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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1章 新大楼(1 / 1)


程氏总部大楼高三十九层,斥巨资请国外知名设计师设计,是这一块的地标性建筑。

剪彩仪式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中,三岁的程心怡头戴钻石发箍,身穿高定公主裙,被方敏抱着,盛装在公众面前亮相,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

那个周末,她从学校回家,彩印的报纸就堂而皇之地放在餐桌的显眼位置。

程总一家三口的照片占据了大半版面,标题里,“程氏小公主”几个字分外惹眼。

她直接扔进垃圾桶。

当天晚上的饭桌上,当着程总的面儿,方敏问家里的保姆:“小刘啊,我随手放在这儿的报纸,是你收了么?”

保姆诚惶诚恐:“没有呀,夫人。”

方敏又装模作样地问她:“音音,你见了吗?”

程嘉音放下筷子:“哦,当垃圾扔了。”

方敏咯咯笑:“你这孩子,我还没看呢。”

往事历历在目,八年过去了,百米大楼依旧崭新,玻璃幕墙如镜子一般,映出碧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

这还是她第一次来。

一切都很陌生。

环顾四周,唯一熟悉的,就是广场中央的吉祥物雕塑了。

程氏的吉祥物是一只白色带棕色斑点的长耳小狗,戴着帽子,憨态可掬,大家都知道原稿出自一个四岁小女孩之手。

却不知道是她。

那天,程总回家后,在饭桌上随口说起公司的吉祥物征稿计划。

好的吉祥物设计,对内增加企业凝聚力,对外缩小和客户的距离感,对企业的发展很有助益。

下了饭桌,妈妈悄悄地和她商量:“嘉嘉,咱们给爸爸个惊喜,好不好?”

小孩子最喜欢惊喜。

她立刻就答应了。

没有考虑立意,也没有深刻构思,她用了三十秒,决定为家里的小狗Bobby画一张画像。

还有什么比Bobby更合适?

再没有了!

Bobby这么可爱!

这幅画耗费了她两个小时,画完后交给妈妈,她夸得天花乱坠,当天就扫描成电子版投了出去,并胸有成竹地向她保证,一定会中。

程嘉音唇角不知不觉地弯起。

当然会中啊。

哪里是因为她画得好。

如果是一个普通家长提交的,初选就被淘汰了。

原稿粗陋,是经过设计师不知道多少个版本的仔细修改,才从腐朽化为神奇,成为现在这个深入人心、广受喜爱的程氏Bobby。

中选后,她获得了一套Bobby玩偶,还有五万块的奖励,钱捐了出去,而那套玩偶,她一直摆在床头。

“轰——”

路边骤然经过一辆跑车,巨大的噪声将程嘉音从回忆中扯出,她回过神,走到Bobby投下的阴影中,拨通程总的电话。

“我到总部大楼了。”

“在Bobby旁边。”

五分钟后……

程嘉音看着快步走出大楼的中年男人,已经模糊的记忆仿佛被人从收藏匣中翻出,仔细擦去了灰尘,渐渐变得清晰。

她上前几步,微笑着打招呼:“陆叔叔。”

陆启明,程总的老朋友,也是他的左膀右臂之一。

他看着眼前亭亭玉立的女孩,心头思绪万千,她长大了,和小时候很像,又不太像。

陆启明发自内心地感叹:“好久不见,嘉嘉,我都快认不出你了。”

“陆叔叔一点儿都没变。”程嘉音笑着说,“还是那么英俊帅气。”

这话一出,两人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他们想到了同一件往事。

程嘉音记忆里,第一次见陆启明,是在五六岁的时候。

程总过生日,几位要好的朋友上门祝贺,酒足饭饱之后,众人坐在沙发上聊天。

妈妈抱着她,程总坐在旁边,他喝了点酒,话比平时多了不少,开玩笑问她,几位叔叔中,她最喜欢哪位。

她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就指了陆启明。

旁边有人打趣,妈妈笑问:“为什么呢?”

她不好意思地瞄了陆启明一眼,凑到妈妈耳边,用自以为小小的声音说:“他长得最好看!”

众人哈哈大笑。

程总有好胜心,再问:“有爸爸好看吗?”

她看了看程总,又看了看陆启明,十分肯定地点头。

程总那张俊脸,登时就黑了,拉得老长,没过一会儿,就找借口把人轰走了。

妈妈乐了好几天,笑程总输不起,笑她小眼狗。

她一开始很不服气。

但看到Bobby,立刻就心服口服了——她的眼睛,果然有那么一点小。

她也想要大眼睛,和Bobby一样,湿漉漉的,圆滚滚的。

她把这些小烦恼小愿望说给妈妈听,希望得到安慰,结果,她咯咯咯笑得更疯了!

……

“走吧。”

陆启明带程嘉音走进大楼,保安和前台工作人员恭敬地打招呼:“陆总好。”

“嗯。”

陆启明随意点头应了,带程嘉音乘VIP电梯上顶层总办,到了门口附近,他拉住她,低声劝说:

“嘉嘉,你爸这个人呢,年轻时候就脾气大,大半辈子了,改不了的。你呢,有什么事儿,不要和他硬着来,咱讲策略,讲方法,该服软的时候服软,该迂回的时候迂回,知道吗?”

“我知道了,陆叔叔。”

程嘉音微笑着应下,走到总经理办公室门前,敲了两下,伸手推开,又反手关上。

陆启明转身回自己的办公室。老林从洗手间出来,远远瞧见他带着一年轻女人,好奇,紧赶慢赶想看看,到底没赶上。

他跟在陆启明后面,随口问:“谁啊?”

“程总女儿。”

“啊?”老林吃惊,“半个月没见,都长这么高了?打生长激素了?”

上次见,好像不到一米六?反正挺小巧可爱的一姑娘。刚才那女孩,看背影,差不多得有一米七。

什么激素这么立竿见影的?

他也想要!

陆启明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看着他,没说话。

“你那什么眼神儿?”

老林疑惑。

陆启明还是不说话,就看着他。

“奥!奥!”

过了几秒,老林拍着脑门,突然悟了:“是她。”

他走到一旁的柜子,拿了一小罐茶叶出来,就跟在自己的办公室一样,一点也不见外,边坐边埋怨:“你说程总他大闺女,我不就知道了?”

“那闺女叫什么来着?都长这么高了?”把茶罐放到桌上,他坐下来,伸出手指有模有样地点来点去,“我算算,今年几岁来着……”

算了半天,他也没确定:“二十一?不对,十九?”

“程嘉音,刚过二十。”陆启明拎过一旁的热水,冲烫茶具。

“二十啊,还在上学吧?国外大学放假这么早?”

陆启明泡着茶,慢悠悠地说:“在国内念的,J大读大四。”

老林瞪大眼:“J大!大四!”

J大可是国内顶尖学府啊!从高考的千军万马中杀出来,考上J大,那困难程度可不一般!

想起自家花了大价钱塞进国外名校,二十五岁才磕磕跘跘念完本科的臭小子,老林心塞地捂住胸口。

看看别人家的孩子!

不过这话他不敢跟儿子说,那臭小子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怼回来:看看别人家的爹!

罢了罢了。

谁让他比不过程总呢?

再往上,谁让他老爹比不过程总他爹呢?

所以,他儿子比不过程总闺女,也是情有可原的嘛!

很快,老林就完成了自我疏导,他凑过去,闻着茶香小声问:“这是要进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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