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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刘氏案(1 / 1)


这日,正当李延清要带着团团和太子像往常一样去巡田时,突然有衙役追赶上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说府衙有一妇人来自首。

妇人来自首?

那得回府衙了解情况才行。

李延清当机立断下达命令:“掉头,回府衙。林峰,你先一步回去,让夫人将我的官服准备好。”

林峰跨步上马,抄小路朝府衙奔去。

李延清他们则坐在马车上,马不停蹄的往回赶。

回到府衙,快速换好云芊提前准备好的官服,去到公堂之上。

待李延清坐好之后,衙役才将自首的妇人带上来。

“嘭。”惊堂木一响,全场肃静。

“堂下何人?自首何事?”李延清问道。

那妇人先是恭恭敬敬的跪下行了一礼之后,才开口道:“民妇刘氏参见知府大人,今日劳动大人,是为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状告民妇现在的丈夫杀害了民妇的前夫。

第二件事是自首,因为民妇杀了那狗东西的血脉。

还请大人为我那冤死的前夫做主,至于民妇所犯之罪,任凭大人处置。”

李延清见这妇人说话条理清晰,言辞恳切,不由得仔细打量了她一番。

这妇人虽是个半老徐娘,但风韵犹在,可见年轻之时也是一个如花似玉、貌美可人的姑娘。

思忖道:“事情的经过起因,你仔细说来,本官听罢自会决断。”

刘氏平静的开口道:“民妇之前的夫家姓史,自小与民妇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由两家家长的做主,自幼就定下了婚约,我们也彼此倾心,感情深厚。

史家是商户,与本地的多数商人都有经济上的往来。

在我们成婚之后,他与我现在的丈夫吴某,一起外出做生意。

结果回来之时就只有吴某一个人,吴某告诉我说,他们在乘船之时,我的丈夫不小心跌落河中淹死了。

他们不相信这个结果,派人报了官,但当时有人证证明,还有官府的批文。

因此,由不得我们不相信。

自此,我成了一个寡妇。

从我的丈夫死后,由于我出色的容貌,吴某对我死缠烂打,关心备至。

做寡妇的日子太过艰难,而我又未给我的丈夫留下一儿半女。

于是在他求娶之时,我答应了改嫁于他。

嫁给他的这些岁月,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自从看了官府的批文之后,也相信了丈夫的死因。

直到昨日下雨,家里的院子里跳进来一只青蛙,青蛙想跳到回廊下,我的小儿子用木棍将青蛙捅到了积水里。

见到这一幕,吴某说了一句话,让我的心骤然落到了地狱。

他说:"当时你丈夫死的时候就是这样。"

那一刻,我立马就意识到了,当年我的丈夫淹死是另有隐情的。

我的丈夫在船上肯定是硬生生的被人推下去的。

而推他下去的那个人就是吴某!

我不停的追问吴某,当年的事实。

吴某可能以为我嫁给他这么多年,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所以就有恃无恐,完整的告诉了我当年事情的经过。

事实果然如我猜测的那般,我的丈夫就是被他给害死的!

是他把我的丈夫推下了河!

据吴某交代,当年他见我貌美,一直在心中惦记,但我已经是有夫之妇。

他只好寻了和我丈夫出去做生意的时候,把我的丈夫害死,他才会有可趁之机。

可恨我一直被瞒在鼓里,还嫁与仇人,不仅如此,还为他生育了两个儿子。

可是我怎么会允许仇人的血脉留在这世上!

所以,我趁吴某出门之后杀了他的两个孩子。

民妇知道自己所犯之事天理难容,只希望大人能还我丈夫一个公道,让杀人者偿命。

民妇要让所有人都看清他那丑恶的嘴脸和恶毒的心肠,求大人做主!求大人做主!求大人做主!

随后民妇任凭大人处置!”

刘氏平静的叙述完整个故事,只有在后面说到"请大人做主"时,语气才激烈了些,随着语气的变化,刘氏说一句磕一个响头,说一句就磕一个响头。

三个响头磕完,刘氏的额头已青红一片。

最后一句:任凭大人处置,又变得波澜不惊,犹如一潭死水。

刘氏决绝到一点儿都不在乎自己的结局,只想为自己的竹马丈夫讨回一个公道。

“你刚刚所言可有一句妄言,公堂之上,可容不得你弄虚作假。”李延清严肃的问道。

“民妇向天发誓,刚刚所言,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虚言,愿受天打雷劈之刑,死后更无葬身之地。”刘氏跪直了身子,伸手举在头边,一字一句的郑重说道。

“去把吴某带到公堂上来,与刘氏对峙。另外,派人去将吴家两个小子的尸体带回来。”

“是,大人。”

在中途等候的时间里,李延清去后面解决了一下个人问题,顺便给团团和太子安排了一个任务。

就是让他们俩试着去断一下这个案子,案子中牵扯到的人都该如何去判刑,判刑的依据又有哪些。

这任务对于他们二人来说确实是有些超纲,于是李延清大发慈悲的让他们俩合作完成。

在布置任务的同时,李延清也在思考,若事情真如刘氏所说那般,他应该如何处置吴某和刘氏。

吴某倒是好办,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一件带有强烈目的性的谋杀案,吴某作为凶手,自然难逃一死。

但这刘氏,如何判刑就有些棘手了。

从情理上来说,她是为夫报仇。

从法理上来说,她杀了吴某和她生的两个儿子。

从她能对自己的孩子下手这一点来看,刘氏与他的前夫还真是情比金坚!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自己的孩子身上却留着仇人的血,怕也是没有多少人能够接受。

可话又说回来,孩子是无辜的!他们的身上只是留了一半恶人的血而已。

哎~,打脑壳哦!(伤脑筋的意思。)

(这个案子是真实案件,发生在朱元璋时期,由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子。

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阅一下。作者在细节方面做了一些改动,但事件大致的情况就是文中说的这样。

朱元璋判了刘氏无罪,说他是一个为夫报仇的贞烈女子。

为什么突发奇想的要写这么一个案子?

因为作者最近在追成毅主演的《莲花楼》,江湖版悬疑探案的剧情真的是让人很上头啊!

好看,真的好看,真的很好看!!!

作者在这里强烈推荐,入股绝对不亏,尤其是喜欢悬疑剧的宝子们。

每次看电视剧的时候,听着他们说的那些台词,就觉得作者我的这个文笔还有很大很大的进步空间。

作者会努力的!!!

无论从事哪个行业的宝子们,我们一起努力!一起进步!)

(在此说明,没有收钱打广告哈!真心实意的推荐。

出于喜爱,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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