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药跟着杨崇浚一路往州桥夜市而行,州桥夜市居然灯火通明,人声喧喧,熙熙攘攘,居然比白日还要喧闹几分。
京城繁华,夜市更是通晓不绝,红药哪里见过这样好玩的地方,见着什么都觉得新鲜稀奇,小吃更是沿街叫卖吆喝不断,一溜儿看去居然各个不同,糖蜜糕、灌藕、时鲜果子堆成一堆,红艳艳绿油油,瞧着就诱人极了,更别提还有炙腰子、烧臆子、签酒炙鸡,光闻味就够流出一箩筐的口水来。
可惜刚才居然傻了吧唧的在野外啃了只烤兔子,吃的肚皮溜圆,这会是什么也吃不下了。
红药瞧着眼馋,忍不住埋怨起杨崇浚来,“既然要来夜市,刚才何必还烤兔子,现在只能看着吃不到了!”
杨崇浚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张了张嘴,觉得委屈极了,大半夜带她出来玩,自己怎么还落埋怨了!不过他是个乐天派,一转眼就忘光了那点情绪,仍笑眯眯道:“带你出来又不是吃东西的,上次不是弄坏了你一个藤条编的蝉吗?今天逛逛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赔你一支新的簪。”
红药眼睛果然从琳琅满目的小吃上挪了回来,惊喜道:“真的吗?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送过我簪子呢!”
“不过提前说好了可不能太贵,太贵的我可买不起。”杨崇浚赶紧捂着荷包道。
“放心放心,我不会宰你的,我就要支青蝉簪!”红药开心极了,一双大眼水汪汪看着他,瞧着更显可爱烂漫。
杨崇浚感受到了一种被人崇拜的虚荣感,在少女盈灿灿目光的注视下,挺了挺背:“好说好说!”
两个人在喧闹的摊贩中寻找着,果然就见到有几家买簪子饰物的小摊,可惜翻来看去找了数圈都没有看到有饰蝉的簪子,红药心中未免有点失望。
杨崇浚安抚似的拍了拍她的肩膀,找了个最大的摊子前问,“老哥,有没有蝉形状的簪子呀?”
小贩笑道:“现在京中都流行缠花簪,价格不贵又极好看,你说的那种饰昆虫的早就过时了,送姑娘自然要送时兴的样式嘛!”
杨崇浚拿眼睛瞟了瞟身后的红药,低声道,“可惜我后面的那位姑娘就喜欢带蝉的,麻烦你给找找看有没有?”
小贩应着去身后的货箱里翻了几翻,还真找到一只青蝉簪来,举到二人面前看,“两位要的是这种旧样式的吗?”
那玉簪颜色浅绿,瞧着不像是什么名贵材质,细细看来颜色不均,还稍有杂质,显然是个稍显粗糙的便宜货,但胜在形貌逼真,雕的惟妙惟肖,一只青蝉停在一片叶脉清晰的叶子上,倒也算清新可爱。
红药一眼就相中了它,这就是她要的簪,拿起来左右看着,笑得眼睛弯弯,开心至极。
“我就要这个!”
杨崇浚见她终于满意了,也觉得心情轻松,问道:“这个簪多少银子?”
“这都是过时的老样式,也只这一支了,虽不是什么好玉,可也还算精致,您就给个二两银子吧。”
价钱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杨崇浚当即豪迈了一把,“就这支了!”
小贩卖出了个陈年旧货,也是高兴极了,人一高兴话就多了起来,笑眼打量了面前的年轻男女几眼,忍不住感慨道,“小客官还真是青春爱恋,年纪轻轻就学会送姑娘簪子了。这簪子一送可就是一辈子,真不考虑换支更好的?”
杨崇浚听的一脸莫名其妙,手伸进荷包掏钱的动作慢了下来,小贩见有戏,赶紧俯过来低低劝诱,“送给姑娘的定情信物,还是选只更精致的好,毕竟是要戴一辈子的东西,怎么能那么草率呢?你选只便宜的带着玩,再选只贵的,也显得郑重一些呀!”
“什么?”杨崇浚不可置信道,“送只簪子还这么多说法呢?”
“小公子可莫说笑!男子送女子簪子不就意味着对对方倾心爱慕,愿意与之结发,结为夫妻的意思么。”
“什么!”杨崇浚惊得拔高了音调,吃惊的看着一旁已经戴在头上喜滋滋对镜摆弄的红药,“你听见了没?”
“你管他那些呢!我反正就要这支了!”红药显然完全不在意那些个什么说法。
“原来男子送女子簪子是定情信物!我这人生第一簪可不能乱送,我是要送我心上人的!”杨崇浚急道。
“那你有心上人么?”红药转过头来看他。
杨崇浚一噎,“没有。”
“那不得了,等你有了心上人后再重新送一支,就说是第一支,这种事情你不说谁能知道呢!”红药体贴地替他支了招,又开始摆弄起头上的簪来,左右看着,甚觉满意。
“不行不行!不能这么草率!改天我叫晴川来陪你选一支好了!这第一次我得留着!”杨崇浚跺脚急道,出手在红药头上一扫,便将那已经戴在头上的簪子薅了下来。
“抱歉了朋友,这簪我真不能送!”杨崇浚快速将簪子塞回了小贩手里,“这簪子我不买了。”
小贩瞪大了眼睛半晌无言,没想到自己多嘴几句话,居然把生意给砸了。红药更是吃惊莫名,“送人的东西哪还有收回的?”
“这簪子意义非凡,我不想乱送惹我未来心上人不快。”杨崇浚正色道,铁了心不打算再送簪子。
“你你你你!”红药气道手抖,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你!好你小子!出尔反尔,重色轻友,无赖至极!我要跟你绝交!”
杨崇浚将荷包紧紧护住,“你就算跟我绝交,我也绝不送你!”
红药气极,抹着眼泪呜呜哭着转身快步走了出去。
及至丑时末,神神秘秘出去了一晚上的杨崇浚和红药回来了,原本出去时勾肩搭背一副狐朋狗友架势的二人这会居然一路打着打进了家门,吵吵嚷嚷将原本睡熟的颜凉和晴川都吵醒了。
颜凉困倦地推开窗户,将脑袋搁在窗棂上问着,“你们大半夜不睡觉怎么还吵起来了?”
红药小嘴一憋,便将杨崇浚的种种恶行说了,越说越委屈,最后忍不住还掉了几滴眼泪。杨崇浚已觉得自己有理,又是争论了一番。
颜凉听着,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安慰着,“我们红药这么好,以后一定会有非常优秀的男人送你簪子的,有些东西强求的就没意义了。”
又转头对杨崇浚道,“既然你这么看重你的人生第一次,那就好好留着好了。”
红药虽然年纪轻,又如何不知这些道理,只是当时被人当头夺簪实是羞愤难当,只觉得这人居然毫不在意她的感受,将她当做那样可有可无,随便对待的非重要存在,那种被忽视,被无视的感觉如此熟悉,令她难过极了。
她当然知道,从来就没有人真正将她放在心上,放在稍重要一点的位置上,又怎能期待这个新认识的朋友对自己多好呢。
为了泄恨,她狠狠地折腾了杨崇浚一番,杨崇浚得罪了红药,不敢反抗,只好埋着头蹲在灶台前给她烧洗澡水,心里却在暗暗庆幸自己保留住了第一次。
殊不知多年后,再次忆起年轻时办的这些傻事,他与已成为妻的红药笑作一团,直言当初怎么会傻的如此可爱,两人笑忆曾经,直笑出了眼泪,可现在的他们,仍旧互看对方不顺眼,哪哪都瞅着别扭。
第二天有极重要的任务,颜凉的小院子里却吵闹异常,完全冲散了原本应该有的紧张和焦虑,第二天一早,一屋子的人居然齐齐都起晚了。
霍香衣在微凉的屋顶上醒来,抱着剑,低头看着自昨晚就开始在巷子口转来转去的尾巴,暗暗皱起了眉。
昨晚归来的红药和杨崇浚被人跟踪了,二人一路打闹,根本没注意到身后有人尾随。他知道颜凉身份特殊,如今被人盯住,想必来人绝非良善之辈。
他不允许有人暗中企图对她不利。
一个纵身,便从屋顶上跃了下来,他身形飘忽不定,拇指轻轻推出剑身寸许,只一道白光闪过,那在巷子口埋伏一夜的黑衣人脖子上立即飞起了一圈血,偏偏那力道使得既巧又妙,明明鲜血如注却还不死。
那人知道自己暴露了踪迹不敢耽搁,发力狂奔而去。
可巷子空无一人,刚才那惊天一剑仿佛只是幻觉,那人更觉惊恐莫名,捂着脖子上的伤一路逃回了水蛟帮门口,却偏偏在踏上水蛟帮门口的台阶时,突地狂叫一声,居然鲜血狂喷,当场死去。
霍香衣轻飘飘落在了水蛟帮门口,看着从门内奔出几人,将那死人拖了回去。
他抬头看看水蛟帮的门牌,低低思索着,他来京中已有数日,自然知道水蛟帮乃京城地头蛇,可是这地头蛇窥探颜凉的居所做什么?
既想不出,何不就问个明白。
霍香衣不闪不避,悠悠然朝着水蛟帮走了进去。
连枝雀今日亦起的很早,今天他要配合左行云去暗杀小皇帝,计划周密,确实可行。原本以两人的关系他本可以坐视不理,但无论二人如何内斗,涉及到对外的共同利益,也会愿意维持表面的和谐,共同对敌。
若今日连枝雀不管左行云的死活,他自己同样讨不到什么便宜。
说到底,不过是为了自己赚取更大的利益而已。
哪里有什么兄弟情义。
正穿戴好衣服准备出门,门口突然传来急切的敲门声,“帮主,不好了!穆青被人杀了!”
穆青是昨晚他派去跟踪那个小姑娘的人,如今一早却被人杀了,惨死在了自家门口。
连枝雀蹙起眉头,什么人敢在他的地头上撒野?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