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河南省平顶山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案件,一位新晋检察官夏某被一群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绑架,之后这个犯罪团伙又绑架了一位妙龄少女,强迫夏某与其发生关系并将少女杀害。最后法院在对此案进行审理,夏某竟然并未被纳入查处范围之中,也就是说夏某在这次事件中被认为是无罪。这件事当时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夏某有罪还是无罪的讨论在网上闹得沸反盈天。
1987年出生的王可佳自从2005年在郑州美术学院毕业后,就前往许昌的一家装修公司成为一名设计师。2008年10月14日那天王可佳本来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结果却在家里和爸妈因为男朋友的事吵了起来,王可佳的父母对王可佳的男友一直颇有微词,这让王可佳觉得十分不满。
事发当天两方互不相让跑得越来越凶,王可佳一气之下把门一摔就离开了家,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王可佳一个女孩子独自出行危险性极高。王可佳的父母看到女儿走了很快就缓过劲来,对女儿非常担心,他们没少给女儿的手机打电话,可是王可佳还在气头上无论父母打了多少次王可佳就是不接
。直到半个小时后,王可佳的父亲发现女儿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这可急坏了王可佳的父母,你说这外面黑灯瞎火的,女娃娃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万一出了点什么事可怎么办?再说王可佳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手机从来不会关机,这一下突然打不通了,铁定是女儿已经出了什么意外……
王可佳的父母手忙脚乱地披上衣服冲出门去寻找女儿,结果老两口这一找就是一晚上。等到第2天前往王可佳的单位询问情况也被告知不知道王可佳的行踪,之后王可佳的父母就把亲戚朋友的电话打了个遍求他们帮忙找找自己的女儿,结果一直过了几天王可佳还是不见踪影。最后夫妻二人实在是没有办法,就前往魏都区公安分局报案请求民警帮助。
王可佳的父母在报案后就陷入了长时间焦急地等待,直到一个月后平顶山市的警方却来许昌找到了他们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希望夫妻二人能够辨认一下是否是失踪的王可佳。
然而这具女性遗体在被警方发现时已经发生了腐败难以辨认其原本面目,所以王可佳的父母那时还怀抱着一丝希望,他们不相信这会是自己的女儿。非常可惜的是警方的DNA对比结果给了这对老夫妻最后一记重击,警方采集了王可佳父亲的DNA样本回去进行对比之后确定,这个死者就是已经失踪了一个多月的王可佳。
警方告诉王可家的父母,他们的女儿被一个犯罪团伙绑架最终遭人杀害,这个犯罪团伙刚从牢里被放出来不久又又开始持续作案,警方在2007年10月的时候就对这个团伙实施过一次抓捕可惜没有成功。直到不久之前才终于将这8个人抓捕归案,之后在审讯过程中才知道了王可佳遇害后被丢弃的位置。为了抓捕这个穷凶极恶的犯罪团伙警方报废了三辆警车,还有三名公安干警受伤。
本来犯罪分子已经抓捕归案,王可佳的父母也应该专心操办女儿的丧事,让女儿早日入土为安了,但是就在把女儿的遗体送去殡仪馆火化的过程中,这件事又变得复杂了起来。
2008年12月6日,王可佳的遗体被送往殡仪馆进行火化,就在这时一个殡仪馆的员工走到王可佳父母的旁边悄悄说道“我听说你们女儿根本就不是那几个歹徒杀害的,而是一个叫夏什么的平顶山的检察官。而且我还听说,你们女儿死前被人侵犯过。”在王可佳父母的多次追问下,警方终于吐露了案件的更多细节。
2008年10月14日事发当天,几个歹徒在绑架王可佳之前先在平顶山本地绑架了夏某,他们把夏某绑架到事先租好的一间民宅之后就开始勒索夏某要他交出买命钱。夏某说自己身上有三张卡凑一凑大概能有10万元,除此之外身上还有3000现金求几个歹徒留自己一命。
结果三个歹徒却说“你知道我们蹲着等你等了多少天吗?老子早就知道你有钱了!今天你要是拿不出1000万来就休想走出这个门。”夏某一听,好家伙,哪怕把自己家的房子车子全都卖了,再把自己所有积蓄全都加上最多也就能凑个五六十万,这群歹徒开口就是1000万看来是天要亡我。
歹徒们听夏某说自己没钱也是恼羞成怒对着夏某就是一顿痛打,夏某一边挨打一边和绑匪讨价还价,最后歹徒和夏某约好只要夏某能交出300万就放他一条生路。可问题是夏某身上根本就没有300万可以给歹徒,想要拿钱就得放夏某出去筹款,那么怎么才能保证夏某出去之后不会趁机报警呢?
几个歹徒就想了个办法,夏某想要出去可以,但是要先交一个投名状。投名状这个东西看过水浒传的应该都知道,一个人想要落草为寇但是身上清清白白的根本就不可能,你必须先去干点违法犯罪的事,这样大家就互相有了把柄,就不怕你去告官。
有媒体报道,歹徒要求夏某交出的投名状就是,歹徒们去绑架一个少女,让夏某先侵犯对方然后再将其杀害,这样歹徒手里就有了夏某犯罪的证据他们才能信任夏某。这个被绑架的可怜少女正是之前被提到遇害的王可佳,一个歹徒先是将王可佳绑架然后对其施暴,之后就把遍体鳞伤的王可佳丢给了夏某。他们用绳子勒紧夏某的脖子,逼迫夏某犯下了罪行,然后又丢了一截绳子给夏某,并称如果夏某不肯勒死王可佳那么就只有夏某自己去死了。
等到这一切结束之后有两名歹徒带着夏某回去筹钱,另外两名歹徒却意外的发现王可佳还有呼吸于是就又用铁丝将王可佳杀害之后丢进了矿井。
夏某好不容易凑齐了300万交给绑匪换来了自由之后立刻跑到公安局报警,称自己被人绑架之后蒙着眼睛被迫参与了一起凶杀案件。警方通过夏某给出的线索将这个8人犯罪团伙抓捕归案。
2009年7月31日,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8人犯罪团伙提起公诉,但是王可佳的父母却发现被告中没有夏某的名字,这让这对痛失爱女的老夫妻觉得难以接受。然而检查方对此做出的回应是,夏某当时正处于生命受到胁迫的状态,在紧急情况下被迫参与犯罪,并且并没有直接导致王可佳死亡,所以认为其无罪。
王可佳的父母对这个这个说法难以接受,当时确实有绳子套在夏某的脖子上,可王可佳脖子上的绳子却在夏某的手上。现在你夏某活着,自己的女儿却这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了,这让他们怎么能接受?
事件被发到网上之后有不少网友也参与到这件事的讨论当中。有人提出,我国《刑法》确实有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该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但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夏某是主动提出这个投名状的说法,那么对于王可佳的死夏某就不再是一个受胁迫的从犯而是主犯。这个说法也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
当时的网上还有不少阴谋论的网友提出夏某之所以能免除处罚,是因为夏某本身就在检察机关内任检察官,走了检察院的后门。对此平顶山检察院也做出了回应,夏某并非是检察院的检察官,而是为检察院开车的司机。此外还透露,在这起案件中并非是夏某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侵犯了王可佳,而是王可佳在受胁迫的情况下被迫配合歹徒与夏某发生了关系。
2009年7月,王可佳的家人向法院递交了要求追究夏某刑事责任的申请,但是并没有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