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节的一天,在山东省青州市王坟镇后黄马村一间荒废的小屋内,发现了一具无名女尸。这间小屋面积只有五六平方米,已经废弃多年,屋顶已经坍塌。
无名女尸仰面躺在小屋的地上,尸体已经高度腐败,已经难以辨认,只剩下一些破碎的衣物残片。
根据初步勘察,办案人员认为被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现场没有搏斗痕迹、血迹或者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物件。
警方注意到了死者的衣物残片,通过拼接还原,推测这是一件黑色风衣。尸检结果显示,死者年龄约30多岁,身高约一米六左右,死亡时间将近两周。
解剖发现死者颈部有皮下淤血,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的特征。这样的死因表明这是一起凶杀案。
然而从现场情况来看,这里只是被抛尸的地点。因为案发小屋的地面上满是秸秆和杂草,但并没有发现挣扎或搏斗的痕迹。
为了寻找凶手可能留下的线索,办案人员将小屋的地面彻底翻查,但没有获得任何发现。
抛尸现场紧邻村庄,民警第一时间展开走访。然而,一天的走访下来,村民们都说最近两个星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和车辆,也没有见过穿黑风衣的年轻女子。
为了尽快找到尸源,专案组把失踪人口信息作为突破口,他们一边向周边县市发出协查通报,一边在本地展开大规模的走访排查,整整十天的时间里,专案组走访了上千户人家,比对了本地和周边县市半年来的全部失踪人口,但却依旧没有得到半点与尸源有关的线索。
在案发第11天,东夏镇派出所接到报案,一名姓史的女子25天前失踪了。史某1979年出生,身高一米六零左右,失踪前也穿了一件黑风衣。办案人员很快就赶到了东夏镇派出所,见到了报案人曲某。
曲某是失踪者史某的丈夫,他和妻子史某都是东夏镇西下村人,同在当地一家塑料编织厂工作。
25天前的一个早上,史某下夜班后从工厂回到了家。回家后,史某称要去医院看眼睛,就独自骑电动车出了门。到中午的时候,他就与家人失去联系,再也没有回来。
曲某反应,按照以往的习惯,妻子会先骑车到公路边,把电动车就地存好,然后再招手坐路过的公共汽车进城,回来时在到公路边骑车回家。
办案人员拿出案发现场的黑色风衣残片让曲某辨认。经过辨认,曲某表示,衣服残片与妻子的黑色风衣相似。
然而面对尸体,由于尸体的腐烂程度已经无法辨认,曲某也无法确定是否为自己的妻子。两天后,DNA比对结果出来,确认死者就是曲某的妻子史某。
至此警方开始怀疑曲某为何在妻子失踪25天后才报案。曲某解释称,史某爱上网聊天,有几个网友,曾外出约会网友,甚至被曲某当场捉奸在床。
因此,夫妻之间的关系一般,经常发生争吵。一开始,曲某以为史某再次去找网友了,没有太在意。直到史某长时间没有回家,他才觉得事情不对劲,于是决定报案。
为了调查曲某的当天行踪轨迹,民警前往曲某的工作单位进行查访。经多名同事证实,史某失踪当天,曲某一直在单位上班,没有离开过,排除了曲某的作案嫌疑。
专案组只能重新梳理死者史某的社会关系。据了解,史某平时喜欢打扮,工作表现一般,与人相处和睦,并没有债务纠纷。曲某在描述提到史某有两个与之关系密切的网友,专案组也对此展开了调查。
可是,史某失踪的当天,这两名网友都不在青州,他们的作案嫌疑也随之被排除。通过监控排查,办案人员从石某家附近的一个监控探头中发现了史某离家时的影像。
案发当天上午09:58,史某身穿黑风衣,骑着电动车驶向胡同外面的公路边,那里就是他经常坐公共汽车的地方。史某骑到公路边往右一拐,然后驶出了画面。
因为附近再没有其他监控,所以警方无法看到史某接下来的去向。但可以肯定的是,从那天中午起,史某就失去了联系,而他的死亡时间,据法医鉴定就是他失踪的当天。
由于史某是去城里看眼睛的,专案组并对青州市的所有医院进行了走访,然而一圈下来,却没有一家医院留下史某前去看病的记录。警方因此推断,史某应该还没有进城,他是在途中就遭遇了意外。
史某平时进城都是把电动车就地存放在路边,然后再乘坐公共汽车。可是,对公共汽车进行一番走访之后,也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经过反复推敲,专案组认为史某会不会因为某种原因而改变了以往出行的习惯,选择搭出租车进城,最终又在出租车上遇害?
经过调查发现,史某失踪时所乘坐的公交车路段并不偏僻,周围还有一些商铺。专案组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希望能找到目击者。
通过细致的走访,最终获得了一个重要线索。一位摩托车修理部老板回忆起案发当天早上九点多,他曾目击到一名疑似被害人的女子上了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车辆朝县城方向驶去。尽管目击者无法记住车牌号码,但这个线索为专案组带来了破案的希望。
事实上,在案发时,专案组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已经开始调取青州市城郊所有路口半个月内的监控录像。
经过视频侦查小组连续几天不间断的调阅,终于再次在监控录像中找到了死者的身影,并且与之同时出现的是嫌疑车辆的车牌号码。
经过进一步调查,确定这辆面包车的车主是一位名叫侯某的本地人,年龄在40多岁,有过盗窃前科。
调查发现,侯某最近很少与人来往,也很少回家,而原本不抽烟的他却经常抽烟,且行踪非常可疑。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专案组最终确认侯某就是杀害史某的凶手。在案发第23天,侯某被成功抓捕归案。
根据侯某的供述,当天他作为一名黑出租司机,在东夏镇接到了要前往县城看病的史某。在途中,侯某没有遵守职业道德,提出要多收取十元车费,但史某不同意支付额外费用,因此两人发生口角。
由于史某不愿支付额外费用,侯某决定大胆地提出与史某发生性关系来折抵车费的想法,然而史某坚决拒绝了这个要求。
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侯某将史某带到某小区的偏僻地方,并对其进行性侵犯。
在这个过程中,史某大声呼救,激怒了侯某。为了制止史某的呼救声,侯某采取了极端手段,用史某的红丝巾勒住他的脖子,导致史某窒息死亡。
为了掩盖罪行并防止尸体被发现,侯某将史某的尸体抛弃在民警最终发现的那间小屋内。
至此全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