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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黑莲花与君子(21)(1 / 1)


在梦中的春夜,他踏破了他的底线,虔诚地亲吻了眼前的人。

耳鬓厮磨,他一遍又一遍地唤着“朝朝”。

她不是什么太太,不是什么“家人”。

唇齿相错,他们亲昵似爱侣。

梦是假的。

但醉意昏沉,青年的长睫低垂,这样的唤她。

而她潋滟的眼中闪过了讶异。

跟在身后的冯广厦眼皮一抖——

朝朝?

……是林朝笙的“朝”。

他不由得望向周暮觉安静的侧脸,终于感到一丝心惊胆战的意味来。

他只道是长辈,可自己这好友,究竟是什么时候起了这样惊世骇俗的心思?!

但瞧着林小姐的模样,大抵也未曾察觉。

横竖是喝醉了,蒙混得过去。

他大步一迈,朗声笑道:“周太太!许久未见!”

朝笙微微一笑——前天才在通海银行外头碰见,当时,冯广厦还握着她的手叫她“林小姐”。

这青年侧身,将一脸懵的李雁峰拉了过来。

“这位是我与暮觉的好友李雁峰,我上次同你提过的,暮觉此次去北平,便是为了他。”

又对李雁峰道:“这便是周太太,是周家正儿八经的长辈。”

他本就是大学的老师,还是讲政治学的,极为能言善道。

一通话说下来,不叫人有任何插嘴的机会。

李雁峰反应过来了,他伸出手,声音感激:“出版社能重开,也多亏了周太太帮忙。”

他学着冯广厦对她的称呼——虽说这位太太,实在年轻得有些过分了。

朝笙抿嘴一笑,温声道:“冯老师上次还叫我林小姐。”

是很随意的语气,冯广厦细细觑她神情,并无任何不快。

他悄悄松了口气,道:“这这这——最近常听得忠叔徐经理这般称呼你,还请林小姐担待些。”

他那声“周太太”嚷得满大街的人都听到了。

周暮觉听得格外分明。

那点醉意终于沉了下去,微寒的春风拂过青年细碎的额发。

他清醒了过来。

越过女子绰约柔美的身影,周暮觉看到了冯广厦欲盖弥彰的眼神。

朝笙只作不知,她问道:“可是饮了酒?”

他答:“喝的是十年陈。”

“看来是去的临溪楼。”她语带怀念,“从前我父亲说,整个海市,只有临溪楼有真正的女儿红。”

花雕酒就是女儿红,以陈为贵。

霓虹灯瑰丽变幻,衬得她如画的眉眼格外动人。

冯广厦暗自叹了口气,周暮觉动心,当然不意外。

他抬头看天,颇为惆怅地想,为何这林朝笙,偏偏已经是周太太了呢?

而周暮觉在听得朝笙的话后,却几乎不受控制地想——当她嫁给父亲的时候,是否,也带了一坛二十年的陈酒。

夜风缭绕在衣袖,他的理智占据上风。

最后,千言万语都压了下去,只轻描淡写的说:“临溪楼的酒确实不错。”

朝笙几辈子都很善饮酒,尽管周暮觉一脸乖巧,她也看得出他绝对是酒量很浅的人。

她道:“可要一起回家?今天老何阿柳同我一道出的门。”

“……不必了。”青年声音温和,“我今天晚些回去。”

她并没露出失落的神情,然而声音终于带上了几分犹豫。

“你已经晚归家九天了。”

周暮觉一愣,最后道:“……也不会很晚。”

冯广厦的眼皮跳得更厉害了——右眼皮跳财还是跳灾来着?尽管他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此刻却有极其强烈的不安。

不过,以周暮觉的性情——就算真喜欢,也不会如何吧?

但他的右眼皮为什么一直在跳!

阿柳从商店里面出来,冲着朝笙道:“太太,我东西都买好啦!”

今晚是阿柳想买些东西送回家里,便央着朝笙出门了。

没想到一推开门就见到了小半月没在家的周暮觉。

阿柳眉开眼笑,连忙打了声招呼。

然后听得自家太太道:“那便回去吧?”

阿柳同自家少爷道了别。

群青旗袍的女子旋身离去,早有等候在前的司机拉开车门。

几个人目送她走远,李雁峰终于寻得了说话的空隙,感慨道:“你家这位长辈真有意思,年纪轻轻的。不过人看起来极为不错。”

冯广厦点点头。

周暮觉低淡的声音忽而响起:“广厦,先前我说过,别将我去北平的因由告知我家中。”

冯广厦一个激灵——他当时在通海银行晕头转向,见到了林小姐,就一股脑儿全说了!

他干巴巴的笑,又听得周暮觉道:“并非是怪你,只是不想让家里担心。”

冯广厦推了推鼻梁上的圆眼镜,颇有种被看破的心虚。

“旁的,我都清楚。”周暮觉收回了看向吉普车的目光,“所以,不必担心。”

冯广厦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周暮觉的肩膀:“是我多虑了。”

李雁峰更迷茫了:“你们在说什么?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周暮觉笑着摇了摇头,温声道:“去看看你的新出版社吧。”

……

此后的日子又回到了寻常时候,周暮觉归家,仍如常管理银行,只是好像比先前又忙上了许多。

朝笙有课时便去学校,放了假,就窝在家里做周太太,偶尔也匀点儿时间,看叶青淇与杜知弦的表演。

整个四月悄然结束,山茶花的盛期不再,公馆的围墙上,爬藤的月季次第盛开,院子里沉寂的榴花是宛如燃烧的红。

周家的园丁也跟着忙碌了起来。

整座城市都弥漫在郁郁的青翠中。

阿柳领着家里的佣人们,将闷了整个冬天的衣裳拿出来洗净晒好,风吹过宽阔的露台,阳光照在这座华美的建筑上。

很久以后,垂垂老矣的阿柳总是会回起这一年的暮春,她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她的太太尚还年轻,有美好的事情将要发生,而战火还没降临。

这样好的春日,一直到白发苍苍,阿柳都没有忘记。

五月中旬的时候,海市的天气忽的热了起来。

朝笙的旗袍便换成了无袖的,阿柳看到自家太太整个儿露出的手臂,颇有些不敢看。

但天气确实闷热得不行,稍一挪动,就是浑身的汗。

阿柳听着蝉鸣声,手里的扇子摇个不停。

暮色四合时,公馆外头又响起了引擎声。

阿柳放下扇子,道:“定是少爷回来了。”

“太太,你觉不觉得,少爷最近格外的忙?”

有时候干脆就歇在了银行。

朝笙伏在沙发上,手里也握着把绸面的扇子,懒声道:“是呀。”

忙是真的忙。

但刚回海市那会儿,银行的事情其实更多。周暮觉却每天都能回家,再与她吃一顿早饭。

朝笙当然知道,这人在躲她。

性情温和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动声色到克制。

门开了,阿柳上前接过周暮觉手中的西服马甲。

回头一看,自家太太靠着沙发,绸面扇子压在手中,是一副端庄模样。

这样一看,无袖的旗袍也无伤大雅。

阿柳终于满意了。

“晚饭又是在外面吃的么?”

朝笙听到时钟已过了八点。

周暮觉点头,温声道:“今天厨房做的什么?”

阿柳将周暮觉的西服马甲挂起来,接过了话茬:“厨房做了莲菜烩鸭肉、蒜蓉龙须菜、鱼汤和咸蛋拌豆腐……但太太还没吃呢,说是吃不下。”

周暮觉一愣,心里升起了内疚。尽管两个人未曾约定什么,可有的事情,确实已经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但他切断了这种默契。

朝笙解释:“是天气太热,我没什么胃口。”

周暮觉望向她,觉得她似乎确实清减了许多。

这下,更内疚了。

青年略一思索,道:“临溪楼夏天的菜都很开胃,若太太吃不下,可以从外面点。”

朝笙看了他一眼,却没说话。

半晌,才别过脸,道:“不用这样麻烦的。”

周暮觉难得的有些无措。

——他很敏锐地意识到,朝笙并不开心。但是,是因为什么?

他不敢深想。

她起身,似乎晚上确实不打算再吃什么了,而手中的那把玉骨扇子则随意搁在了沙发上。

周暮觉叫住了她:“有件事还没和你说。”

她站在木色的旋转楼梯前,有些疑惑的看着他。

“月中,段家要办一场慈善性质的宴会,不知你可有意去?”

这样的宴会,或为筹款,或为募捐,但向来也是生意交际的场合。

通海银行的富有众所周知,每年都会收到宴会的邀请,今年段家把帖子送到了他的办公室里。

但通海银行并不只有一个主人,她也不能只有“周鹤亭的遗孀”这一个形象。

他等待着她的回答。

然而年轻的女子却问道:“你去吗?”

周暮觉当然不会让朝笙一个人去面对觥筹交错的名利场。

他点头,然后便见女子望向他,露出了盈盈的笑来:“你去的话,我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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