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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分不能少(1 / 1)


蹲守、观察,锁定目标后布置陷阱,包括三人的站位以及各自负责的工作,齐牧都计算得非常精准。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打了老的来了小的,密林里居然会冲出一头猪狼异种。

所幸,历经生死危机,最终的结果远超预期。

不过,想到那头猪狼展现出来的战斗力,齐牧本能地脊背冒汗。

要不是因为雨季过于漫长,搞得这头捕食者饿得两眼冒金星,体能和攻击力大幅削减,他们三人今天肯定都得交待在这。

看着大野猪不再起伏的胸脯,齐牧陷入了沉思。这显然是头刚刚结束哺乳期的野猪妈妈,冒雨出来觅食应该是想给自己的孩找吃的。

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山齐牧谷之中,失去母亲和猪狼兄长的庇护,那窝猪崽终将沦为其它野兽的腹中餐。

齐牧并没有因此而愧疚,废土世界弱肉强食,生存的第一法则就是要足够凶悍。自己不杀死对方,死的就会是自己。

只不过,他心底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悯。

作为一名接受过文明教育的穿越者,他心里还保留着强烈的道德感。虽然早就接受自己回不去原世界的事实,但一直以来他都没能完全融入这个世界。

看着卢四腹部的伤口迅速长出新鲜肉芽,齐牧攥了攥手里的小药瓶,内视自己脑海中的那台自动贩售机,心中悸动。

999天,他已经在这个世界存活了999天!

在此之前,他与这具身体还没有完全融合,每隔七天就犯一次病。说不了话,卢四和阿七不识字,一开始交流全靠比手划脚。然而,即便是这样,大家也没抛弃他,还在他犯病时尽心尽力地照顾他。

胡子大叔还曾为了他的病,花了当时对他们来说很大的一笔钱,买了两颗退烧药,结果根本没用。阿七话不多,表情也总是冷冷的,但只要有吃的都会先留给他这个弟弟。

阿拉蕾最喜欢粘着他,小丫头虽然得了病身体很弱,但却异常聪明。相处不到半年,就能通过齐牧的眼神和手势,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一个瘸了腿的中年猎人,一个身体畸变的姐姐,一个得了焦土病、随时都会面临死亡的小姑娘。在这个充斥着冷漠与危机的世界里,偏偏是这三个最底层、最被人看不起的流民,真心诚意地对待他,拿他当自己的至亲。

那么,自己又有什么理由继续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呢?

正思索间,却听远空划过一道闪电。炽白的光线,蜿蜒伸展,如同一条巨大的白蛇,匍匐在青灰色的天之上。

“走,回集镇!”

齐牧将药瓶塞进口袋,站起身走到一棵大树底下,推出之前就准备好的平板车。

阿七拽着粗壮耐磨的绳网,把三百多公斤的大野猪拖上去,随后将体型小一些的猪狼也扛到车上。

一行三人推着车,艰难地走出密林时,深山之中忽然传出一阵轰隆之声。

飞鸟振翅从林间飞出,在灰蒙蒙的雾气中看上去,就像一只只低空掠过的幽灵。

齐牧仰头望向身后,隐隐感觉到一丝不安。

......................

“卧槽,老四,你这是撞上什么大运了?!!”

集镇上开杂货铺的马有财,两只绿豆小眼瞪到了尽可能大的程度,满是褶皱的老脸上尽是不可思议的吃惊表情。

不是他没见过世面,实在是平板车上那头野猪太庞大了,连杂货铺正门都进不去,只好大喇喇地摆在门口。

马有财围着平板车左转右转地打量着野猪,嘴里不时发出‘啧啧啧’的声音。羡慕得都想自己搞几把枪,往山林里跑一趟了。

当然,也就是想想。首先,他搞不来枪,集镇禁枪,只有驻守在壁垒外沿守备营里的军汉们,才有资格用枪。其次,就算给他枪,他也不敢真往山林里钻。

这点自知知之明,马有财还是有的。打猎得靠真本事,大胡子卢四那是常年游走在荒野与丛林,把脑袋挂在裤腰上的选手,自己连百来斤的婆娘扛起来都费老劲了,还是洗洗睡吧。

傍晚六点钟,正是集镇居民从矿洞和各个工厂里回家吃晚饭的时间,一会儿的功夫杂货铺门口就聚集了不少人。

所有人都看直了双眼,连集镇上最老实本份的男人,都忍不住流露出贪婪的目光,而更多人眼里则是满满的嫉妒。

集镇上的居民,年轻力壮的去挖矿,过了四、五十岁挖不动了,就去工厂干活。虽然很辛苦,但怎么说都算是份正当工作,能养活自己一家老小。

反正在他们眼里,自己是正儿八经的集镇居民,比不起壁垒人,可在卢四面前那是相当有优越感的。

什么荒野猎人,抓个麻雀、逮个田鼠,就算猎人了吗?不过是没有集镇居住证,只能四处流窜的流民而已,还特么往自己的脏脸上贴金子。

然而,此时此刻,看到卢四和他那两个废物跟班,打回来这么大一头野猪时,这些干了一天活、累得跟狗一样的集镇居民,心理都开始不平衡了。

那可是肉啊!

他们平时能吃上白面馒头配点咸菜豆干就不错了,一周最多一次能在菜里见到荦腥。还是炒在菜里的肉丝,红烧肉这种人间美味,一年都吃不上几回。

“壁垒里今天的肉价是30块,这样,我20块收,过磅看看多重。”马有财满脸透着精明说道。

坐在平板车上的卢四,看都没看这老货一眼,直接挥挥手,一旁的齐牧当即推车准备走人。

“嗳嗳,别走啊!”马有财赶忙上前拦住,脸上堆着笑,好声好气道:“我这开铺子总要赚点的是吧,再说了,送进壁垒里管事的军爷还得给点不是。”

卢四瞟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缠着布条的腰腹处,皮笑肉不笑道:“这玩意差点要了我的老命,你跟我说要赚点。老马,壁垒里起码有一整年没见过这么好的野味了吧。你说的肉价,那是普通红肉,跟我这纯野生的,能比?”

见自己的话术被拆穿,马有财一点都不尴尬,要没这点脸皮,他也不可能在集镇上开起杂货铺。

避难壁垒周边一般都有七、八个集镇,这种地方可没有菜市场、五金店、日用品店等生活配套。

壁垒每周会派卡车运送物资到集镇上,有工作的居民统一用自己在矿洞、工厂里赚的工分换,少部分没工作的就只能用钱买。区别在于,工分换的话要便宜一点。

但对于一个生活着三千多号人的集镇来说,每周一次的配给肯定不够。出于需求,杂货铺应运而生。

米面油盐、药品布匹,锅碗瓢盆、饼干糖果,什么都买。最贵的当属烟酒,这些东西在集镇都属于奢侈品。

自从卢四一家来到这座集镇,杂货铺又开辟了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收猎物。

野鸡、兔子、麻雀之类的小野味,一倒手也能赚不少。

集镇上不止一家杂货铺,但马有财搞人际关系很有一手,经营了二十几年,路子广、招子亮。他是最早开始收猎物的,每次收了都能卖个好价钱。因为,买主不是一般壁垒人,而是128号壁垒的守备官。

这位守备官就好口吃的,在这方面很舍得花钱。所以,一见到这头大野猪,马有财心里就乐开了花。

眼见卢四又要走,马有财当即咬牙切齿、痛心疾首道:“25,一口价。”

卢四下意识看向齐牧,大半张脸都隐藏在兜帽阴影里的少年,伸出黑乎乎的右手,张开五指。

“50,一分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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