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大人,”郑克殷诚恳地说,“此檄文前半部分,也即汉文部分,文笔流畅,气势如虹,足以令我们治下汉番百姓同仇敌忾,认同出兵。
“不过,后半部分,也即是澳龙话部分,若如前文那样只是一味痛斥生番,并不符合我们征服青丘的真实目的。
“澳龙话的部分,主要用于喊话劝降,令生番蛮人放弃抵抗,顺从我方指令,弃营迁聚。
“若全是谩骂的话,颠倒(反而)激起番人怨怒,于我方不利。
“这一部分,我会亲自重写。”
蔡汉襄听了颇为不好意思,连忙起身伏拜,“歹势,大人,小的无能,未能理解大人用意,竟要劳烦大人亲自重写……”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郑克殷宽宏地微笑道,“我们名义上是‘征服’,这意味着出征与收服,但人们容易以为这是要通过夺其地、亡其人,你没有理解清楚也很正常。
“这一次征服行动,我会亲率青丘营勇士,以确保行动顺利,同时也是要考察地形,开辟山道,于松湾之畔的澳莲渡建港造船,使我们殖民司能够进入沧海。”
仍然跪在地上的蔡汉襄回应道:“这一部分,李大人与我讲过。”
郑克殷点了点头,“征服完成之后,澳莲渡会暂时划归合儒州统辖,你作为知州,须派出官吏,配合建设与登记工作。”
蔡汉襄积极领命道,“是!”
蔡汉襄退下之后,郑克殷便又向毛兴询问军队状况,得知青丘营状态良好,来到合儒之后仍未松懈操练;
并且他们得到了主要来自大绵部深门凼社的番民向导,已经基本掌握进山的道路;
更重要的是,毛兴和李茂也不忘向士兵们传达司长大人的意图,让他们足够明白,这次行动的目标虽是为先司长复仇、抓回谭磨水,但对越汕部各社都须采取收降而非摧毁的手段。
“这样一来,基本上所有的准备都已充分。”郑克殷评论道,“开天坊也已经有些模样,将青丘山上的诸社迁聚过来,便可直接加入,学着汉番众民造屋、犁田,神猎营也可以放心地将狩猎范围大幅扩展。
“唯一需要我们在行动中去决定的,只是找到最合适的山道并去往澳莲渡,在那儿建起新城。
“若是一切顺利,明天行动开始之后,三日之内,便能完成。”
这些天里,郑克殷也的确规划了进军青丘的诸多细节——
越汕部最西侧的大社乩落社若是没有窝藏谭磨水的证据,便只需他们承认扶桑殖民司的统治、接受殖民司所派出官吏的管理,无需迁聚。这自然是因为他们的村庄无论离合儒城还是澳莲渡都实在太远。
青丘营则将兵分三路,编制上分别为西哨、中哨、东哨,各有百人,其中西哨与东哨各有一名哨长领导,中哨则由郑克殷亲领。
三哨分别横穿青丘山杀向海岸,西哨负责阿紫塔社与柯东社,东哨负责柴鹿塔社和押桃社,中哨则直击在郑克殷最重要的目标狮渊塔社和卫边社!
狮渊塔社,是目前嫌疑最大的谭磨水来源社,而卫边社则是占据郑克殷目标征服地澳连渡的一社,因而中路相比于其他两路都重要得多。
三哨将在明日同时进发,每一哨都配备大绵部向导以及殖民司内懂澳龙话的官吏。
根据所有的规划,其实郑克殷不难得出要向澳龙人的喊话内容:
——我军已包围你营地,所有人放弃抵抗。投降不杀,抵抗者则格杀勿论!
——交出谭磨水!若被发现曾窝藏谭磨水或放其逃走,全社都将受到惩罚!
——无论男女老少,全社聚在村社广场,接受司兵控制与了解!
这样三句简单直白的话,足以让越汕部各社的人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接下来,便是殖民司官吏的事情了,官吏将带着司兵监督各社收拾细软,一日之后马上上路,其中阿紫塔社和柴鹿塔社直接前往合儒;另外四社则聚至澳莲渡。
这些事情都完成之后,才会到西进收服乩落社那一步。
仅仅一刻钟时间,郑克殷就已经通过拉丁字母记下了这些喊话内容。而后他召来随军官吏,让他们好生记住!
同样是在这个下午,合儒州官已在城内外张贴檄文,这便是向越汕部正式宣战。
对生番的宣战,当然不用宣到敌人那里——郑克殷要的是没收全部人口,并不需要与他们正大光明地为了荣誉正面搏斗。
备战工作,至此已经全部完成。即使还坐在殖民司邸之内,郑克殷亦是踌躇满志。
回到合儒郑府的时候,刚进前院,郑克殷便不禁扑哧一声——
豹闪闪两个箭步,如同是要抓住猎物的动作那样,跃至郑克殷的跟前!
“郑先生!等你好久了。”
前面一句“郑先生”竟然是用官话发音来说的,就是其音调怪得可以,声母还带点圆唇以至于听起来像“壮先霜”,活像歪果仁学汉语的感觉。
所谓先生,自然与现代的意义不同,在这一时代乃是对老师的称呼。
郑克殷马上就明白豹闪闪为什么会在这里了。“这还没到晚上呢,你就先来了。”
豹闪闪嘻嘻笑了笑,“毕竟司长大人答应我要专门教我讲汉语的。而且这一天你说我们不用去打猎,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还好你儿子允许了我在这等你。”
“唔……你是指郑安良的话,那其实是我侄子。”
“啊~原来如此。”
“既然你这么早就来了,不如与我们一同吃晚饭吧。”
豹闪闪竟有点不可思议地问道:“可以吗?”
这一问,令郑克殷都有点心疼,毕竟他已经知道豹闪闪是被社里人排挤的,难免孤独并在人际交往中有些敏感。
“当然。”
回到家里的时候,郑克殷都是与林大江、郑安良同桌用餐,其中郑安良是家人,林大江则是这对叔侄的武学师父,值得尊敬。
这一晚,郑克殷则让厨房多准备一些饭菜,又多添了一副碗筷,可以看到豹闪闪在厅里都有些呆住了。
“这首席猎人,怎么不吃?”林大江大口地吃着的时候,好奇问道。
郑克殷知道现在同屋用餐的四个人中,林大江不会澳龙话,豹闪闪不会汉语,这使得他们二人无法听懂对方的话。
在郑克殷开口之前,郑安良却首先问道:“姐姐是不会用箸(筷子)吗?”
豹闪闪似乎再一次震惊——可能是因为“姐姐”这种称呼——而后尴尬地点了点头,“你们怎么都是用两根棍子夹东西吃的呀,我从来没用过。”
郑克殷和郑安良忍俊不禁,哈哈大笑,只留下林大江在状况外凌乱。
“学用箸恐怕不是一时半会之事,”郑克殷答道,“这是我考虑不周了。”
随后郑克殷便让下人换了餐食,换成方便用手抓的干食以及可以捧着碗喝的汤。
尤其是后者,对于澳龙人来说还是足够熟悉的——在与明人相遇以前,以橡果粥糊为主食的他们,便是捧碗喝粥。
这下豹闪闪也终于可以开怀吃喝了。
“我感觉啊,郑大人你像是多了个需要照顾的阿妹。”林大江忍不住评论道。
郑克殷也坦诚地说:“这样也挺好,毕竟,这也是我第一次直接观察澳龙人都是怎么学习融入我们明人的生活的。
“可能光是学习用箸,贝林夏、谭家浪他们就花了好几年时间。
“如今大批番民迁聚,便又是一次大规模的教化与融入,很多细节我都不太清楚,有闪闪在的话,或许我就能够了解到了。”
林大江见状,开朗地说道:“这查某仔(女孩)我看挺不错的。
“我听讲大人你每日暗时还要教她讲官话,要不大人你干脆让她以后每晚都来斗阵(一起)吃饭,怎样?
“这样,你不就能更多观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