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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卖诗(1 / 1)


约十丈高的城墙,气势磅礴,大楚的都城雄伟异常。城内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比之杭城繁华不止十倍。街道两旁多是酒楼桂坊,胭脂布庄,商品一应尽有,琳琅满目,走商贩卒左呼右唤,才子靓女,缓缓游玩。

司马府邸距离太学院不远,而孙尚志还是在客栈里居住。住司马家,不太好,必竟这样会影响司马纤纤的名声。 男未娶,女未嫁,这样同在一屋还不被人把闲话说烂。

孙尚志住的客栈在西城区,不为什么,就是因为这汴城物价太贵,太学院附近的客栈最低都要一两银子一晚,他身上这一百多两,可不敢这么乱花。就算是西城区,孙尚志也只找到最低一晚五百钱的客栈,加上吃喝,一天消耗差不多一两银子。他这原来是一百多两的巨款,现在也不怎么香了。

真有“汴城米贵,居而不易!”

孙尚志闲来无事,在房间里练了一下巴西柔术,是的,孙尚志在前世地球的时候,他就非常喜欢巴西柔术,那个可以一招致敌格斗技术,他还一练就是三年,多少还是有点根底的,想参加职业比赛可能做不到,但是出其不意击败一般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在这个世上多一个防身技能,可能就会多一份安全,。

而且这身体真是弱鸡得很,日常还得加强锻炼。而柔术又刚刚好,平时在客栈里练习也不会吵到别人。

这汴城,的确比杭城繁华许多。

孙尚志在锻炼完后一个人走上了街头,汴城他还十分陌生,随便逛逛,也算熟悉一下,要是哪天找不到路回来,可就要闹笑话了。

一路上人来人往,喧闹异常。孙尚志漫无目的往前走,居然走到一处靠河边的街道,这里居然繁华居然超过了任何一处街道。而且人来人往大多富商达人,看他们的衣饰就可以一清二楚。

看街上两边店铺招牌,不是杏红居,就是怡春楼,孙尚志摇摇头,没想到自己居然走到古代的红灯区来了。

不过古人就是古人,这古代和现代还是有些不同,现代也就是那啥,你懂的。古代确实也有,但也更多的是琴棋书画,高雅之地。

你看,孙尚志才走了不远,就看到一家《诗书阁》的店铺。

诗书,与青楼是分不开的。

孙尚志本就无聊,看到书店,便不自觉地走了进去,他也想了解了解这个时代的信息。

这店铺只有一个掌柜,没有小二。

这掌柜一看孙尚志穿着就问道:“这位才子,是买书呢还是卖诗呢?”

“哦!”孙尚志没想到这诗书阁居然还买诗:“掌柜你这里还收诗词吗?”

“是啊!”掌柜说道:“来这里的客人,都是些达官贵人,才子佳人,还有青楼也会采购,用来谱成曲子。这玉带河旁,风景优美,也吸引全国各地文人前来。所以我们这里收诗词,当然价格是与诗词品质相关。”掌柜解释得很详细。

“那麻烦掌柜再给小生说说,这诗词具体价格。”孙尚志又道。他听了掌柜的话,才知道这条河叫玉带河。

“这是应该的,这诗最次的几百文到几两银子,当然,如果有人约诗的话,你就直接与客人谈,我们只抽一成。但是如果文采太差当然就不会收了。”掌柜很有耐心。

“可否借毛墨一用,我也想看看我写的诗在这里值价几何!”孙尚志听到这里,他本担心汴城物价太贵,自己经不起几下消耗,但如果可以卖诗的话,寻自己可就长期无忧了。

唐诗三百首,宋诗三百首,还有许多其他的诗词,先看看写出来之后,这掌柜能给多少,只要一两,那自己起码三四年生活无忧啊。

掌柜的马上拿来纸笔,想来这人才华应当不差,敢现场作诗,肯定是能拿得出手的。

孙尚志想了想,还是先用杜甫的《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汴京城。

一首写罢,掌柜亦然目瞪口呆。他本就是一落弟秀才,又经营书店多年,对诗歌欣赏能力还是非常高的,不然他也做来这品鉴诗词,还能给出定价的行当了。

首先这首诗绝对是这位公子写的,因为这写汴城的诗,优质的还真没有自己不知道的。再说,这诗本是写汴城春色和汴城繁华,让人看着这诗眼前就会有一幅汴城春色图出来。其中“知”“潜”二字,用得真是妙不可言,这么高水准的诗,就是不知道是这位公子平时所得还是就是随手而写。

“掌柜,麻烦你帮看下,这首诗可以卖多少钱?”孙尚志现在还真是无法判断他们的审美标准,万一他们只喜欢那些情情爱爱的诗,毕竟这里可是古代的红灯区。

“好诗!好诗!”掌柜的连声夸道:“公子才学还真是高啊!”

“那这诗……这诗作价几何?”孙尚志最关心的当然是这个了。

“不瞒公子,这诗已然一流水准,你是想署名还是不署名啊?”掌柜又问道。

“哦,还有这样一说,掌柜不妨为小生解惑?”孙尚志没想到这还有区别。

“这样说吧,要是署名,小店也就五两银子收了,要是不署名,这诗就在小店寄卖,同样,小店可先给你五两银子,等诗卖出之后,无论多少,我书阁只抽十之二。因为没署名的话,这诗别人买回去,可能就有其他用处,比如说参加比赛什么的。也就是说没有署名,别人买回去那就是别人写的诗了。如果没署名,你这诗以我估计最少百两起步。”掌柜说得很详细,还打了比方。

孙尚志一听,这也就是卖署名权和不卖署名权。

“哦,掌柜,那还是署名吧,就写杜少陵。”孙尚志想了想还是算了,用了人家杜少陵的诗,还是给他冠个名吧,想来这样他也不会怪自己的。何况自己有那么多诗,钱用完了,抄一首就行了。

书店掌柜闻言有些遗憾,这样毕竟他会少赚一点。

“公子可还有佳作,要不再写一首。”书店掌柜又问道。

“今日已然没有写诗灵感,待有些思绪,再来吧,今天就这样了。”孙尚志觉得,反正他这里一直收诗词,银子放到身上反而不安全,还不如把诗放到脑子里放心,谁也偷不走。

有了这条生财之路,自己以后生活也是无忧啊!孙尚志开心的拿着五两银子走出了诗书阁,心情也畅快了好多。

老是为了生活奔波还是太累啊,自己不像其他那些穿越都,要么会酿酒,提炼精盐,做口红,制铁啊,反正好多,自己却是做不来,要是只是蒸馏一下酒还可以,其他的还真不会玩。难道还要自己做实验。

还是卖诗来得自在!简单,快捷!

他还特地买了两斤桃子,来到这里这么久,还真的没买过水果,现下桃子上市,价格自然也不高,就花了他十来文钱。

回到客栈,已然快要中午。走进客栈,司马纤纤居然正在等他。

司马纤纤见到孙尚志,就迎上来:“志哥,你可回来了,你的身世那边有消息了。”

“真的!”孙尚志一听,激动不已:“终于可以回家了!”

司马纤纤面色却是一苦:“志哥哥,你应该是南城人氏,不过,不过你家里没人了。”说着递给孙尚志一封信。

孙尚志接过一封,这信是写给司马正初的,上面内容却是详细写的是孙尚志在南城的情况。

孙尚志看了一遍,这南城知府居然是司马正初学生,他收到司马正初的画像后,马上就找到了人,为了确认,还派人专门调查了一下。

孙尚志这才明白,原来自己是南城人氏,孙家本是书香门弟,几代单传,其爷爷时也算是南城一方文士,官至礼部员外郎,可惜孙尚志的父亲在孙尚志五岁左右因在外担任县令时发生暴乱,孙尚志的父母因此双亡,而孙尚志当时刚好辞官回家的爷爷,得以保存。孙尚志十岁时考上童生,少有才气。而也是在这一年,孙尚志的爷爷与其在汴城的好友李家订了娃娃亲。

孙尚志更是在十四岁时考中秀才,只需再进行乡试,就可以入了仕途。

而也在这一年,孙尚志的爷爷去世,而孙尚志不懂经营,仅仅两年,孙家便破落得只剩一间房产,最后无奈,孙尚志变卖了唯一的宅子,为了完成当年爷爷的诺言,便到了汴城,欲找李家完婚。

信中内容就是这么多,但在南城很详细。

“志哥哥,是不是有点失望啊?”司马纤纤小心地问。

孙尚志想了想:“反正我醒来就是一个人,也没什么,已经习惯了。”

“志哥没事就好,我爹说了,叫你晚上去我家去,他有话给你说。”司马纤纤又说道。

“嗯!好的,纤纤,我买了桃子,要不要吃个?”孙尚志说着还扬了扬手中的桃子。

“也好,看这桃子,味道肯定还不错。”司马纤纤道:“志哥哥,过会我们走路回家,也好让你熟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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