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大兴的血检结果,得出了一个和预期截然相反的结果,这让办案的警员立刻陷入一片死寂。
没查出违禁物,就算他玩的再嗨,也不能给他乱安罪名,这就是司法的庄严性。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庄家乐让大家要相信科学。
“虽然这和我们事先的判断略有不同,但结果就是这样,坦然接受吧,悲催的孩子们?”
大乐乐一副欠抽的普度众生相,差点被已经奋战一天,有的甚至连口水都顾不上喝,驱车上百公里跑一个来回的同事群起而攻之,大家纷纷挽袖子,誓要胖揍一下这个嘴欠的小胖法医,顺便连他师父都被问候了一下,谓之教徒无方。
可怜再有几年退休,已经完全可以撒手悠哉看徒弟干活的老郑法医,人在解剖室苦哈哈干活,黑锅直接从天上无情砸下来。
大乐乐没能表现出法医神圣不可侵犯的装叉劲儿,反被刑事组一干警员集体炮轰,抱着脑袋连蹿带跳逃之夭夭。
胖揍庄法医的恶性群殴事件因为芦孟霖的阻止没有发生,不过闹了一阵,大家紧绷着一天的神经稍微放松,接下来就要开始拿出更足的干劲干活。
最初有人提出包大兴与王艳一起吸违禁物,由于量大产生了强烈致幻,导致发生了不幸结果。现在包大兴的毒检为阴性,那么这条线就断了。
所有的线索都要重新梳理,也就是说,一天活可能白干,大家要有精神准备,一切从头再来。
黄志和也被喊过来开会,并汇报了与包大兴交锋的一些细节。
根据老黄的说法,尽管他已经抛出包大兴暗恋并尾随王艳的重磅炸弹,且包大兴也承认这些事实,并交代手机里的照片就是他拍的,可那又怎么样?
包大兴对摆在桌面的证据不为所动,表现出一副身正不怕影子歪的问心无愧架势。
我暗恋,没错,这个我承认,暗恋又不犯法。
我尾随,也没错,可我什么也没干,晚上陪她回宿舍,自我安慰一下就当自己在恋爱,恋爱不犯法吧?
他这么一说,黄志和还真没什么理由反驳。
自从撬开包大兴的嘴,包大兴唯一的变化就是,停一会,然后就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我说过了,我真没杀人。我走时,她明明好好的。”
黄志和问:“怎么个好法?”
希望用相同的问题,得到包大兴不同的回复细节,并通过这些细节,找出新的疑点。
在不知重复过多少次相同的问题后,包大兴精神防线有了明显松动,他翻着眼睛想啊想,慢吞吞说:“她好像要……”
黄志和眼前一亮:“要什么?”
“要自己清理身体。”
包大兴边回忆边叹气:“哎,我也是色迷心窍了。那时还想着人给我搞了,整个人都是我的了,帮你洗个澡啥的也不算什么事,就想帮她一把。她穿那玩意你们也看到了,想必穿脱都挺费劲的。她说没事,可能为了让我安心快点走,就夸我厉害,那方面太棒了。男人嘛,最在乎的无外乎那么几件事,被心爱的女人夸这方面,我当时心里一美,也没多想就走了。后面越想越美,就觉得这三十来年没白活。”
同为雄性生物,老黄眼见他说着说着,还自我陶醉上了,气得当场就乐了。
“为什么不早交代。”
包大兴眼睛一瞪:“警官,不是我说,你和你老婆又搂又抱完事了说悄悄话,难不成还拿出来叫全天下都知道?”
这话噎得黄志和真没法反驳,好在他定力极好,把脸一板:“包大兴,这是什么地方,严肃点!”
办公室不知谁绷不住,一声噗嗤。
跟着一串哈哈哈,要命的是哈哈哈可以相互传染,办公室顿时陷入一片欢乐海洋,就连克制内敛的唐警官,都不察悄然勾起嘴角。
“目前包大兴交代的就是这些。”
一片哈哈哈中,黄志和合上手中笔记本,努力绷着脸维持最后的警察威严。
正笑着,大乐乐又屁颠屁颠举着报告跑来讨打。
“新线索哈!安静安静,咦我不在这里发生了什么?”
“少废话,快说吧!”
庄家乐怒瞪郑铮,哼:“我给大家汇报,就是不告诉你!”
郑铮也不惯着他,抱臂靠墙站,满嘴挑衅:“行啊,祝你说到做到。你是法医我不占你便宜,让你两只手,有那本事就把我打出去。”
他们见面就怼,大家习以为常,就催大乐乐赶紧说吧,大乐乐也哼:“我来就是给大家说。”
然后小庄法医,就把最新的检测结果摊桌上。
“从王艳宿舍找到一只高奢品牌口红,检测包装盒,除了王艳的指纹,还发现另一个人的,目前数据库里没有匹配的参照信息。哎你们不知道,王艳的个人物品少的可怜,且非常廉价,但这只口红价格不菲被藏在枕头里,舍友和她住了一年多愣是没见过。”
“口红?”
几个女警齐刷刷看庄家乐,大乐乐点头嗯:“大约是她舍友对她的印象过于朴素,乍看到口红惊得眼珠子差点掉出来,气愤得大叫被王艳单纯的外表蒙蔽了。”
芦孟霖小声道:“一个手头拮据的姑娘,如何说服自己用高端化妆品呢?”
唐横道:“女为悦己者容,一定是有让她这么做的人我们没发现。”
芦队一听哎:“李峰。”
唐横没理会他,目光转向庄家乐,庄家乐在大众期待的目光中,又拿起一份报告。
“重磅的来了。”
被一阵嘘:“快点吧,大家的时间不是时间吗?关键的东西,怎么才拿出来,不早说!”
庄家乐嘟囔:“压轴的东西,不得最后出手啊!再说也就占了你2分钟,吼什么吼。”
小庄法医虽然嘴上叨叨叨,但他的报告真的是有料。
一是通过对王艳身上胶衣检测,未发现包大兴的指纹,除了王艳自己,并没有其他人的生物痕迹。
当然,不排除被人为破坏。
二是王艳脖颈处有浅色勒颈痕迹,但不足以致死。
这和包大兴的供述吻合。
三是王艳虽然遇害时烈焰红唇,但在她唇上或口腔里,没有发现包大兴的DNA。