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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腊八粥(1 / 1)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

腊八粥,又称“七宝五味粥”或“佛粥”是由多样食材熬制而成的粥。

腊八粥的最早文字记载出自南宋吴自牧《梦梁录》载:“此月八日,寺院谓之腊八。大刹等寺,俱设五味粥,名曰腊八粥。”

华夏民族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了。

虽说时下不让宣扬佛教思想,但每逢腊八这天,家家户户仍保留着煮腊八粥,泡腊八蒜,吃腊八面的习惯。

尤其,北方人对腊八粥的喜爱更甚。

林珍娜自创的腊八粥,是普通腊八粥的plus加强版本。

赤小豆、薏仁米、紫米、红米、糙米、莲子、花生、红枣桂圆、葡萄干,大米、小米、核桃、杏仁、腰果、巴坦木。

她一样抓了一把放进去,等粥熬好了,大家差点没认出这是腊八粥,还以为她煮了一锅八宝饭。

好在无论卖相如何,兑些水喝,味道是过关的。

配上她自己腌制的蒜茄子,酸豆角和辣白菜,每个人都吃得口齿生香。

“家明等下盛一大碗送去大队长家,露西也给帮过咱们的几个阿婆家送去一碗,其余村民就算了,没必要在他们身上浪费粮食。”

嘭嘭嘭~

“有人拍门吧?去个人看看是谁,没准是来送腊八粥的。”

这个时代民风淳朴,尤其在农村几乎可以做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逢年过节的时候,大家都会给自己交好的人家送上自己亲手做的食物,同时得到对方的回礼。

就像知青院那帮不要脸的,今天腊八粥刚煮熟,他们就带着一碗清可见底的腊八米汤过来了。

林珍娜那时候在洗澡,公仪韬自己做主还了他们一碗真正的腊八粥。

明明是自作主张,等她问起,却用一句话消了她的怒火。

他说:“咱们这样的人家,以前打发叫花子就是这般行事的。”

林珍娜秒懂他的意思,他是在提醒自己,我们和那些知青终究是不一样的人。

不要因为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就被环境所改变。

一碗腊八粥不算什么,比不上跟他们计较、斗气浪费的时间宝贵。

确实,自己一个穿来的,在农村待久了越来越懒,还不如人家公仪韬一个土著自律。

他干活的时候闷头干,吃饭的时候专心吃,看书的时候专注学,打牌的时候能赢得他们苦茶子都不剩,好像只要他想干的事就没有干不成的。

反观自己,好像得了什么过度努力奋斗后遗症一样。

一旦需要自己拿出前世那种拼命三娘的做法,去完成什么事情,就有PTSD症状出现。

主要表现于厌世,沮丧,懒惰等负面情绪,和嗜睡,容易疲惫的身体不良反应。

“想什么呢珍娜?”

“在想怎么充实自己,我得写封信回去,让大哥帮我弄点书。”

“要是买书的话,能帮我也带几本机械方面的书吗?”

“你把想要的书名写下来交给我。”

“我跟你就不说谢了,回头给你买起士林巧克力。”

“倒也不必,我不爱吃巧克力,帮我把隔壁那些秧子架起来吧。”

“行,昨天我看着也确实需要爬藤了。”

“那就交给你啦。”

其实他根本不懂什么叫爬藤,怎么给秧苗架秧,他是听肖弋说的。

肖弋前几天就已经在用藤条绑架子了,他当时顺嘴问了一句,没想到今天私心一动就说了出来。

他不喜欢说违心的话,可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他,如果说假话能让自己和家人过的舒服些,那么善意的谎言也可以当成真话。

起码,能活着就比什么都强。

厨房门忽然开了,是肖弋,身后好像还跟了一个人。

“林知青,同志们,我哥...我哥来看我了,今晚得在咱们这住一晚,请大家见谅。”

这话说的极为客气,主要也是怕林珍娜不肯点头。

“既然是肖知青的哥哥远道而来,那便请进来一起喝碗腊八粥吧,正好高知青吃完了,他可以去你屋帮忙把炕烧上。”

林珍娜刚被公仪韬‘教育’过,自然不会像往常一样不近人情。

再说这事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对方态度端正,能保证带来的客人不给自己惹麻烦,谁带人来都无所谓。

棉门帘子被撩起,只见一个身穿大毛领皮夹克,黑裤长靴,头戴羊剪绒雷锋帽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目光深邃坚毅,如潜水时静谧的海底般压抑。

“这位是我哥,肖煜。”

肖弋介绍双方的态度并不热络,似乎不愿大家和他哥有什么交集。

林珍娜心想:‘肖煜,煜是小篆,意味光耀,明亮,所以他本名应该叫肖光耀或者肖明亮。

肖弋的弋是甲骨文,意思是短箭,那就是肖箭。

这兄弟俩的名字不放一起也就算了,放一起挺有意思呀。

肖弋在家里应该不受宠吧?’

她不喜欢那人探究的目光,自然不会热情到哪里去。

在座的除了高栋梁,又都唯她马首是瞻,她什么态度大家就是什么态度。

高栋梁更绝,见到他哥那一刻就放下碗筷,立正稍息向他哥看齐,90度鞠躬打完招呼,更是直接跑出去要给肖弋烧炕。

不知道的,以为他让肖弋的哥给撵了呢。

他在打量林珍娜的同时,林珍娜也在打量他。

鸡心领蓝毛衣,白衬衫,羊毛大围脖,羊剪绒帽子,皮手套和皮靴看着像一套的,皮夹克上的毛领一看就是好东西。

单他这一身就抵得上普通工人半年工资了,虽然浑身不见一点绿色,可那身气质和尺子量过一般的标准步伐,打眼一看就知道是军人。

也对,军区大院的高干子弟,不当兵干什么呀,难不成当顽主混混啊?

林珍娜在心里给他打上了:危险、远离、深不可测三个标签。

同时,他也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这姑娘身上的连帽卫衣,是在友谊商店才能买到的高档衣服,拖鞋也是好皮子做的。

及腰的长发只别了个黑色发卡,就那么随意的披散在后背,并没有像普通女孩子那样编起来或者扎起来。

手上腕表是镶钻款,牌子没看清,但一定不便宜,墙角随意停放的两辆自行车里有一辆是女士的,估计她就是主人。

长相如何不做评价,但眼神清澈且平静,对自己没有半分讨好,跟大院那群傻妞完全不一样。

应该是个见过世面,家里条件也很好的女孩子。

看屋里人的态度,对她似乎非常尊敬,甚至是臣服。

想到这里,他嘴角不自觉的勾起一抹微笑。

怪不得弟弟说在这过得很好,原来是这么个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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