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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5章 大费周章(1 / 1)


皇宫角落石门耸立,被雨淋湿的台阶逐步向下,外阶入口布满了因潮湿而轻微泛卷的落叶。

空气中弥漫着混着丝丝腥味泥土的气息,眼前半敞开的铁栏与身后不远处那富丽堂皇的宫殿大相径庭。

地底的通道更显潮湿阴暗,每相隔一个牢笼墙壁上便燃烧着一个火把,其中有一处暗口中甚至只留下阴森森的白骨。

刺鼻的锈铁味与血腥味充斥在鼻尖,细密的蛛网挂在墙头,景逸紧跟在枫妄卿的身后,眼底毫无波澜。

被众多侍卫看守在暗门中的一摊肉泥蜷缩在角落,肿胀的身躯上布满了尘土,他腐烂的臂肉甚至掉了一块在地面上,没有破败的衣裳遮拦,竟能隐隐看清腐肉底下白皙消瘦的手腕。

眼前之景固然荒谬,枫妄卿却也只是垂眼轻笑一声,微微抬手示意侍卫打开牢笼。

“莺歌。”她淡淡开口。

熊熊燃烧的火把光辉倒映在她的眼中,燃起一星光火。

“此次,你做的不错。”

枫妄卿微微偏头望向身侧的景逸,抬手屈指轻轻敲了敲面前的铁笼,“派人带他去洗浴,寻一处干净的屋子关起来。”

角落中的莺歌又将面颊上的一块腐肉撕了下来,许是因为那块肉与自身的皮肤粘的过于紧密,令他那白皙的面颊都因此泛着红。

他眸光微闪,虚弱的声音有些颤抖:“那您答应草民的事...”

“明日朕便会将你流落于民间的妹妹带进宫。”

看着眼前那一摊腐烂的肉泥,枫妄卿不但没有表现出任何嫌恶的表情,反而很是欣赏的微微一颔首,“朕知你易容术极其精湛,却没想到你还能易容成尸首。”

莺歌抬手擦去了唇角的血迹,满不在乎的拆去了身上摇摇欲坠的腐肉。他似是想到了什么,控诉一般瞪着眼睛望向垂眼侍奉在枫妄卿身后的侍卫们。

几个时辰前他差点被活埋了,这几个侍卫也迟迟不现身。

还好填土的宫人经不住吓,再加上饮了烈酒,瞧见他坐起身便昏倒了。他一从土坑里爬起来,这些侍卫们就随着迎面吹来的狂风出现在眼前。

这些侍卫压根不是要护送宫人出宫埋尸,而是这女帝派来看着他不让他趁此逃跑的眼线。

枫妄卿见他面色极其复杂的瞪着自己身后的侍卫,她若有所思的抿了抿唇,随即随着他的目光朝后瞥了一眼,“你们处理的如何?”

“回陛下的话,此次计划并无差错,明日便会有人告诉那宫人是他醉酒昏睡在墓场,卑职们埋完尸护送他回了宫。”

为首的侍卫恭恭敬敬的垂着头,他不卑不亢的回答着,双手抱拳行礼于空中。

“不错。”许是眼前熊熊燃烧的火把看着过于炙热,枫妄卿抬手将身上的披风解开,递向了沉默不语的景逸,“处理好莺歌你便也早日回宫休息。”

景逸默默接过了她的披风,沉声问道:“陛下打算如何处置烨姶贵君的贴身宫人?”

枫妄卿默了默,那极其冰冷的杀意再次涌现在眼底。她垂眼望向左手手腕上那串仍在隐隐发光的珠链,淡漠的目光顿时便柔和了许多。

“他给刘贵臣投毒,朕便让他终日都被此毒折磨。朕要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余生待在这不见天日的地牢中。”

她话音微微一顿,再次瞥向角落中抬眼观察着她的莺歌。她唇角轻勾着的弧度令人有些不寒而栗,语气温和:“派人仔细看着,快毒死了就治好,想割腕便给他绑着,想咬舌自尽就将他的牙齿全部拔掉,朕绝不允许他死的轻而易举。”

莺歌眸光一颤,略显干涩的薄唇轻抿着,一脸警惕的望着眼前高高在上的帝王。

这女帝看似在嘱咐他人的死法,实则也在暗暗提醒他。

若是他想跑,他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枫妄卿唇角依旧是那浅浅的弧度,她眸色淡漠,最后深深望了莺歌一眼,毫无留恋的转身离去。

手腕上的珠链与木着轻轻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枫妄卿脚底潮湿的地面,思绪逐渐飘远。

为了杀一个宫人,这么做的确过于大费周章。

她本可以直接派人将那宫人暗杀丢弃枯井,让此事翻篇。

可她既不愿看欧阳文桦因她红着眼眶泫然欲泣,也不想轻易放过多次毒害刘书庭之人。

整整半年,那宫人试了各种各样的烈毒想要毒杀刘书庭,她的贵臣千防万防,却也还是难逃此劫。

刘书庭因过于谨慎,毒素并没有完全入体。但事已至此,他还是因此失去了生育能力,本就虚弱的身体更是在此次被狠狠伤了根本。

枫妄卿在知情的那天,就恨不得当场将害他之人杖毙。

却也就是那一日,平日里目光澄澈眉眼时常带笑的刘书庭,虚弱的躺在床榻上,轻轻拽着她的袖角朝她摇头。

他对她说,“往日在深宫中,若没有欧阳贵臣帮扶,我或许都活不到今日,此事若由您亲自来查,与他有难免会有关联。陛下,此事让来处理好吗。”

他垂眼轻笑着,声音虚弱暗哑。苍白到毫无血色的面颊上勉强挂着一抹笑意,望向她的眼神中依旧带着一丝讨好。

惨遭毒害却没有半点抱怨,甚至还笑着宽待他人。

枫妄卿如何不心疼?

她虽不知从前是因何,而令刘书庭成了这副讨好、迁就他人的模样。

但如今他是她的侍君,她定然便不会让他枉受委屈。

阶梯上的落叶被她踩的作响,枫妄卿抬眼望着漆黑无光的夜空,绵绵细雨飘落至她微微抬起的手中。

墙面上装挂着的火把被风吹的焰心微晃,她情不自禁的眯了眯眼,任由那在风中摇曳的火焰在她的眼中倒映起一片火光。

枫妄卿回想着地牢中莺歌的面上的神情,她眸底闪过了一抹深意,若有所思的眯了眯眼。

一月前,在她初次看清莺歌那张脸时,枫妄卿便起了疑虑。

秘尔祖上血脉与玄安不同,秘尔原先是从远处移民而来的小城,后来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国家。

而在秘尔国安居的百姓五官更为英挺,眉眼更加深邃,异瞳更为居多。

正如尹穆弦,他便是紫色眼瞳。

比起眉眼深邃的秘尔人,莺歌更属于那种清秀的长相,正是因为他眉眼生的相对温和,所以模仿起白沐臣才格外相像,一颦一笑间令宫人们瞧不出区别。

枫妄卿留了他一命,便派暗卫去查了他的身份,不过一日她便得知了莺歌确确实实是玄安人。

如此精湛的易容术甚至能混淆视听,身为一国之帝,枫妄卿如何能不重视?

枫妄卿有心留他为她办事,本想以家人要挟,却得知他早已失去了家人。根据暗探情报,莺歌确实没有撒谎,但留于人间的还有莺歌同父异母的妹妹。

这类人才,她留不住,便只能杀。

莺歌察觉到她起了杀心,便答应为她办事,说是只要她为他找到世上他的最后一个家人,他便效忠于她。

他说的神情恍惚又悲婉欲绝,枫妄卿却一字不信。

她面上不显,笑着微微一颔首。

毕竟,一个为了活命能在异国他乡待了数十年的人,怎么可能会为了那半点血缘之情留在随时有可能会杀掉自己的人身边。

枫妄卿命他造尸,他便义正言辞的说得是沉湖几日的尸体。因为只有在湖底泡过至少三日的尸体才会变得肿胀不堪,若是普通的尸首,藏不住他的身体。

枫妄卿好整以暇的望着他,“不能造个支撑尸首的支架吗。”

莺歌满脸无辜,“陛下,腐肉贴近皮肤才能更牢固更自然。”

枫妄卿当然知道他在框她。

他不过就是想藏在尸首里,趁着出宫埋尸时逃之夭夭罢了。

所以在那宫人申请当日出宫时,她派了一支暗卫随行,紧跟在其后。

说是护送尸身,实则是看守莺歌。

果不其然,在那宫人昏倒后莺歌从土坑里爬出来拔腿就想要跑。隐藏在暗处的暗卫们便在那时现身将他捉拿,将人敲晕后重新丢回了地牢。

这也就是为什么莺歌完成了任务,也依旧只能蜷缩在角落中。枫妄卿再次见到他后既没挑明了要杀他,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

倘若他不跑,便不会再回这个地牢,而是住在枫妄娘为他准备的屋子,拿着赏赐给他的黄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对于这眉眼清秀的少年,枫妄卿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要么留在她身边办事。

要么杀。

莺歌出生后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父亲极其宠爱妾室,无暇顾及他。

他在五岁经历了家破人亡之祸,除他以外,唯一存活的就只剩腹中有孕的姨娘。

姨娘从前便处处针对他,环境艰苦,腹中又有一个孩子,她自然不愿意再带个累赘拖身,莺歌便只能流落江南街头。

江南遍布男怜馆,他因生的好看,多次被抓入馆中。又因年纪尚轻,馆员有意培养成富贵人家中的通房男宠,便没有强行逼他接客。

他装模作样训练了没两日就逃出了男怜馆。

可逃离了江南,他便也没了落脚之处。

江南外没有衔接之城,只有望不到底的树林和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道。

他宁愿藏身于树林间,也不愿意再次被抓回男怜馆。

先帝即位时常与秘尔王有来往,一是害怕秘尔强攻玄安,二是商讨联姻之事。秘尔国的马车经常出现在京城街道,返程之时总要经过江南,年少的莺歌便是在那时被秘尔使臣带回了秘尔国。

而使臣捡他的原因无他。

莺歌从小就生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人又机灵,瞧见了那一辆辆精雕细琢还宽敞无比的马车钻入树林,他佯装站不稳,抱着随行的侍卫便不撒手了。

探头的使臣问,他便说自己是秘尔人,被丢弃于秘尔与玄安交界处的一条小河中的摇篮里,他想回秘尔寻亲。

于他而言,他只想活着。

至于在什么地方活着,并不重要。

使臣将他带回了秘尔国,准备放他于街头时,看着浑身散发着富有气息的使臣,莺歌思索一番,当即便昏倒了过去。

如他所愿,使臣留下了他。

莺歌留在了使臣的府邸,平日里就只用干一些轻活,闲来无事便翻墙溜去街头,他也就是在那时遇见了教他易容术的老头。

一晃就是十年。

使臣因办事不当被革除官职,随后遣散家奴返乡养老。

莺歌本就没有奴契,属于自由身。但没了使臣收留,他只能继续风餐露宿、流浪街头。

为了谋生,他在看见城墙上的赏金通缉后,便按照通告上画着的脸造了一身皮肉。

虽说做的栩栩如生,但终究是假人。

好在他灵机善变,将他造出的逃犯五花大绑了起来,审判官询问,他便答这逃犯是晕死过去了。

莺歌靠着大笔的赏金游走在秘尔国,每出现在街道上就是另外一张面孔。

只是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一副毫无生机的皮肉总会令人心生疑虑,好景不长,他也成了通告上的通缉犯。

当他想要偷渡回玄安国时,因身形相似被大批侍卫包围,为首的男人用锋利的刀刃抵着他的喉咙,男人目光如炬,观察他的脸半晌后亲手撕开了他脸上的那一张面皮。

男人没杀他,而是将他带进了秘尔皇宫。

他对莺歌说,留下便是荣华富贵。

这两年来,莺歌便用他学以精湛的易容术为男人做事,后来秘尔内乱平定下来,男人将他派给了一个面上留疤五大三粗的男子。

莺歌便结识了一群死侍,那男子将他们组成了一个戏班,又请了年长的师傅教他们唱戏。只是其他人如何也唱不出戏曲的韵味,只有天赋异禀的莺歌张口便能学。

于是流连人间的莺歌有了名字。

但他从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名字,亦或是这世间有没有人在意他。

于他而言,他只想活着。

至于在哪活着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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