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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秦以后王朝的周期性崩溃(1 / 1)


关于“封建”与“郡县”的2000年争论

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一个激烈的争论。那就是到底是先秦的那种“封建”制度好,还是秦始皇之后的郡县制度好。

这个争论在中国历史上是很有名的,争论了差不多2000年。西晋著名学者陆机是支持封建制的,他认为三代时期的封建制好。好在哪儿呢?在封建制时代,“民有定主,诸侯各务其治”,民众各自有稳定的统治者,这些诸侯对民众不会像地方官那样残暴,因为这是他们的世袭领地,他们要追求长远利益。“为上无苟且之心,群下知胶固之义。”在上者没有苟且之心,百姓也很团结。而相比之下,郡县制下的长官的眼睛只盯着上面,他们的利益只在于升迁,反正我三五年就走人了,因此很急于出成绩,很容易干出暴虐百姓的事。用陆机的话来说就是“五等之君,为己思治;郡县之长,为利图物”。五等之君就是诸侯,他们的治理是为了自己。而地方官则是为了皇上,很容易贪污腐败,“百度自悖”。而且,在封建制下,如果一两个小国出现问题,也不会蔓延到全天下,即使出现内乱,受害的只是局部。而大一统的郡县制时代,一处有乱,则天下大乱,无处能免。

这是一派。

当然还有另一派,赞同郡县制。比如柳宗元曾经专门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叫《封建论》。他的看法和陆机截然相反。他认为,大一统专制的郡县制度下,可以更公平地选拔人才,因为人才是流动的、竞争的。有能力的人容易脱颖而出,被任命为官员。而封建制下,诸侯都是世袭的,不管你有没有能力,你都是统治者。柳宗元的话是“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只有让有能力的人当官,没能力的人被管理,这个社会才能平安。

另一点,柳宗元认为即使从防止叛乱的角度来考虑,郡县制也要比封建制好。秦、汉、唐三代,“有叛民无叛吏”“有叛国无叛郡”“有叛将无叛州”,就是说,官员都是向着皇帝的,即使天下大乱,官员也基本不会叛变。而在封建制时代,周代后期,各地诸侯都不听天子的,天子对此什么办法都没有。

那么,这两种制度到底各有什么长处和短处呢?

我们来比较一下秦以前王朝的寿命和秦以后王朝的寿命。

从秦始皇建立皇帝制度后,中国历史上,每个王朝建立之初,都梦想着自己一家一姓永远统治下去,所以秦始皇规定自己以下的皇帝依次称二世、三世……梦想能传至万世而无穷。到了最后一个王朝,统治者更是动不动就称,“我大清亿万年无疆之运”,如果非要给我们爱新觉罗家的统治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亿年。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历代皇帝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我们上几章讲过,皇帝们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威胁皇权的因素,让天下永远在自己一家人手里。

然而,很不幸的是,秦制下没有一个王朝能达到这个目标。秦朝统一之前,中国王朝寿命都不短。夏、商各500年左右,周朝约800年。

然而,秦代之后,王朝的寿命明显变短。从秦到清,中国历代统一王朝的寿命都远低于三代。我们来直线数一下,秦朝的寿命是15年,西汉是215年,新莽也就是王莽建立的新朝14年,东汉195年,曹操建立的曹魏是53年,西晋是52年,十六国(从西晋灭亡算到北魏统一北方)122年,北朝包括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五朝加起来142年,南朝东晋103年,宋、齐、梁、陈加起来169年,隋37年,唐289年,五代的五个朝代加起来53年,北宋167年,南宋152年,元97年,明276年,清267年。如果我们按传统算法,南北朝时期以东晋和南朝为正统,五代时以北方王朝为正统,则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23次,从秦到清2132年,每个王朝平均存在92年。

因此,王夫之认为,“郡县之制”实际上是不利于皇帝的。“秦、汉以降,祚不永于商、周;……郡县者,非天子之利也,国祚所以不长也。”(《读通鉴论·卷一》)秦汉以后,王朝的寿命远不如商周。看来郡县制这个事,其实是不利于最高统治者的,导致他们享国时间大大缩短。

中国会频繁地改朝换代,一个重要因素是频繁的农民起义。自秦始皇以来,每隔百十年,华夏大地上就会有一次大的农民起义来“沉重打击地主阶级的统治,部分地调整生产关系,迫使后继王朝调整统治政策,推动历史前进”。那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我们耳熟能详:陈胜吴广、红巾黄巾、黄巢赤眉、瓦岗寨梁山泊、李自成洪秀全……除去这些大型起义之外,地区性、局部性的起义更是遍布中国历史的每一页。据学者们统计,仅清代,清初以后200多年间,《清实录》记载的农民起义在300次以上,平均每年一次还多。

中国历史还有一个规律,就是建立在大规模农民起义基础上的王朝一般都十分长寿。我们前面提到,秦、隋和元都在漫长的分裂后实现了统一。但秦朝只存在了15年。而接下来建立在秦末农民大起义基础上的西汉王朝却活了200多年。隋37年而亡,而接下来建立在隋末农民大起义基础上的唐朝也是200多年。元只存在了不到100年,而分别建立在元末农民大起义和明末农民大起义基础上的明朝和清朝存续时间都超过200年。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秦、隋、元前面,没有一个农民大起义来彻底打碎旧的社会结构。而接下来的长寿王朝,都是在农民大起义的基础上建立的,这些农民起义把原来的社会破坏得很彻底。这就是所谓“大乱达到大治”。[1]

而全国范围内的大型农民起义也是郡县制下的独有现象。封建制下从来没有发生过全国规模的农民起义。夏商周三代,只有一个小规模的“国人暴动”,而且暴动的目的不是推翻周朝,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夏商周三朝的政权变化,包括西周变为东周,都与农民起义无关。而大一统郡县制建立不过15年,中国历史上第一场大的农民起义,以陈胜、吴广为代表的秦末农民大起义就轰轰烈烈地发动起来了。

在古代,中国学者热衷对比封建制和郡县制。近代以来,西方学者则喜欢探讨中国的大一统与欧洲式的分裂各有什么优缺点。

在启蒙时代之后,欧洲学者关于这一点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随着环球航道的开通,一些传教士来到了中国,在这里的所闻所见带给他们很大震撼。当时欧洲四分五裂,战争连绵,中国却是个统一的大帝国,几千年来一直延续着一种文明。在传教士看来,中国有贤明的君主、良好的法律、健全的行政机构,比欧洲强太多了。传教士在发往欧洲的信中,对中国大加赞赏,还把中国的“四书五经”翻译到了欧洲。因此,欧洲文化界的许多著名学者都对中国文化大感兴趣,在欧洲掀起了“中国热”。

当然,还有一类学者认为欧洲模式更好,他们认为,中国大一统有利于稳定,但是容易造成文明的“僵化”。而欧洲的动荡纷争,有利于保持文明的活力。因此,这些学者对中国有一种听起来让人很不舒服的评价。孟德斯鸠说:“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专制的原则是恐怖,专制的目的是平静。”英国历史学家麦考莱(Macauy)将中国文明比拟为《格列佛游记》里的“斯特鲁布鲁格人”,也就是一种奇特的长生不老之人。他们虽然垂垂老矣,但是永远无法死去,深陷在痛苦中不得解脱。麦考莱在论文中说:“为了避免中国的命运,欧洲付出了1000年野蛮生活的代价。”这个代价在他们看来是值得的。毫无疑问,这些说法都带有明显的“西方中心论”的色彩。

其实,我们提到的这两个争论,封建制好还是郡县制好,中国式的大一统好还是欧洲式的分裂好,本质上是一样的。因为欧洲分裂时代,也就是封建制时代。从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就是贵族分封、小国林立,和中国周代一样。因此,这两个争论实际是一个争论,那就是封建制和大一统郡县制各有什么优劣。

我们在前面对比了中国历史内部的周制和秦制下王朝的寿命。接下来我们不妨放眼世界史,对比一下大一统郡县时代的中国与中世纪的欧洲以及明治维新前的日本。我们会看到,中国历史上很多现象是其他国家没有或者罕见的。

第一,世界史上极少出现中国这样频繁的“改朝换代”。如果我们只读中国史,也许会以为改朝换代是人类历史发展之常态和必然。但是你看一下世界史,就会发现并非如此。日本是万世一系,从上古神话时代到现在,日本的天皇始终是一个家族。西罗马(共和加帝国)立国近千年,拜占庭帝国享国近千年。英国自1028年威廉一世诺曼征服后至今,国王都是威廉一世的后人。只不过英国的王位继承不是中国式的严格的父死子继,而是掺杂了父女关系,兄弟关系,外孙、外孙女关系,以及堂兄弟关系。从不严格的意义上说,英国王位也可以说是千年一系了。

有人说,不对,你不懂英国史,英国历史上1000多年一共经历了9个王朝呢,也是频繁改朝换代。其实欧洲史上的这些王朝和中国王朝的意义完全不同。英国的王朝基本上都是由于上一个王朝的末代国王绝嗣,由亲戚入继大统,才导致改朝换代。比如征服者威廉登基后开创了诺曼王朝,王位先后传给他的两个儿子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三王之后,“绝嗣断统”,断绝了男性继承人。于是亨利一世的外孙继位,称亨利二世,开创金雀花王朝。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本是法国的安茹伯爵,纹章以金雀花为图案。金雀花王朝传了8代,最后一位国王理查二世被他的堂弟亨利四世发动宫廷政变夺取王位。新上台的亨利四世是兰开斯特公爵之子,新王朝因此而得名“兰开斯特王朝”。欧洲其他国家的王朝更替,也都属此种情况。但这种王朝更替,只相当于中国一个大王朝内部的纷争,而不是中国式的改朝换代。

中国式的农民起义,也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略略翻一翻世界史,人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规律似乎主要在中国有效。西方的农民起义为数甚少。西欧从8世纪起,史书上才出现农民起义的记载,从那时起到16世纪的800年间,几十个国家里数得上的农民起义总共不过七八次。西方没有一个王朝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西罗马(共和加帝国)一共存在了近千年,内部矛盾也曾十分尖锐,但没有发生一次导致改朝换代的全民族革命。

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中西农民起义的性质完全不同。中国的农民起义使命是改朝换代,规模巨大。而西方农民起义则更像是一种社会运动,破坏性远较中国为小。1024年的法国布列塔尼起义,以恢复古老的村社制度为目标。997年,诺曼底农民举行过一次大起义。一位编年史学家记载说,这次起义的原因是农民要“按自己的法规来使用森林附属地和水源”。

中国历史的一个独特现象,叫“皇帝梦”。在中国,成为皇帝没有门槛,谁都可以做,因此有一句话叫“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在中国历史上,乞丐、流民、士兵、权臣、异族,在皇位面前人人平等,都有机会成为“太祖高皇帝”。因此陈胜说出了那句著名的豪言壮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然而在欧洲,王侯将相确实是有“种”的,要做国王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必须是贵族出身。因此欧洲的几十顶王冠,一直是在天潢贵胄间传来传去。在欧洲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中国这样一个农民振臂一呼、揭竿而起,就“杀到东京夺了鸟位”的情况。

日本也是这样。王学泰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说:“一位同事曾向日本学者请教,日本人有没有想当天皇的?那位日本朋友很惊讶,说那怎么可能呢?天皇是神啊。”言下之意普通人怎么能当天皇呢?日本历史基本和欧洲一样,也是封建制,贵族一直是贵族,武士一直是武士,老百姓一直是老百姓。印度更是这样,印度实行种姓制度,各种姓之间不能通婚,低种姓的人做国王是不可想象的。所以,动不动就来场农民起义建立新王朝这个事,全世界范围内只有中国有。

[1]参见许平中《王朝盛衰兴亡、国家分合交替之谜新解》。

中国历史上人口的大起大落

前面我们讲了中国历史的独特现象:频繁的改朝换代,频繁的治乱循环,频繁的农民起义。

如果政治动荡只局限于政治家之间的争斗和残杀,其实无论多乱也没什么了不起。但问题是,中国历史上的频繁动荡还导致了另一个引人注目的情况,那就是人口数量的大起大落。

中国历史上,和平时期的人口密度一直是比较大的。因为中国中原王朝均建立在稳定的农耕生活方式之上,加之祖先崇拜和多子多福观念,中国历史上人口密度大部分时间是高于西欧的。

然而中国史书上记载的人口数字又经常减少,而且是非常剧烈地减少。如果只读“二十四史”,读那些人口数字的变化,你肯定会被吓得睡不着觉。

《汉书》说,“汉极盛矣,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有整有零,非常精确。也就是说,汉代的人口高峰是近6000万人。

然而到了三国时期,人口变成了多少呢?唐代杜佑写《通典》的时候,综合《三国志》裴松之的注释,以及晋代《帝王世纪》的数字,也得出一个非常精确的人口数字:“七百六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只有人口极盛时的1/8。从字面上来理解,7/8的人口消失了。

隋朝的人口高峰,正史记载是4600多万,经过威武雄壮的“隋唐演义”,正史记载,唐代建立时人口有1000万左右,只剩下隋代的1/5。

到了开元盛世,唐代人口达到最高峰,正史数字是4844万,然而安史之乱一来,人口又剧减70%,降为1692万。

可见,人口动不动就被消灭百分之七八十,甚至接近90%。这实在太吓人了。

当然,我们要看到,正史记载的数字,往往是官方掌握的户籍资料反映出的数字,并不完全准确。第一,这些数字大部分体现的是中原汉族地区的人口变化,而忽略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情况。第二,动乱时期,很多流亡人口往往没有体现在官方户籍之中。

所以近年以来,学术界对正史数字进行了很多修正,其中公认学术水平很高的是葛剑雄先生主编的六卷本《中国人口史》。这部人口史的统计分析全面而深入。比如讲到三国时期人口,葛剑雄先生论证说,这一阶段的户口漏计和隐匿相当普遍:世家豪族荫附了很多户口,同时屯田生产者不列入郡县编户,再加上没有统计的少数民族人口,东汉三国间的人口谷底应该是2300万左右,而不是767万。

不过,即使按修正后的人口数字,其变化幅度仍然是很惊人的。东汉从人口高峰6000万,降到2300万,也已经减少了60%。

我们在这一章,不妨就参照这部多卷本的《中国人口史》,梳理一下中国历史上人口变化的脉络。

秦始皇统一全国的时候,中国人口接近4000万,秦汉之际,降为1500万~1800万,损失率为一半多。

西汉末的公元2年,中国人口达到6000万,成为人口史的高峰之一。然而王莽之乱和东汉初的战争让人口又降到3000多万。东汉后期(永寿三年,157年),再一次突破6000万。三国时期,人口损失达到60%,至2300万。

魏晋南北朝,人口多次出现起落,北方地区在十六国期间,人口最低点只有500多万,[1]只及原来的1/4,损失了3/4。

隋大业五年(609年),人口恢复到6000万。隋唐易代战争让人口再次损失超过一半,唐初中国人口只有2500万。

唐代在安史之乱前的755年,人口增长到8000万左右,达到新高峰。安史之乱使全国的户口数从891万户锐减到大历中期(770年左右)的130万户。人口损失当然没有这么夸张,但是幅度也非常巨大。

南宋和金的经济恢复使13世纪初全国人口(也就是宋、金、西夏、大理等)加到一起超过了1.4亿,成为中国人口史上第三个高峰。但是宋元易代,使得北方人口损失高达80%,只有1000万。[2]1290年,全国人口降为7500万。[3]

明初人口不到6000万,17世纪突破2亿。明清易代损失40%,清初时为1.2亿,康熙时恢复至2亿,乾隆时3亿,道光三十年(1850年)时创造了4.3亿的新高峰,之后经历了太平天国后又损失了1亿。

读了这些数字,你不难明白为什么中国会有所谓“离乱人不如太平犬”的说法,明白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痛苦,以及中国人为什么盼望和平统一。

确实,中国历史上战乱之中的悲惨场景,实在是太触目惊心了。目睹三国动乱浩劫的仲长统说:“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那些著名的大城市都成了空城没人居住,走上100里地不见人烟的情况,在各地非常普遍。袁谭为青州刺史时,“邑有万户者,著籍不盈数百”,很多县人口只剩原来的百分之几。曹丕称帝时,“人众之损,万有一存”,一万个人只活下来一个。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但曹操的名句“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却并非夸张,而是写实。

在中国历史上,最惨的一个省是四川省。南宋时期,四川经济非常繁荣,户数为259万户。宋元之际的战争中,“蜀人受祸惨甚,死伤殆尽,千百不存一二”,元朝建立后的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四川户数不过9万余户。这还不是最惨的,其后更有名的是明清易代时的“张献忠屠蜀”。“张献忠屠蜀”只是一个代表性的说法,事实上导致当时四川人口大量损失的,除了张献忠的军队外,还有其他军队以及饥荒、瘟疫、虎灾等多重因素。具体人口损失情况,《中国人口史》认为是从崇祯三年(1630年)的735万,降到清初的50万,也就是说,超过90%的人都死亡了。[4]当然,人口损失不可能是均匀的,所以部分地区的人已经基本死绝了。南明兵部尚书李乾德在答孙可望信中说,他所见的四川,已经不是人间景象,而似乎是在阴间:自从进入四川,只见遍地是荆棘塞道,万里人烟断绝。荒野之中,只有野兽成群,不见人类踪迹。偶尔见到一两个幸存下来的人类,又都是五官残缺,割耳截鼻,缺手断脚之人,看上去像妖魔鬼怪,让人感觉不是行走在人间。康熙六年(1667年),朝廷委派的四川巡抚张德地抵达四川之后向皇帝汇报说,对四川很多地区来说,他只是个空头巡抚,因为事实上已经没人需要他来管理:“四川有土无民。”

那么,封建制下人口变化情况如何呢?

虽然三代时期人口数据很少,但大多数人口史学家都推测,三代时期,也就是夏商周时期,包括充满战乱的春秋战国,也没有这样剧烈的大起大落现象。从西周、春秋到战国,人口变化的趋势是持续增长的。

如果说中国三代的人口数据不详细,不足以说明问题,那么我们来看看欧洲。欧洲封建制下小国林立,相互之间的战争打了1000多年,人口有没有这样的大起大落呢?

也没有。

我们来看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Angus Maddison)的一部很有名的作品《世界经济千年史》(The World Eanomy: A Millennial Perspective)。这本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页中,有一份2000年间西欧人口变化的统计数字。

公元元年,西欧人口2470万。200年,2760万。400年,2290万。600年,1860万。800年,2040万。1000年,2541万。1200年,4088万。1300年,5835万。1400年,4150万。1500年,5726万。1600年,7377万。1700年,8146万。1820年,13288万。1998年,38839万。

我们把这个数字做成图表如下。

欧洲人口变化图(公元元年~1700年)

麦迪森在分析西欧的人口变化时认为,造成人口损失的因素是灾荒和传染病,他并没有提到战争。从这张图表上可以看出,西欧人口下降出现在两个时段:第一次是200年~600年,第二次是1300年~1400年。为什么出现在这两个时段呢?第一个时段的人口下降是罗马帝国的衰败导致的,第二个时段则是黑死病导致的,此后人口变化又开始呈现为上行曲线。

薛涌说:

欧洲公元二〇〇年前的人口发展,是罗马帝国前两百年最繁荣时期的写照。自此之后,人口不断下降,反映着罗马帝国的衰落。这种下降趋势,一直持续到公元六〇〇年,其间并没有因为日耳曼人的入侵和西罗马的灭亡而出现大的波动,说明“野蛮人”的入侵并没有加速人口的衰减。从公元六〇〇年开始,人口呈加速度的反弹,到一〇〇〇年时几乎接近了罗马帝国鼎盛期,一二〇〇年则远远超出罗马帝国的鼎盛期。到一三〇〇年,西欧人口竟比罗马帝国的高峰时期人口还要高出一倍多。一四〇〇年人口的下降,则体现了十四世纪中期黑死病所造成的祸害。这时正好也进入了文艺复兴时代。[5]

也就是说,欧洲历史上的两次大的人口下降,主要都不是因为战乱。我们把这个数字和中国人口数字进行对比,可以得到下面这张图。

中西人口发展对比图[6]

虽然麦迪森认为,这2000年中,欧洲人口变化的步伐很不均匀,然而如果和中国一比,西欧人口的变化曲线就显得过于平滑了。

秦晖先生总结说:

中国人口繁荣时期增长比欧洲快,而崩溃时期的剧减更是骇人听闻。相比西方人口下降三分之一的灾难程度,中国不仅灾难频率更高,每次灾难的程度,如果我们相信史书的说法,也要高出一倍以上。……所有这几次“封建”欧洲史上的大难,都与“改朝换代”无关。

西方的人口下降主要表现为瘟疫,次数比中国少,下降的幅度也没有中国大。[7]

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充满了战争和动荡,给民众造成沉重的负担和不断的痛苦。高层政治也一样充满阴谋、血腥和野蛮。那么,为什么欧洲历史上的人口损失不如中国剧烈呢?因为在封建制下,天下并非一统,战争通常局限于局部,不会造成全面的破坏。

郡县制下,在承平时代,对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保障显然要比封建制下好得多,这是郡县制的优势。因此,中国的人口密度通常大于欧洲,人口曲线也通常位于欧洲人口曲线的上方。但是一旦政治秩序崩溃,带来的破坏是全面而剧烈的。

正如中国宋代学者罗泌比较郡县制与分封制时说的:“建封之时,一人纵以失德于上,而万国之中,各有政化,闻者得以兴起。郡县之世,一人失德,则波颓瓦解,而四海共罹其祸。”封建制下,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失德,只能影响天下的一小部分。郡县制下,最高统治者一个人的错误,需要全体臣民共同承担,因为你想躲都没地方躲。

[1]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第一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第473页。

[2]葛剑雄主编的《中国人口史》认为金亡时人口下降了87%,见第三卷,第383页。

[3]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第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第621页。

[4]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第四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第446页。

[5]薛涌:《“黑暗时代”不黑暗:中世纪的再发现》,《书城》,2011年第9期。

[6]中国部分数字如下:前221年,4000万,前202年,1650万(《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312页)。2年,6000万,36年(建武十二年),3290万(《中国人口史》第一卷,411页)。157年,6000万。220年,2300万。300年,3500万(《中国人口史》第一卷,458页)。320年,1600万(北方十六国期间,最低点人口只有500多万,《中国人口史》第一卷,第473页。东晋初时人口1000万,《中国人口史》第一卷,464页)。520年,5000万(《中国人口史》第一卷,475页)。609年(隋大业五年),6000万。618年,2500万。755年,8000万(《中国人口史》第二卷,182页)。770年(大历中期),3000万。980年,3540万(《中国人口史》第三卷,621页)。1100年,1.43亿(《中国人口史》第三卷,621页)。1130年,9000万(《中国人口史》第三卷,621页)。1207年,1.4亿(《中国人口史》第三卷,621页)。1290年,7500万(《中国人口史》第三卷,621页)。1630年,2亿。1644年,1.2亿。1700年,2亿。

[7]秦晖:《为什么人们厌恶帝制》,《南方周末》。

为什么秦之后不停地治乱循环

为什么秦以后会出现频繁的王朝兴废,人们有很多解释。

中国传统史书的解释将此归因于人类的意志力,或者说皇帝的素质问题。说历代开国皇帝都是艰苦奋斗出来的强人、雄主,很厉害,所以制定了很好的制度,解决了很多问题。然而后来的皇帝都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越来越软弱,越来越昏聩,终于亡国。这就是所谓的“黄炎培定律”:

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从万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时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由少数演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1]

但是这解释不了为什么世界上有些国家没有中国这种规律性现象。传统时代,各国统治者大都是长成于深宫之中、妇人之手,但为什么大部分国家没有如此频繁地改朝换代呢?

第二种解释是气候原因。说中国历代王朝衰亡,往往是因为遇到了像“小冰河期”之类的气候灾变。有的时候,中原赤地千里,或者洪水遍地,民众没有饭吃,只好起来造反。另一些时候,草原雪灾严重,牲畜大量死亡,游牧民族策马南下,抢得顺手,就推翻了中原王朝。

但是这个解释实际上也是讲不通的。秦晖先生说,气候变化应该是全球性的,然而西方历史上的盛衰与中国传统时代的治乱却明显并不同步。中国两汉之际大乱时,西方却正值繁荣的“罗马和平”。西方于六七世纪之交发生第一次鼠疫大灾难时,中国正值“贞观之治”。全球性的小冰河期怎么解释这些相反的事实?中国历史上一二百年就有一次大乱,难道唯独中国历史上每隔一两百年就出现一次小冰河期吗?

所以这种气候变化,与中国历史上的战乱偶尔会有一两次吻合,但是放宽在历史整体背景下观察,是不成规律的。

第三种解释则是周期性的“土地兼并”惹的祸。

据说每个王朝建立之初,因为农民战争消灭了大量地主,所以土地平均分配了,农民生活好过了点。但是每到王朝中后期,因为贫富分化,又会出现严重的土地兼并,大部分土地都被少数地主占去了,所以贫民“无立锥之地”,只能给地主做佃户。而周扒皮、黄世仁、刘文彩这类恶霸地主,又把农民压迫得走投无路,农民们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等到农民战争结束后,土地又一次相对平均,这就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的治乱周期循环。

但是近些年历史研究已经梳理出大量新数据,比较充分地证明,传统时代的中国和同时代其他国家比,并不存在严重的土地分配不均问题。秦晖先生一直在进行农民学研究,他对关中地区积累的大量地册进行分析之后,发现“关中无地主”。也就是说,自从隋唐以后,关中几乎就成了一个自耕农的世界,土地极为分散,地主非常少,大部分土地掌握在自耕农手中,不论是王朝初期,还是王朝后期,基本都是这样。

秦晖先生总结说,其实过去的中国,自耕农一直占很大的比重,而且历史上中国土地分配相对世界上其他国家来说,其实一直是比较公平的。大部分国家比古代中国土地更集中。[2]

这一观点在近年来基本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共识。比如代表官方研究水平的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集体研究的一个大项目,多卷本的《中国近代通史》,对清代就是这样看的。这套书中讲到,在整个清代存在“土地兼并”与“土地分散”两个同时发生的过程,一方面当然有人因为致富多买土地,由农民上升为地主。但同时,富人也不断分家,由大地主变成小地主再到自耕农,也就是所谓的“富不过三代”。所以清代初期、中期和后期,土地集中的程度是差不多的,“地主阶级手中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趋势并不存在。

此外,我们不看土地集中现象,仅看农民起义现象本身,就会发现“地主和失地农民的矛盾”导致农民起义的逻辑其实也不能成立。比如明代后期,北方基本上是以自耕民为主,南方则是佃户居多,南方的大地主基本把土地租给佃户去种。那么按理在明末,应该是南方阶级矛盾更激烈,农民起义更多,然而事实是明末的农民起义基本集中在北方,南方极少。

因此我们在历史记载中也找不到佃户以起义的方式反抗地主的证据,随处可见的倒是农民起义反抗政府的材料。中国历史上描写农民起义的最著名的文学作品是《水浒传》,然而这本书里没有反映任何地主和佃户的矛盾,相反,用秦晖先生的话来说,《水浒传》讲的就是一帮庄主(也就是地主)带领庄客(也就是佃户)来造官家(也就是政府)的反的故事。《水浒传》中大地主柴进的第一个大的举动,是劫取“官家”的生辰纲。而生辰纲这个东西,代表的是国家对民众的横征暴敛,而不是地主对佃户的压迫。

所以,中国历史上绝大部分农民起义,反映出的是农民与政府的矛盾,而不是农民与地主的矛盾。历代农民起义,都是农民起来造官僚体系的反,造国家机器的反,而不是造地主阶级的反。《中国近代通史》也认为,真正导致清朝衰亡的,不是所谓的土地兼并,“真正侵蚀王朝肌体、造成王朝衰败的,其实正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充当社会调节力量的中央朝廷和地方各级官府”。

所以中国史书中并没有“主逼佃反”这个词,而只有“官逼民反”。陈胜、吴广为什么起义呢?是反抗秦代政府强迫他们服劳役,而不是反抗地主欺负他们。李自成时代的口号是“迎闯王,不纳粮”,这个不纳粮的“粮”,并不是给地主交租子,而是指给政府交的税赋,即所谓“皇粮国税”。如果说中国起义的农民都是佃农,是为了反对地主,那就应该提“免租”,不应该提出“免粮”这种口号,然而事实上,在大规模“农民战争”中,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免租”,提出的都是“抗役、抗粮、抗税”的诉求,所抗的对象,都指向官府。[3]

还有一个证据,历代农民军有目的地屠杀的对象,或者说发泄仇恨的对象,都是代表政府力量的官员和贵族,而不是普通地主。

陈胜初起兵之时,“诸郡县苦秦吏暴,争杀其长吏,将以应胜”。各地民众都痛恨秦朝政府官吏的残暴,争着杀掉地方官来迎接起义军。

东晋孙恩起兵,“所至醢诸县令以食其妻子,不肯食者辄肢解之”。所至之处,把各县县令剁成肉酱,让县令的老婆孩子们吃,不肯吃则将其“肢解”。这是什么样的仇和怨?

隋末农民起义军是“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

唐末黄巢陷京师,“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

南宋钟相、杨幺农民起义军也是“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

北宋方腊起义,“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目的就是发泄仇恨。

而明末张献忠、李自成起义,每破一城池,也是必先斩皇室宗亲及地方官吏。明末起义军的一大特点是在诛戮明皇室成员时表现出的坚决、彻底,只要是朱元璋的子孙后代,不论是主动投降还是被动俘获,不论是立地不跪还是苦苦求生,不论是拒不交代藏宝地点,还是痛痛快快地献出所有财富,结果都是一样,一律诛灭。史书中涉及王府在兵锋下的遭遇,“尽”“皆”“合族”这样的词频繁出现。张献忠攻占常德,“荣王宗室殆尽”;攻克重庆,蜀王朱常浩及其家人“尽杀之”;据有成都,蜀王朱至澎“合宗被害”……史家总结道:“凡王府宗支,不分顺逆,不分军民,是朱姓者尽皆诛杀。”

最有代表性的是河南福王的下场。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抓获福王朱常洵。这个300多斤的大胖子,以亲王之尊跪趴在李自成面前,汗流浃背,乞求免死。李自成不为所动,当众斥责福王:“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把他拉下去,先痛打了40大板,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枭首,将头颅示众。至于那300多斤的躯体,李自成也充分利用,“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剔去毛发,拔掉指甲,又杀掉几只鹿,放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这些材料,我们感受到的,都是农民阶级对当时政权浓烈的仇与恨,因为官员和皇族都代表国家机器。

[1]贾思楠:《1915—1976——毛泽东人际交往实录》,江苏文艺出版社,1989,第73~74页。

[2]“总体来讲,在中国传统农村中,自耕农所占的比重要比以往所讲的要大得多,将传统农村理解为佃农的农村恐怕是很成问题的……在横向比较中,传统中国乡村地权分配的不均度小于世界上绝大多数传统与现代国家。”(秦晖:《关于传统租佃若干问题的商榷》,《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3期。)

[3]秦晖:《追怀高王凌兄及论租佃制》。

沉重的“轻徭薄赋”

秦始皇建立大一统郡县制度之后,这个制度反复出现一个巨大的缺陷,就是汲取能力过度发达,很快就会超过社会的承受能力。

在秦代之后,几乎中国每一王朝都宣称要轻徭薄赋,减轻民众负担。但是事实上,几乎每个王朝的后期,官员的横征暴敛都会导致农民揭竿而起。

这是为什么呢?

讲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一个区别,就是“名义赋税”和“真实赋税”。名义上,大部分王朝的赋税都是很低的。比如汉初制定的税率,是三十税一,非常低,在全世界都是最低水平。但是汉代人写的《盐铁论》却记载,名义上对自耕农虽号称三十税一,但实际是按亩定额征收,加上“口赋更徭之役”,已是“率一人之作,中分其功”,实际的税率达到了50%。

明朝也是这样,朱元璋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强调轻徭薄赋、减轻农民负担的皇帝,他规定的税率也是三十税一。但是实际上,明朝中后期实际税收是名义税收的十几倍,沉重的赋税导致大量的农民破产。

为什么历代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呢?当然是因为政府的收入不够花,只能变着花样加税。

政府的收入为什么不够花呢?

第一个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太多。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鲜明的规律,那就是每一个王朝建立之初,官吏数量比较精简。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无不成倍增长。

比如唐代,初唐时厘定的京官定员只有640人。到了玄宗开元末期,京官人数达到2620人,外官人数则达到16185人。

宋朝草创之初,内外官员不过才5000人;到了景德年间(1004年~1007年)间,已达1万多人;而皇祐年间(1049年~1053年),更增加到2万多人。南宋只有半壁江山,但是庆元年间(1195年~1200年)内外官员竟达4万余人。

明代也是这样。世宗嘉靖年间(1522年~1566年),刘体健上疏指出,明初洪武四年(1371年),天下文职官吏数目不过“五千四百八十员”,武职官数在国初也不过为28000员。“自宪宗五年,武职已逾八万,全文武官数盖十余万。至武宗正德年间,文官二万四千六百八十三员,武官十万。”

这是指官员。传统社会,官吏是分途的。也就是说,我们刚才说的数字都是“领导”,还不包括“科员”。至于科员也就是“吏员”数量,更是惊人,传统时代,吏员经常处于严重超编状态。吴思根据《虞谐志》计算,明代后期,常熟县的吏员超编二三十倍,一个县吏员合计为5900人。清代也是这样,比如清代河南山东总督衙门“经制书吏,上下两班,每班十名,共二十名。今现在办事书吏头班二班俱有百余名,是较经制十倍有余”,超编十倍。吴思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当中提到,学者、循吏刘衡在清朝道光年间任巴县知县,他说巴县吃衙役饭的约7000人,而巴县的额定衙役只有70人,也就是说,实际人数竟然是规定编制的100倍。

官僚系统为什么会不断扩张?

第一个原因,官僚系统的不断扩张,是皇权专制制度不断强化的结果。官僚系统是君主专制的工具,官权是皇权的延伸。传统王朝承平日久,通常会出现经济恢复发展、人口不断增加、社会生活日趋复杂的局面。皇帝应对复杂化社会的方式,从来不会是鼓励民间组织的自我管理,他们唯一的手段是“管”,“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通过增加机构、增加人员,来把国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管起来,以防社会动荡。“科条文簿日多一日,而又设之监司,设之督抚。”规章制度越来越多,文件越来越厚,机构越来越多。“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制它,于是有些却变成了病上加病。制度愈繁密,人才愈束缚。”[1]

因此,社会的发育注定官僚系统也不断延伸膨胀。官权是皇权的代表,皇帝裁撤官吏数量,就意味着要简政放权,放松对社会的控制,这是皇帝所不愿意看到的。皇帝为了自己能更有力地控制社会,不得不依赖官僚集团,因此也就没法从根本上过度触动他们的利益。

第二个原因是,官僚体系的存在虽然是为皇权服务的,但是一旦出现,它本身就成为一个独立的利益集团,具有自我保护、自我繁殖的特点。官僚机构总是倾向于尽一切可能实现权力寻租,倾向于机构不断扩张,表现在官员数量上只能增不能减,既得利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这些特点导致的结果是行政效率不断降低。比如宋代“景祐三年正月,诏御史中丞杜衍沙汰三司吏。吏疑衍建言。己亥,三司吏五百余人诣宰相第喧哗,又诣衍第诟詈,乱投瓦砾”。也就是说,当时皇帝命御史中丞杜衍负责裁减三司吏员,这些吏员怀疑这事是杜衍向皇帝建议的,十分愤怒,500多个吏员集体跑到宰相府去闹事,然后又跑到杜衍家门口破口大骂,乱扔瓦块石头,进行抗议。这一事件发生后,朝廷虽“捕后行三人,杖脊配沙门岛”,但“沙汰”之举也被迫“因罢”。再比如清代戊戌变法期间,光绪皇帝大规模减撤冗员,成为保守派官员强烈反击的起点,不几日,变法即遭失败。

财政供养人数的扩张本身其实并不太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随着人数的扩张,背后是腐败的加剧。如此多的人拼命挤进官僚系统,并不是为了挣那份死工资,而是为了能获得寻租的机会。

传统时代的社会运转机制是“权力决定一切”。传统社会生产生活的各方面,都是在权力的直接支配之下进行的。在传统社会,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没有权力,就失去一切。

然而与此同时,中国式权力又基本不受约束。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历来讲究人治,因此权力运用表现出极大的任意性。各地官员则是各地的“土皇帝”,在自己的地盘上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独断专行。虽然中国历代王朝为了约束权力也进行了一些制度设计,但是因为相信“人性本善”,相信教化的作用,相信“有治人无治法”,所以实际上这些制度发挥的作用很小。用孟德斯鸠的话说就是:“专制政体的原则是不断在腐化,因为这个原则性质上就是腐化的东西。”

因此,每个王朝的中后期,腐败无不迅速发展,甚至达到无孔不入的地步。由腐败造成的民众负担加重,往往是官员俸禄的数倍、数十倍。而这种腐败通常得不到有效治理,因为在腐败导致王朝崩溃前,官僚集团是受益者,受损的只是老百姓而非政府。瞿同祖精辟地指出:“地方官员与绅商之间、群众与官吏及其从属人员之间、人民与在地绅商之间,都有着一种隐含的冲突关系。所有这些集团,都在现行体制下获得了最大的回报,唯一例外的是普通百姓。因此,尽管会有紧张(冲突),他们却没有兴趣去改变现状。”

腐败使得税收大量流失,发展到极端,到了王朝后期,有可能税收最终到达中央的只有1/20,其他95%都流失在税收过程当中,也就是说被各级官吏贪污掉了。[2]

官员人数增多、腐败蔓延,只是导致财政负担加重的一个原因,传统社会还有其他既得利益群体,比如皇族,也给民众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大明弘治五年(1492年)年底,山西巡抚杨澄筹向皇帝汇报了一个消息:居住在山西的庆成王朱钟镒又一次刷新了生育纪录,截至这一年的8月,他已生育子女共94人。

朱钟镒“生育冠军”的称号不久之后就被他的一位后代,也就是另一位庆成王所夺取。这位庆成王光儿子就多达100余人,以致出现了这样的尴尬场面:每次节庆家庭聚餐,同胞兄弟们见面,都要先由人介绍一番,否则彼此都不认识。这就是史书上所谓的“每会,紫玉盈坐,至不能相识”。到了正德初年,庆成王府终于弄不清自己家的人口数了。正德三年(1508年)2月,庆成王焦虑地向皇帝上奏:“本府宗支数多,各将军所生子女或冒报岁数,无凭查考,乞令各将军府查报。”就是说,如果皇帝不命令各将军府自己清查人口上报汇总,他已经弄不清他这个大家庭有多少人了。

庆成王一府的人口增长,仅仅是明代皇族人口爆炸的一个缩影。

朱元璋建国之初,分封皇族于各地,不过49人。180多年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增至19611人,增长了400倍。而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又增至8万多人。[3]这仅仅是玉牒上列名的高级皇族数目,不包括数量更多的底层皇族。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经繁衍到近100万人之多。明代皇族人口增长率是全国平均人口增长率的10倍。

为什么皇族人口增长如此之快呢?这是制度决定的。朱元璋为了让他的子孙后代们充分享受幸福,特意规定皇族不能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都由国家养起来。由于不能从事任何社会职业,皇族们增加收入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多生孩子,每多生一个孩子,国家就按等级多发放一份俸禄。所谓“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如生一镇国将军,即得禄千石;生十将军,即得禄万石矣。……利禄之厚如此,于是莫不广收妾媵,以图则百斯男”。俸禄如此丰厚,刺激着各地皇族拼命娶妾,拼命生孩子。

皇族们的俸禄都来自百姓的税收。从明代中期开始,各省的长官发现,他们全省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住在本省的皇族。比如山西省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为152万石,而山西王爷们每年消耗的俸禄是312万石。河南年财政收入为84万石,而需要供应给王爷的是192万石。“借令全输,已不足供禄米之半。”因此,这些皇族的存在,对百姓来说是不折不扣的灾难。

我们上一章说到的河南福王的下场为什么那么惨呢?因为他给民众造成的负担太重了。福王朱常洵大婚时,万历皇帝一下子抛出30万两的巨款;朱常洵“就藩”时,万历皇帝一下子赐了上等良田4万顷。有了这样巨大的财富,朱常洵还不满足。他在洛阳与民争利,“河南官校藐法,横行于洛中”,“驾帖捕民,格杀庄佃,所在骚然”。这种凭借皇族的特权祸乱地方的情况,几乎在每一个王府都有发生,因此起义军对皇族才如此痛恨。

除了以上这几个原因,导致民众负担急剧上升的通常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皇帝的“多欲好动”。

秦皇汉武都是最好的例子。秦皇的事迹我们说过了,我们再来看看汉武。

对汉武帝的评价,一般都少不了“雄才大略”这四个字,他的一生是在一个又一个大事当中度过的,“征匈奴”“征南越”“征西南”“开漕渠”……真可谓彪炳史册,光耀千秋。

不过,“功业”与“代价”总是紧密相连的。汉武帝固然伟大,但是问题也不小。如果仔细分析,这些大事,有些是有必要做的,比如“征匈奴”“开漕渠”,有的是没有必要做的,比如“征南越”“征西南”,因为这些地区对帝国的安全并没有构成威胁。

有些必要的事,也做得有问题。汉武帝先后开凿大量河渠,这些河渠有的发挥了作用,也有很多是计划不周,盲目兴工,最后废弃了。比如他凿渠通褒水和斜水,可惜“渠成而水多湍石,不能供漕运之用”。

汉武帝于在位53年间,共发动战争达26次之多。其中很多次战争毫不慎重,没有必要。比如武帝后期在北方的军事行动,经常在敌情不明、准备不足的情况下,盲目劳师远征,深入绝域,带有某种赌博色彩。所以后期战争,钱基本都是白花了。因此吕思勉评价说:“……原也是做得的事。然而应当花一个钱的事,他做起来总得花到十个八个;而且绝不考察事情的先后缓急,按照财政情形次第举办。无论什么事情,总是想着就办,到钱不够了,却再想法子,所以弄得左支右绌。”

此外,汉武帝有很多和秦始皇一样的爱好,比如“营宫室”:他先后在长安大兴土木,建未央宫、甘泉宫、建章宫、蜚廉桂观、益延寿观、通天茎台等。大都极为豪华,极尽奢靡。“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前殿度高未央,其东则凤阙,高二十余丈。其西则唐中,数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渐台高二十余丈,名曰泰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其南有玉堂、壁门、大鸟之属。乃立神明台、井干楼,度五十余丈,辇道相属焉。”他也喜欢“求神仙”和“巡幸天下”,而且出手比秦始皇更豪爽。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第一次出巡,封泰山,所过赏赐,就用去帛百余万匹,钱以“巨万”(万万)计。此外他还“笃信幽冥,有神必祭,大礼盛典,几无虚岁”。

纵观汉武一朝,花起钱来真是随心所欲,非常潇洒。这自然就大大加重了民众的负担。

综上所述,虽然很多王朝开国都宣称轻徭薄赋,但是不久都会变成沉重盘剥。

[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3,第96页。

[2]清代号称轻徭薄赋,而且清代康熙时还搞了个摊丁入亩改革,就是把全国税收总额固定化了,不管老百姓人口增长多少,富到什么程度,我皇帝就只收这么多钱,一文钱都不多收。听起来很不错,自我约束意识很强。但清代仍然“往往正供有限,而缴用多过廿倍”,税收多于国家规定20倍。

[3]陈梧桐:《洪武皇帝大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上一章我们讲的,是历代王朝为什么要收那么多税。

那么,这些税是怎么收上去的呢?国家规定的名义税率那么低,这些超过名义税率的部分,都是什么内容呢?

第一部分是隐性加税,最典型的是明代。明代的税率看起来虽低,却从宋代的“货币化税收”恢复到了“实物征收制”,农民要给国家交粮食,而且最要命的是要求百姓自己把粮食送到官仓去。这样一来,实际税率就翻了很多倍,因为运费很高。正统四年(1439年),于谦曾经上奏,说山西每年运往大同、宣府、偏头关三边的税粮,道途之费“率六七石而致一石”。交一石粮食,运费要花六七石,相当于税率一下子翻了六七倍。

最夸张的还是明代的白粮。明初定都南京,京官所吃的大米由附近江南五府(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农民交纳。这五府离南京很近,问题还不大。但传统时代的政策改革有一个规律,是“只改其不便君者,不改不便民者”,改革只改不利于统治者的,不改不利于百姓的。明成祖把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后,仍然由江南五府负担京官大米。这五府的民众要千里迢迢自己把粮食运到北京,运费就远远超过粮食本身。李俊丽研究明代北方赋役情况的结论是:“明朝初年朱元璋制定的轻徭薄赋政策并没有被其后代君主坚持下去,到明太宗朱棣时期,各种赋役负担逐渐增加。……北方地区交纳的税粮不但数额大,运输费用也高,最低为所运粮食的1/2,最高能达到六七倍。”[1]

第二部分是交税过程中的索贿受贿。

明代运费还不是农民最主要的负担,更可怕的是官吏克扣,因为是实物税,农民在把粮食交到官府的时候,官府的工作人员往往千方百计挑剔,说粮食质量不达标,太湿了,或者品质不好,要农民回家换新的来。上千里的路途,不可能重新换,怎么办?贿赂他,因为他实际上就靠这个活着。所谓“厂基之典赁,芦苇之搜求,人工之费用,旗甲之盘剥,门吏皂快之需索,诸弊难以屡数”,里面的门道太多了,各种克扣,往往致使纳粮者十户而九都要“破家荡产,鬻妻卖子”。连明代皇帝都对此种情况心知肚明,在圣旨中说过:“公家所用十不二三,民间费耗常十数倍,加以郡邑官鲜得人,吏肆为奸,征收不时,科敛无度,假公营私,弊不胜纪。”意思是说各地官员素质不高,吏员更都是坏蛋,拼命多收税,结果收上来的到国家这里不过20%~30%,而百姓的负担却比国家规定的多了十几倍。名义上三十税一,实际上却超过了50%。

这种腐败还是比较低层次的腐败,更高层次的腐败是修改税基。官员和吏员们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优势,帮助官员家族和地方大户通过“洗抹涂改或者故意毁灭”的方式,修改税收底册,把豪强士绅负担的部分分摊给平民百姓。[2]更为普遍的操作方式是由于明代官员有免税免役权,就是说官员的家庭不用交税,也不必服劳役,所以大量百姓就投靠到官员之家,把土地投献给官员,以求少交赋税,这样,又有很多负担就转移到剩下的百姓身上。

官府增加民众负担的第三个办法是通过“附加税”,税外收税。

古代中国和全世界其他国家比,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那就是政府直接面向每一个农民收税。而其他国家在前现代化时代绝大部分实行的是“包税制”和“纳贡制”。“包税人”和“头人”管理一个地区,具体如何征税国家并不管。中国却是通过国家机器直接到每家每户收税。

这看起来比较“现代”。但问题是,在传统时代,技术上无法建立起现代税收体系,税收管理极为粗放,县令收多少税是有非常大的弹性的。由于传统中央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通常只顾保中央的收入,不顾地方利益,给地方政府分的比例太低,因此地方政府通常会以地方办公经费的名义额外征收各种附加费。对这种情况,中央政府也只能默许。但问题是,多收多少,国家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黄仁宇说,传统中国的一大弊病是“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征收多少,实际上是地方官的“良心账”。

既然如此,地方官员自然就“不讲良心”,尽可能多收。本来应该在正税之外多收10%就能满足办公需要了,但最后可能变成20%~100%,甚至更多。多的部分除落入了自己的腰包外,再层层上供上级,叫作“陋规”。因此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当然,我们以上说的都是常态下的办法。在非常态下,传统官僚体系还有很多新花样。

我们前面讲了,汉武帝大笔花钱,府库为之一空。于是汉武帝决定向民间收割财富。最肥的一茬是谁?当然是商人。

武帝初年,随着经济发展,一大批大工商业主崛起,家业万贯,实力相当雄厚。汉武帝对这些巨商非常反感,认为他们虽然如此有钱,却对国家没什么用,因为他们“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指责他们不帮助国家的急难,导致黎民百姓陷于重困之中。

那么,怎么搞到他们的钱呢?

汉武帝的第一步是“卖爵”。挂起一批诱人的诱饵,把他们的钱钓出来。“诏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

买了爵位有什么好处呢?打仗不会征发你去当兵,也不再征用你当劳力,免除终身的徭役。买了武功爵的人,还可以当官,可以免罪。

此项政策一出,商人们纷纷踊跃出资,国家获取了巨额的财富。

然而汉武帝花起钱来如同漏斗一样,这笔钱不长时间就花光了,怎么办?

汉武帝还有第二步,“加税”。钓不出来,就直接加税。汉代对商人本来征1.27%的商税。汉武帝发布了一道“算缗”令,要求商人主动向政府呈报财产,老实交代家里有多少房子、多少马匹、多少钱财,税率由1.27%提升为6%,提高了4倍多。

6%的税率,今天看起来并不能算高。而且官府的规定是你主动申报,并不主动上门来查。听起来很宽松,汉武帝很仁慈啊。

所以“富豪皆争匿财”,人性古今相同,几乎所有商人都心存侥幸,多多少少有所瞒报,也就是说,普遍违法。但要命的是汉武帝有后手跟着,等商人都申报后,又下发了一个“告缗”令,这个厉害了:谁隐瞒不报,或呈报不实,其他人可以向官府告发,告了以后,官府就查抄没收他的全部财产,分给告发者一半。这叫作“告缗”。

这一下,几乎所有商人都掉进陷阱了,而且掉得还没法抱怨:谁叫你不老实,想占国家的便宜?这回报应了吧?

为了将“告缗令”落到实处,汉武帝任用了一批残酷无情的酷吏,去各地审理告缗专案。一时间人们为了发财纷纷告发,“告缗”成了穷人的生财之道,国家和底层百姓都发了财。

这还没有完。等大量普通百姓通过“告缗”发了财之后,汉武帝又搞了一个扩大化,下令无论城乡一概实行“告缗”,普通百姓也列入范围。“其初亦只为商贾居货设,后告缗遍天下,则不商贾而有积蓄者,皆被告也。”一开始“告缗”针对的是商人阶层,接着全国所有人都被纳入其中。

穷人通过告人得来的不义之财,转眼也因为被别人告而被剥夺。“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中家”就是中等富裕的人家,在当时的财产是10万钱左右,也就是说,家里的财富达10万钱的都被告了。天下所有中产阶级以上的人都破产了。

这套组合拳打得如此漂亮,全天下人毫无招架之力。国家得到多少钱呢?《汉书·食货志》说,朝廷“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单“告缗”一项,朝廷得民财数以亿计,老百姓因为交不起钱被没入官府为奴婢的以千万数,武帝时期的全国总人口大约为4000万,因告缗成为奴婢的居然达到1000万。其他没收入官的土地、住宅更是不可胜数。国家财政得到极大改善,“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地方财政也有钱了。

不过这并不是最后一步。最后一步是什么呢?更绝了。

我们讲过,汉武帝“搞创收”的第一步是卖爵,百姓买了爵,可以不用服徭役,不用去沙场征战了。

不过这样一搞,国家虽然有了收入,但是可以征发的民众减少了。“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因为国家不停打仗,老百姓拼了家底买爵位,替国家当兵服役的人不够了。

这对汉武帝来说不成问题。把天下人的钱搞得差不多了,汉武帝又开始了“政策调整”,进行爵位贬值,要求“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原来说的话不算数了,爵位低的,仍然要服劳役。百姓在买爵位上已经花了很多钱,但是并没有带来想象中的“免役”,而是跟往常一样,依然服徭役,“故吏皆适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去给他修上林苑和昆明池。

因为这样一次一次地收割财富,到武帝末年,小农普遍破产,流民剧增。几十年征战,50岁以下、16岁以上的壮丁几乎都被征发当兵,青壮年妇女也要戍守边疆。史书说,汉武帝的统治导致“户口减半”,也就是国家掌握的户口比以前少了一半。而今天学者的研究成果证明,汉武帝时期,人口减少了1500万。

汉武帝打击匈奴、安定边疆,这当然是有大功于后世的。然而,一个人做事的时候,必须对成本与收获有一个基本估计,对国家和社会的承受力有一个基本估计。不能一代人非要完成几代人的事。或者说,一顿非要吃下10顿饭的量。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因此汉武帝晚年,中国历史上出现了第一次巨大的流民潮,“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此后,流民大潮在汉代历史上就经常出现,而且动辄上百万。

流民潮的出现,是民众不堪重负的明显表征。过去历史学对流民的解释通常是由于人多地少,地主兼并了他们的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只好流亡。但是今天的历史研究已经清楚地证明,导致农民流亡的原因是政府的税费太重,农民无法承担,只好有地不种、弃地而逃。

如果说农民流亡是因为人多地少和地主的兼并,那么土地资源应该是越来越稀缺,土地价格在王朝后期应该越来越贵。但事实上,很多王朝后期,土地价格是越来越便宜。“村野愚懦之民以有田为祸”,很多农民是把土地当成一个负担。“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想把地白送人没人要。“地之价贱者亩不过一两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

资料表明,明朝确实有很多大贵族大量兼并农民土地,但是如果深入研究,就会发现,这“并不是土地兼并造成了逃民,即农民不是因为田土被官豪势要之家侵占而逃,而是民先逃,而后土地被侵占”[3]。

农民不断逃亡,就造成一个恶性循环:逃亡农民的负担会加到没逃亡的农民身上,农民负担越来越重,最后不得已,全都逃亡。这就形成了巨大的流民潮。

天启七年(1627年),官员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今天走了四十里路,这四十里,都是废耕之田,一望皆黄茅白草,两边的村庄都成了废墟。我问当地人,为什么不耕种。几个人同声说:‘差役太重,承受不了,只好逃亡去了。人走了,地自然就没人种了。’当地人说,一家逃走了,他家的差税就被归到他本家或者亲戚名下,久之,本家或者亲戚也没办法,也逃了。剩的人越少,每家承担的差税越重,一来二去,全村都逃光了,就造成现在的情况。”

自此之后,每到王朝负担加重之时,流民就大量出现,并最终导致大规模农民起义的发生。

事实上在汉武帝活着的时候,天下已经四处起义,“天下骚动”,渐有“亡秦之迹”。天下大乱,起义遍及关东地区,大者数千人,小者数百人,起义烈火几乎葬送大汉王朝。最终,汉武帝在危急关头不得不颁轮台诏,向全国民众承认错误,进行了彻底的政策大调整,这才在灭亡的边缘把大汉王朝又拉了回来。

[1]李俊丽:《明代前期北方地区流民成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6。

[2]郭艳茹:《交易费用、权力控制与明代管制型制度体系的演变》,《南开经济研究》2008年第2期。

[3]李俊丽:《明代前期北方地区流民成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6。

欧洲没有“官逼民反”

以上我们花了很多篇幅,讲了郡县制度下,农民负担怎么变得越来越重,以致无法承受,只好官逼民反,导致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和人口损失。

那么,封建制下是什么样的呢?

封建制下,农民和农奴当然也受到比较沉重的剥削。贵族作威作福,农民受苦受罪。但是与郡县制不同的是,封建制下农民的负担是比较恒定的,不会一天比一天加码,最后导致社会崩溃。

比如在三代时期,按照传统的说法,井田制下基本就是九税一。当然,这只是一个大略的说法,关于周代封建制下农民具体的负担,没有太多文字材料留下来。不过我们还有一个其他渠道来了解封建制下农民的负担,那就是欧洲中世纪的情况。

一提起欧洲中世纪,很多人认为同时期的中国肯定比欧洲强。为什么呢?一是我们头脑中有一个观念,那就是欧洲中世纪是一个黑暗的世纪。另外一个原因是,中国从秦代以后,在土地上耕作的就一直是农民,而欧洲中世纪的庄园中,很多都是农奴。从字面上来看,“农民”的地位当然应该比“农奴”高,因为农民是自由人,而农奴是奴隶,他是领主的财产,不能逃离庄园。

然而事实上,西方农奴的生活水平并不见得比中国的农民低,因为西方农奴制下农奴受契约保护,负担要远比中国的农民稳定。

中国的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血缘”和“周礼”的基础之上,而西方的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契约关系上的。这种契约关系是从上到下的。国王与贵族之间有契约,而贵族与农奴之间也有契约,规定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1]

为了维护这种契约关系,中世纪很多庄园都有自己的习惯法,叫“庄园惯例”( of the Manor),这种“庄园惯例”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是一种大而化之的原则性的东西,而是非常清楚、精确的,每家每户有什么权利、什么义务,哪块地一年交多少东西,都一清二楚。经过几百年的沿袭,庄园主和农奴对这些惯例都了如指掌。

而且庄园里还有一个普遍存在的机构,叫庄园法庭。即使是在农奴制最残酷的时代里,一个领主如果不经过庄园法庭,也不能直接对某一个农奴治罪。这个法庭虽然通常是由领主或者领主的管家主持,但是受理庄园里的所有纠纷,农奴也可以起诉领主。比如1272年,英格兰斯塔夫德郡的一个庄园,庄园法庭的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农奴对他的指控,领主却缺席了,因此法庭宣布扣押领主的财物以示惩罚。

控辩双方可以在法庭上自由辩论,所依据的是延续几百年的习惯法,而不是领主的个人意志。1294年的一个庄园法庭上,农奴们指控说,他们的领主用犁耕坏了一块公用道路,以致车辆不能像以前那样正常穿行。法庭发布命令,要求领主必须将道路修复完好。1517年,贝塔夫德郡的阿斯特威克庄园通过了一项法令:“由佃农们规定,领主不应在属于公地的牧场上放牧他的牲畜。”[2]

因此,如果领主不讲理,想增加农奴的负担,让他多交点东西或者多干活,农奴可以跟自己的领主锱铢必较,并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如果领主随便剥夺他的土地,或者侵犯农奴的权利,他可以到庄园法庭起诉,一般情况下会获胜。

因此中世纪英国许多庄园的地租长期稳定,“一个佃户的地租往往长达200年或250年保持不变”[3]。

封建制下,庄园里的农奴只面对庄园主,无须面对官府的压榨,这意味着农奴的负担固定化,和中国封建制下井田制时代的九税一类似。因此,封建制下一般不会出现越到后期农民负担越重的情况。

第二个区别是郡县制下的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而封建制下的劳动者有更好的社会保障。

我们知道,现代国家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福利国家,大政府,比如北欧诸国,税收很重,但是福利很好。[4]另一种是“自由放任”国家,像美国这样的,小政府,税不算高,但是福利也不好。换句话说,现代国家权力和责任通常是对应的。国家多收税,就要多给老百姓做事。

郡县制下的中国是第三种类型的国家。一方面是大政府,权力大,对民间社会控制能力很强,特别是税收很严厉,秦汉实行什伍之制,隋唐“大索貌阅”,明代“大军点户”,都是为了能更好地收税,“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

另一方面却是小政府,政府收完税,并不负担老百姓的基本福利。用黄宗羲的话来说,这种制度就是“利不欲其遗于下,福必欲其敛于上”,任何好处也不想给下层的人剩下,所有的利益都要集中在上层。所以中国古代历史上几乎没有真正的社会保障,只能多生孩子,“养儿防老”。

这是因为确定了中国政治基本逻辑的法家是坚决反对福利国家的。法家仇视贫民,韩非子说过:“贫穷者,非侈则堕也。”穷人为什么穷呢?因为他们不好好劳动,不是懒汉就是二流子,所以绝不能救济他们,越救济他们越懒。

韩非子说,即使有能力救济灾民,也不能救,宁可把物资扔了,也不能给饥民用。

秦大饥,应侯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与无功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

秦国出现重大饥荒,应侯对昭襄王说:“咱们五苑之中,有大量的蔬菜、橡果、枣和栗子,平时没人吃,现在把它们发给贫民吃吧。”秦昭襄王雄才大略地说:“你这个人目光短浅,我们秦国的制度,是有功才赏,有罪就罚。如今老百姓没有功劳,你就赏给他们吃的,这样国家就乱了。因此,宁可让这些枣子和蔬菜烂掉,也不能给穷人吃,这样秦国才能大治。与其让百姓活着使国家混乱,不如让他们饿死,国家有序运行。”

在张贴在秦国各地的商鞅律法中,引人注目的有如下一条:“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意思就是说,因不努力耕种土地而破产的农民,要被罚作奴隶。

因此,从秦代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在社会福利方面致力很少,即使后来,因为表面上独尊儒术,有所规划,也往往有名无实。

葛剑雄先生说:

太仓是王朝用于粮食储备的,……但统一王朝往往储备过多的粮食和物资,或者置地方的灾害于不顾,不愿动用朝廷的储备,……(“太仓陈陈相因”,然而)就在积聚大量增加的这七十年间,百姓平时的贫苦生活和遭受天灾后流离失所的记载在史书上不难见到。

隋末天灾战祸频繁,无数百姓衣食无着,嗷嗷待哺,但统治者却不愿意动用储备。直到隋亡,在洛阳的含嘉仓中还有大量的屯积。

由于地方官的合法权力相当有限……一些突发性的事件经过层层报告,然后得到层层下达的命令,往往已经失去实际意义。自然灾害的赈济常常要等到灾情已经非常严重或者灾害发生后很久才能进行,因而即使采取措施也已失去了最有利的时机。在二十四史的传记中,不止一次可以发现对清官循吏这样的歌颂:在灾害发生时不等朝廷或上司的批准就下令开仓救济灾民,而劝阻他的僚属大多会提醒他这样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就证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官员是不会这样做的。所以这些凤毛麟角才会得到史官的重视而被记录下来。从史料记载看,越是靠近首都,越是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往往自然灾害越多,而边远地区却很少有灾害的记录。这显然并不符合客观规律,只能证明边远地区不大可能获得及时的救济,因而灾情报告不是没有留下记载,就是被层层的官僚机构耽搁了;或者是因为人口稀少、交通不便,根本就没有上报。[5]

明代正是这样,表面上虽有仓政,但无实际。各处仓廩“朽坏倾圮,殆不可支,且诸廒空虚,绝无粒米,一值岁欠,饿殍盈涂”。仓库都已经年久失修,关键是里面根本没有存粮。明代官府的赈济往往不及时,官府即使偶有开恩赈济,“往往又弊端百出。用人不当,官员腐败,在赈济过程中上下其手,从中渔利,从而使灾民不得实惠。并且明代官府的赈济往往不及时,这也减少了赈灾的有效性。这种灾荒体制几乎丝毫不能减轻人民的饥饿状况”。[6]

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下,大灾之时,历代政府不但没有救助措施,而且还要继续催收赋税。王廷相在《答献忠论救荒事宜书》中说:“夫荒歉之时,百姓乏食,自活不暇矣,而官司不省事此,遇灾不行申达,既灾之后,犹照旧贯追征税粮,是已病嬴之人,而服劳苦,安得不毙?故流殍载途,闾井萧然,祸民深矣。”饥荒的时候,百姓吃不上饭,但是官府不管这一点,照旧追征税粮,从而使本来就已经贫困到极点的民众雪上加霜。

所以一遇到灾荒,中国农民的境遇往往非常悲惨,人吃人是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出现的固定情节。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进京会试,途经灾荒地区,依据亲身见闻,给皇帝的上书:“我从正月离家北上,出了县境才二十里,就见到道边有人在割人肉剥人皮,如同杀猪杀狗一样,根本不避人,路人见了也不为怪。这令我毛骨悚然。又往前行走了半日,见一位老妪在路边放着一个死去的孩子,一边割了煮一边哭。我问她:‘你既然要吃他,又何必哭?’老妪说:‘这是我的孩子啊,我要不吃,也是给别人吃了。所以我不如自己吃掉。’我因此数日吃不下饭。”

过度汲取和没有福利保障,是中国社会循环性崩溃的主要原因。往往只有到快饿死的时候,农民们才开始起义:“民有不甘心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如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那些不甘心活活饿死的老百姓,聚起来当强盗造反。你要是把他们抓住,他们还毫不愧疚,并大大咧咧地说,饿死和造反而死一样都是死,那还不如造反,死前还能吃几顿饱饭!

欧洲中世纪的社会矛盾,通常不会发展到这样极端的情况。面对天灾人祸,农奴是享有一定保障的。

首先,中世纪农奴的基本权利是受到保护的。比如领主不能随便拿走他的土地,虽然从产权上讲,这些土地是属于领主的。即使在中世纪农奴制最残酷的13世纪,领主也要保障农奴的基本假期,“享受许多宗教假日和收获节日”。领主还要负责在耕地时,为农奴提供牲畜和车辆,平时领主要负责维修庄园的各种设施。

在传统中国社会,农民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死了,妻儿老小只能投亲靠友或流离失所。而在庄园当中,一个农奴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死了,庄园主要负责养活他的家人,这是当时社会的惯例。“中世纪英国庄园的许多惯例体现了对贫困农民的救济和保护。”农奴的孩子如果父母双亡,成了孤儿,庄园主就要成为他的监护人。[7]

这就保证了他们不会因为破产而失去土地,全家流离失所,成为中国古代社会那样常见的流民。

其次,欧洲和中国周代一样,在层层分封关系中,下一层向上一层效忠,上一层则有义务向下一层提供免遭人身和财产侵害的保障。

在天灾人祸降临时,庄园主要负责救济农奴。给农奴发粮食,让他们度过灾荒生存下去,这样做显然是符合领主本身利益的,因为他要靠劳动者的劳动生活。

除此之外,庄园生活还有其他温情的成分。农奴们世世代代生活在一起,因此相互之间自然会形成一种亲情和互助。“他们之间可以互相借贷,帮助彼此之间解决许多困难,在这相互支援的过程中,同样地会产生正义的情操和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感情。这种感情很快地就会被转化为对社会本身的依恋。例如,遇上残疾或是疾病时,邻居会来援助。”[8]

其实商周封建制也正是这样,在小共同体内,有灾难的人们可以相互救助。《孟子·滕文公上》中说:“死徙无出乡,乡由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和中国周代不一样的是,欧洲除了庄园之外还有教堂,这是一个天然的慈善机构。一遇灾难,每一个教堂都负责照顾本教区老弱病残,成了救济所和寄宿所。“教会慈善活动是中世纪西方公益活动的典型形式。”[9]

因此欧洲在中世纪,虽然偶尔也会发生大面积的灾荒,但不会出现大面积的流民。因为庄园和教堂会把大部分灾民固定在本地,不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破坏性力量。[10]

欧洲历史上没有大规模起义的另一个原因是,农奴和庄园主之间如果发生冲突,会有一定申诉或者妥协的空间。

农奴和庄园主发生冲突,可以向更上层的领主或者国王请愿。欧洲国王们的王权是脆弱的,国王也需要依靠普通百姓的力量来与贵族博弈。当内部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不同利益集团会坐到一张谈判桌上来协调各方的关系。

但是,秦以后的中国社会高度一元化,并具有高度的刚性。农民没有类似的诉求渠道,他们是被取消了嘴巴并且被分割成一盘散沙的“沉默的大多数”,在忍无可忍之时,他们才会自发选择聚众示威甚至小规模暴乱等手段来进行抗争。然而不幸的是,他们的抗争几乎从来没有成功过。这种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为,触了历朝统治者的大忌,帝王们对这类行为从来都是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因此百姓面对官府,永远是一种恐惧、躲避和驯服的表情,只有永远不断退却、无限度忍让这一种选择。一方过于蛮横,缺乏约束;一方过于懦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这样一个没有自我纠错能力的社会里,当官进民退到逼近生存这一底线时,便只剩下造反这一种可能。

因为中国历史上的这种频繁的王朝崩溃和民生灾难,中国知识分子在秦朝之后就开始频繁地称颂“三代之治”。

什么叫三代之治呢?就是夏商周三代的王道政治。

朱熹说:“尧、舜、三代自尧、舜、三代,汉祖唐宗自汉祖唐宗,终不能合而为一也。”

也就是说,周秦之变以前和周秦之变之后,是完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能捏合到一起。三代之治“天下为公”,而郡县制时代的政治都是由私心和私欲支配的政治:“千五百年之间,正坐如此,所以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其间虽或不无小康,而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尝一日得行于天地之间也。”即使汉高祖、唐太宗也不过是私心,出于人欲,与三代圣王不可同日而语。

王阳明说:“三代以下之治,后世不可法也,削之可也。唯三代之治可行。”完全否定了周秦之变之后的政治文明。

黄宗羲说:“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三代之法,是为天下人,天下为公。而三代之后的法律,都是为了保护君主的私产。所以秦始皇以后的皇帝都“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益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即好处都归我,坏处都给人。

薛福成说:“唐虞以前,皆民主也。……迨秦始皇以力征经营而得天下,由是君权益重。秦汉以后,则全乎为君主矣。”三代时期,什么事都是百姓做主,后来则全是皇帝做主。

谭嗣同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秦代之后的皇帝其实都是大盗,孔孟之道在中国早已被毁灭,秦后“二千年由三代之文化降而今日之土番野蛮者”。中国本来是一个很文明的国家,但是经历历代皇帝的残害,甚至到晚清退化到野蛮的土人阶段。

就连认为从封建变为郡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的王船山,也一再叹息三代之后,“伯统裂,天下溃,三代之道法坠地而不复修”。秦统一天下之后,历代皇帝“贪天位、戗人伦”,以致“盗贼、夷狄交相蹂躏中国,不知其所终”,即农民起义和异族交替造成社会动荡,而且这种历史规律还没有终结的办法。因此,他对秦朝充满仇恨,认为这是禽兽之治。“暴秦岐人纪以同于禽兽之自王,可胜诛哉!”[11]

对三代之治的推崇,代表了知识分子心目中对秦政的反感。在很多人看来,三代之时,人才活得像个人,秦政以后,社会就完全变质了。

当然,以上看法无疑过于“儒学原教旨主义”,有夸张偏激之处。其实以平和的心态看,相比封建制,大一统郡县制也有其优势,在很多方面也取得了封建制所不能取得的巨大成就。

首先,虽然大一统王朝不断崩溃,但是在王朝存续期间,还是给地域广袤的中国带来了较长的和平时期。

欧洲历史上的动荡和冲突,虽然和中国比起来烈度和影响面积通常要小,但是持续而连绵。而中国在大一统王朝的控制下,可以实现数十年甚至一百多年的长时期和平。秦汉帝国崩溃后,虽然也经常经历分裂时期,但是在大一统郡县制度下,总能成功地再度完成统一。葛剑雄先生统计说,在中国历史上,大约一半的时间是统一的。而西欧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就没能再统一(能够勉强算为统一的时间,至今也不超过10%)。

中国的地理特点和文化心态,决定了在分裂状态下,群雄通常争战不休,“神仙打架,百姓遭殃”,结果是人口锐减,经济崩溃。在中国人的历史经验中,只有建立起稳定的大一统政权,才能享有长期和平,这就是所谓的“乱世人不如太平犬”。秦朝建立后,大臣颂扬秦始皇“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认为他的主要成就就是结束了持续几百年的战争。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批评不愿意为他出山服务的读书人夏伯启说,是他这样统一天下的皇帝把夏伯启从战乱中拯救出来,过上了安定的生活,“尔所以不忧凌暴,家财不患人将,所以有所怙恃者,君也”,也就是说,你们所以能安然生活,所以不怕别人凌暴,家财不怕人抢,靠的是君主。

其次,在长期的和平中,中国人创造出众多物质和精神文化成就。统一带来的度量衡标准的一致、边界的废除、便利的交通,这些都有利于广大领土内部的物质财富流动和精神文化交流。郡县制也实现了同时期世界上其他国家没有的大面积的身份平等。从秦代开始,除了皇帝之外,其他所有人实际上都属于一个共同的阶层,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普遍奴隶制”。为了维系大一统的结构,中国又发明出了独特的“科举制”,这一制度直接启发了后来西方的文官选拔制度。和印度的种姓制度、欧洲的贵族制度、日本的武士制度比起来,中国社会实现了空前的流动性。

因此,在所谓的欧洲中世纪的黑暗时期,中国历史发展却进入了高峰期。在长期的和平下,一个王朝的经济通常会稳定发展,因此出现了很多盛世,比如唐代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和清代的康乾盛世。在长时期的和平与巨大的体量基础上,中华文明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虽然哲学上已经丧失了春秋战国时代的原创力,但是在文学艺术上,却创造了灿烂的文化成就,比如唐诗宋词;在具体的实用技术上,经过漫长的积累,也出现了诸多突破,比如四大发明。

很多时候,文化与体量是有直接关系的。虽然朝鲜、越南和日本学习中国长达千年,并且亦步亦趋到自认“小中华”的程度,但是无论是学术还是文学、绘画、书法,它们所取得的成就还是远不及中国,这个我们稍一翻阅资料就一目了然。体量的优势当然更体现在超级工程上。只有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郡县体制下,中国才有可能出现万里长城和大运河这样的物质成就。如果你参观过韩国王宫、越南王宫,你会发现,它们无论是气象、体积还是精美程度,都完全不可与中国的故宫同日而语。

[1]雍正江说:“就像封君封臣之间的采邑关系一样,领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是采邑式关系的缩小版,他们之间是通过习惯性的誓言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By-Laws of Gleaning and the Problems of Harvest”, The Eic History Review. London: New Series, Vol. 14, No.2 (1961).转引自张新军《抗争语境下的中世纪英格兰庄园法庭》,《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3]雍正江:《15—17世纪英国农民福利保障模式转型研究——以土地和劳动关系演变为视角》,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2014。

[4]历史上有些国家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得比较早,如罗马时代国家要负责给公民提供“面包与马戏”,雅典城邦有类似于现代的养老金、低保制度等。

[5]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商务印书馆,2013,第174~175页。

[6]李俊丽:《明代前期北方地区流民成因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东北师范大学,2006。

[7]“根据惯例,对于父母双亡的孩子,如果没有任何亲属向法庭申领孤儿的监护权,庄园领主就必须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承担起监护责任。”

[8]雍正江:《15—17世纪英国农民福利保障模式转型研究——以土地和劳动关系演变为视角》,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2014。

[9]同上。

[10]因此,封建制下的人身依附是一个矛盾,一方面,农奴是不自由的,中国周代宗族制下的个体也是不自由的。另一方面,他们也是受保护的。农民们若想得到保护,就必须接受束缚,而若要摆脱束缚,便不能接受任何外在的保护。马克思因此曾认为,中世纪的农奴比现代无产阶级更有“保障”。

[11]王船山惋惜地说,孔子在定哀之际,也许是有机会大有为,可以使三代而四的。那样一来,则“封建之宇宙可维,百王之常道不远,圣人之道未穷”。可惜孔子没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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