天和先生在一起了。”
杨再兴一脸鄙夷,“不卖,你是官,天天跟我在一起算怎么回事,不务正业。”
张狗蛋的碗差点摔地上。
他下意识想跑,被程志眼疾手快摁住了。
张狗蛋浑身都在打哆嗦。
官可是贼的天敌。
“程志,这里有官,我们再不跑,被抓住,会被砍头的。”
“你跑得了吗?”
“那怎么办?”
“静观其变。”
程志瞥了一眼王承宗,不仅没有惧色,眼底反而全是恨意。
王承宗并没有注意到程志和张狗蛋,他满眼都是杨再兴。
“可我把家搬到杨庄,跟随先生左右,一定能学到更多。”
杨再兴没有理由不怀疑王承宗是朝廷派来的卧底。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王翰林,你的思想觉悟有待提高啊。”
轰。
王承宗噌一下站起来,头皮发麻,浑身热血仿佛被一下子点燃了。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他浑身颤抖,情绪无比激动。
“先生不过布衣之身,竟能说出如此慷慨激昂之言,忧国忧民之心可见一斑,朝中衮衮诸公,不及先生万一。”
“先生,请受王承宗一拜。”
杨再兴尴尬地脚趾头能挖出一条地道。
原本只是想把王承宗打发走,谁能猜到会是这样。
“那个,这八个字不是我说的,你信吗?”
王承宗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恩师是江廷,恩师的恩师是大宗师楚仲舒,我从未听他们提起过这八个字,就是先生所说,不会有假。”
王承宗越说越激动。
“如若满朝上下同仇敌忾,都能有先生这般捣灭匈奴之志,何愁匈奴不灭,大魏不兴?”
“先生,别装了,你就是世外高人。”
杨再兴嘴角抽抽。
“王翰林,这是天大的误会,我不过是一个秀才,连举人都考不上的秀才,你能不能理智点,真不是我说的,我是从书上看的。”
“翰林院藏书无数,学生为何从未看到过或者听到过这八个字?敢问先生是从哪本书上看到的?”
“我忘了,家里的书都让我卖了。”
王承宗一本正经,“请先生不要再推脱。”
无论是杨再兴还是王承宗,都没有发现,罗达和程志的手一直在颤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