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林楚云来接李文健的时候李若风也起来了。
她双手一把穿过他敞开拉链的外套抱着他的腰,脸埋在他胸口蹭了蹭,嗅着他的味道。
林楚云搂着她的腰说:“今天冷了些,穿厚一点的衣服。”
李若风说:“那你也不穿厚的?”
“我身体很强壮。”
她去摸他的手,果然暖暖的。他的手比她大许多,抓起来又实在又舒服。
早上很赶,两人并没有什么时间温存,但是每当在一起却又是无比幸福的。
或许是感觉太幸福,她总是害怕,害怕失去他。
她抱得太紧,林楚云也回抱着她,他笑着说:“我不会跑。”
他的笑容如同这冬日的阳光,把她内心深处的黑暗都照亮。
随后,她送他和李文健下楼上了建光的车,她便去隔壁小区跑步,建光回头再载她去霞光路。
她昨天在制衣厂买的衣服拿了回家,林楚云的要洗了才给他穿,建光这件外套刚也拿下楼放在车上。李若风让他把车停在路边试试衣服合不合适,不合适还能拿回去换。
建光长得眉清目秀,但肤色也是健康的黝黑,衣服很适合他,穿着很帅气也很精神。
“多谢李小姐。”建光腼腆地说。
今早她和建光去吃了牛腩面,她吃了一碗,建光吃了三碗。
网店和直播间最近生意都不错,工作室的两个小姑娘忙得不亦乐乎。
工作室的门口向南,二楼室内可谓是冬暖夏凉,非常舒适。
三个人忙忙碌碌就过了一早上,林楚云给她打了电话,说中午不回家吃饭,她也就不想跑来跑去,也给冯婶打电话说中午不回去了,让她不用做他们的饭。
临近中午,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
李若风在霞光路口上了那辆墨绿的宾利,于木把车开到了南城一间日式料理餐厅门前。
入口是宽大的铜门,里面是清幽园林,木系的风格,各式独特的吊灯,雅致舒适。
这里地点有点偏,可一看就是高消费的地方。
她跟随在于木身后走进几到走廊尽头的一间雅间,于木推开房门,恭敬道:“李小姐,请!”
里面只一人,正对着矮桌盘膝而坐,李若风进门后,身后的门便拉拢了。
秦见安穿着一套粉红的西装,衬得他那张白皙妖冶的脸更娇妍了几分。他是真美,眉目如画,唇红齿白,就算是女人也少有能与其抗衡的。
他冷冷淡淡说:“坐。”
李若风在他对面坐下。
他指了指餐牌:“吃什么自己点。”
李若风没有吃过日本菜,便点了一个纯素的豆腐饭套餐,秦见安点了三份日式小菜和饭团。
李若风问:“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秦见安眼尾上挑,直直地看着她:“你倒是淡定。”
李若风笑了下:“我跟你无怨无仇,你没理由害我。再说,如果你害我,你怎么向楚云交代。”
秦见安冷笑:“看来昨天还真是小瞧你了。”
李若风若无其事的样子:“也不算吧,我很多时候确实是挺蠢的。”
秦见安:“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
李若风点头:“你讲我就听。”
秦见安神色冷清,他看着手里的一杯茶,沉默了好一会,思绪仿佛飘远了。
三十多年前的清城,有许多世代种茶为生的人家,而其中的秦家因为经营有道,渐渐积累了丰厚的家产。然而秦家只有一个独生女,而且是老来得女,自然是像掌心的宝贝般呵护着长大。
女孩叫秦晚。
秦晚自小便天生丽质,非常貌美,追求者众多,但她一直被秦父秦母保护得很好,所以极少接触到社会上的复杂人心。
秦晚长到二十岁时爱上了一个青年,那青年很善于伪装,表面对秦晚关怀备至,他在秦父秦母面前伪装成一个真诚厚道的人,很快就取得了两位老人的信任。
也因为秦父没有儿子,他的弟弟一直觊觎着他的家业,因此让秦父生出了一个想法。
陆浩青长相英俊,风度翩翩,但他的家庭条件很不好,他的母亲守寡把他拉扯大,没有兄弟姐妹,他上大学的费用都是靠他们母子打工攒的。
虽然门不当户不对,两位老人还是给他们举办了婚礼,并且把秦氏交给他管理。
婚后秦晚很快怀了孕,她怀孕七个月的时候去医院做孕检时认识了林楚云的妈妈许向初,许向初当时怀着林楚云,只五个月,两人成了好朋友。不过彼此住得距离有点远,只时不时见面。
陆见安五岁时的一天,一个叫裴雅的女人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到他们家,声称那个孩子陆长明是陆浩青的儿子。裴雅说她和陆浩青是大学的同学也是情侣,当时她因为怀孕所以退学了,但是过去这些年他们俩一直没断过。
秦晚震惊过后质问陆浩青,显然陆浩青是默认的,秦晚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秦母听见消息后当即晕倒,几天后就去世了,秦父也因此病倒了。
待处理好秦母的后事,秦晚带陆见安回到家,却发现,裴雅和她的儿子已经鸠占鹊巢,连家里的佣人都称他们母子为太太和少爷。
秦晚上楼和裴雅扭打起来,她本就柔弱,根本不是裴雅的对手,反被裴雅打了几巴掌,陆见安上前去帮他妈妈,却被陆长明推下楼梯摔断了腿,秦晚也被气晕了过去。
之后陆浩青以她有精神病为由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关了整整五年,秦父因此中风也被送去了疗养院。
陆见安被陆浩青留了下来,他腿伤好了以后身子却很弱,经常生病。只要他一生病,裴雅就让家庭医生每天给他打针吃药,他不喜欢打针吃药,所以后来他生了病也不吭声,但那女人还是会叫医生给他打针,逼迫他吃药。
而陆长明天天明里暗里打他,抓老鼠塞进他的裤子里,往他的饭菜里吐口水,冬天的半夜里提着一桶冷水进他房里掀开他的被子照着他的瘦弱的身子就淋了下去,为此他高烧了几天,差点就丢了命。
整整五年,他身上的皮肉就没有完好过。
那个女人在陆浩青面前总是一副贤淑的样子,说是他自己顽皮弄伤的。
对于这些,陆浩青不可能完全不知情,或许他只是装作不知道。
那期间,许向初去找过秦晚几次,但每次都被告知秦晚出国旅游了,没多久他们夫妇也出意外去世了。
秦晚在精神病院被关了五年后终于找到了机会逃跑出来,她不敢回家,怕被陆浩青发现再抓她回去,甚至不敢去见五年来她日思夜想的儿子。
她偷偷回了秦家,却发现那里死寂一片。
她想了许久,想到了许向初,于是她去了林家,可是彼时许向初已经去世了四年,她见到了十六岁的林楚天。
早年她是见过林楚天的,也来过林家,那时他还小,才十岁左右,但是已经有了很强的办事能力,因为他的父亲林君慕是把他当接班人来培养的,家里的生意经常由他说了算。
而十六岁的林楚天已经显示了他沉稳和处变不惊的气势。
他收留了秦晚,听了她的遭遇,很快便和她商量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