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玫瑰庄园倒映着雪山的湛蓝湖面,上面有一层终年不曾融化的薄冰,婚礼大厅金碧辉煌,礼台装饰了无数的红玫瑰和蕾丝缎绸,梦幻般的美好。
尤其雪夜里还能准备出满庄园的新鲜红玫瑰,可想而知婚礼的主人费了多少的心思,有多看重这场婚礼。
一辆辆黑色的轿车从长长的廊桥驶入玫瑰庄园的停车场,车队从桥的那边,排到另一边,F国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甚至还有各国的商业大鳄,场面极其盛大。
丁时也的地位和身份引来的全是想要巴结他的存在,尤其听说他还极其重视他的未婚妻,他们更打算投其所好了,又打听到他的未婚妻还是个病美人,所以都投其所好的送了很多稀有的药材。
丁时也站在礼台上正接受别人的祝贺,他西装革履,尽显英俊斯文。
有一个打扮妖艳的金发女人走到他的面前,眉眼含情:“没想到咱们F国的暗夜帝王也会结婚,我很好奇新娘子是什么人啊,能降得住你这么危险的人?”
丁时也淡淡的看了女人一眼后,扫视了场内的那些人,看来好奇的不只是金娜一人,男人勾了勾唇:“我也没想到有一天我会想跟一个女人结婚。”
“她这个人厉害的紧,哪怕是把我打的半死,甚至她想要我的命,我也会眼也不眨的给她。”
场内的人寂静瞬。
什么?
看来传闻中丁时也对一个女人动了真格不是假的,只是谁也没有去相信丁时也说新娘子就算要他的命,他也会真的给她。
丁时也这般的人会爱一个人已经够让人颠覆认知了,他这般利益至上杀人如麻的犯罪头子,最是惜命的。
何阳坐在商务车内感觉到旁边的人嗖嗖嗖的冒着冷气,他小心翼翼的道:“裴爷,您消气,反正咱一会就把人给抢回来了。”
姜南都不打算劝了,毕竟劝也没用。
裴厌没有说话,而是在心里盘算着丁时也的一千种死法。
裴厌今天动用了自己所有的势力,在抢了他家小姑娘后,这碍眼的婚礼,他就让人把这全轰了。
秦台在后位翘着二郎腿,男人眉眼深邃,留着寸头,看起来很凶,他嘴角微扯:“兄弟,没想到你这次干的这么大,抢丁时也的人,真是够惊心动魄的。”
裴厌垂着眼睛,修长的手指捻着手里的红色佛串冷声道:“什么他的,那是我家的小姑娘。”
秦台轻“啧”了一声也没再吭声,自己刚认识裴厌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他还是个大情种。
秦台倒是好奇极了,同时能让活阎王和F国最大的犯罪头子拿命宠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有什么特别之处?
正午时分,柔和的暖色太阳光晕透过庄园大门的玻璃,身材娇小的女人被众人拥簇着走了出来。
温絮的衣裙在肩颈处绣着火红的玫瑰,如海藻般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腰间,有些发瘦的她看起来是典型的娇弱美人。
女人的眼尾微微下扬,给人一种无辜感,让人忍不住的想保护她 ,轮廓流畅的骨相,连唇形都精致,她不笑的时候给人一种清冷的距离感,像是雪山洁白而独立的冰山雪莲。
勾起唇角笑起来的时候,女人的脸颊还有着浅浅的梨涡,惹眼的很,让人忍不住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
来参加的宾客们,在看到温絮这张脸的时候,心想难怪丁时也会被迷得七荤八素呢,要是换作他们也好不到哪去,说不准都得跪舔。
黑色卡宴的商务车上,裴厌仰头,伸手松了松领带,他的喉结微动,透过车窗他清晰的看到温絮站在台阶上弯着唇对丁时也笑,绘满玫瑰花卉的衣裙勾勒出细软的腰身轮廓,和年少穿着校服的小姑娘重合。
要忍耐,裴厌一向擅长如此。
可在看到丁时也牵着他家小姑娘手的时候,裴厌鼓起青筋的手正快速的给他黑色的手枪换弹。
秦台眸子微眯眼,这他好像是能理解那俩疯子了,要不是他喜欢男人的话,这女人放在他高中,他高低得追个几年。
何阳的眼睛都贴在车窗上,我去,这传闻中甩了江城活阎王的小姑娘长的跟天仙似的。
咦惹?姜南不知道是看到了什么眼睛瞪的圆圆的。
何阳见他反应这么大开口问道:“小兄弟,你见鬼了?”
“嗯,真他妈见鬼了,我见到陈最了。”
姜南咕噜的咽了口唾液,这三年他没有答应跟陈最在一起,但实际俩人就差捅窗户纸了,只是他的表姐告诉自己,不要让一个男人那么快的得到自己,要不然会不被珍惜的。
所以他和陈最一直保持着暧昧关系,跟情侣也不差啥了。
可他今天特意跟厌哥来F国抢嫂子的,怕陈最发现,毕竟陈最的老爹也算是商业大佬了,保不准出席婚礼什么的,所以还特意问了一遍,陈最还跟自己说他们一家都回老家呆几天呢。
可......为毛他会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这里啊!
他很想气势汹汹的去质问陈最,你说的回老家就是回这玫瑰庄园吗?
只不过........自己也骗了他。
他给陈最的理由是去看自己的二大爷。
反倒是秦台挑了挑眉:“我虽没见过陈最,但我听说陈家的二儿子跟我兄弟的小姑娘关系很好啊,估计是来参加婚礼的吧。”
姜南磨了磨牙,没吭声。
何阳:“可章怀,还有曾豪怎么也来了?照理说这些都是跟裴爷媳妇关系好的,肯定得仇视丁时也啊,可他们怎么跟丁时也的人在很和气的相谈啊?”
秦台蹙了蹙眉:“这我还真不知道。”
场内有的宾客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嘟囔着:{美是美了些,可也太娇弱了,果然跟传闻中的一模一样,就是个病美人嘛!}
温絮平常很少以鸢的身份见人,所以很少有人见过她,以至于大家都自认为丁时也的新娘是个娇弱病美人。
可极少数见过她的人则是努力的缩小存在感,心里吐槽这些人以貌取人,这他妈还娇弱病美人呢,这可是丝毫不亚于丁时也的凶残程度。
甚至宁可有人落在丁时也的手里,也不愿意落在温絮的手里,就是因为丁时也虽然笑里藏刀,但是如果对他有用的话,可能还有活着的机会,可若是惹了温絮的话,管他有用没用,直接一砖头砸过来,脑浆都得被砸出来。
这俩F国最凶残的俩个人物竟然凑在一起了?
以后还能有活路吗?
——
婚礼现场一片安静,只有浪漫的结婚进行曲演奏着。
丁时也站在那儿看了温絮半响,微微发棕的眸色满是眷恋,像是要将这一幕永远的刻在他的记忆里。
男人露出一个无可挑剔的笑容,原本就斯文英俊的脸此时看起来很是优雅,像是童话里的翩翩王子:“小鸢儿,我终于能娶到你了。”
温絮整理了下裙子,笑意浅浅,却不达眼底:“阿也,你有多爱我?”
温絮说完话后扫过被玫瑰花海笼罩的巨大礼台,和陈最的眸光对上,又很快的移开视线。
丁时也勾了勾唇,黑睫闪了闪,笑着道:“很爱,比你想象的还要多很多。”
温絮垂眼,掩盖住她眼底的嘲弄,她从没否认丁时也爱她,只不过那爱太过偏激变态,是想折断她的羽翼将她变成金丝雀囚禁在他身边。
但也仅仅是这样了,他的爱能多到哪里去呢?
一旦触及到他的利益和他自己的性命,估计会毫不犹豫的杀了她呢!
温絮有家人的牵绊和在意的爱人和朋友,丁时也的手段她再清楚不过了,所以她忍着恶心陪他演了两年的戏。
不过这场戏,今天就该谢幕了。
欠她师父的,欠她战友的,欠所有被他残害的无辜人,温絮今天就要为这些人讨回公道。
温絮浅笑的勾唇,把手递给他:“阿也,帮我戴上戒指?”
丁时也眸光温柔,动作很轻的打开钻戒,就在他要把钻戒带到女人手上的时候.......
“砰——”
是枪声,听到枪声的宾客们都很是慌乱。
“都别动,谁敢动,我就毙了谁。”
低沉痞气的嗓音,毫无温度,说出来的话让人不由得为之一颤,满是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温絮听到那让她熟悉的声音,眼眶发红,抬起水润的杏眼看向他。
慌乱喧嚣的玫瑰庄园里,男人的眸子宛若寒星,透着凌厉,深谙的眸底情绪波动,再往下就是笔挺的鼻梁,薄如刀削的唇瓣。
男人好看到近乎完美,持枪的手腕骨上还带着一串鲜红如血的佛珠。
是她的阿厌......
婚礼上的宾客不只是F国人,什么人都有,不认识裴厌的人很少,毕竟这三年裴厌活阎王的名号谁没听说过。
这场婚礼三尊大神都齐聚在这,尤其这活阎王还带枪来的,这摆明是要跟丁时也这个疯子杠上。
丁时也抿着唇,眸底阴寒,他嗓音干涩对温絮道:“小鸢儿,为什么.....”
温絮有些失神,她都不知道为什么阿厌会来,他来问她,她问谁去?
丁时也声音嘶哑极了:“你装了两年多,可为什么就不能....就不能再多装一会呢?”
温絮瞳孔紧缩,全身的血液都停止了流动,至始至终这个疯子都知道?
自己在这三年明里暗里的毁了他多少合作,甚至杀了他两个元老,他知道的话,为什么不动她?
难道今天,他是有更大的阴谋?
温絮越想越心惊,全身都发凉。
裴厌漆黑的眸眯起,透着森然的戾气:“丁时也,把我家小姑娘给我,要不然你公司的所有高层我都给你毙了。”
男人的脸部线条紧绷着,手指还夹着半截烟,气质桀骜到了极点,比之三年前更多了几分阴戾和压迫感。
江城活阎王把那疯子的集团高层都抓了,还持枪闯婚宴,闹这么大阵仗,就是为了抢个娇弱病美人?
这是什么惊天大瓜?
丁时也垂着的眼眸看不出任何的情绪,谁也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裴厌又吸了一口烟,神色晦暗不清, 他花了大手笔绑的这些人全是他手底最重要的存在,若是他不救他们,这疯子也不用混了。
只不过.........这些玫瑰,真他妈碍眼。
裴厌伸手拿起婚宴上的火烛,然后动作潇洒的扔在了玫瑰花海中,又把未燃尽的烟头随意的丢在另一侧花海里,红色的火焰燃烧着鲜艳的玫瑰花海,火红逐渐扩散,吞噬着如血的玫瑰,是极致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