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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女主的小姑子16(1 / 1)


转眼已经三年,这几年林乐漓过的还算舒服,林家送过来的分红也很多,在芦县,林家这两年发展的很不错。

此刻的林乐漓已经怀胎五个月了,她半躺着,看自己嫂子戚娇娇和娘亲手做的小衣服:

“你们象征性的做一两件就成,其他的交给绣娘做就好了,何苦这样劳烦自己!”

戚娇娇闻言抬眼看了她一眼,笑着又低下了头,下一刻,林母声音就狠狠的瞪了一眼林乐漓:

“都做娘了,还这么懒散,你呀你,你就命好,有一个好嫂子!”

林乐漓更是骄傲了,摸着肚子笑着道:

“那当然了,我可不是命好,不但有个全天下最好的嫂子,还有全天下最好的娘,可幸福了!”

戚娇娇被逗笑了,边缝制心中忍不住的感慨,还好,林家因为自己的介入现在依旧完好,子澜不必再形单影只,不到四十就逝去了。

想到这里,看了一眼在打趣的两人,她眸子深处染上重重的愉快。

要是按照前世,小妹这会儿也已经染上重病了,可现在,她不但好好的,肚中还有了孩子,足以慰藉冲散爹娘失母之痛。

祖母也离开两年多了,林家也渐渐从痛苦中走了出来……

愉快的气氛让一进门的林子澜也弯了弯唇,将刚刚从信中知晓的烦心事儿全部都抛诸脑后了:

“说什么呢?”

“哥哥来了?怎么,今天你妹夫和学生没有缠着你问问题?”

林乐漓微微起身,一张依旧莹润的脸上带着笑意打趣的问。

林子澜挑眉,坐在软榻旁边的椅子上:“既然是妹夫,自然是要替我分担些的。”

这话又让屋子里的几人笑了一回,几人说了许多家常话后,约莫半个时辰后,宋辉就过来了。

“嗯,今天的倒是比往日慢一刻钟,怎么,杨恕又拉着你请教了?”

“是,大哥猜的一点都没错。”

林母看着宋辉直直走向林乐漓的步子被迫转向儿子的方向,打断了儿子接下来的话:

“行了,私塾里的事儿就不要拿到家里说了,家里就说家里的事儿!”

说着,她起身将小棉衣都收拾了起来,戚娇娇在一旁也搭手帮忙,宋辉看到这一幕也感激。

不过他没有说什么,心里柔软的一塌糊涂,何其有幸,他遇见了林家。

如今几个亲生的兄弟都能在林家商行做事儿,不用再在田地里那样辛苦,娘也高兴的很,直言连着最小的小五也有了长进。

农家的孩子不比那些达官显贵家的孩子,早早的就懂事儿了,小五虽然只有九岁,可认真听话脑子转的也快,倒是比其他几个适应的更快。

两人拿着小棉衣离开了房间,宋辉的大舅哥不想看两人腻歪的饭前保留节目,直接随着自己媳妇离开了。

宋辉目送几人离开后,将自己变成了林乐漓的靠枕,轻声细语的问:

“今天感觉怎么样?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再闹你?”

“感觉不好,腰酸的厉害。”

一被问,林乐漓似乎就成了泪包,眼里含着一包将落未落的泪,可怜巴巴的。

她这副娇气的模样瞬间让宋辉心里更软乎了,他很喜欢她对于他的亲近。

一只手给她揉腰,一只手给她拭泪,嘴里还说着哄她,规训她肚子里孩子的话:

“我给你揉揉,别哭,你身子弱,可经不得这般。

你是不是又闹你娘了,你这个小讨债的,若是再让你娘不舒服,等出来我一定打你屁股!”

在宋辉的心中,自家娘子就是天下第一等的矜贵人,为他怀胎十月,传宗接代,可不就是苦了她吗?

林乐漓情绪一秒转晴:“不行,不能打,要等大些了再打,要不然她怎么记得住!”

这样孩子气的话让宋辉哭笑不得,“好,长大些再教训。”

林乐漓把玩着宋辉的袖子,“夫君,你今天学了什么,忙吗?”

……

林母要往前的步子停住了,看着自家女儿舒适的靠在女婿身上,两人靠在一起说话,她摇了摇头:

“罢了,不进去了,免得扰了他们,一天好不容易能说会儿话。”

她旁边的戚娇娇脸上笑意也多了,倒是戚娇娇身后跟着的林子澜吐槽了一句:

“这都多长时间了,这把戏还不收,看的人都腻了。”

这话让两人齐齐回头瞪了他一眼,林子澜摸了摸鼻子,没再说话。

晚饭后,林乐漓和宋辉才离开林家去了自己家,两人这两年也基本都是这个节奏。

宋辉的其他兄弟虽然也在县上,却是住的大通铺,属于包吃包住的那种,所以一般不会来他们哥哥处。

宋家宋辉异母的大哥,再也受不了二房中就自己一个人占不了便宜了,他看向林乐漓放嫁妆的房间,终于下定了决心。

就在林乐漓要生的前一个月,林乐漓的婆母带着家里种的青菜,套中的野鸡,上门的隔天,宋家村来了土匪。

这土匪目标很是明确,就朝着林家过去了,当晚,随着林乐漓嫁妆离开的还有宋辉的大哥宋十一。

宋家老爷子气的一口气没提起来,去了,其他男人都有微伤,什么崴脚,折了胳膊都有……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林乐漓的耳边,她还大着肚子呢,就随着宋辉一起回了宋家料理诸事儿。

和她约莫一个时间怀孕的妯娌,是宋家大房的二媳妇,也大着肚子。

若是面上看,多数人都会认为林乐漓身子弱,毕竟养尊处优的。

宋辉很是担心,可却不能让林乐漓多一个不孝的名声,只能处处让自家娘帮衬照顾着。

林乐漓婆母自是无有不应的,这才算是她的长子媳妇,又到了紧要的时候,能不紧张吗?

想到那些嫁妆,她心里疼得紧,当日晒嫁妆,说是金山银山绸缎山也不为过,现在都便宜了那狗东西。

想起每年过年的时候,长子媳妇的慷慨,又想到自己的没看住,她心里悔了又悔。

丧事儿办的很盛大,明明生前宋老头是一个再抠搜不过的人。

比丧事儿更快完结的,是这桩抢劫,县令又得了一个业绩,只是没逮捕的是,中途被土匪差点砍死了的宋十一。

嫁妆中只剩了些粗布,这一切的嫌疑都指向了宋十一。

回到县上不久的林乐漓生了孩子,因着要守孝一年,她不能食荤,整个人瘦了又瘦,却迎来了很多好名声。

孩子倒是养的,胖乎乎的,看着就聪慧……

然而,一出孝,林乐漓就发现了自家大嫂的不同,她整个人都没了以往的乐在其中,整个人看着都感觉的到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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