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鸢这个女人很危险,你把她放在身边两年了,表面看咱们的产业和生意都很正常,可暗地里却暗潮涌动,可无论怎么查都查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怀疑她跟这些事有关系。”
“她是真的失忆了吗?”
听到这里丁时也握着鼠标的手霎时一紧,筋骨分明的手背爆出了一股明显的青筋。
他腾地一下站了起来,人体工学椅撞在桌子上,发出“咚”的声响。
中年男人被吓的抖了一下,恰好对上丁时也冷峻的侧脸 ,面前的男人眉眼冷清,银色无边框眼镜令他带着一股斯文的气息,可那一切不过是表面罢了,这人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冷的如坠地狱。
看似暗夜这个庞大的犯罪集团是由他们几个当家掌管的,可实际真正的掌权人无疑是丁时也,手段最黑,心思最重的也是他。
“这是最后一次,以后若是还有谁敢妄议我的未婚妻,我丁时也绝对不会再念情分了。”
中年男人被丁时也的话震的什么也说不出来。
自己没想到,他连查都不去查。
甚至对她就这么信任吗?鸢是多狡猾的女人啊。
可话已至此,他要是再说的话,男人很清楚,丁时也不是在开玩笑,是真的会要他的命。
等中年人走后,丁时也重新坐在了椅背上,镜框下的黑眸深深浅浅的看不清情绪,低声的呢喃道:“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小鸢儿就算是装,也得给我继续装下去。”
“至于集团,她想毁就毁吧。”
还有一个月他们就会举行婚礼了,所以哪怕再装一个月,就好。
等丁时也回到玫瑰庄园的时候,就看到庄园窗前的珠帘被错落的卷起,山间纷飞的雪花,有些还落在了女人的发丝上。
温絮就坐在那里,身上披着宽大的米色毛衣外套,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敲击着桌面,脖颈曲线和单薄的脊背都有种形销骨般病态的柔美。
尤其随着女人敲击手腕的动作,她那突出的节腕骨是晃眼般的好看。
丁时也的眸光变得柔和了起来喊温絮:“小鸢儿。”
温絮听到声音抬起头,洁白精致的面孔露了出来。
额边发丝乌黑,杏眼清澈灵动,肩颈下巴瘦削,露出的皮肤就跟浸了牛乳一样,自带的粉嫩唇色自然微抿,说不出的乖巧,仿佛就像是跟这庄园里零落的大雪融化在一起。
三年后的温絮变得比以前还要惊艳,美的夺人眼球。
不过就是太瘦了,带着些病弱美人的感觉。
见丁时也进来,温絮的眸子眨了眨,清甜的唤他:“阿也。”
女人话音刚落,高大的男人将女人紧紧的抱在怀里,贪婪嗅着她的气息,很是满足的闭上了眼:“小鸢儿,别动,让我抱一会。”
丁时也这一生只觉得太漫长,却没想过有温絮的这三年来,时间竟过的这么快。
温絮还真的就没有动,只是看着银装素裹的山峦,原本水灵的眸子是跟雪地里一样冰寒的温度。
远处的雪山顶上,裴厌的黑色大衣积落了一层雪,他死死的盯着庄园里让他睚眦欲裂的一幕,银质的打火机卡在虎口,手背青筋凸显。
裴厌一直接在打听她的消息,可最近他唯一一次打听到关于她的消息却是,他珍视如命的小姑娘要嫁给丁时也,更让裴厌几近要疯掉的是......
他的小姑娘——
不是被迫,是自愿的。
他不顾所有人的阻拦,来了丁时也的地盘,却亲眼见到这让他心死的一幕。
这个世界上当真没人能像她一样,拉他回人间,又推他回地狱。
姜南把伞打开,睫毛颤了颤,黑色的伞举在裴厌的头顶。
没想到,厌哥冒险来到这,不相信那就是真相的他,竟亲眼见到他怎么也不愿意相信的事实。
姜南真的很心疼厌哥。
裴厌看似风光,成为了跺一跺脚就可以让整个江城闻风丧胆的人物。
可这三年厌哥过的是怎样的日子,除了他没有人能明白。
没有嫂子的每一天,厌哥都得靠药物才能睡眠。
可现在,嫂子她.......不要厌哥了。
垂着眸子的温絮感受到一股灼热的视线,那眼神让她熟悉到呼吸一滞。
温絮下意识的抬眼就看到雪山上站着的高大男人,他的脸被黑伞遮挡了一半,离得远了还有些模糊。
他的指尖还掐着一点猩红,另一只手还把玩着银质打火机.......
那是她送给阿厌的。
阿厌他怎么会来这里?这很危险,他不知道吗?
温絮的心都停了下来,怕让裴厌看出来,也怕丁时也察觉,她连忙垂下了眸子,如蝶羽般的睫毛颤的很厉害。
她了解阿厌,若知道她不是自愿的想跟丁时也在一起的话,他会什么也不顾的把自己抢回来。
现在他站在那,没有动的原因,无非就是,认为自己是喜欢丁时也的。
在阿厌的心里,永远是自己的快乐最重要,要不然以前也不会那么自卑的要把自己推开。
可温絮不知道的是,那是以前的阿厌,而不是现在的活阎王。
温絮不想他有事,于是闭上了眼抿着唇,垂着的双手抱上了丁时也的腰间,嘴角还扬起来,眼睛弯弯的,看起来是满满的幸福感。
姜南的心咯噔了一下,很是担忧的侧头看向裴厌。
虽然有黑伞遮挡住了山间的大雪,可裴厌在雪中待了太久,还是有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了他的身上,雪花在接触到他的体温后化成了雪水,顺着下颚线流到了脖子上,直到划到内里。
他眉头紧紧的蹙着,眸子墨色翻涌,如鸦羽般的睫毛上挂着水珠,脸颊和脖颈一片湿润,锁骨的皮肤在雪水的润泽下晶莹剔透,近乎透明。
裴厌长了一副绝顶的好相貌,光是站在这就成风景。
只不过现在的他看上去就像是........要碎掉了一样。
现在的厌哥想要在丁时也的手上抢走嫂子也不是不能做到,毕竟三年后的裴厌可是江城人人敬畏的活阎王。
可姜南了解裴厌,如今在见到嫂子是真的心甘情愿,是真的会为了她幸福,放手的。
过去的裴厌就因为自卑,哪怕再爱嫂子也会强忍着痛苦一遍遍的推开她。
姜南颤着声音:“厌哥,别看了,咱们走吧。”
“姜南,那疯狗有我好吗?”
姜南一怔随后很快的回答:“当然没有,那疯狗可是F国最大的犯罪头子,心最黑最坏了。”
裴厌的桃花眼微敛,薄唇透着恣肆:“既然这样,那我就把她给抢回来。”
姜南震惊的看着他,厌哥他......
“可他们月末就要在这所庄园里结婚了......”
裴厌侧过头,眼神里透着极致的执拗和疯狂:“结婚?呵,要是新郎死了的话,我家小姑娘拿什么来结?”
大雪飘飞的山顶中,他的嗓音也像是加了冰块的伏特加,清冷微哑。
裴厌眸光微敛,絮絮,这次你休想再把我给抛下。
姜南因震惊眼睛都瞪圆了,但还是为裴厌的决定而开心,把嫂子抢回来这个想法他举双手双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