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2003年8月2日的案件,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格图营村一对夫妇遭到他人在家中杀害。警方到达现场时,地面上有大量血迹。
男主人刘军的尸体躺在卧室门口,身上和周围都有血迹,女主人程梅则躺在卧室地面上。由于伤势过重,民警到达的时候已经毫无生机。
警方综合现场情况分析,认为在作案过程中,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了激烈的打斗。为了了解事件的缘由,警方首先找到了报案人徐女士。徐女士告诉警方,她和被害的女主人程梅是小学同学。
案发当晚,她正好在程梅家借宿,刚刚入睡时听到一阵求救声。徐女士供述称,她被程梅的吼叫声惊醒,看到一个黑影正在和程梅扭打,程梅让她去拉灯,于是她打开了灯。
灯亮后,她看到王强和程梅在扭打,王强将程梅拖到地上,两人继续扭打。程梅让徐女士快去叫刘军,但在徐女士传话之后,程梅就被嫌疑人刺倒在了地上。根据徐女士的证词,案发时程梅的丈夫回到屋内后,王强还使用刀子捅死了刘军。
在王强和刘军撕打时徐女士趁机去了另外一户村民家躲避。按照徐女士的说法,因为太害怕,她在村民家里躲避了很久才鼓起勇气报警,这也让警方错失了抓捕时机。
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是王强后,托克托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对其展开了搜捕。很快,警方便在王强的一个亲戚家发现了。他的踪迹在王强的这个亲戚家门口,民警发现了王强逃跑时所骑的摩托车。
据这位亲戚讲,王强是在案发当天的凌晨骑着摩托车到了他家,当时他的身上都是血。王强声称自己身上的血是打架时受的伤,这位亲戚也没有多想,安排王强洗了澡又换了衣服。
之后,王强顺着公路离开了,警方顺着王强的逃跑路线继续侦查,却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在追捕王强的同时,被案发现场的分析研判工作也在同步进行,警方发现被害人带的床有两处明显的踩踏痕迹,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从窗户进入的,而民警进一步勘查发现,在被害人家附近还有嫌疑人蹲守时留下的痕迹。种种迹象表明,嫌疑人的行为应该是早有预谋。
根据警方查访了解,刘军夫妇结婚11年来一直过着相对平静的生活,他们有一个儿子,并在村子里开诊所帮助村民。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嫌疑人王强与刘军夫妇并不熟悉,彼此之间也没有明显的纠纷。那么,王强作案的动机是什么呢?
在进一步询问报案人徐女士的过程中,警方得到了一些线索。徐女士表示王强可能是冲她来的,以前她和王强曾经是情侣关系,同居了近两年。然而,在案发的半年前,他们已经分手了。徐女士提到,他们分手的原因是王强脾气暴躁,经常采用武力解决问题。
此外,警方了解到王强擅长吹唢呐,并主要通过为农村地区的红白喜事演奏来谋生。
在2003年这起案件发生时,科技手段和信息来源相对有限。警方除了通过网上追逃之外,最有效且直接的手段是张贴悬赏通告,并且每年还会进行走访调查。
然而,在接下来的十多年里,警方虽然收到过一些疑似线索,但最终都调查后排除了,王强仍然下落不明。
2014年7月3日,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公安局的民警来到了山西省原平市,因为他们接到了一个举报电话,有人在原平当地看到了疑似他们追捕了十多年的王强。
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民警找到了可疑男子租住的房屋,暗中调查之后,民警发现了不少疑点。该男子独自一人居住,与外界联系极少,明明是内蒙口音,却自称是河北人,在了解完可疑男子的居住情况后,民警决定先控制住该男子。
然而,经过仔细排查,民警确认该男子并非他们要抓的王强。不过,鉴于该男子身上的种种疑点,托克托县警方决定将其交给原平市公安局继续调查。
最终查明此人名叫孙某,居然也是一位命案在逃嫌疑人。相关信息显示,孙某曾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涉嫌杀害一人。
2016年2月3日,托克托县公安局再次接到举报电话。有人在内蒙古的乌海市发现了一个疑似王强的人,不过这名举报人告诉民警,他看到那名疑似王强的男子是2015年11月的事情。
托克托县警方还是本着对每一条线索都要核实到位的态度而踏上了前往乌海市的道路。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疑似王强的男子经常出现在乌海市一个社区。托克托县警方找到了该社区的居委会,并将王强的照片与居民登记资料进行比对。
在比对过程中,发现一个名叫李建平的男子与王强相似。进一步了解李建平的情况后,警方秘密调查了他的邻居和工友。
根据工友的反映,这个自称为李建平的男子平时非常谨慎小心,很少与周围的人接触,没有人知道他的详细情况。民警通过与李建平的工友和邻居进行辨认,确认他就是潜逃十多年的王强。
进一步调查得知,王强在来到乌海后使用化名李建平,并改行从事瓦工的工作。尽管他改变了赚钱方式,但仍然保持着暴躁的脾气。
在当地派出所的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在2015年12月4日,王强因一起小纠纷将他的工友刺伤。然而,在当地派出所对此事展开调查时,王强突然消失了。
王强逃跑时还将房子底价出售给了一个当地居民,并更换了手机号,再次潜逃。2017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公安局给托克托县公安局反馈了一条案件线索。
该线索显示,王强目前很可能躲藏在五原县境内。托克托县公安局立刻派出民警展开侦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强继续以李建平的身份为掩护,在五原县做瓦工,并且独自一人租住在五原县的城郊。
面对逃亡的十多年防备心极强的嫌疑人,抓捕小组非常谨慎。激烈讨论之后,民警决定采用钓鱼执法。托克托县警方找了一名当地民警。以找他做工为理由,将王强约到了指定地点。
果然,王强如约而至,随后民警将其成功抓获。审讯中,王强没有做多余的抵抗,如实供述了当年的作案经过。王强交代,他进入刘军家做案的确是去刺杀徐女士。
据了解,徐女士与王强认识于2001年。那时候,徐女士离异,独自带着一个男孩生活,而王强已婚,家有一儿一女,两人认识不久,便从朋友关系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王强和徐女士在一起生活后,徐女士发现了王强暴躁的性格,王强经常因小事与她和她的儿子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打人。徐女士决定离开王强,但王强却不同意分手,并对她进行多次刁难。
王强认为是因为徐女士才导致他离婚,并表示徐女士花了他很多钱,现在又想离开他,所以满怀怨恨的他购买了一把匕首,准备报复徐女士。
2003年8月1日下午,王强在家喝酒后,感到非常憋屈,再次出门寻找徐女士。他发现徐女士上了一辆面包车,于是王强骑摩托车跟踪过去。徐女士不愿再被王强纠缠,选择躲避。当晚8点左右,徐女士前往刘军家借宿。由于刘军家开着小卖部,经常有人来购物,因此王强只能在附近等待。
直到大约11点左右,当王强看到刘军家所有人都已经入睡后,他迅速翻过刘家客厅的窗户进入屋内。
进屋以后,王强第一时间就发现炕上躺着两个女人,由于没有开灯,王强分辨不出哪个是徐女士,她便直接拿砖块袭击了其中一个。结果开灯之后,王强才发现自己打错了人。
程梅惊醒之后,随即和王强又打在了一起。这时王强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对程梅连捅。就在程梅重伤倒地的时候,刘军从旁边的屋子里冲了进来,王强随即又和刘军缠斗了起来。
缠斗过程中,刘军的胸部和背部被捅了数刀,当场倒地不起。在这个过程中,徐女士伺机跑出门外,躲进了另一户居民家中。当王强手持匕首出门寻找徐女士时,徐女士早已没了踪影。
眼见大错酿成,王强连夜外逃,并在外隐姓埋名躲藏了近14年。案发之后,徐女士因为自己的逃避而害了刘军一家,她的内心也将深陷在无尽的愧疚之中。而王强也因为自己的冲动被判处死刑。
至此全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